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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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2500-1997 气动绞车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9次  |  2024-12-26 12:49:00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JB/T 2500-1997 气动绞车》的要求,相关的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检测项目:

1. 外观检查:确保绞车外观完整,无明显缺陷或损伤。 2. 尺寸检查:测量绞车的各部分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材料检验:确认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标准的材质要求。 4. 气密性测试:检查气路系统的密封性,确保无泄漏。 5. 操作性能测试:包括空载和满载测试,检查绞车运行的平稳性和效率。 6. 制动性能测试:评估制动系统在紧急情况及正常使用中的可靠性。 7. 耐压测试:通过施加比工作压力更高的压力来测试气缸及相关部件的强度。 8. 安全设备检查:确保所有安全装置工作正常。

检测方法:

1. 视觉检查:利用目视或放大工具检查绞车外观和表面。 2. 测量工具检测:使用游标卡尺、千分尺等精密测量工具进行尺寸检查。 3. 物理化学检测:采用光谱分析或化学试剂检测材料成分。 4. 气压试验:通过气体压力表测量气密性和耐压性。 5. 负载测试:模拟实际工作负荷条件,通过试验台进行性能测试。 6. 安全阀测试:使用压力传感器检测安全阀的启动和关闭性能。

涉及产品:

- 各种规格和型号的气动绞车,包括用于矿山、建筑、船舶等不同环境的设备。 - 相关的气动配件和辅助设备,如气缸、阀门、安全装置等。 这些检测项目和方法确保了气动绞车在实际应用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JB/T 2500-1997 气动绞车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气动绞车

标准号:JB/T 2500-1997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发布日期:1997-03-04

实施日期:1997-10-01

标准状态:现行

JB/T 2500-1997 气动绞车的简介

JB/T2500-1997本标准是对ZBD93003-88《气动绞车》和JB/T2500-92《JQH型气动绞车》的修订,并合为一体。本标准规定了活塞式和齿轮式气动机驱动的绞车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矿山、石油钻井、船舶和具有可燃性气体的场所作辅助提升或拖运重物的气动绞车。JB/T2500-1997气动绞车JB/T2500-1997

JB/T 2500-1997 气动绞车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2500-1997

气动绞车

1997-03-0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1997-10-01实施

JB/T2500—1997

本标准是对ZBD93003一88《气动绞车》和JB/T2500一92《JQH型气动绞车》的修订,并合为一体。

本标准修订了ZBD93003一88《气动绞车》技术要求中4.7的内容,将绞车的传动齿轮精度按GB10095—88《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进行修改,用数套级方法转化为:不低于998级本标准自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ZBD93003—88、JB/T2500-92作废。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东风机器厂。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重庆矿山机器厂和洛阳矿山机械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茅继伟、潘宝珠、荣效俊、郭明、黄立平。本标准委托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气动绞车

JB/T2500—1997

代替ZBD93003—88

JBT2500—92

本标准规定了活塞式和齿轮式气动机驱动的绞车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矿山、石油钻井、船舶和具有可燃性气体的场所作辅助提升或拖运重物的气动绞车。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91—90

GB1009588

GB/T 1330691

GB/T1338492

JB/T612592

3型式与基本参数

3.1型式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QH型气动绞车试验方法

气动绞车分卷简为单支承的活塞式气动机驱动、卷筒为双支承的活塞式气动机驱动及齿轮式气动机驱动的气动绞车三种型式。

3.2型号表示方法

JQ□□-

钢丝绳速度m/min

钢丝绳额定拉力KN

卷筒支承型式:单支承无代号:双支承:SH一活塞式气动机驱动:C一齿轮式气动机驱动气动绞车

卷扬机类

产品型号示例:

a)额定拉力为5kN,钢丝绳速度为48m/min的标准型卷筒活塞式气动绞车表示为:JQH-5×48

机械工业部1997-03-04批准

1997-10-01实施

JB/T2500-1997

b)额定拉力为34kN,钢丝绳速度为21m/min的双支承卷筒活塞式气动绞车表示为:JOHS-34X21

c)额定拉力为10kN,钢丝绳速度为12m/min的标准型卷筒齿轮式气动绞车表示为:JQC-10×12

基本参数

绞车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JQH-5×48

JQH-10X×24

JOH-20×24

JQHS-5×12

JQHS-7×18

JQHS-14X45

JQHS-23X35

JQHS-30X20

JQHS-34×21

JQHS-45X17

JQHS-50X12

JOC-5X24

JQC-10X×12

JQC-20×6

额定拉力

1钢丝绳速度偏差土5%:

2耗气率偏差土8%:

3d为钢丝绳直径

4技术要求

钢丝绳速度

绞车的基本参数

额定进气气压

耗气率

m/(min/kw)

容绳量

绞车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4.2

凡本标准未规定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齿轮式气动机的啮合转子齿轮精度不低于GB10095一88中的7级规定。绞车的传动齿轮精度不低于GB10095—88中的998级规定。活塞式气动绞车气缸工作表面粗糙度R值为1.6μm。活塞式气动绞车的转阀(主阀)工作表面粗糙度R值为1.6μm。齿轮式气动绞车应配有油雾器和消声器。卷筒直径

≥15d

JB/T2500-1997

4.8齿轮式气动绞车的气动机外壳铸件应进行二次退火。4.9绞车卷筒边缘高出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5倍4.10绞车工作时,卷筒上钢丝绳的安全圈数应不少于2整圈。4.11制动器操作应灵活、可靠,制动力矩应不小于1.25倍额定静力矩。4.12绞车的手动制动装置制动时应能自锁,气动控制的绞车,当其断气时应处于制动状态。4.13手柄操作力应不大于156N,脚踏操作力应不大于222N,且不小于36N。4.14双向手柄自中间位置起移动行程应不大于300mm;单向手柄行程应不大于600mm:脚踏板行程应不大于250mm。

绞车各密封处不应有漏油和明显的漏气现象。制动带的接触面积应不少于有效接触面积的70%。4.16

4.17气动机的工作气压为0.414~0.69MPa4.18气动机应满足以下特性:

a)能正、反转无级调速;

b)能承受频繁的冲击负荷:

c)短时过载能自动降低速度直至停转,内部不发热:一旦解除过载,即能正常运转。4.19气动机工作时,轴承座和润滑油温度应不超过75℃。4.20活塞环与油环在活塞槽内,其开口相错角不小于90°。4.21在正常工作时,距不带消音器的产品外廓1m处的噪声,其声压级平均值应不大于表2的规定。表2绞车许用噪声值

绞车额定拉力

声压级平均值

4.22外露非加工金属表面应涂漆,涂层应均匀,不得有气泡、流痕、皱纹、剥落等缺陷。外露加工金属表面应有防锈层,内部非加工金属表面涂耐油油漆。4.23成套供货范围:

a)合同规定控制方式的整台产品;b)必需的备件;

c)随机技术文件: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4.24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产品在第一次大修前的使用期限:活塞式气动机驱动的绞车不少于1100h齿轮式气动机驱动的绞车不少于2200h。4.25在用户遵守贮存维护等规定的条件下,从发货之日起12个月内或从使用之日起6个月内,因制造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无偿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部件。5试验方法

装配完整的产品,应在制造厂按JB/T6125进行试验。5.1

JB/T2500-1997

5.2用户应按使用说明书安装、调试和运转。6检验规则

6.1每台产品应由制造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6.2出厂检验应检查每台产品是否符合4.10、4.11、4.15、4.22、4.23的要求,并做额定负荷检验。6.3型式检验

6.3.1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a)新产品或转厂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b)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每5年进行一次。

6.3.2产品除应达到出厂检验要求外,还应检查是否符合4.13、4.14、4.17、4.19、4.21的规定6.3.3测产品耗气率是否符合表1的规定。6.3.4如型式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应按同一大纲对数量加倍的产品重新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7、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每台产品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其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要求,并标明下列内容a)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b)产品型号、名称:

c)主要技术参数;

d)出厂编号、制造日期。

7.2产品检验合格后,必须排空气动机内润滑油,包装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7.3产品的包装应符合运输要求。7.4随机文件应包括安装图、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装箱单,并用塑料袋封好装入箱内。5产品的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7.5

产品应贮存在室内。

机械行业标准

气动绞

JB/T2500—1997

机械科学研究院出版发行

机械科学研究院印刷

(北京首体南路2号邮编100044)*

2字数10000

开本880X12301/16印张1/2

1997年7月第一版1997年7月第一次印刷定价500元

印数1-500

97-088

机械工业标准服务网:http:/kvwwJB.ac.cn6007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JB/T 2500-1997 气动绞车》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JB/T 2500-1997 气动绞车》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JB/T 2500-1997 气动绞车》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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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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