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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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0278-2001 气流干燥机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2次  |  2024-12-26 09:40:31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标准《JB/T 10278-2001 气流干燥机》,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的产品:

检测项目:

  • 干燥效率
  • 能耗性能
  • 操作稳定性
  • 温度控制精度
  • 安全性
  • 噪声水平
  • 维护的便利性

检测方法:

  • 干燥效率检测:采用测量湿物料和干燥后物料的水分含量的变化进行计算。
  • 能耗性能检测:通过测量设备耗电量及热能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 操作稳定性检测:基于长时间连续运行测试设备是否稳定不出现故障。
  • 温度控制检测:使用温度传感器检测温度变化及调控精度。
  • 安全性检测:包括电气安全检查、过热保护、紧急停机等功能测试。
  • 噪声水平检测:在标定的距离测量运行中的噪声水平,各项数据不应超出设定标准。
  • 维护检查:检查设备的易维护性,例如清洗和维修操作的方便程度。

涉及产品:

  • 食品加工行业用于干燥谷物、粉末、颗粒等。
  • 化工行业用于干燥化工原料和产成品。
  • 农产品加工,例如用于干燥香料、茶叶、药材等。
  • 其他需要专业干燥处理的产业。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气流干燥机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及范围,使制造和使用气流干燥机的单位有依据可循,确保产品性能优良、安全可靠。

JB/T 10278-2001 气流干燥机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气流干燥机

标准号:JB/T 10278-2001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发布日期:2001-06-04

实施日期:2001-10-01

标准状态:现行

JB/T 10278-2001 气流干燥机的简介

JB/T10278—2001本标准的产品型号按JB/T6924—1998《干燥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规定编制。本标准规定了气流干燥机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直管式、旋风式、脉冲管式气流干燥机。其它类型气流干燥机亦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于2001年6月首次发布。JB/T10278-2001气流干燥机JB/T10278-2001

JB/T 10278-2001 气流干燥机的部分内容

ICS23.16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0278-2001

气流干燥机

FashDryers

2001-06-04发布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2001-10-01实施

JB/T10278—2001

本标准的产品型号系按JB/T6924一1998《干燥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规定编制。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机械工业干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成都望江干燥器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景文、龙海云、黄桂元、陈运山。本标准系首次发布。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气流干燥机

FlashDryers

JB/T10278—2001

本标准规定了气流干燥机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直管式、旋风式、脉冲管式气流干燥机(以下简称干燥机)。其它类型气流干燥机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91—2000

GB/T 6388—1986

GB/T 37681996

GB/T133061991

JB/T16211993

SJ/T106741995

3术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采用包络测表面的简易法标牌

工业锅炉烟箱钢制烟肉

涂料涂覆通用技术条件

技术条件

单位耗热量(符号为g):干燥机在干燥作业时脱水1kg所消耗的热量,单位为kJ/kg。4结构型式与基本参数

4.1干燥机主要由加料器(螺旋进料机)干燥管及分离装置等组成。4.2产品型号

4.2.1表示方法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2001-06-04批准2001-10-01实施

4.2.2型号示例

JB/T10278—2001

主参数。用脱水量表示,kg/h

辅助特征(结构型式)代号。直管型用汉语拼音第1个字母“Z”表示,旋风型用汉语拼音第1个字母“×”表示,脉冲管型用汉语拼音第1个字母“M”表示

主要特征代号。用“气流”的“气”字汉语拼音第1个字母Q表示专业代号。用“干燥”的“干”字汉语拼音第1个字母G表示GQZ-500表示每小时脱水量为500kg/h的直管型气流干燥机。基本参数

直管型干燥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4.3.1

表1基本参数

GQZ-100

GQZ-250

GQZ-500

GQZ-750

GQZ-1000

GQZ-1500

GQZ-2000

脱水量

单位耗热量

≤6700

脉冲管型、旋风型及其它型式的气流干燥机应参照表1相对应规格的基本参数执行。5要求

5.1干燥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5.2对工作环境条件的要求:

a)工作环境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4℃;b)相对湿度不高于90%。

5.3制造质量要求

5.3.1干燥机主要部件使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规定要求。5.3.2焊接质量,应符合图样要求,焊缝不得有裂纹、夹渣、气孔、焊瘤、弧坑等缺陷、5.3.3与物料接触的气流管道内壁面(含焊缝)粗糙度Ra应小于12.5um5.3.4干燥机的排尘烟肉制造质量应符合JB/T1621的规定。5.3.5干燥机的配套设备,外购(协)件(鼓风机、引风机、烟气引风机、电机、旋风分离器、袋式除尘器等)应符合各自产品标准且具有合格证。2

JB/T10278—2001

5.3.6与干燥机配套的电控设备,电器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电器及安装技术标准。5.4外观质量要求

5.4.1干燥机涂层外观质量,应符合SJ/T10674一1995的1.3.1中II级涂层外观质量要求,5.4.2干燥管外表面应平整不变形,各段气管连接牢靠气密。根据用户要求,可在干燥管外表面增设敷设保温层的装置。

5.4.3管道上应留有测温、测压监测装置。5.4.4各传动部位应有防护安全装置。单向动转的部件,还应有运动方向标记5.5空载性能要求

5.5.1螺旋进料机空运转2h后,轴承和减速器的温升应不大于20℃。5.5.2风机、进料机及出料机,应运转平稳,无异常现象,调风门调节灵活、可靠。5.5.3检查各机架,应无明显变形和较大的振动,各管道连接处不得有松动、漏气等现象5.6负载性能要求

5.6.1当按附录A进行干燥性能试验时,脱水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5.6.2当按附录B进行干燥性能试验时,单位耗热量应符合表1中的规定。5.6.3干燥机在使用范围内应能满足其它物料干燥的要求。5.6.4干燥机工作噪声应符合表1的规定。5.7可靠性要求

在遵守干燥机的保养、维护和正确操作使用规则下,干燥机主机可靠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0000h。6试验方法

6.1按附录A进行干燥机脱水量试验测定,结果应符合表1的规定。6.2按附录B进行干燥机单位耗热量测定,结果应符合表1的规定。6.3干燥机的噪声用声级计测定,即在距气流干燥管进料口1m、离地面1.5m四周测点不少于4点的噪声值,取平均值。对背景噪声按GB/T3768一1996中8.2的要求进行处理。6.4干燥机在所适用的范围内,应能满足其它物料干燥,按实际生产中对物料干燥作业的工艺条件和要求,进行现场操作,检验干燥机满足用户对该物料干燥的要求程度(可按技术协议或合同评定)。6.5干燥机可靠性试验,可在用户生产厂建立的试验点进行,做好工作记录,并提出报告,应符合5.7的要求。

7检验规则

7.1干燥机须经制造厂产品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能出厂。7.2千燥机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1出厂检验

7.2.1.1每台干燥机须进行出厂检验,每台干燥机均应进行不少于2h的空载运行试验,并按5.4、5.5要求进行检验。

7.2.1.2干燥机在现场组装时,出厂检验的项目在安装调试生产现场进行,可依现场调试报告作为检验验收或交货的依据。

7.2.2型式检验

JB/T10278—2001

7.2.2.1有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试制鉴定或转厂生产时:b)产品停产两年后再生产时;

c)正常生产每隔两年;

d)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2.2.2型式检验除包括出厂检验的全部内容外,还应对5.6要求进行检验。7.2.2.3作型式检验的样机,应从该厂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1台,或经协商可对样机和物料结合生产现场进行。

7.2.2.4判定规则

作型式检验的样机的应检项目中,若有不合格,应加倍抽样复检该项。如复检仍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8.1标志

8.1.1产品标志

每台产品应在明显处固定产品标牌,其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其内容包括:

a)产品名称:

b)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c)商标:

d)产品型号:

e)制造日期:

巧产品出厂编号;

g)产品主要参数。

8.2包装

8.2.1包装标志

在产品包装材料外表面上应有收发货、包装储运图示等标志,包装标志应符合GB/T6388和GB191的规定。

8.2.2包装

干燥机无包装,根据用户特殊要求,可采用按部件装箱。产品部件在箱内应固定可靠,并有防雨设施。

8.2.3产品随带文件应包括: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含产品安装图、基础图):c)装箱单(随机备件清单)。

8.3运输

JB/T10278—2001

运输必须保证干燥机及包装不致发生损坏,在运输时应有遮蓬或有其它防雨措施。8.4储存

1储存库房场地应平整、通风、干燥8.4.1

2露天储存时,应有遮蓬或其它防雨措施。8.4.2

储存时间超过18个月,应进行一次保养,5

试验用的仪器

JB/T10278—2001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气流干燥机脱水量测定方法

A1.1物料含湿测定采用失重法,用烘箱(或红外线水分测定仪)测定,其烘烤温度不高于105℃。烘箱烘烤温度误差不大于土1℃。A1.2

A1.3进、出口热风温度用误差(包括传感器)不大于土0.5℃的数显温度仪测定A1.4环境温度用误差不大于土0.5℃实验水银温度计测定。A1.5环境湿度用湿度计测定。

A1.6气体流速采用风速仪测定。实验前应对使用的仪器、仪表进行检验和校验,确保精度要求。A17

试验条件

选用物料含湿量≤40%45%(湿基)粒度为0.1~0.5mm的食用玉米粉。A22干燥机的工况应符合下列要求a)进口热风温度:130℃±5℃

b)出口热风温度:70℃土5℃;c)干燥管内气体流速:25~30m/sd)成品物料含湿量(湿基):≤10%A3试验步骤

使干燥机达到A22规定的工况后,开始送料,取干燥机的出口端成品物料样,测定含湿量,当含湿量达到规定值时,开始记时,同时收集干燥机出口端成品物料量,应连续保持工作2h(不间断),将2h内收集的成品物料秤重,在连续监测期间,每隔30min取成品物料样一次,测定出含湿量,在结束后,将四次测定的含湿量,用算术平均法求出成品物料的平均含湿量。A4蒸发水分量的计算

蒸发水分量按式(A1)计算:

式中:△W——蒸发水分量,kg/h;G,—成品物料量,kg/h:

干燥前物料含湿量(湿基),%:W

(1-w2)t

w2——干燥后成品物料含湿量(湿基),%;试验测定时间,h。

(AI)

JB/T10278—2001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气流干燥机单位耗热量测定法

气流干燥机单位耗热量测定可与脱水量测定同时进行,测定试验期间所用的燃料耗量。试验用的燃料(煤、油、气)低位发热量,在试验前应先进行化验测定。单位耗热量计算

-单位耗热量,kJ/kg(HO)

式中:q——

B——试验期间燃料消耗量,kg;Q%——燃料低位发热量,kJ/kg;AW。—试验期间总脱水量,kg。注:上述单位适用于煤燃料。

...........................................(B)

共和国

机械行业标准

气流干燥机

JB/T10278-2001

机械科学研究院出版发行

机械科学研究院印刷

(北京首体南路2号邮编100044)*

开本880×1230

1/16印张3/4

4字数16.000

2001年9月第一版

2001年9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500

定价1200元

2001-095

机械工业标准服务网:htp/wwwJB.ac.cn108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JB/T 10278-2001 气流干燥机》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JB/T 10278-2001 气流干燥机》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JB/T 10278-2001 气流干燥机》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热门检测项目推荐

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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