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6次 | 2024-12-10 17:28:39
NY 5010-2002 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NY 5010-2002 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标准,该文件主要规定了蔬菜产地环境的相关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的产品。以下是相关内容的整理: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 重金属检测通常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 农药残留检测通常采用气相色谱法(GC)或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
- 水质检测可能包含理化指标分析、微生物指标检测等方法,如紫外光分光光度法、高效液相色谱法等
- 空气质量检测常用的方法包括滤膜采样法、气体采样管法等
涉及产品:
标准主要涉及所有在我国生产和销售的无公害蔬菜产品。这些蔬菜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白菜、胡萝卜、西红柿、黄瓜、辣椒、菠菜等常见蔬菜品种。
通过检测这些项目和采用相应的检测方法,确保蔬菜生产地的环境条件符合无公害的标准要求。因此,这对于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提高蔬菜的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NY 5010-2002 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
标准号:NY 5010-2002
标准类别:农业行业标准(NY)
发布日期:2002-07-25
实施日期:2002-09-01
标准状态:现行
NY 5010-2002 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蔬菜产地选择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要求、灌溉水质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采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蔬菜产地。NY5010-2002无公害食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NY5010-2002
NY 5010-2002 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的部分内容
ICS 13.020.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5010—2002
代替NY5010---2001
无公害食品
2002-07-25发布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
2002-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
NY5010—2002
本标准是对2001年9月3日发布的NY5010—2001《无公害食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的修订。本次修订删除了无公害蔬菜产地和环境的术语和定义,删除了环境空气质量要求中的二氧化氮指标、灌溉水质量要求中的氟化物指标、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中的铜指标,修改了环境空气质量要求中的二氧化硫、氟化物指标,灌溉水质量要求中的总镉、总铅、粪大肠菌群指标,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中的镉、汞、铅、砷指标的浓度(含量)限值与适用范围。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NY5010—2001《无公害食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即行废止。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标准修订单位:农业部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本标准主要修订人:高怀友、刘凤枝、李玉浸、刘萧威、郑向群。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5010—2001。98
1范围
无公害食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
NY 5010—2002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蔬菜产地选择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要求、灌溉水质量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采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蔬菜产地。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5750
GB/T 6920
GB/T 7467
GB/T 7468
GB/T 7475
GB/T 7485
GB/T 7487
GB/T11914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总砷的测定
氰化物的测定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T15262
GB/T 15264
GB/T 15432
GB/T 15434
GB/T 16488
GB/T 17134
GB/T 17136
GB/T 17137
GB/T 17141
NY/T395
NY/T 396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氟化物的测定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土壤质量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土壤质量
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质量
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农田士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 397
3要求
3.1产地选择
尤公害蔬菜产地应选择在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源,并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生产区域。3.2产地环境空气质量
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3.3产地灌溉水质量
无公害蔬菜产地灌溉水质应符合表2的规定99
NY 5010—2002
总悬浮颗粒物(标准状态)/(mg/m2)≤二氧化硫(标准状态)/(mg/m2)氟化物(标准状态)/(μg/m2)表1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浓度限值
日平均
注:日平均指任何1日的平均浓度;1h平均指任何一小时的平均浓度。菠菜、青菜、白菜、黄瓜、莴苣、南瓜、西葫芦的产地应满足此要求。甘蓝、菜豆的产地应满足此要求。表 2灌溉水质量要求
化学需氧量/(mg/L)
总汞/(mg/L)
总镉/(mg/L)
总砷/(mg/L)
总铅/ 铬(六价)/(mg/l.) 氰化物/(mg/1.) 石油类/(rmg/L.) 粪大肠菌群/(个/L) 采用喷灌方式灌溉的菜地应满足此要求。400 浓度限值 40000d 白菜、葛苣、茄子、蘸菜、芥菜、苋菜、芜菁、菠菜的产地应满足此要求,萝、水芹的产地应满足此要求。0.50m 采用喷灌方式灌溉的菜地以及浇灌、沟灌方式灌溉的叶菜类菜地时应满足此要求。3.4产地土壤环境质量 无公害蔬莱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含量限值 pH 6. 5~7.5 1h平均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注:本表所列含量限值适用于阳离子交换量》5cmol/kg的土壤,若≤5cmol/kg,其标准值为表内数值的半数。白菜、菌苣、茄子、蘸菜、芥菜、苋菜、芜菁、菠菜的产地应满足此要求。菠菜、韭菜、胡萝卜、白菜、菜豆、青椒的产地应满足此要求。菠菜、胡萝卜的产地应满足此要求。萝卜、水芹的产地应满足此要求。100 4试验方法 4.1环境空气质量指标 4.1.1总悬浮颗粒的测定按照GB/T15432执行。4.1.2二氧化硫的测定按照GB/T15262执行。4.1.3二氧化氮的测定按照GB/T15435执行。4.1.4氟化物的测定按照GB/T15434执行。4.2灌溉水质量指标 4.2.1pH值的测定按照GB/T6920执行。4.2.2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按照GB/T11914执行。总汞的测定按照GB/T7468执行。4.2.3 总砷的测定按照GB/T7485执行。4.2.5铅、镐的测定按照GB/T7475执行。4.2.6六价铬的测定按照GB/T7467执行。4. 2. 7 氰化物的测定按照GB/T7487执行。4.2.8石油类的测定按照GB/T16488执行4.2.9粪大肠菌群的测定按照GB/T5750执行。4.3土壤环境质量指标 铅、镉的测定按照GB/T17141执行。乘的测定按照GB/T17136执行。 4.3.3砷的测定按照GB/T17134执行。铬的测定按照GB/T17137执行。 5采样方法 5.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采样方法按照NY/T397执行。5.2灌溉水质量监测的采样方法按照NY/T396执行。5.3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采样方法按照NY/T395执行。NY5010—2002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NY 5010-2002 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NY 5010-2002 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NY 5010-2002 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测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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