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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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3486-2000 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1次  |  2024-12-19 15:04:40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标准《GB 13486-2000 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中涉及的内容通常围绕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性能要求、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适用范围展开。以下是一些相关信息的总结:

1. 相关的检测项目

  • 精度检测:评估甲烷浓度检测的准确性。
  • 重复性检测:在相同条件下多次测试的结果是否一致。
  • 响应时间检测:检测仪对甲烷气体的响应速度。
  • 报警功能测试:仪器对达到报警浓度的甲烷是否能够及时发出声光警报。
  • 分辨力检测:检测最低可以区分的甲烷浓度变化。
  • 抗干扰能力测试:检测仪对非甲烷气体(如其他可燃气体或氢气等)的抗干扰能力。
  • 稳定性检测:仪器在长时间运行过程中是否有漂移现象。
  • 工作环境适应性测试:如耐高低温性能、湿度适应能力等。

2. 检测方法

《GB 13486-2000》标准规定了一系列的测试方法,用于验证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性能,包括:

  • 标准气体法:使用甲烷标准气体(通常是已知浓度的甲烷气体)验证检测仪的精度、重复性等性能。
  • 模拟实验法:模拟实际气体泄漏场景,以测试仪器的报警响应及灵敏性。
  • 干扰气体测试法:引入某些干扰性气体(如二氧化碳、氨气等)观测仪器是否会错误报警,用于验证抗干扰性能。
  • 环境测试法:通过将仪器置于不同的温湿度环境中,测试稳定性和环境适应能力。
  • 时间测试法:多次在不同时间间隔下测量,观测仪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涉及产品

本标准适用的产品主要是基于热催化原理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设备。具体包括:

  •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用于工矿企业、燃气管道、化工设备等区域检测甲烷浓度变化。
  • 甲烷检测报警系统:集合便携式或固定式设备,用于应急和常规状态下检测甲烷。
  • 矿井专用甲烷报警设备:用于矿井作业环境的甲烷浓度监测。

总体而言,《GB 13486-2000》提供了明确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为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在工业安全领域的应用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GB 13486-2000 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

标准号:GB 13486-2000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2000-07-02

实施日期:2000-12-01

标准状态:现行

GB 13486-2000 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以矿井可燃气体(主要是甲烷)为检测对象的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命名、分类、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Ⅰ类爆炸环境便携式热催化原理的甲烷检测报警仪器。GB13486-2000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GB13486-2000

GB 13486-2000 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部分内容

GB13486—2000

便携式执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是测量矿井可燃气体(主要是甲烷)含量的最常用仪器之一。这类仪器的设计、生产、检验所依据的标准是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年6月发布的GB13486—1992《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整仪》。儿年来,该标准对提高产品质量起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该标准受当时条件所限,有些要求未能提出,而应及时予以补充,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科技的发展,有些技术指标和试验参数也需适当进行修正。

本标准与GB2423、GB3836等相关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协调一致。本标准与原标准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①原标准5.2规定“A类和C类仪器的显示值为三位有效读数”、“各类仪器均应有电源欠压显示和电压测量功能”;本标准规定“A类和C类仪器显示值为二位以上(含二位)有效读数”“各类仪器均应有电源欠压自动关断功能和防高浓甲烷冲击措施。”②原标准5.13“仪器工作时间:电池正常充电后,A类仪器测量次数应不少于100次,B类和C类仪器工作时间应大于8h”;本标准改为“仪器的电源应采用无“记忆效应”电池或防“记忆效应”措施。电池正常充电后,各类仪器工作时间应不小于9h。”③原标准的5.14、6.9、6.10等条款中,仪器试验时间按类区分;本标准在相应条款中,各类仪器试验时间均改为“9h”。④原标准6.11..试验中,*B类和C类仪器一直通电,A类仪器在最后20min通电,....”,本标准在相应条款中改为“各类仪器一直通电”。③本标准取消了原标准5.16技术要求内容及其相应的试验方法条款。本标准从2000年1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13486—1992。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安全生产局提出。本标准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安全生产局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庆君。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

Portable heating catalytic methane alarm detectorGB13486—2000

代替GB13486—1992

本标准规定了以矿井可燃气体(主要是甲烷)为检测对象的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命名、分类、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I类爆炸环境便携式热催化原理的甲烷检测报警仪器(以下简称仪器)。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2423.1—19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GB/T2423.2—19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GB/T2423.4-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GB/T2423.5—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GB/T2423.8—-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d:自由跌落GB/T2423.10—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

GB3836.1—19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2—1983

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d”GB3836.4—19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i”GB/T2829—1987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显示值displayvalue

由仪器的显示器显示的测量数值。3.2零点zero

仪器在新鲜空气中正常工作时的显示值。3.3标定点demarcationpoint

仪器为满足测量精度所选择的校准气样浓度的显示值。3.4报警点alarmpoint

仪器依据使用要求所预先设置的警报启动值。3.5基本误差basicerror

在正常试验条件下确定的仪器测量误差值。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7-24批准-IYYKAONT KACa-

2000-12-01实施

3.6稳定性stability

GB13486—2000

在规定的工作条件和时间内,仪器的零点、标定点和报警点保持在允许变化范围内的性能。4仪器分类

4.1分类

仪器按使用功能可分为:

a)检测仪:以显示功能为主的仪器。以下称A类仪器,b)报整仪:以报警功能为主的仪器。以下称B类仪器c)测报仪:兼有显示报警两种功能的仪器。以下称C类仪器。各类仪器中凡属供班组集体使用的,其分类符号均应加下标j”,如Bj、Cj(仍属B类类仪器)。A类仪器不宜供班组集体使用。

4.2仪器命名和型号编制方法

仪器按下面的方法命名和编制型号:C

GB13486-2000

国家标准编号

各生产单位产品序号,用A,B.表示统一归口编号,用01~99表示,由生产单位申请,国家质检机构统一发布

仪器分类符号:用A、B、C、Bj、Cj表示便携式

热催化

甲烷检测报警仪

示例:JCB-Cj98AGB13486—2000即为某生产单位的供班组集体使用的兼有显示报警功能的第一种仪器,统一归口编号为98。

4.3规格

4.3.1仪器测量范围可采用:

a)0~3%CH4

b) 0~4%CH4s

c)0~10%CH4。

4.3.2仪器报警点设置范围可采用:0.5%~2%CH4。

5技术要求

5.1仪器应能适应下列环境大气条件:a)存温度:一40℃~60℃;

b)工作温度:0~40℃;

c)相对湿度:<98%;

d)气压:68kPa~115kPa;

e)风速:0~8m/s。

5.2仪器基本功能:

GB13486—2000

a)A类和C类仪器的显示值应为二位以上(含二位)有效读数,且有显示值极性标志,b)B类和C类仪器应有报警和报警自检功能,c)各类仪器均应有电源欠压自动关断功能和防高浓甲烷冲击措施。5.3仪器的防爆性能应符合GB3836.1、GB3836.2和GB3836.4的有关规定。5.4仪器应结构合理、坚固耐用、易于操作和调整、便于维修和携带。并能有效地防尘、防潮、抗干扰。5.5仪器表面、镀层或涂层不应有气泡、裂痕、明显剥落和斑点,仪器内部的元器件应安装焊接牢固,布局合理齐整。

5.6仪器的观察孔罩应透光良好,表头、数码、符号均应清晰完好。5.7配备外套的仪器,外套上开孔应合理适用,便于操作和从不同的方位对报警光信号进行观察及报警声信号的传出。

5.8与仪器配套使用的充电器,应有充电指示及防过充功能,应保证充电效果良好。5.9仪器允许的基本误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仪器允许的报警误差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1基本误差

检测范围

允许误差

报警范围

充许误差

表2报警误差

0.50~1.00

真值的士10%

>1.00~2. 00

真值的士10%

5.10仪器的工作位置偏离规定状态时,其显示值或报警点产生的附加误差应在士0.03%CH范围内。5.11仪器的响应时间:检测元件连续工作的仪器应不大于30s;间断工作的仪器应不大于15s,其中,自动间断工作的仪器的响应时间还应比其设定的测量时间少5s。5.12仪器的报警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a)报警点应能在0.50%~2.00%cCH,范围内任意设置;b)报警时,在距讯响器1m远处,供班组集体使用的仪器其报警声音强度应不小于80dB,其报警光信号在暗处的能见度应不小于20m远。5.13仪器的电源应采用无“记忆效应”电池或防“记忆效应”措施。电池正常充电后,各类仪器工作时间应不小于9h,工作中,均不应出现欠压和超差,且B类和C类仪器的报警性能应正常。5.14仪器连续运行7天时(每天工作9h),其基本误差或报警误差均不应超差。5.15仪器经风速、工作温度、贮存温度、交变湿热、振动、冲击和跌落后,均应符合5.9的要求,仪器的外观和内部均不应产生松动、变形、损伤和锈蚀,具有报警功能的仪器,其报警性能应正常。6试验方法

6.1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

a)温度:15℃~35℃,

b)相对湿度:45%75%

c)气压:86kPa106kPa。

6.2试验用的计量器具

6.2.1流量计的准确度等级不低于4.0级;声级计的分辨率不低于1dB;秒表分度值不大于0.1s。6.2.2测试气样应采用经国家计量部门考核认证的单位提供的气样,其不确定度小于3%。各项试验所用气样应符合表3要求。试验中,仪器的预热时间、充电时间以及气样的流量均按仪器技术文件要求确定。

YYKAONTKAca-

试验项目

基本误差试验

响应时间试验

报警误差试验

GB13486—2000

表3试验气样

所需气样及取值范围

0.50±0.05,1.50±0.10;2.50±0.153.50±0.20A类、C类:2.00士0.10;B类:报警点浓度值+15%0.90,1.00,1.10,1.35,1.50,1.656.3仪器的防爆性能按GB3836标准进行检验。6.4外观检查

对于本标准5.2、5.4~5.7要求的内容,用感官检查。6.5充电功能检查

先将仪器放电至临界欠压状态,再对仪器充电。充电后,按5.8要求,检查充电功能及充电效果。6.6基本误差试验

对A类和C类仪器,校准其零点和标定点(以下简称校准仪器)。按仪器的量程选用表3中列出的相应气样,由低浓度到高浓度依次进行测试。每种气样测四次(每次测量1min,在空气中恢复时间不少于1min),取后三次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值,与气样的差值,即为基本误差。自动间歇工作的仪器按其规定的周期进行测试。

试验装置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误差表达式见式(1):(1)

式中:D一一标准气样值,%CH4

D:一某次测量值,%CH4

一测量次数。

6.7报警误差试验

对B类和C类仪器,均先设定报警点为1.0%CH和1.5%CH4,依次通入表3规定的气样,记录仪器报警时所对应的气样值。每种气样测量四次(每次测量1min,在空气中恢复时间不少于1min),取后三次的算术平均值与设定报警点之差作为报警误差。6.8响应时间试验

6.8.1A类、C类仪器的响应时间试验按下列步骤进行:a)校准仪器,通入表3中规定的气样,记录仪器稳定值:b)用新鲜空气清洗仪器后,快速通入上述气样,并开始计时,记录仪器显示原稳定值90%的时间;c)测量四次(每次测量1min,在空气中恢复时间不少于1min),取后三次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响应时间。

6.8.2B类仪器的响应时间是在6.7基础上进行。在确定仪器报警点后,通入高于其报警点浓度值15%的气样,记录仪器从通气至报警时的时间,即为B类仪器的响应时间。试验中,应避免外加气路的影响,仪器所测量的气体从新鲜空气到试验气样应是阶跃变化。6.9工作位置变动试验

6.9.1A类、C类仪器按其规定的使用位置校准仪器零点,通入2.00%cH,气样,1min后,记录仪器正常工作位置显示值。然后,使仪器偏离正常工作位置45°,并沿该45°轴线旋转一周,记录与正常工作位置显示值的最大差值,作为A类、C类仪器工作位置影响的附加误差。6.9.2B类仪器按其规定的使用位置先测量报警值,然后使仪器前后左右分别偏离正常位置45°,按6.7条方法,确定不同位置时的报警值与正常位置的报警值之最大差值,作为B类仪器工作位置影响的附加误差。

6.10声级强度试验

GB 13486—2000

在环境噪声不大于30dB的条件下,使仪器报警,在距仪器讯响器中心1m远处测量其声级强度,测量三次,取平均值。

6.11光信号观测

仪器的报警光信号能见度在黑暗中进行观测。6.12工作时间试验

校准仪器,各类仪器运行9h。在最后10min检查仪器的零点、标定点、报警点、欠压情况。测量4次,取后3次算术平均值。误差计算按式(1)。6.13稳定性试验

仪器的稳定性试验,按下列方法进行:a)校准仪器,记录仪器的零点、报警点和标定点示值。校准后的仪器,在试验过程中不允许再次校准

b)仪器在0.50%CH士0.20%CH4的气样中接连试验7天。每天试验后,均按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

c)各类仪器,每天试验9h,在最后10min测试并记录B类、C类仪器报警点和A类、C类仪器标定点的显示值。测量4次,取后3次的算术平均值。误差计算按式(1)。6.14风速影响试验

调整仪器零点后,将仪器放入通风试验装置中,装置内的甲烷含量为1.1%CH4,校正仪器。启动风机,调整风速为8+85m/s。改变仪器的放置方位,观测记录仪器在不同方位下的报警点和显示值,并与风速为零时仪器的报警点或显示值进行比较,取最大差值。风速的保持时间不小于10min。6.15工作温度试验

6.15.1低温试验按GB/T2423.1—1989中试验Ad方法进行。严酷程度:温度0士3℃,持续时间2h。

6.15.2高温试验按GB/T2423.2—1989中试验Bd方法进行。严酷程度:温度40℃士2℃,持续时间2h。

试验前,应在20士2℃室温下校准仪器,试验中,气样温度须与试验温度一致,各类仪器一直通电;温度稳定2h后测量并记录零点、报警点和标定点显示值。测量三次,取算术平均值,并与原零点、报警点和标定点进行比较。

6.16贮存温度试验

6.16.1低温试验按GB/T2423.1-1989中试验Ab方法进行。严酷程度:温度一40℃,持续时间16h。

6.16.2高温试验按GB/T2423.21989中试验Bb方法进行。严酷程度:温度60℃,持续时间16h。

6.16.3高、低温试验后,均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恢复12h,再按6.6、6.7进行测试。6.17交变湿热试验

按GB/T2423.4—1993的试验Db方法进行。严酷程度:温度40℃士2℃,周期2d。试验中,样机不通电,不进行中间检测。试验后,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恢复2h。按6.6、6.7进行测试。

仪器为做防爆检验而进行的湿热试验,必须按防爆检验规定的周期进行。6.18振动试验

按GB/T2423.10—1995试验Fc方法进行。严酷等级为:频率范围:10~150Hz,加速度幅值20m/s2(2g);每轴线上的扫频循环次数:20次;5

YYKAONTKAca-

GB13486—2000

仪器做振动试验时,为非工作、非包装状态;三个轴向均做试验,试验后按6.6、6.7进行测试。6.19冲击试验

按GB/T2423.5—1995试验Ea方法进行。严酷等级:峰值加速度:50m/s2(5g);

脉冲持续时间:11ms;

脉冲波形:半正弦波;

连续冲击次数:三个轴向每个轴向3次,共18次,试验后按6.6、6.7进行测试。

6.20自由跌落试验

按GB/T2423.8—1995试验Ed方法进行。试验台面为光滑平整的混凝土台面,跌落4次,跌落高度为1m,配备外套的仪器,应将仪器装入外套内进行试验。试验后按6.6、6.7进行测试。7检验规则

仪器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7.1出厂检验

7.1.1出厂检验由制造厂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出厂。7.1.2出厂检验逐台按本标准5.2、5.4、5.5、5.6、5.7、5.8、5.9、5.10、5.11、5.12的要求进行。7.1.3每批仪器抽样2%(至少3台)按本标准5.14稳定性要求进行出厂检验。检验中如有一台不合格,则应加倍检验;加倍检验后如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品逐台进行检验。7.2型式检验

7.2.1仪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按本标准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数量后,应周期性进行检验,每年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3台;d)停产一年后的产品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2.2型式检验内容包括本标准的全部技术要求内容。7.2.3型式检验按GB/T2829标准进行(样品至少3台)。采用一次抽样方案,其中:DL=I,RQL=30。

8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8.1仪器的标志内容包括

a)制造厂名;

b)仪器型号名称,

c)产品编号;

d)国家质检中心的防爆检验合格证号,e)国家质检中心的仪表检验合格证号;f)GB3836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8.2成套性

随同仪器供应的附件应保证其成套性。并包括下列文件:a)装箱单;

b)产品合格证;

c)产品说明书。

8.3包装

GB13486—2000

仪器的出厂包装,应保证仪器在长途运输期间能防止潮气、雨水和风沙侵入。8.3.1仪器的包装箱上应印有下列标志:a)制造厂商标或厂名,厂址,

b)仪器名称、数量、质量和包装箱尺寸(长×宽×高);c)运输中的作业标志,应有小心、防潮、防震等标志。8.4运输

仪器应能适应水、陆、空各种运输方式,运输中要求防雨、防摔砸。8.5贮存

仪器应贮存在干燥清洁无硫化物、硅化物等有害物质的室内。-IYYKAONTKAca-

GB13486—2000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基本误差试验装置

仪器的基本误差试验在图A1所示装置上进行。A1

1试验箱;2一仪器;3—出气咀;4一预热盘管,5—流量计;6—清洁空气瓶,7—试验气体瓶,8—调节阀;9双向阀图A1基本误差试验装置详图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GB 13486-2000 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GB 13486-2000 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GB 13486-2000 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热门检测项目推荐

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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