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船舶尾气检测

北检院检测中心  |  完成测试:  |  2025-04-21  

南京船舶尾气检测依据国际海事组织(IMO)及国内环保法规要求开展系统性监测工作。核心检测指标涵盖颗粒物(PM)、硫氧化物(SOx)、氮氧化物(NOx)等关键污染物浓度值测定,重点关注燃料硫含量合规性及尾气净化装置效能验证。检测过程严格遵循HJ1135-2020《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等技术规范。

注意:因业务调整,暂不接受个人委托测试望见谅。

检测项目

南京地区船舶尾气检测体系包含六大核心指标:

颗粒物(PM):测定尾气中悬浮颗粒物质量浓度及粒径分布(PM2.5/PM10),采用滤膜称重法与激光散射法双重验证

硫氧化物(SOx):重点监测二氧化硫(SO₂)和三氧化硫(SO₃)体积浓度值,执行0.1%m/m全球限值及中国ECA区域0.1%特殊标准

氮氧化物(NOx):依据发动机额定转速分级管控(Tier I-III),涵盖一氧化氮(NO)、二氧化氮(NO₂)等组分总量分析

碳氢化合物(HC):采用气相色谱法测定未完全燃烧的烃类物质总量

一氧化碳(CO):监控燃料燃烧效率关键指标

黑烟浓度:通过林格曼黑度等级评定可见污染物排放水平

检测范围

南京市实施全域覆盖的船舶尾气监测网络:

适用船舶类型:

内河航行船舶:300总吨以上货轮及客轮

沿海作业船舶:拖船、工程船等特种作业船只

国际航行船舶:靠泊南京港的远洋运输船舶

港口作业船舶:港作拖轮、引航船等辅助船只

动力系统覆盖:

柴油主机功率≥130kW的推进系统

辅助发电机功率≥75kW的辅机系统

双燃料发动机及混合动力系统特殊工况测试

重点监测区域:

长江南京段12.5米深水航道锚地

新生圩港区集装箱码头作业区

七坝港区散货船泊位区

检测方法

执行三级递进式检测技术体系:

在线式直接测量法:

红外光谱法(NDIR):用于CO/CO₂连续监测

化学发光法(CLD):实现NOx组分ppb级高灵敏度分析

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法(DOAS):适用于SO₂实时在线监测

离线式实验室分析法:

离子色谱法测定硫酸盐/硝酸盐成分占比

热光反射法进行碳质组分(OC/EC)分离定量

质子转移反应质谱(PTR-MS)分析VOCs特征谱图

移动式快速筛查法:

手持式烟气分析仪开展现场初筛

AIS轨迹数据与燃油硫含量快速检测联动执法

无人机载嗅探系统进行远距离排放监测

采样点设置严格遵循ISO8178标准要求:主机排气管下游3倍管径处设置主测点;辅机排气系统设置独立采样端口;多级旋风分离器保障颗粒物有效捕集。

检测仪器

配置三类专业化检测装备体系:

固定式监测系统:

SICK GM32原位式气体分析模块:集成UV+NDIR双技术路径

Testo 350 Maritime船用烟气分析仪:IP66防护等级适应船舱环境

SERVOMEX 2900多组分分析系统:支持SOx/NOx同步测量

移动实验室装备:

TESTO 380船载排放监测系统:满足MEPC.340(77)新规要求

TSI 3090 EEPS粒径谱仪:10nm-32μm粒径范围实时解析能力

辅助测量装置:

SARTORUS微量天平(0.001mg分辨率)用于滤膜称重

关键仪器技术参数表(摘要)
SICK GM32- SO₂量程0-5000ppm

- NO量程0-3000ppm

所有仪器执行三级校准制度:每日开机执行零点/量程点校准;每周进行标准气体交叉验证;每季度开展实验室溯源校准。

*数据质量保障措施包括:平行样相对偏差≤15%;全程序空白值低于方法检出限;质控样合格率保持100%

注:本文所述方法均符合MARPOL公约附则VI第13-14条及《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45条法定要求。

所有检测活动通过CMA资质认定(证书编号:苏CMA******),报告格式符合MEPC.1/Circ.882通函规定。

2024年新增嗅探式遥测技术装备清单已通过DNV型式认证。

*本文技术指标依据2024年现行有效版本标准编制。

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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