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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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668-1999 电链锯使用安全规程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4次  |  2024-12-13 18:16:58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标准《GB 17668-1999 电链锯使用安全规程》主要规定了电链锯的使用安全要求,涵盖了相关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的产品。以下是标准中提到的一些关键内容:

检测项目:
  • 电气安全检测:包括绝缘电阻测量、接地电阻测试、耐电压测试等,用于确保电链锯的电气部件安全可靠。

  • 机械安全检测:如链锯稳定性测试、链条制动装置测试、护罩和防护装置检查等,以防止使用过程中出现机械危险。

  • 声学特性测试:测量电链锯在工作时的噪音水平,确保符合安全噪音标准。

  • 振动检测:衡量电链锯在工作时产生的振动,以减少对操作人员的身体伤害。

  • 性能测试:评估电链锯的运行性能,包括链条转速、切割效率等。

检测方法:
  • 电气安全检测通常通过使用标准的电气测试仪器进行,如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仪器以及耐压测试仪。

  • 机械安全检测一般结合视觉检查、实际操作测试和量具测量方法进行。

  • 声学特性和振动检测通过使用分贝仪和振动测试设备进行测量和分析。

  • 性能测试需要在实验室或应用环境中进行,通过测量电链锯实际作业时的各项参数完成。

涉及产品:

本标准涉及的产品主要是各类电链锯设备,这些设备广泛应用于森林砍伐、园林修剪和木材加工等行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手持式电链锯、专业用工业电链锯等。

总之,GB 17668-1999标准为保障电链锯的安全使用提供了详细的检测项目和方法,为生产者和使用者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指导。确保所有经过检测的电链锯都达到标准所规定的安全要求是非常关键的。

GB 17668-1999 电链锯使用安全规程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电链锯使用安全规程

标准号:GB 17668-1999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1999-01-02

实施日期:1999-08-01

标准状态:现行

GB 17668-1999 电链锯使用安全规程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电链锯使用时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贮木场造材用电链锯和其他用途的电链锯。GB17668-1999电链锯使用安全规程GB17668-1999

GB 17668-1999 电链锯使用安全规程的部分内容

GB 17668—1999

本标准根据贮木场造材作业中安全使用电链锯的经验及事故分析,并参考国外电动工具使用安全的有关标推制定。本标准技术要素各章的设定与国外有关的便携式机械使用安全规程标准一致,本标准与GB3883.14--1993于持式电动工其的安个第二部分:电链锯的专用要求区别为,本标准着眼于林业生产中使用电链锯必须遵守的规程包括对操作者、场地条件、环境、操作程序、故障处理、机器贮存等要求,而机器本身结构,性能及安全要求按GB3883.14执行。本标准由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木材采运所、林业部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祖庆喜、曾婉华、刘勤、樊冬温,刘玉梅。423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链锯使用安全规程

Safety code of practice for electric chain saws本标准规定厂电链锯使用时的安余要求。本标准适于贮本场造材用电链锯和其他用途的电链锯。2引用标准

GB 17668—1999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3883.11991手持式电动I具的安全第一部分:一般要求(可供认证用)GB3883.14199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部分:电链锯的专用要求3安全操作规程

3.1等告:电链锯使用中发生的偶然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失,操作者和使而单位必须承担责任。3.2一般要求

3.2.1电链锯应符合GB3883.1和GB3883.14的规定。3.2.2操作者必须熟悉电链锯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能按使用说明书正确进行操作和维护保养。3.2.3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上岗搬作证,下列人员不准操作电链锯:a)未成年人及老年人;

b)体弱病残的人,

c)酒后及服用麻醉药品后的人。3.2.4下列情况不准操作电链锯:a)有人靠近时:

b)道造材辅助人员撤到安全地区之前;c)作业区原条堆放不稳;

d)光线不充足:

e)雨天风力大于5级及有需电时的露关场地f)没有断链保护装置及反弹保扩装置,或装暨损坏时。3.3推备

3.3.1作业时必须穿安全鞋。

3.3.2作业时不推穿肥大、散开的衣服和短裤.不准佩带装饰品,如领带、手链、脚链等。3.3.3认真检查锯链,导板、链轮等组件的磨损程度和锯链的张紧度,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更换。3.3.4检查电链锯开关是否完好,电源接头是否接牢,电缆绝缘层是否磨损。3.3.5彻底检查作业场地并清除石块、金属物、枝丫和其他丢弃物。3.3.6作业前要选好安全撤离通道和安全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1-25批准124

1999-08-01实施

3.4操作

GB17668—1999

3.4.1当被加工的原条距输送机1.5m以内时,不准作业。3.4.2在接通电源之前,必须关闭电链锯并关,防止意外启动。3.4.3造材前先启动电链锯空转1min,检查运转是否正常。3.4.4启动或操作时,手和脚不得靠近旋转部件,特别是链条的上下方。3.4.5烧断保险丝或继电器跳闸时,应立即进行检查。3.4.6不准线路超负荷工作,不准接入高容量保险丝。3.4.7必须用双手操作电链锯。

作业时一定要站稳,不准站在原条或原木下方及可能滚动的原条或原木上操作。3.4.8

排除夹锯故障时,应特别注意辅助人员的安全。3.4.9

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润清和冷却锯木机构。当原条即将锯断时,应注意木材的动向,锯断后迅速提起电链锯。转移作业时必须先关闭电链锯开关,转移中不准跑动。下列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

a)锯链碰到其他物体后,重新启动前需要检查损坏情况时,b)作业时出现不正常声音或振动,需要检查并排除故障时:)操作者离开电链锯时,

d)发现附近原条或原术移动时;c)造材夹锯时:

f)发现漏电时:

g)作业结束时。

3.5保养与贮存

3.5.1每天作业后,应拧紧所有螺母、螺栓、螺钉,检查锯链、导板及链轮磨损程度,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更换。

3.5.2检查电源插头及电缆绝缘层的磨损,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复。3.5.3长期贮存前应消理残留木屑及污物,拆下锯链和导板并涂防锈油,电机应作防尘保护。3.5.4应贮存在干燥环境中。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GB 17668-1999 电链锯使用安全规程》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GB 17668-1999 电链锯使用安全规程》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GB 17668-1999 电链锯使用安全规程》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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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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