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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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2次  |  2024-12-13 22:00:04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关于“《GB 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的相关内容,以下是有关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涉及产品的一般性描述:

检测项目:

  • 生理功能:涉及对受伤人员生理状况及各项机能的检测,如听力、视力、呼吸等。
  • 心理状态:评估受伤人员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心理创伤及其影响。
  • 肢体功能:对肢体功能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度、力量等。
  • 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受伤人员日常生活的自理能力。
  • 内部器官功能:监测如心脏、肝脏、肺等内部器官的功能状态。

检测方法:

  • 影像学检查:如X光、CT扫描、MRI等,用于评估内部损伤。
  • 生理测试:包括血液检测、心电图等生理参数的测量。
  • 心理评估:通过专业测评工具和问卷调查对心理状态进行分析。
  • 功能测试:如步态分析、运动范围评估等对肢体活动能力进行测试。
  • 临床检查:医生通过体格检查和临床观察进行综合判断。

涉及产品:

  • 医疗设备:包括各类型检测仪器如CT机、MRI机等。
  • 测试器具:如力量测量仪、动态步态分析器等。
  • 评估工具:用于进行心理测试的标准化量表和问卷。
  • 辅助器材:如拐杖、轮椅,用于评估生活自理能力时的测量工具。

以上整理基于对标准的一般理解,具体条款和应用还需参考标准文本和专业医务人员的意见。

GB 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标准号:GB 18667-2002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2002-03-01

实施日期:2002-12-01

标准状态:现行

GB 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GB 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部分内容

ICS 13.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667 -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Assessment for body impairmentof 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2002-03-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2-12-01实施

GB18667—2002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

本标准足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企行业标准道璐交逊市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一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戒,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还建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休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人了肩关节复台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Ⅱ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府肿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依据。本标自实施之口起,代替GA 3.—1992.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推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叶口。本标推起卓单证: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和标推主要起草人·张志维、赵新才、黄小七,工世其、宋鸿。1范围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本标滩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汰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下本标准。2.1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the injured in rnad traffic aceident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务和暴力致伤的人员,2.2

伤残 impairtnent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GB18667—2002

包括精树的,生理功能的和解部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1作利礼会活动能力的不同程度丧失。

评定assessment

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踏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2.4

评定人,assessor

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衔合评定人条件,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2.5

评定结论assessmcnt conclusion评定人根据检验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2.6

评定书

assessnientreport

评定人将检验结果,分析意见和评定结论制成的书面文书。2.7

治疗终结trcatment finality

课医学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3评定总则

3.1评定原则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3.2评定时机

评定时机成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推。GB 18667--2002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出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3. 3评定人条件

评定人应当出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扣任,3.4评定人权利与义务

3.4.1评定人权利

)有权了解与评定有美的案情和其他材料:h)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间题;)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d)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评定材料的不足面拒绝评定。3.4.2评定人义务

a)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b)止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

)回答办案机关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d1 保守案件秘密t

e)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f)要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3.5评定书

3.5.1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托警名,3.5.2评定书包括股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3.6伤残等级划分

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伤线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4伤残等级

4.1级伤残

4. 1.1颅脑、脊髓及周图神经损伤致:)植物状态;

h)极度智力缺拟(暂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c)叫肢摊(=肢以1肌力 3级以下);d)截摊(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4.1.2头面部损伤致:

a)双侧眼球缺失:

h)一侧眼球缺失,刃一侧眼严重畸形伴言民5级。4.1.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4.1.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4.1.5胸部损伤致:

)肺吓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b)心功能不全,心功能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级伴明最器质性心律失常。4.1.6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璋碍,日常牛活完全不能白理;h)双侧肾切除或究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白理,4.1.7肢体损伤致:

a)三肢以上缺尖(1肢在豌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1.),GB 18667-2002

h)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r)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1,下肢在关节以上),第三肢究全丧失功能!d)-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e)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L,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f)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1.8皮肤损伤致藏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1:。4.21级伤残

4.2.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b)完全性失语,

c)双眼言日5级;

d)四肢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e)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4.2.2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育日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育目3级以上:b)双侧眼险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国4级以上;或一侧眼险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日4级以上,另一眼盲月5级;c)双眼盲月 5 级;

d)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e)全面部瘢痕形。

4.2.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4.2.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4.2.5胸部损伤致:

a)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畸形,呼吸功能障碍;b)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亚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1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4.2.6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4.2.7肢体损伤致:

)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b)-肢缺失(1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r)二肢以F完全丧失功能。

4.2.8皮联损伤致癌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4.31级伤残

4.3.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尺发作平均舞月一次以上或扇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段上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c)双侧严重面摊,难以恢复;

)严重不自十运动或其济尖调:e)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f)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g)人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GB18667--2002

4.3.2头面部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月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视力2级b)双侧眼险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育目3级以上;或一侧眼险重度下乘(或严重畸形),该限百月3级以上·另一服盲日4级以上!c)双眼盲目4级以;

dl)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e)!颌骨、下领骨缺摄,牙齿脱落24枚以上:f)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彤);)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刃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尖(或畸形50%以上;

h)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廊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瞄形;

i)面部搬痕形成80%以1。

4.3.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严重影响呼吸功能。4.3.4领部损伤致:

)癜痕彤戒.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b)严重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4.3.5胸部损伤致:

a)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b)心功能不全,心功能1级伴器质性心率失常,或心功能【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4.3.6腰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b)-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4.3.7盆部损伤致:

)女性双侧卵巢缺尖或完全萎缩:b)大便和小便失禁,那以恢复。4.3.8会阴部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4.3.9股体损伤致:

a)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5)“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c)-肢缺失([肢在豌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肢丧失功能50为以上。4.3.10皮肤摄伤致癜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4.4N级伤残

4. 4.1颅脑、脊髓及周用神经损伤致:a)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口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h)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e)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d)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r)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4.4.2头面部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测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级;b)双侧眼险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作效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一侧眼脸重度下乘(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育口 3级以上c)双眼盲月3级以上;

d)双眼视野极度缺损(首径小于【0\):c)双Ⅱ极度听觉障碍;

f)-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g)双环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廊缺失(或严重畸形):GB 18667-—2002

1)双4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作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1)面部癜痕形或60%以上。

4.4.3静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彤愈合·影响呼吸功能,4.4.4颈部损伤致:

a)癜娠形成,领部活度丧失75%以上:h)影响呼吸和吞帼功能。

4.4.5胸部损伤致:

a)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影响呼吸功能;b)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带。

4.4.6腹部损伤致-侧紧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得4.4.7会防部损伤攻阴茎休完全缺失或严重畸形4.4.8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闭锁。4.4.9肢体损价致双手究全缺失或丧尖功能4.4.10皮肤损伤致搬痕形成达体表而积52%以上:4.5'V级伤残

4.5.1颅脑.静随及周围种经损伤致:a)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h)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罚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c)严重失用或失认症;

d)单侧严重面瘫,炸以恢复;

)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2毁以下);单瘫(既力2级以下);

)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4.5.2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伴劳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且挑力接近正常,1,)双侧眼龄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1级;或·侧眼聆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1级以上,另一眼低视方2级以[;)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

d)双眼现野里度缺损(直径小于20\):e)舌肌完全麻痹或否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上颌骨、下颜骨缺损,牙齿脱落20校以F.名)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h)双π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1.i)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軍畸形):)双侧耳廊缺失(或严重畸形);GB18667-2002

k)外亮部完全缺损(或严重畸形);1)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4.5.3许托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4.5.4颈部损伤致:

a)癜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尖50%以上;b)影响呼吸功能,

4.5.5胸部损伤致:

R)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度影响呼吸功能;b)器质性心律失常,

4.5.6腹部损伤致:

)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b)一侧妤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侧肾功能轻度障碍。4.5.7盆部损伤致:

a)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b)膀胱切除:

c)尿道闭锁;

)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4.5.8会阴部损伤致阴基体大部分缺失(或畸形)。4.5.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严重狭难,功能严重障得4.5.10肢体损伤数:

a)双于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b)一肢缺失(上肢在时关节以上,下在膝关节以上);c)一肢缺火(1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丧失功能50乐以1.l):肢完全丧失功能。

4.5.11皮肤损伤致癜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1%以1.。4.6级伤残

4.6.1颅脑.脊髓及周随神经损伤致:a)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得,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印常生活需要帮助:b)严重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c)偏摊或截瘫(一肢肌力3级以下);d)单瘫(肌力3缀以下):

c)阴茎勃起功能严重障得。

4.6.2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伴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侧眼严重畸形;h)双侧眼脸重度下垂(或严重瞄形)作双眼视力接近止常;或一侧眼脸重度下乘(或严重畸形),该眼视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心)双眼低视力1级:

d)双眼视野中度缺损(首径小于60\);e)题下颌关节强直,牙关紧闭:)·-耳极度听觉障碍,另-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g)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以上;h)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0头以上:i)面部大量细小搬痕(或色系明显改变)75为以.14.6.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4.6.4颈部损伤致癜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4.6.5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4.6.6部损伤致:

a)双侧输卵管缺尖或闭锁:

b)子宫全划。

4.6.7会阴部损伤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4.6.8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功能障碍。4.6.9肢体摄伤致:

a)效手缺失(或丧失功能70必以上;b)双足谢跖关节以上缺失:

c)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比)。4.6.10皮肤损伤致痕形放达体表面积36%以上。4.7级伤残

4. 7.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GB 18667—2002

乱)轻度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乎均每六月·饮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一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c)中度失用或中度失认症;

d)严重构音障碍;

e)偏摊或截摊(-肢肌力4级);单摊(肌力4级)

g)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觉缺失。4.7.2头面部损伤致:

a)一侧眼球缺失;

h)双侧眼险重度下垂(或严重崎形);c)口腔或下颁关节损伤.重度张口受限;d)上颌骨,下颌臂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e)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f)一侧耳廊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忍)外鼻部大部分缺损(或畸形);lh)面部瘀痕形成,面积24cm2以上;1)面部大量细小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以上;i)头皮光毛发75%以「

4.7.3脊住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75必以上。4.7.4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癫痕形成75%以F:。4.7.5胸部损伤致:

a)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b)心功能不全,心功能级。

4.7.6腹部损伤致双侧肾功能中度障碍。4.7.7盆部损伤致:

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b)女性灶盆严重畸形,产道破坏:GB18667-2002

c)-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侧输尿管严亚狭窄。4.7.8会阴部损伤致:

a)阴茎体部分缺尖(或畸形);6)阻举色皮损伤避痕形成,功能障碍。4.7.9肢体损伤致:

)双手缺失(或夜失功能)50为以上:b)双手感说完全缺失;

c)双足是弓结构完伞破坏;

d)足跪跖关节以上缺失;;

e)双下肢长度相差cm 以上;

f)一肢丧失功能75%以1

4.7.10皮肤损伤致搬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8为以上。4.8级伤残

4.81颅脑、脊髓及周用神经伤致;孔)轻度帮力缺损或精排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h)中度失读伴失与症;

c)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d)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4.8.2头面部伤致:

a)眼育目4级以1.

1)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下5\);c)「领骨、下领骨缺损-齿脱落12枚以上:)-耳极度听觉障碍或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e)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f)尖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面部癜衰形成,面积18cm以[1h)而部大量细小瘾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为以上;1)头皮毛发50泻以上;

J颌面部或软组织缺损32cm°以上。4.8.3督柱损伤致:

a)颈椎或腰雄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心%以上;h)胸椎或腰排二雄体以「:压缩性骨折,4.8.4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搬痕形成50%以上4.8.5胸部损伤致:

a)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測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12以上骨折。

4.8.6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b〉脾切除;

c)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4.8.7贫部摄伤致:

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h)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穿;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侧输尿管狭窄;c)尿道严重获狭窄。

4.8.8会阴部损伤致:

t)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

b)阴蒸包皮损伤·癜痕形成,严重影响功能4.8.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4.8.10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30%以1.h)致于感觉缺失75些以上:

c)足足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号结构破坏1/3以上;l)双足「-趾先全缺失或丧失功能;e)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一胺丧笑功能50%以上

4.8.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4.9X级伤残

4.9.1频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GB 18667-2002

b)外伤性癫痛,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年-次以上或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c)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

d)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

f)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4. 9.2 头面部损伤致;

a)一眼育目3级以上:

b)双侧眼脸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险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心)一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丁10°):d)上颌骨、下颌背缺损,牙齿脱落8枚以上:)口腔损伤,牙齿脱落 16 枚以上;f)口腔或题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g)否尖缺失(或畸形):

h)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耳中度听觉障碍;)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J)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k)面部癜驱形成,而积12tm以l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cm以上.;1)面部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30cm以上;m)头皮无毛发25%以上:

n)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16cm2以上,4.9.3节柱揽伤致:

a)颈摊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h)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4.9.4颈部损伤致:

a)严重声音嘶哑:;

b)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GB 18667—2002

4.9.5胸部损伤致:

A)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b)8助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c)肺叶切除:

d)心功能不全,心功能1级。

4.9.6腹部损伤致:

e)胃、肠、消化踪等部分切除;h)胆切除:

)脾部分切除;

d)一侧野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4.9.7流部损伤致:

a)骨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b)骨盆严重崎形愈合;

C)尿道狭窄:

d)膀胱部分切除;

e)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f)子宫部分划除;

)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4.9.8会阴部损伤致:

\)阴禁龟头缺失(或崎形)50%以上;b)防囊损伤,癜痕形成 75%以上

4.9.9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炎(或丧失动能)10%以上;b)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

c)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d)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e)一足足弓结构破坏;

f)双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

g)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h)四肢长骨·板以上粉碎性骨折:1)-肢丧失功能25%以上。

4.9.10皮肤损伤致搬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2%以上。4.10X级伤残

4.10.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神经功能障码·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c)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d)单侧轻度面瘫,摊以恢复:

e)轻度不白主运动或共济失调;)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额等视觉障碍;g)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h)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1)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GB 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GB 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GB 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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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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