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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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0277-2001 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9次  |  2024-12-26 09:39:54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下面是对《JB/T 10277-2001 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标准中相关内容的总结,并带有合理的HTML标签格式: ---

1. 检测项目:

  • 外观质量
  • 箱体密封性
  • 加热系统的性能检查
  • 通风系统的性能检查
  • 温湿度控制精度
  • 设备运行的稳定性与可靠性
  • 噪声水平
  • 安全防护装置的功能性
  • 干燥机生产能力及效率

2. 检测方法:

  • 外观质量检测:按照机械设备一般检验标准,对设备的外观进行目测检查。
  • 密封性测试:通过气压或负压测试,观察是否有漏气现象。
  • 加热系统性能检测:测量加热系统的升温速率及温度均匀性。
  • 通风系统检测:通过风量测量装置测试风机的工作效率和风速分布状况。
  • 温湿度控制精度检查:使用温湿度传感器,记录和对比设备内部控制值与实际值的误差。
  • 设备运行稳定性测试:连续运行一段时间,记录运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故障或不稳定行为。
  • 噪声检测:使用分贝仪测试设备运行时周围的噪声水平,确保符合标准规定的限值。
  • 安全防护装置检测:检查紧急停止按钮、过载保护装置等是否有效工作。
  • 生产能力测试:通过加载一定量的木材检测单位时间内的干燥效率。

3. 涉及的产品:

  • 适用于各类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设备。
  • 主要包括工业木材干燥机、用于家具生产用材干燥的干燥机设备、建筑木材处理设备等。
--- 以上内容根据标准条目整理,若需更详细的信息,请参考标准《JB/T 10277-2001》的具体条款。

JB/T 10277-2001 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

标准号:JB/T 10277-2001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发布日期:2001-06-04

实施日期:2001-10-01

标准状态:现行

JB/T 10277-2001 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的简介

JB/T10277—2001JB/T6924—1998《干燥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进行编制的。本标准规定了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的结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储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生物质(木材边角料等)为主要燃料的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液化石油气、煤炭、燃料油为燃料的箱式热风木材干燥亦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于2001年6月首次发布。JB/T10277-2001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JB/T10277-2001

JB/T 10277-2001 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的部分内容

ICS23.16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0277-2001

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

Boxtypewooddryerwithhot-ain

2001-06-04发布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2001-10-01实施

JB/T10277—2001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机械工业干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龙泉市双益有限公司,武汉化工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圣益、伍沅、李锋、吴慧明。本标准系首次发布。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

Boxtypewooddryerwithhot-air

JB/T10277—2001

本标准规定了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以下简称干燥机)的结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储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生物质(木材边角料等)为主要燃料的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液化石油气、煤炭、燃料油为燃料的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亦可参照执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91—2000

GB/T1931—1991

GB/T6491—1999

GB/T133061991

SJ/T106741995

3型式与基本参数

3.1结构型式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

锯材干燥质量

涂料涂覆通用技术条件

3.1.1干燥机为箱式(单箱或多箱),以强制循环的热空气为干燥介质。3.1.2干燥机主要由烘箱、内置式燃烧炉、热交换器、排气管路、轴流风机等组成。3.1.3当需要增湿烘干未材时,可以增加蒸汽炉。3.2型号

3.2.1型号表示方法

改进设计顺序代号(依次为A、B、C.)烘箱有效堆放容积,m

辅助特征(干燥方式代号)。用“热空气”的“气”字汉语拼音第一个大写字母Q表示

用“木材”的“木”字汉语拼音第一个大写字母M表示用“干燥设备”的“干”字汉语拼音第一个大写字母G表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2001-06-04批准2001-10-01实施

3.2.2标记示例

JB/T10277—2001

干燥机烘箱的有效堆放容积是16m2、第一次设计的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GMQ-16。干燥机烘箱的有效堆放容积是16m3、第一次改进设计的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GMQ-16A。3.3基本参数

干燥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规定。表1基本参数

外形尺寸

(长×宽×高)

3.5×2.2×2.1

4.5×3.0X26

5.2X3.0×26

6.2X3.4×2.8

有效堆放容积

计算装材量

注:其它规格干燥机按烘箱容积参照使用4要求

热空气最高

工作温度

干燥强度

kg(H,o)/ (m2-h)

耗热量

/kg(HO)

≤9000

4.1干燥机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或供需双方协议要求制造。4.2干燥机空载时能将热空气均匀地送入烘箱,烘箱内各点的温差不大于4℃C。多箱干燥机各烘箱的温差不大于5℃。

4.3轴流风机内置电机的表面温度不高于65℃,外置电机温升不大于35℃。4.4带电部件的冷态绝缘电阻大于1M2。4.5金属表面涂层外观质量应符合SJ/T106741995的1.3.1中I级涂层外观质量要求。4.6锯材经干燥机干燥处理后,其干燥质量应符合GB/T6491中II级干燥质量要求(或符合供需双方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4.7干燥机的干燥强度应符合表1规定。4.8干燥机的单位耗热量应符合表1规定。4.9在用户遵守干燥机维护和正确操作使用规则下,干燥机主机可靠工作时间应大于5000h。5试验方法

5.1干燥机型式试验条件及工艺要求按附录A规定进行。5.2干燥机烘箱的温差用精度不低于1.5级温度计进行测定,箱内温差应取均匀分布5个以上的测点,以测定温差,多箱温差应在各烘箱热空气进口处均分布3个测点,以三点所测温度的平均值来计算各烘箱温差。

5.3烘箱尺寸用钢卷尺进行测量,5.4热空气最高工作温度用精度不低于1.5级温度计(表)进行测量。5.5轴流风机电机的表面温度及温升用精度不低于1.5级的温度计进行测定,干燥机工作2h后在电机的前盖、后盖、机体中部三点位置测量,取平均值。2

JB/T10277—2001

5.6带电部件冷态绝缘电阻,用精度不低于1.5级的绝缘测试仪测定。金属表面涂层外观质量用目测。5.7

锯材含水率按GB/T1931规定进行测定。5.9

锯材干燥处理后其质量按GB/T6491中II级要求进行检测。5.10干燥机干燥强度按附录B规定进行计算。5.11干燥机耗热量按附录C规定进行计算。6检验规则

6.1干燥机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方能出厂。6.2干燥机的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1出厂检验

6.2.1.1每台干燥机必须进行检验,即进行时间不少于2h的空载运行试验,以及对表1中外形尺寸及4.3、4.4、4.5规定进行检验(干燥机不点火燃烧)。6.2.1.2出厂检验项目中若有一项不合格,产品即为不合格。6.2.2型式检验

6.2.2.1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或转厂生产时:b)产品停产两年后再生产时;

C)正常生产时每生产100台(指同规格);d)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2.2.2型式检验包括出厂检验的内容外,还要求对4.2、4.6、4.7、4.8要求进行检验。6.2.2.3在型式检验时,如4.2、4.3、4.4、47、4.8规定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加倍抽取样机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检。如仍不符合要求则不予验收。7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7.1标志

7.11每台产品在明显处固定标牌,其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其内容包括:a)制造厂厂址及厂名;

b)产品名称及型号;

c)注册商标:

d)产品出厂编号或生产批号:

e)产品主要参数:

f制造日期。

7.1.2警示标志(语)应醒目。

7.1.3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191规定。7.1.4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T6388规定。7.2包装

JB/T10277—2001

7.2.1干燥机可不用外包装,用户有要求时按供需双方商定7.2.2干燥机随带文件包括:

a)产品合格证书;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7.3.1干燥机储存时应有遮篷或防雨顶盖。2干燥机储存时间超过12个月应进行一次保养。7.3.2

运输时应有遮篷或防雨措施。

试验条件

JB/T10277—2001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型式试验条件及工艺要求试验物采用新鲜的湿松木(含白松、红松、马尾松)。试验环境平均温度为10~30℃,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0%,通气条件良好A12

试验时干燥机应连续作业,不得中断。A1.3

试验时干燥机的装木材量应符合设计要求。A1.4

试验时的锯材厚度应在15~25mm之间。要求木材的初始含水率在75%~100%之间(湿基)。工艺要求

根据松木的脱水机理和生物特性,烘干工艺按图A1曲线进行。-

十烨初期

10--14

干嫌中期

[燥后期

12 ~ 1h

干燥时间及温度条件

完战期

环境福度

干燥时间

JB/T10277—2001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干燥强度的计算方法干燥机的容积干燥强度按式(B1)计算:m(w-w)

tv(l-w2)

式中:Pv—干燥强度,kg(H,O)/(m·h);V

一干燥机有效堆放容积,m:

每批物料干燥机工作时间,h:

干燥前木材质量,kg:

干燥前木材含湿量,%

干燥后木材含湿量,%

JB/T10277—2001

附录C

(标准的附录)

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单位耗热量计算方法干燥机单位耗热量为干燥时间内汽化每kg水所需的热量耗热量按式(CI)计算:

式中:g——单位耗热量,kJ/kg(H,O):B——试验时间内燃料消耗量,kg:Q——燃料低位发热量,kJ/kg:△w—试验时间内脱水量,kg。

............

......

......

机械行业标准

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

JB/T10277-2001

机械科学研究院出版发行

机械科学研究院印刷

(北京首体南路2号:邮编100044)*

开本880X12301/16印张3/4

4字数18000

2001年9月第一版

2001年9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500

定价1200元

2001-094

机械工业标准服务网:htp/AvwwJB.ac.cn10z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JB/T 10277-2001 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JB/T 10277-2001 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JB/T 10277-2001 箱式热风木材干燥机》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热门检测项目推荐

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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