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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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8932-1999 风机箱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2次  |  2024-12-24 19:47:22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标准《JB/T 8932-1999 风机箱》主要涉及风机箱的各项性能和质量的检测要求。以下是该标准中提到的几个主要检测项目和方法:

检测项目:
  • 风量测试:用于测定风机箱在不同工作条件下的送风量。

  • 风压测试:测试风机箱产生的压力。

  • 效率测试:评估风机箱的能效比。

  • 噪声测试:测量风机箱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水平。

  • 振动测试:确保运行中风机箱的振动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

  • 结构强度测试:检验风机箱承载能力及结构的强度可靠性。

  • 耐久性及疲劳测试:评估风机箱在长期运行中的可靠性。

  • 电性能测试:检查相关电气元件的性能和安全性。

检测方法:
  • 风量和风压通常采用风洞实验进行测试,确保测量的精确性。

  • 效率测试多采用电参数测量,结合风量和输入功率进行比对。

  • 噪声测试采用声级计在无反射环境中测量噪声级别。

  • 振动测试一般使用振动测量仪进行监测和记录。

  • 结构强度和耐久性测试采用材料试验机及模拟场景下重复加载来测试。

  • 电性能测试则通过多种电气检测仪器来进行安全性和功能性验证。

涉及产品:
  • 各类风机箱产品,主要用于建筑通风、空调系统和工业通风排气系统。

这些检测项目和方法帮助确保风机箱在不同应用场景中的性能稳定和安全可靠。

JB/T 8932-1999 风机箱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风机箱

标准号:JB/T 8932-1999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发布日期:1999-07-12

实施日期:2000-01-01

标准状态:现行

JB/T 8932-1999 风机箱的简介

JB/T8932-1999JB/T8932-1999风机箱JB/T8932-1999

JB/T 8932-1999 风机箱的部分内容

JB/T89321999

本标准由全国冷冻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余姚富士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炀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风机箱

Cabinet fan

JB/T8932—1999

本标准规定了风机箱的分类,基本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也适用于带过滤器、消声器的风机箱。本标准不适用于消防专用和高温防排烟风机箱。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9068-198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工程法GB10891--1989空气处理机组安全要求GB/T14294--1993组合式空调机组JB/T7246—1994冷暖通风设备外观质量JB/T9062—199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

涂装技术条件

JB/T 9065--1999

通用技术条件

冷暖通风设备包装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风机箱

通风机置于箱体内的通风设备。3.2额定风量

在标准空气状态下,风机箱出口的空气体积流量,m3/h。3.3机外余压

风机箱克服自身阻力后,在出风口处的全压(Pa)。3.4标准空气状态

指温度为20C、压力为101.3kPa、相应密度为1.2kg/m2时的空气状态。4分类、参数与型号表示方法

4.1分类

4.1.1按结构型式:

a)吊挂式;

b)落地式。

4.1.2按用途特征:

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7-12批准758

2000-01~01实施

a)通风型风机箱;

b)净化型风机箱;

c)消声型风机箱;

d)其他。

4.2基本参数

JB/T 8932—1999

风机箱的基本代号用额定风量表示,按分段等差级数排列,见表1。表1

规格代号

额定风量

规格代号

额定风量

型号表示法

30 000

用途特征

结构型式

规格代号

规格代号×103m2/h

-风机箱代号(Z:轴流风机)

表2分类代号表

分类项目

结构型式

型号示例:

用途特征

吊挂式

落地式

通风型

净化型

消声型

FX6D-T表示吊挂式通风型风机箱,额定风量为6000m/h。FX251.-J表示落地式净化型风机箱,额定风量为25000m/h。5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风机箱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5.1.2风机箱的额定风量应符合4.2的规定。5.1.3风机箱的结构应满足下列要求:10

a)风机箱的箱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在运输、启动、运行和停止后不应出现变形;b)风机箱的壁板与保温或消声用材料应结合牢固、密实;c)风机箱的箱体应有良好的气密性;d)风机箱的风机出口应有柔性接管,风机应设隔振装置;(12)

(12000)

JB/T 8932--1999

e)风机箱的电动机装于箱体外时,应有气密措施,传动部分应有可靠的防护装置,5.1.4风机箱内的过滤器、消声器以及其他零、部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5.1.5风机箱应采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机械行业标准的通风机。噪声应符合下列要求:

a)前向多翼离心通风机在最高全压效率和转速不超过1000r/min下,其比A声压级的限值应不超过表3的规定。当转速超过1000r/min时,比A声压级的限值允许增加不超过2dB(A)。超过10号通风机可按3.2~~10机号的数值。b)后向离心通风机的比A声功率级应等于或小于24dB(A)。c)轴流风机的比A声级(声压级)应不超过28dB(A)。表3前向多翼离心通风机比A声压级限值通风机机号

比A声压级,dB(A)

5.1.6风机箱采用黑色金属制作的构件表面应做除锈和防腐处理。整机及其零、部件的金属表面应符合JB/T9062的规定。

5.1.7风机箱外表面应无明显划伤、锈斑和压痕,表面光洁,喷涂层均勾,色调一致,无流痕、气泡和剥落。

5.1.8风机箱应清洁干净,箱体内应无杂物。外观与清洁度要求应符合JB/T7246的规定。5.2性能要求

5.2.1启动

5.2.1.1风机箱在85%的额定电压下能正常启动和运转,在上述电压条件下,启动风机箱3次,每次启动应在电动机完全停止后进行。5.2.1.2现场组装的风机箱,装配后应进行检查和试运转。5.2.2额定风量和机外余压

在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工况条件下,风量实测值换算成标准空气状态后应不低于额定值的95%。风机箱的机外余压实测值应不低于额定值的93%。5.2.3功率实测值

在本标准规定的试验工况条件下,功率实测值应不大于额定值的110%。5.2.4风机箱噪声

风机箱的噪声声压级限值应不超过表4的规定。表4风机箱噪声限值

额定风量

5000~~6000

7 000~8 000

9 000~12 000

15 000~20 000

25 000~~ 50 000

60 000 ~~ 80 000

注:不包括消声型风机箱。

5.2.5风机箱的振动

声压级

JB/T8932--1999

通风机转速大于800r/min时,机组的振动速度(均方根速度)不大于4mm/s;通风机转速小于或等于800r/min时,则不大于3mm/s。5.2.6安全性能要求应符合GB10891的规定。5.3材料要求

5.3.1风机箱所采取的钢板、型材、管材等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5.3.2风机箱采用其他材料时,应符合本标准和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5.3.3风机箱采用的保温、隔声材料应无毒、无腐蚀、无异味,并具有难燃或自熄性和不易吸水特性。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6.1.1风机箱应在5~40℃进口空气状态下进行试验。6.1.2风机箱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组装和安装,除非在试验方法中有规定,不得采用任何特殊处理措施。

6.2性能试验方法

6.2.1起动试验

a)在额定电压85%的条件下起动,稳定运转至少5min,切断电源,停止运转,至少反复进行3次,b)检查零、部件有无松动、杂音、发热等异常现象。6.2.2额定风量和机外余压试验

额定风量和机外余压试验应按GB/T14294—1993中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6.2.3输人功率试验

在进行6.2.2试验的同时,直接测量电流、电压或输人功率6.2.4噪声试验

噪声的测量方法应按GB/T9068--1988中附录C“声压级的测量方法”进行测量。风机箱测点取8点,测点离地1m高,平面离机组垂直面1m。4点位于箱体四个角,另4点位于四个垂直面的中间位置,取其平均值。6.2.5振动试验

a)用接触式测振仪,在试验风机箱底板四角处相互垂直的三维方向上测量振动速度;b)取最大值为机组的振动速度。6.2.6绝缘电阻试验

风机箱按GB10891的规定,用500V、100MQ的电阻表测定机组各带电部件与非带电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值。

出广检查时,允许在常温下进行测定。6.2.7绝缘介电强度试验

风机箱在进行了6.2.6试验后,应进行绝缘介电强度试验。当对地电压高于30V时,机组带电部件与不带电金属部件之间加以1500V、50Hz的交流电压,历时1.0min,应无击穿或闪烁;当对地电压小于30V时,则带电部件与不带电金属部件加以500V、50Hz的交流电压即可。试验方法按GB10891的有关规定。

6.2.8外观检查

风机箱的外观检查应按JB/T7246的有关规定。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和检验项目

7.1.1风机箱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61

7.1.2检验项目见表5。

7.2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名称

外观与清洁度

主要零、部件检查

安全检查

起动与运转

风量与机外余压

输人功率

JB/T8932-1999

表5检验项目

本标谁所属条款

5. 1. 7;5.1. 8;6. 2. 8

5.1.4;5.1.5;5.1.6

5.2.66.2.6;6.2.7

5.2.1,6.2.1

5.2.2;6.2.2

5.2.3;6.2.3

5.2. 4;6. 2. 4

5.2. 5,6.2. 5

型式检验「出厂检验

7.2.1每台风机箱必须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方可出厂备注

7.2.2风机箱的出厂检验应按表5规定项目逐台检验。表5中第5、第6、第7三项每50台至少抽检一台,年产量不足50台时应抽检一台。7.3型式检验

7.3.1风机箱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a)试制的新产品定型时;

b)定型产品的结构、制造工艺、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批量生产时,每三年进行一次;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试验的要求时。7.3.2型式检验抽样方法,应在通过出厂检验的合格品中抽取。抽取样品的数量:少于200台时,抽样数量为1台,超过200台时,为2台。7.4判定规则

对于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按表5中第5、第6、第7三项)的抽取样品,其判定规则应符合以下规定:

a)对于抽取的一台样品,检验项目中有一主项或其他有两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样品为不合格品;b)在抽取样品时,有一台不合格,则再加倍台数抽取,如检验仍有一台不合格,则该批机组判定为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志

8.1.1每台风机箱应有产品标牌,并固定在机组明显部位,应包括下列内容:a)风机箱型号、规格;

b)机组主要技术参数(额定风量、余压、额定电流、功率、噪声等);c)机组的外形尺寸长×宽×高;d)机组重量:

e)出厂编号;

f)出厂日期;

g)制造厂名、商标。

JB/T 8932—1999

8.1.2风机箱上应标明工作状况(如通风机的转向)等标志,并附有电气线路图。8.2包装

8.2.1风机箱的包装应按JB/T9065的规定。2包装箱内应有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产品安装使用说明和技术文件清单等。8.2.2

8.2.3包装箱上应有不易褪色的装箱标志,其内容包括:a)产品名称、型号;

b)产品毛重、净重;

c)箱体外形尺寸:长×宽×高;d)装箱日期;

e)到站(港)及收货单位;

f)发站(港)及发货单位。

8.3运输和贮存

8.3.1风机箱在运输过程中,不应受碰撞、挤压、抛投和雨雪淋袭。8.3.2风机箱应贮存在防潮、防雨、防火场所,周围无腐蚀性气体。763

JB/T9062-1999

本标准是对ZBJ72017—8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涂装技术条件》进行的修订。本标准与ZBJ72017—88相比,主要技术内容改变如下:原ZBJ72017一88中的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10章和第11章,现合并为第5章;对表1中的性能要求作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去掉了ZBJ72017—88中的附录B。本标准附录 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ZBJ72017—88。本标准由全国冷冻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通惠-开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伟荣、张玮。764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

涂装技术条件

The painting specification for heating ventilationand air-conditioning equipmentsJB/T 9062--1999

代替ZBJ72017--88

本标准规定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的涂装技术要求、性能试验与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以下简称设备);不适用于暖气片、除尘设备等。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720—1979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T1727—1992

漆膜一般制备法

GB/T1730—1993

GB/T1731—1993

GB/T1732—1993

漆膜硬度测定法摆杆阻尼试验

漆膜柔韧性测定法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1733—199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GB/T 1735—1979

漆膜耐热性测定法

GB/T1740—1979漆膜耐湿热测定法GB/T1763—1979漆膜耐化学试剂性测定法GB/T 1764—1979

漆膜厚度测定法

GB/T 1766—1995

色漆和清漆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GB6514—1995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T9276—1996涂层自然气候曝露试验方法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磷化处理

将金属表面通过化学反应生成种非金属的、多孔的磷酸盐薄膜。3.2附着力

涂层与被涂表面之间或涂层之间相互粘结的能力。3.3光泽

物体表面受光照射时,光线朝一定方向反射的性质。3.4耐水性

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7-12批准2000-01~01实施

涂层耐水性能。

3.5耐盐水性

涂层耐盐水性能。

3.6涂候性

JB/T 9062—1999

涂层在自然气候诸因素作用下的耐久性。3.7柔韧性

涂层在弯曲试验后底材上的涂层开裂和剥落情况。3.8冲击性

评价涂层在高速度的负荷冲击下快速变形的一种性能。3.9硬度

指涂层表面被另一更硬的物体穿人时所表示的阻力。3.10耐湿热性

涂层耐高热(47C土1C)和高湿(94%~98%)时的性能。3.11耐热性

涂层在受一定的高温作用下仍能保持完好的性能。3.12粘度

流体内部阻碍其相对流动的一种特性。3.13涂料

一种流动状态或粉末状态的有机物质,把它涂布在物体表面上能干燥固化形成一层薄膜,能均匀覆盖和良好附着在物面上。

3.14涂装

系指将涂料涂布在清洁的被涂物面上,经干燥成膜工艺或将涂料在被涂表面扩散开的操作。4涂装方法

4.1手工涂装法

4.2空气喷涂法

4.3无空气喷涂法

4.4静电喷涂法

4.5电泳涂装法

4.6粉末熔融涂装法

4.7粉末静电涂装法

5要求

5.1对需涂装的设备零、部件的要求5.1.1所有应涂装的零、部件在检验合格后才能涂装。5.1.2零、部件有耐热、耐油等特殊要求时,应采用与其相适应的涂料。5.1.3铜、铝等金属制成的零件,根据产品的应用范围规定其涂装方法。5.2涂装前的表面处理要求

5.2.1零、部件表面上不应有毛刺和锐边,并除净焊渣、飞溅、浇口、冒口、飞边、多肉等缺陷,以及金属屑.油污等杂物。

5.2.2铸件表面应经机械清洗、喷丸等处理,使表面除净锈层、粘砂、涂料等附着物。5.2.3钣金、铆焊件等应根据表面不同的锈蚀等级,采用手工或机械等处理方法,使被涂表面达到涂料所要求的处理质量等级。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执行。766

JB/T 9062--1999

5.2.4涂耐油、耐热等涂料时,非磷化表面要加工处理到金属本色后才能进行涂装。5.2.5对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除锈后应磷化处理。磷化膜厚度根据涂装工艺要求确定。5.3手工、空气、无空气、静电、电泳涂装法的一般涂装工艺要求5.3.1钣金件、铆焊件、铸件有锤痕或其他凹陷时,应用腻子填平。整个表面薄刮第一层腻子,然后略微打磨后再薄刮第二层腻子,要求细腻、平整、均勾。一般每层腻子厚度不超过0.5mm,每层腻子均应在前一层干燥再进行下道工序。

5.3.2底涂层涂装

5.3.2.1涂层应涂布均匀、完整,涂层厚度一般在20~40um。5.3.2.2涂层干燥方法按涂料有关要求确定。5.3.3面涂层涂装

5.3.3.1涂装前工件应清洁无灰尘、油污等。5.3.3.2面涂层涂装层数的选择主要取决于制品的外观装饰性和使用条件,一般涂一层。对装饰性要求高和使用条件特殊的产品一般涂2~3层或更多层,涂层厚度一般为20~40μm。5.3.3.3面涂层应平整、涂布均匀、色泽一致,外观无缺陷。5.3.3.4涂层于燥方法按涂料有关要求确定。5.3.4每层涂装前应打磨,增强涂层的附着力。5.3.5对需稀释的涂料应根据有关技术要求加以稀释。5.3.6喷涂涂料时的环境温度不低于5℃,场地应清洁。5.3.7涂料一般在相对湿度不超过70%的环境下喷涂。当相对湿度超过70%时,应采取相应措施。5.4粉末熔融、粉末静电涂装法的一般涂装工艺要求5.4.1使用热固性粉未涂料时,应进行加热固化处理。5.4.2粉末静电涂装如需涂底涂层时,应使用导电良好的涂料。5.4.3使用热塑性粉末涂料时,般需涂底涂层。5.4.4被涂物一般无须预热,但流动浸溃法和喷涂法应预热到粉末熔融点以上。为获得厚涂层,其他粉末涂装法也可预热。

5.4.5加热塑化(或固化)后应进行急速冷却处理。5.4.6熔融涂装法涂层厚度般为100~500μm。粉末静电涂装法涂层厚度为40200um,工件预热后涂装,其涂层厚度可达100~500μm。5.4.7加热参数依据粉末涂料塑化(或固化)的规定。5.5涂料、稀释剂、腻子的选用和验收要求5.5.1涂料的颜色、外观和涂层机械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在使用过程中耐久、稳定,以及耐使用环境介质的侵蚀。

5.5.2涂料对被涂表面应具有良好的附着力,多层涂装时各涂层间的配套性良好。5.5.3所选用涂料的施工性能、干燥性能、涂装性能等应与所具有的涂装条件相适应。5.5.4尽量选用毒性小和污染少的涂料。5.5.5涂料稀释时,应使用该类涂料的专用或通用稀释剂。5.5.6腻子应具有良好的涂刮性、干燥性、打磨性、填平性、耐油性,以及小的收缩性和吸收性。对涂料的附着力要好。

5.5.7对进厂的涂料、腻子按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如下的项目:a)涂料:外观颜色、干燥时间、光泽、附着力、黏度等;b)腻子:耐油性等。

5.6涂装检查

5.6.1涂层应牢固,装饰性涂层的外观应平整、美观、色泽一致。产品涂层的边角线条应整齐、清晰。767

2—1999

JB/T 9062-

5.6.2产品保护性涂层应均匀,无流挂、起泡、发白和明显的缩皱、桔皮剥落等。对装饰性涂层除不应有上述缺陷外,还不应有明显的伤痕和划痕等。6性能试验

6.1涂层性能试样按GB/T1727的规定。6.2涂层性能试验及要求见表1规定。6.3涂料性能按涂料进厂的批量试验。表1

涂层性能

涂层厚度

附着力

耐冲击性

柔韧性

耐候性

耐湿热性

耐盐水性

耐水性

耐热性

检验规则

涂层性能试验

按GB/T1764

按GB/T1730

按GB/T1720

按GB/T1732

按GB/T1731

按GB/T1766

按 GB/T 9276

按GB/T1740

在温度47℃土1C,相对湿度

94%~98%条件下

按GB/T1763中耐盐水性的

测定,3%氯化钠溶液

按 GB/T 1733

按GB/T1735

性能及要求

按GB/T1727—1992中表1规定或技术条件中规定的厚度

达到产品的硬度指标

达二级以上

用4倍放大镜观察无裂纹、皱纹及剥落涂层在弯曲后用4倍放大镜观察应无网纹、裂纹及剥落等破坏现象

失光率应在50%~60%间

按GB/T1766综合评定等级良以上按产品标准规定时间内无异常

涂层无剥落、起皱、起泡、生锈、变色和失光等现象,符合产品标准规定为合格

对失光、起泡、起皱、脱落、生锈等记录其现象及恢复时间,符合产品标准规定为合格

按产品标推规定温度,在规定时间内,将涂层样板取出,冷却至温度25℃士1℃、表面无起层、皱皮、鼓泡、变色等现象或按产品标准规定检查

涂装完工后,经检验部门在光线充足的条件下按5.6.1、5.6.2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填写涂装合格字样。

8涂装的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8.1涂装前处理工艺的安全、卫生,按国家有关安全、卫生规定执行。8.2涂装作业安全按GB6514执行。8.3涂装作业卫生按国家有关卫生规定执行。8.4有害物质的排放按国家有关排放标准执行。768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JB/T 8932-1999 风机箱》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JB/T 8932-1999 风机箱》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JB/T 8932-1999 风机箱》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热门检测项目推荐

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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