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QB/T 1168-1991 甘蔗压榨机技术条件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7次  |  2024-12-21 15:36:31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标准《QB/T 1168-1991 甘蔗压榨机技术条件》,以下是标准中提到的相关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涉及的产品:

一、检测项目:

标准中提到的检测项目通常包括对甘蔗压榨机性能、结构、安全和外观等方面的检验,具体包括:

  • 1. 外观质量检验:对设备的外观质量、焊接质量、外涂层等进行检查。
  • 2. 规格与尺寸检验:主要检查设备的安装尺寸是否符合图纸及标准要求。
  • 3. 运转性能检验:对空载及负载下的运转情况进行试验,检查设备的平稳性、是否存在异常噪音或振动
  • 4. 压榨能力检验:测试甘蔗压榨的出汁率和处理能力是否达到规定值。
  • 5. 能耗指标检验:检测单位重量甘蔗处理过程中的耗电量或设备效率。
  • 6. 安全性能检验: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例如开关、防护装置等。
  • 7. 材料和工艺性检验:检测机体主要部件的材料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 8. 耐久性试验:通过试验检验设备在规定时间内连续运行是否符合耐久性要求。

二、检测方法:

标准中规定了一系列用于检测甘蔗压榨机的检测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 1. 目测法:通过目测对设备的涂层、焊接等外观进行检查。
  • 2. 测量法:使用游标卡尺、角尺、千分表等仪器对设备的安装尺寸和机械零部件的规格进行测量。
  • 3. 试运转法:通过空载和负载运行试验,测试设备的稳定性、噪音与振动情况。
  • 4. 出汁率测试:压榨一定量的甘蔗,计算出汁量,并对比标准要求。
  • 5. 能耗计量法:使用功率计或电能测试仪测量设备运行时的单位能耗。
  • 6. 安全装置功能试验:检验紧急停止开关、防护罩等安全装置的可靠性。
  • 7. 材料性检测:通过化学分析或物理测量,确认设备所用钢材或其他部件的材料特性是否满足要求。
  • 8. 耐久性试验方法:让设备进行连续运转试验,检查其性能指标是否变化或结构是否损坏。

三、涉及的产品:

本标准适用于甘蔗压榨机设备,广泛涉及到各类与甘蔗加工相关的设备,包括:

  • 1. 手动或自动甘蔗压榨机。
  • 2. 工业生产用的大型甘蔗压榨设备。
  • 3. 食品加工业中用于甘蔗汁生产的压榨设备。
  • 4. 农业领域的小型甘蔗处理机械。

综上所述,该标准提供了甘蔗压榨机在设计、制造和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条件,对提升其性能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QB/T 1168-1991 甘蔗压榨机技术条件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甘蔗压榨机技术条件

标准号:QB/T 1168-1991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发布日期:1991-06-04

实施日期:1992-01-01

标准状态:现行

QB/T 1168-1991 甘蔗压榨机技术条件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甘蔗压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制糖工业中甘蔗压榨提汁用的压榨机(以下简称“产品”)。QB/T1168-1991甘蔗压榨机技术条件QB/T1168-1991

QB/T 1168-1991 甘蔗压榨机技术条件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甘蔗压榨机技术条件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T 1168—1991

本标准规定了甘蔗压榨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制糖工业中甘蔗压摊提汁用的压榨机(以下简称“产品”)。2 引用标准

GB/T699优质碳素结构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GB/T 1031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B/T1176铸造铜合金

GB/T1184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GB/T1800公差与配合总论标准公差与基本偏差GB/T 1804

GB/T 9439

GB/T 11352

JB/T 7

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灰铁铸件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自由角度公差

JB/T8产品标牌

JB/T1470出口机床涂漆技术条件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T 2759

JB/GQ2002附录A(补充件)锻压机械产品清洁度检查条件JB/Z144配制配合

QB/T 842

轻工机械衡器通用技术条件

Q/ZB60

优质碳素钢

3技术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3.1.2图样上未注尺寸公差按GB/T1804的规定,其机械加工件为IT14级精度,非机械加工件为IT16级精度。

3.1.3零件的材料应符合图样中所规定的材料牌号,其材质应符合相应的现行标准的规定,且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否则,制造厂必须对材料进行检验,合格的方能采用。外购件和外协件应有质量合格证明书。严禁使用牌号不明,未经检验部门验收的各种材料。3.2主要零件的材料

3.2.1压榨辊轴可采用轧制、锻制材料,其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应符合Q/ZB60或GB/T699规定的45号钢,钢需经热处理,以消除内应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06-04批准88

1992-01-01实施

QB/T1168-1991

3.2.2压榨辊套的材料应采用符合图样要求的榨辊铸铁。3.2.3机架、顶盖、侧盖、底梳架、油缸体及顶辊轴承壳、低辊轴承壳的材料应不低于GB/T11352规定的ZG270-500,并应进行退火处理。3.2.4轴瓦的材料应符合GB/T1176规定的ZQS,10-1或按图样规定。3.2.5底座材料应不低于GB/T9439规定的HT150,并应进行时效处理,以消除内应力。3.2.6三星齿轮的材料应不低于GB/T11352规定的ZG310-570号钢或Q/ZB60规定的45号钢。3.2.7油缸活塞的材料应符合Q/ZB60或GB/T699规定的45号钢。3.3制造与装配

3.3.1辊轴应经超声波及磁粉探伤,辊轴的各过渡圆角及与辊套配合的边缘前后20mm范围内,不允许有裂纹、折叠、锻伤、夹渣等缺陷。除上述范围外的其余部位存在的深度不大于3mm、长度不大于30mm的缺陷,允许修补,并应符合以下规定:修整宽度应为修整深度的3~~5倍;a.

修整总处数不超过四处;

修整区的总面积不大于400mm,

修整时若局部受热,则修整后应进行消除应力处理。d.

3.3.2铸件的型砂、砂芯和粘砂必须清理干净,浇口、雷口、结疤、夹口、锋角应铲除或磨掉。在工作表面和主要受力面上不得有裂纹、疏松、夹渣、缩孔、气孔、砂孔、偏析和其它降低强度的缺陷,其余部位容许对上述缺陷补焊填平。

3.3.3全部铸件均须进行退火或时效处理,机架粗加工后应进行二次退火,其缺陷修补应在二次退火前完成。顶辊或底辊轴承壳填补砂孔后也应进行二次退火。3.3.4机架与顶盘、侧盖相配合的键槽或圆销孔应作探伤检查,不允许有裂纹等缺陷存在,亦不允许修补。键槽或圆销孔应进行刮研,其受力侧面的接触面积为全长的70%以上。3.3.5三星齿轮齿面应符合GB/T1031规定的表面粗糙度参数R.的大允许值12.5μm,并须作齿面淬火处理,其硬度为HRC38~~42,硬度层应不小于1.5mm。三星齿轮啮合接触斑点,沿齿长应不少于50%,沿齿高应不少于40%。3.3.6压榨辊套及蔗梳的\V”形齿纹应以其长度的中心截面为基准,向左右对称布置制造,并用“V”形齿纹样板检测各齿顶对其长度的中心截面位置度应符合图样要求,齿顶直径公差按GB/T1800规定的 IT 12,齿形角按JB/T7规定的二级精度。3.3.7轴瓦和轴颈表面应符合GB/T1031规定的表面粗糙度参数R。的最大允许值,分别为3.2μm和 1.6 μm。轴瓦和轴颈圆柱度应不低于GB/T 1184规定的8级。3.3.8辑轴与辊套配合处应符合GB/T1031规定的表面粗糙度参数R。的最大允许值3.2um,柱度应不低于GB/T1184规定的8级。辊轴两端与轴承配合的轴径中心对辊轴中心线的同轴度应不低于GB/T1184规定的8级(按配合直径D选择)。3.3.9辊轴与辊套应采用过盈配合,其过盈量为(0.0008~0.001)D(D为配合处的公称直径),亦允许按JB/Z144的规定选择配合,配合后辊套不应有破裂现象。3.3.10凡属配合表面不允许有碰伤、裂痕及其他影响质量的缺陷。3.3.11装配前应检查所有零件必须有合格印记或合格证,不得将因保管或运输等原因而造成变形、碰伤的零件进行装配。

3.3.12轴死和配合的轴承壳须经着色刮研,其接触面积应不少于60%,接触点均勾,轴承壳的冷却水道应畅通。

3.3.13轴瓦与压榨辊轴须着色刮研,接触角应在90°~120°范围内,其接触斑点在25mm×25mm面89

QB/T 1168-1991

积上不得少于4点。装配后,辊轴必须能自由地转动,其轴向与径向活动间隙,必须保证在图样规定的范围内。

3.3.14活塞和凸头滑板球面接触面需经着色刮研,其接触面积应不少于60%,总装后在顶辊未上升时的间隙为0.25~1.0mm,允许少量刨刮凸头滑板底面或修整活塞肩部来保证。凸头滑板底面与顶辊轴承的承接面的中部及四周应贴合,接触应均匀。3.3.15项顶辊轴承壳与机架的导板间隙应为0.3~~0.5mm,两侧导板接触面需经着色刮研,其接触面积应不少于60%。

3.3.16左右两机架中心距误差为中心距的0.5%o,左右两机架相对标高之差应不大于0.2mm(以机架前后轴承滑道平面测量)。

3.3.17机架垂直度误差应不大于机架高度的0.5%。3.3.18顶辊及底辊水平度误差应不大于辊套宽度的0.2%。3.3.19产品润滑应良好,滑动轴承温升不超过35℃,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0℃,滚动轴承温升不超过40℃,最高温度不得超过80℃。

3.3.20油缸清洁度应小于3000mg/m2。压榨机工作时,油缸不得泄漏。3.4外观质量

3.4.1主要零件的外露加工面应没有磕伤、划伤和锈蚀。3.4.2未加工表面不应有飞边、毛刺,并应打底喷漆,油漆质量应符合QB/T842的规定,出口产品应符合JB/T1470的规定。

4试验方法

4.1压榨辊上的齿纹与蔗梳上的齿纹用同一样板检测,并应符合3.3.6条的规定。样板所具有的齿数Z,须满足式(1)要求:

Zi >Zd+2

式中:Zd切齿时所用的排刀数(采用单刀切制时Zd=1)。(1)

4.2油缸顶盖装配后必须进行油压试验,试验压力为油缸工作压力的1.25倍,压力应缓慢上升,达到规定的试验压力后持压不少于10min,然后降至工作压力,在工作压力下持压不少于30min,其压降不得超过 0.5 MPa,油缸体外不得有渗漏现象。4.3各轴承的循环冷却水道,必须通水检查,要求水流畅通。并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0.15MPa,持压时间不少于10 min,不得有泄漏现象。4.4压榨机在制造厂预装配后,须进行空载运转试验(空载运转试验允许在用户现场进行),空载试验连续运转时间不得少于2h,并应满足下列条件:a。运转平稳,各梳与配合的榨辊齿纹应吻合良好(在跑合其间应经常淋洒适量冷水作润滑),松紧合适,无碰擦、杂音等现象,所有零件无松动变形;b.各轴承润滑正常;

C各轴承冷却水道畅通,且无泄漏;各调节机构灵活可靠,无卡阻和自发性移动,d.

防护装置安全可靠;

f.空运转结束时,在轴承壳外测量,轴承温升应符合3.3.19条的规定。4.5试运转前,应先清理安装现场的杂物,检查各紧固件无松动现象后,再开启冷却水及润滑系统,检查管路应无阻塞现象,人工加油部位需充分加足润滑油。4.6油缸清洁度按JB/GQ2002附录A(补充件)的方法进行测定,其清洁度按式(2)计算:90

式中:X-

清洁度,mg/m2;

滤纸及杂质质量,mg;

原滤纸质量,mg,

S-清洗零件有效总面积,m2。

QB/T1168—1991

4.7技术要求中的其他项目按常规方法进行检验。5检验规则

5.1出厂检验

5.1.1出厂检验项目按3.4、4.4条的规定逐台进行。5.1.2出厂检验的全部项目合格即判为本产品合格。5.2型式检验

5.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b.

正常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响产品性能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用户对产品质量提出重大意见时。5.2.2型式检验项目按本标准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5.2.3生产批量大于五台者,抽样两台;批量小于等于五台者,抽样-一台。(2)

5.2.4型式检验的全部项目合格即为本产品合格,如有不合格项时应加倍抽验,仍不合格者,则该批量产品判为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产品应在明显部位固定金属标牌,标牌内容应符合JB/T8的规定,其内容包括:6.1

产品型号及名称;

公称生产能力;

油缸工作压力;

外形尺寸;

产品质量;

出广编号;

出厂日期;

制造厂名称。

6.2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JB/T2759的规定。产品出厂应随机附有下列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

装箱清单。

6.3运输

产品整体运输或分件包装运输,应符合陆路或水路运输与装载的要求。91

QB/T1168—1991

产品应放在通风、干燥、防雨的场所,严禁与有侵蚀性物质放在一起,存放期满6个月时应开箱检查,必要时应重新油漆包装。

在用户避守产品的安装和使用要求的条件下,产品自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或用户自安装之日起12个月内,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不正常的,制造厂应负责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件。附加说明:

本标由轻工业部技术装备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制糖机械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轻工业部广州轻工机械设计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应钊、林克仁。92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QB/T 1168-1991 甘蔗压榨机技术条件》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QB/T 1168-1991 甘蔗压榨机技术条件》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QB/T 1168-1991 甘蔗压榨机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热门检测项目推荐

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