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6次 | 2024-12-11 17:13:50
GB/T 16134-1995 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规范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GB/T 16134-1995 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规范》是针对中小学生的健康检查所制定的标准。以下是标准中提到的相关检测项目:1. 基本体格检查项目:
- 身高测量
- 体重测量
- 视力检查
- 听力检查
2. 重要生理参数测量:
- 血压测量
- 心率检测
3. 其它常规检查项目:
- 肺功能检测
- 牙齿及口腔健康检查
- 脊柱与四肢的检查
检测方法:
标准中详细描述了每个检测项目的具体检测方法。例如,身高和体重的测量需要使用标准的测量工具,并按照标准姿势进行测量;视力检查可以通过视力表进行;听力检测通常使用听力计等。
涉及产品:
这些检测项目通常需要借助一些医疗产品和设备,例如:
- 身高体重计
- 视力表或视力测量仪
- 听力计
- 血压计
- 心率检测仪
- 肺功能检测仪
通过使用这些产品和设备,能够更准确地完成中小学生的健康检查,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GB/T 16134-1995 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规范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规范
标准号:GB/T 16134-1995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1995-12-21
实施日期:1996-07-01
标准状态:现行
GB/T 16134-1995 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规范的简介
本规范规定了中小学生健康检查的基本项目和有关记录、表格的式样与填写方法。本规范适用于中小学生健康检查用,职业高中、技校亦可参照使用。本规范不适用于学龄前儿童体检。GB/T16134-1995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规范GB/T16134-1995
GB/T 16134-1995 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规范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规范
Standards of physical examination records forstudents in elementary and middle schools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T16134--1995
本规范规定了中小学生健康检查的基本项目和有关记录、表格的式样与填写方法,本规范适用于中小学生健康检查用,职业高中、技校亦可参照使用。本规范不适用于学龄前儿童体检。
2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
2.1《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的内容和式样见下表。2.2《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规格应使用16开洁白纸张铅印,纸张厚度应以铅印字体不透过反面为准。2.3《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的建表、存表和转表2.3.1建表:第一次对学生作健康检查时建表。2.3.2存表:建表后,本表应存放在学校保健室。无保健室的学校由负责健康检查、医疗保健的单位指导校方保存。
2.3.3转表:学生转学及升学时,应将表转入新校。2.4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与可能,可在本表空白项中适当增加检查项目。3《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填写方法《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应按《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填写说明进行填写。4学生健康检查管理规范
学生健康检查管理规范应按附录A(补充件)要求进行,推荐应用统一的健康检查表。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和条件不一,有些项目在一些地区难以做到,而在另一些地区则认为项目太少。因此,有些项目各省可根据本省情况每年或隔年查,在检查项目中表中留有空格,也可做增加项目使用。5《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所列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5.1建表与转表记录:明确建表学校并可保持资料的连贯性和完整性。5.2编号:保证健康检查表有序保存和检索,转校时便于查询。5.3既往病史:掌握学生在小学入学前患病史对学习期间的保健工作有参考意义。5.4形态机能检查:身高、体重、胸围三项是形态指标中的重要指标。基层测定这些指标基本上具备条件。
5.5健康检查:为掌握学生各器官系统的健康状况,列入表中的这些项目是必要的。鉴于县以上单位应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12-15批准1996-07-01实施
GB/T16134-1995
均做到,县以下单位有些尚不具备检查某些项目时所需的技术条件和设备,因此化验等各项各地可在逐步创造条件后执行。
6其他
根据卫生部预防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本标准增加了学生健康检查管理规范的内容。2
学校名称:
学生姓名:
家庭住址:
既往重要病史:肝炎
既往疾病诊断日期:
检查项目
班级:
性别:
GB/T16134—1995
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
建表日期
民族:
先天性心脏病
肺结核
年月日
身高,cm
体重,kg
胸围,cm
肺活量,mL
血压,kPa
医生签名
医生签名
扁桃体
医生签名
风湿病
编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地方病(病名):其他(病名)期
检查项目
淋巴结
医生签名
血红蛋白,g/L
尿蛋白
蝴虫卵
医生签名
需复查项目
主检医师签名
GB/T161341995
注:①“既往重要病史”;过去患有本项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患者,在该病名处画“”号,地方病应注上病名。“其他\栏亦填上病名,并应说明诊断时间。②“检查项目”,在“检查项目\栏各项中,检查结果无阳性发现者可填“”,发现阳性结果者可填写病名或阳性体征。形态机能、视力、颤齿、血红蛋白等项,记录具体数据。③形态机能检查、内科、外科和化验等项均留有空格,供需要增加的检查项目填写之用。④检查医师检查完毕应签名,以示负贵。GB/T16134-1995
附录A
学生健康检查管理规范
(补充件)
为了加强和提高学生体检工作质量,便于统一管理,保护和增进学生健康,特制定本学生健康检查管理规范,要求如下:
A1本规范适用于中、小学生体检,其他学校可参照执行。A2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卫生防疫站、学生保健所、校医院或医务室使用。A3学生健康检查要求除中、小学入学及毕业时必需检查外,各省可根据本省情况每年或隔年进行一次学生体检。
A4学生体检需由各级卫生防疫站、保健所、校医院或医务室进行,检查者必须是医士以上(包括医士)人员进行,检查前应进行培训,统一检查方法。A5检查方法:参照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工作手册、卫生部卫生监督司及国家教委学校体育卫生司联合发出的《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技术规范》进行。A6检查内容
A6.1中小学生健康检查内容:
A6.1.1形态:身高、体重、胸围、肺活量、血压。A6.1.2内科:心、肺、肝、脾。A6.1.3五官:听力、耳、鼻、扁桃体、沙眼、龋齿、色觉、视力。A6.1.4外科:头部、颈部、胸廓、四肢、皮肤、淋巴结。A6.1.5化验:血红蛋白、尿蛋白、蛔虫卵、肝功A6.2学生健康检查的重点应是肝炎、视力低下、沙眼、肠寄生虫病、贫血及营养不良。附加说明: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本规范由甘肃省卫生防疫站、苏州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陈慧英、张庆煌。本规范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负责解释。
现行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GB/T 16134-1995 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规范》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GB/T 16134-1995 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规范》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GB/T 16134-1995 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规范》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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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