欧盟ROHS有害物质检测

北检院检测中心  |  完成测试:  |  2025-05-07  

欧盟ROHS指令(2011/65/EU)针对电子电气产品中特定有害物质的限制要求设立强制性技术标准。本文基于IEC62321等国际检测规范,系统阐述铅(Pb)、镉(Cd)、汞(Hg)等10类管控物质的检测项目、适用产品范围及定量分析方法,重点解析XRF筛选与化学验证的标准化操作流程。

注意:因业务调整,暂不接受个人委托测试望见谅。

检测项目

ROHS 2.0指令明确管控以下10类物质及其化合物:

铅(Pb):限量0.1%(均质材料)

镉(Cd):限量0.01%(均质材料)

汞(Hg):限量0.1%(均质材料)

六价铬(Cr VI):限量0.1%(均质材料)

多溴联苯(PBB):限量0.1%(均质材料)

多溴二苯醚(PBDE):限量0.1%(均质材料)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限量0.1%(均质材料)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限量0.1%(均质材料)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限量0.1%(均质材料)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限量0.1%(均质材料)

豁免条款涉及特定应用场景的合金、玻璃及电子元件等材料类别。

检测范围

ROHS指令适用于以下11类电子电气设备:

大型家用电器:冰箱、洗衣机等

小型家用电器:吸尘器、电熨斗等

IT及通讯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等

消费类电子产品:电视机、音响设备等

照明设备:LED灯具、荧光灯管等

电动工具:电钻、电锯等

玩具及运动器材:电子游戏机、健身器材等

医疗设备:体外诊断仪器、放射治疗设备等

监测和控制仪器:烟雾探测器、温控器等

自动售货机:饮料机、售票机等

其他未分类电子电气设备

检测方法

标准检测流程分为三个阶段:




按材质类型分类储存于惰性容器




对Cr总量≥1000ppm的样品进行六价铬专项验证




六价铬采用比色法(EPA 3060A/7196A)定量

检测仪器

仪器类型技术参数应用场景
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ED-XRF)
检出限≤10ppm(Cd)
非破坏性快速筛查重金属元素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
线性范围≥5个数量级
痕量金属元素定量分析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
扫描速度≥12500amu/s
有机阻燃剂及增塑剂分析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Vis)
分辨率≤1nm
六价铬比色法定量测定
微波消解系统
压力控制精度±0.1bar
样品前处理酸解过程控制

注:所有仪器需定期执行ISO/IEC 17025体系下的计量校准与期间核查。


本文件内容依据欧盟官方公报L174/88(2011)及修订指令(EU)2015/863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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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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