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1次 | 2024-12-05 19:03:26
CB/T 3751-1995 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技术条件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标准《CB/T 3751-1995 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技术条件》,该标准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涉及的产品: 检测项目:外观检查:对锅炉的整体结构和外部进行目测检查,确保无明显损伤或缺陷。
尺寸检测:使用测量工具检测锅炉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压力试验:对锅炉进行水压试验,以确保其承压能力符合标准。
密封性测试:检查锅炉各个接口和接缝的密封性能,防止泄漏。
热效率测试:通过燃烧试验检测锅炉的能效指标。
安全功能检测:检验锅炉的安全阀、压力表、温控系统等安全装置的可靠性。
振动及噪声检测:评估锅炉运行时的振动和噪声水平,以保证符合环保和操作要求。
目测法:适用于外观检查和初步评估。
测量工具法:使用卡尺、尺等工具,对尺寸精度进行检测。
液压试验法:通过施加液体压力验证锅炉的压缩性能。
气密性试验法:使用专用气密性试验设备进行检测,通常采用氮气或压缩空气。
燃烧测试法:通过燃烧装置的性能测试设备,评估锅炉的热效率和排放。
功能测试法:利用专业仪器测试锅炉的安全功能,包括安全阀、温控系统等。
振动噪声测试法:通过振动传感器和噪声计,测量锅炉的振动和噪声水平。
该标准主要针对燃油和废气组合式锅炉。这类锅炉主要用于利用燃油燃烧和废气余热进行能量转化,广泛应用于海洋船舶、工业生产设备中的热能供给系统。
CB/T 3751-1995 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技术条件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技术条件
标准号:CB/T 3751-1995
标准类别:船舶行业标准(CB)
发布日期:1995-12-19
实施日期:1996-08-01
标准状态:现行
CB/T 3751-1995 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技术条件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的基本结构、材料、制造要求、试验方法和油漆包装等。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2.5MPa,介质温度为饱和蒸汽温度的锅炉。CB/T3751-1995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技术条件CB/T3751-1995
CB/T 3751-1995 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技术条件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CB/T3751-1995
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技术条件
1995-12-19发布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发 布
1996-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技术条件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函
CB/T3751-1995
分类号:U41
本标准规定了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以下简称锅炉)的基本结构、材料、制造要求,试验方法和油漆包装等。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2.5MPa,介质温度为饱和蒸汽温度的锅炉。2引用标准
GB11037船用辅锅炉及受压容器液压试验方法GB11038船用辅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件GB/T14649船用辅锅炉机组性能试验规范CB*3114排气管钢法兰
CB*3347船用辅锅炉油漆、绝热、包装技术条件CB\3348船用锅壳式辅锅炉本体总装技术条件CBM1021排气管法兰
ZBU41003船用辅锅炉受压元件制造技术条件ZBU41005船用辅锅炉原材料入厂验收3技术要求
3.1结构与性能
3.1.1锅炉的基本结构为自然循环锅壳式锅炉。3.1.2锅炉的燃油和废气部分可同时运行,也可单独运行。燃油部分的燃烧程序及保护和废气部分的负荷调节由各自控制系统控制水位控制和汽压保护由共同的控制系统控制。3.1.3锅炉安全阀排量应按燃油和废气部分的总蒸发量来计算。3.1.4锅炉废气部分的性能试验要求可由供需双方议定。3.1.5锅炉烟气进、出口法兰的形式、尺寸应按CB*3114或CBM1021进行配置。3.1.6锅炉烟箱应保证密封,防止烟气外溢。3.1.7锅炉两端烟箱应分别设置检查门,以便检查和清洗,检查门的尺寸应不小于人孔尺寸。当上烟箱由于结构原因不能设置检查门时,可在锅炉排烟出口处加装一段可拆式短节管,以便进行检查和清洗。3.1.8锅炉下烟箱最低处应设置通径不小于40mm的泄水口,在烟气入口处的结构应能有效地防止水进入主辅机排气管。
3.1.9底座应满足锅炉受热膨胀的要求,底坐螺栓孔应考虑纵横两个方向的热膨胀量。底座法兰应平整,法兰平面对于底座围板的倾斜值一般不应超过3mm。3.2材料
3.2.1锅炉主要受压元件用材料及焊接材料应满足设计图样的要求,且符合有关材料的标准。3.2.2应按ZBU41005对材料进行入厂检验,检验合格才能下料投产。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95-12-19批准1996-08-01实施
4制造要求
CB/T3751—1995
4.1应按船级社批准的图样技术文件进行制造。4.2锅炉主要受压元件的制造应符合ZBU41003的有关规定。4.3锅炉本体总装应符合CB3348的有关规定。4.4锅炉受压元件的焊接应符合GB11038的有关规定。4.5锅炉的油漆、绝热包装等应符合GB3347的有关规定。5检验和试验要求
5.1锅炉主要受压元件的尺寸检验应按ZBU41003的有关规定。5.2锅炉本体的总装检验应按CB*3348的有关规定。5.3锅炉受压元件的焊接质量检验应按GB11038的有关规定。5.4锅炉本体的液压试验应按GB11037的有关规定。5.5锅炉燃油部分机组性能试验应按GB/T14649的有关规定。废气部分的性能试验在船舶航行时进行,其试验内容和要求可按供需双方的协定。5.6锅炉的油漆、绝热包装的质量检验应按CB'3347的有关规定。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603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辅锅炉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沙洲船用锅炉厂、青岛船用锅炉厂、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603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国良、贾文德、仲崇欣、丁建峰。
现行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CB/T 3751-1995 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技术条件》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CB/T 3751-1995 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技术条件》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CB/T 3751-1995 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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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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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