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噪声检测

北检院检测中心  |  完成测试:  |  2025-05-08  

广东省作为工业与城市化发展迅速的区域,噪声污染问题备受关注。本文系统阐述噪声检测的核心项目、适用范围及技术规范,涵盖工业设备、交通干线、建筑工地等典型场景的声环境评估要点,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国家标准执行科学监测流程。

注意:因业务调整,暂不接受个人委托测试望见谅。

检测项目

广东省噪声检测主要包含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监测、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监测及社会生活噪声监测四大类。其中环境功能区噪声需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划分的5类区域执行限值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进行昼间与夜间分时段测量;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需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规定的机械作业峰值控制要求;社会生活噪声则重点针对商业活动、公共设施等非工业源开展等效连续A声级评估。

检测范围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及场所均纳入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珠三角城市群工业园区的生产车间与设备机房;广深高速、虎门大桥等交通干道沿线敏感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周边航空噪声影响区;住宅小区配套设备(如水泵房、空调机组);夜间营业的娱乐场所及大型商业综合体通风系统。特殊区域如学校、医院周边执行严于常规标准的1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检测方法

现场检测采用网格布点法与敏感点重点监测相结合的策略。固定源噪声测量时需在厂界外1米处设置测点并排除背景噪声干扰;流动声源按《声学 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 3222.1-2006)进行等效连续A声级24小时连续监测。道路交通噪声执行《声学 道路交通工具噪声排放测量》(GB/T 3222.2-2009)规定的传声器距路面边缘0.5米垂直高度1.2米的标准测量位置。所有数据采集过程均需记录气象参数并满足风速小于5m/s的测量条件。

检测仪器

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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