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数量-9
餐饮油烟排放检测
北检院检测中心 | 完成测试:次 | 2025-05-07
注意:因业务调整,暂不接受个人委托测试望见谅。
检测项目
餐饮油烟检测体系包含三大核心指标:颗粒物(PM10/PM2.5)质量浓度、非甲烷总烃(NMHC)体积分数及油烟浓度实测值。其中颗粒物检测需区分不同粒径分布特征;非甲烷总烃分析要求采用FID检测器进行有机组分总量测定;油烟浓度需通过红外分光光度法获取标准化数据。
辅助性检测参数包括烟气温度(±0.5℃精度)、排放流速(m/s)、管道截面积(m²)等工况参数。特殊业态需增加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专项分析,烧烤类餐饮应附加多环芳烃(PAHs)特征污染物筛查。
检测范围
法定检测对象涵盖经营面积≥150m²的中大型餐饮单位、连锁快餐企业中央厨房及食品加工园区集中排烟系统。具体包括: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的灶具群组;燃煤/生物质燃料的特定餐饮场所;产生油炸/烘焙工艺废气的食品加工线。
特殊管控区域扩展至:商业综合体屋顶集中排烟道、地下餐饮街公共净化系统、移动餐车可拆卸式净化装置。新建项目需在试运行阶段完成基准测试,既有设施每12个月实施定期复检。
检测方法
现场采样执行《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在净化设备进出口设置等速采样断面,每个断面布设≥3个测孔;采用网格法划分测量区域,单个工况下连续采集3组有效样本。
实验室分析依据《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颗粒物采用重量法(恒温恒湿称量),非甲烷总烃使用气相色谱-FID联用系统(GC-FID),油烟浓度测定执行红外分光光度法(标准物质校准曲线法)。
数据处理需进行温度压力修正(标准状态换算)、异常值格拉布斯检验(置信度95%)、设备效率折算(净化装置前后浓度差比)。
检测仪器
标准配置包含:3012H型自动跟踪烟气采样器(流量精度±2%)、TH-880F微电脑平行双路测尘仪(分辨率0.1mg/m³)、GC-2014C气相色谱仪(FID检测限≤0.05mg/m³)、FTIR-3050红外光谱仪(波数范围4000-400cm-1)。
辅助设备涉及:BSA223S-CW分析天平(0.1mg精度)、DHM2通风干湿表(湿度测量范围10-100%RH)、Testo 435-4多功能测量仪(同步记录温/压/流速参数)。所有仪器均需通过CMA计量认证并定期进行量值溯源。
现场作业须配备防爆型设备箱组、三级过滤防护装置及数据采集终端系统,确保在高温高湿工况下维持测量稳定性(工作温度-20℃~50℃)。
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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