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环境噪声水平检测

北检院检测中心  |  完成测试:  |  2025-05-08  

区域环境噪声水平检测是评估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技术手段。本文依据国家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系统阐述噪声检测的核心项目、覆盖范围、测量方法及仪器选型要求。重点解析昼间与夜间等效声级、突发噪声峰值等关键指标的科学测量规范。

注意:因业务调整,暂不接受个人委托测试望见谅。

检测项目

区域环境噪声检测包含以下核心指标:

等效连续A声级(Leq):反映测量时段内能量平均的噪声水平

最大声级(Lmax):记录监测周期内的瞬时噪声峰值

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分别表征10%、50%、90%时间超过的噪声值

频谱分析:通过1/3倍频程分析31.5Hz-8kHz频段分布特征

昼夜等效声级(Ldn):对夜间噪声实施10dB加权修正的综合评价指标

检测范围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主要覆盖以下五类区域:

1类区:疗养区、高级别墅区等特别需要安静区域(昼间≤55dB)

2类区: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60dB)

3类区:工业生产与仓储集中区(昼间≤65dB)

4类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

特殊监管区:机场周边、铁路编组站等特定噪声源影响区域

检测方法

执行GB/T 3222.1-2020《声学 环境噪声测量方法》标准要求:

布点原则:采用网格法布点(500m×500m),每个测点代表面积≤0.25km²

测量高度:传声器距地面1.2-1.5m,距反射面≥1m

时间采样:昼间(06:00-22:00)测量20min以上;夜间(22:00-06:00)测量8min以上

气象条件:风速<5m/s、无雨雪天气下进行测量

背景修正:当被测声源与背景噪声差值<3dB时判定为无效数据

检测仪器

积分平均声级计:满足IEC 61672-1标准的1级精度设备

A计权网络频率响应范围:20Hz-12.5kHz

动态范围≥100dB,采样率≥48kHz

校准装置:

声校准器精度等级:1级(±0.3dB)

活塞发声器频率误差≤±0.2%

辅助设备组:

三脚架防风罩组合系统(降低风噪影响≥15dB)

GPS定位模块(坐标定位精度≤3m)

温湿度记录仪(监测范围-20℃~60℃/10%~95%RH)

数据处理系统:

专业噪声分析软件(支持ISO 1996标准统计计算)

TEDS传感器电子数据表自动识别功能

所有测量设备须通过计量机构年度检定,取得有效的校准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现场测量时应完整记录仪器型号、序列号及校准有效期等信息。

典型测量流程包括:现场踏勘→功能区确认→测点布设→仪器架设→本底噪声测定→正式测量→数据复核→异常值处理等八个标准化步骤。

特殊场景需采用补充测量方案:对于轨道交通噪声应同步记录列车通过次数;工业厂界噪声需在正常工况下连续监测3个工作日;突发噪声事件应使用峰值保持功能记录瞬时值。

注:本文所述技术参数均引用自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体系文件,具体实施时应结合地方环保部门发布的实施细则执行。

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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