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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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8570.5-1988 液体无水氨 水分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1次  |  2024-12-27 10:14:49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标准《GB 8570.5-1988 液体无水氨 水分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中涉及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检测项目:

主要检测项目为液体无水氨中的水分含量。

检测方法:

使用卡尔·费休法来进行水分的测定。该方法是基于水分与卡尔·费休试剂发生化学反应的原理,通过电位滴定法或容量法来确定样品中的水分含量。

涉及产品:

标准适用于液体无水氨这类产品。液体无水氨被广泛应用于化工、制冷以及肥料等行业中,因此该测定方法对确保这些行业中无水氨产品的质量至关重要。

通过标准化检测程序,可以确保液体无水氨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从而保证其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的安全和有效性。

GB 8570.5-1988 液体无水氨 水分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液体无水氨 水分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

标准号:GB 8570.5-1988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1988-01-03

实施日期:1988-09-01

标准状态:现行

GB 8570.5-1988 液体无水氨 水分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液体无水(氨液)氨水分的卡尔·费休直接电量测定方法.本方法适用于水分等于或大于50mg/kg的产品.GB8570.5-1988液体无水氨水分的测定卡尔·费休法GB8570.5-1988

GB 8570.5-1988 液体无水氨 水分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液体无水氨

水分的测定卡尔·费休法

Lia#eried whydrows nmmonia -etermimationof weter content-Karl Fiscker methodUDC 681.518

GB 85T0.5--- 88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07105-85《工业用液体无水氨—-水分测定卡尔费休法》本标准规定了液体无水氨(液氨)水分的卡尔·费休直接电量测定方法。本方法适用于水分等于或大于50/kg的产品。注:当水分大于1000mg/k时,可按GB8570.3测得的残留物含量估算,以适盘无水甲醇(3.4)稀释蒸发残留物,然后取一定盘稀释溶液测定。引用标准

GB8570.1被体无水氨实验室样品的采取GB8570.3液体无水氨残留物含量的测定重量法GB6283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法(遵用方法)2理

在乙二醇存在下,蒸发液氨试样后,利用水和卡尔·费体试剂(碘,二氧化蔬、吡啶莉甲醇组成的溶液)进行的定量反应。

H,O+ 12 + SO +3C.HN+ROH 2C.HN.HI+C,H,NH.OSO2OR由直接电量法测定蒸发残留物的水分。3试剂和溶液

分析中,除非另有说明,限用分析纯试剂、蒸馏水或相当纯度的水。3.1冷冻剂:固体二氧化碳(干冰)和工业酒精混和物,致冷滋度35-一40C:3.2硫酸(GB625-mm7):约10%(m/m)溶液3.3乙二醇(HGB3318-60):水分不大于0.1%(m/m),如含水量超过,可于500m1二醇中加人5A分子筛约50g,塞上瓶塞,摇动后,放置过夜,吸取层清液使用,注:乙二醇极器吸湿,防止大气中湿气影响。8.弄甲醇(GB683--79):水分不大于0.03%(m/m),如含水量超过,按3.3规定方法处理,3.5 冰乙酸(GB 67678):=1.05g/L,3.6甲醇-乙酸溶液:100ml冰乙酸(3.5)和900m甲醇(3.4)相混匀3.1卡尔费休试剂:按GB6283中.12条规定配制3.8酒石酸钠(HG31101-77)或水*8.8甲基红(HG3--958--76):1g/L的95%(V/V)乙醇溶液3.105A分子筛:直径35mm的粒状干燥剂,使用前于500℃短烧2然后置于含分子筛的干燥器中冷却,使用过的分子筛经水洗,烘下,焙烧后可重复使用;3.11

活性硅胶:用作填充干燥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87-12-02批准131

1988-09-01实施

GB8570.5—88

3.12硅脂:润滑玻璃活塞和磨口接头用。4仪器

通常的实验室仪器和:

4.1试样取样装置

按GB8570.3中4.1条规定及其附图装配仪器。4.2直接电量滴定装置

按GB6283中5.1条规定及其附录B图示装配仪器,所用玻璃器件应经过干燥处理,磨口接头用硅脂(3.12)润滑。

5取样

按GB8570.1规定采取实验室样品。6操作手续

6.1试样的采取

称量两个各注人约500ml硫酸溶液(3.2)和2滴甲基红溶液(3.9)、并接有自连接点5处起的连接管的锥形瓶A和B质量,称准至0.1g。将不带塞试管浸人杜瓦瓶内冷冻剂(3.1)中,至四分之三深度。加人2.0m1乙二醇(3.3),塞好,接上锥形瓶A和B。

以下按GB8570.3中6.1条从“旋转活塞3,使试管封闭,1和2端··..”开始进行操作,采取试样。

6.2~卡尔·费休试剂的标定

于直接电量滴定装置(4.2)的滴定容器中,加甲醇(3.4)至淹没电极,接通电源,打开电磁搅拌器,调节仪器,使电流计指示出低电流(通常为几个微安),滴加卡尔·费休试剂(3.7),使与存在于甲醇中的微量水反应,直到电流计指针突然产生较大偏转,并至少保持稳定1min。在小玻璃管中,称取约0.250g酒石酸钠(3.8),称准至0.0001g,移去青霉素瓶塞,迅速将其加人到滴定容器中,然后再称量小玻璃管,通过减差确定加人的酒石酸钠质量。也可由滴瓶加人约0.040g水,称量加到滴定容器前、后滴瓶的质量,或用10~50μ1的微型注射器经青霉素瓶塞注射水人滴定容器中。用待标定的卡尔·费休试剂(3.7)滴定由上述方法之一加入的已知量水,到电流计指针达到同样偏余度,并至少保持稳定1min,记录用去卡尔·费休试剂的体积。6.3测定

从杜瓦瓶中取出含试样的试管,让氨在室温下经2端慢慢蒸发,直至试管底部为由氨水、乙二醇等室温下不挥发物所组成的蒸发残留物为止。通过排泄嘴将滴定容器中残液放掉,加甲醇(3.4)于滴定容器中,至淹没电极,接通电源,打开电磁搅拌器,与标定时--样滴加卡尔·费休试剂(3.7)至电流计指针达到标定的同样偏斜度,并至少保持稳定1 min。

打开试管,加人10.0ml甲醇-乙酸溶液(3.6),使其沿管壁流下。小心摇匀后,迅速转移入滴定容器中,继续用10.0ml甲醇一乙酸溶液数份洗涤试管,至最大用量为50.0ml,迅速将洗涤液一并全部转移人滴定容器中。

使用与标定时同样的操作方法,用卡尔·费休试剂滴定至电流计指针达,上述同样偏斜度并至少保持稳定1min为终点,记录滴定用去卡尔·费休试剂的体积。6.4空白试验

按测定用的同样时间、操作手续和测定用的同样量(除卡尔·费休试剂外)各试剂,不用试样,进行空向试验。

7结果表示

GB 8570.5--88

7.1卡尔·费休试剂(3.7)的水当量T,以mg/ml表示,按式(1)或(2)计算:mz×0.1566

式中:m1用酒石酸钠(3.8)标定时,表示所加人酒石酸钠的质量,mg3m2—一用水标定时,表示所加人水的质量,mg,Vl一标定用去卡尔·费休试剂的体积,ml,0.1566—酒石酸钠的质量换算为水的质量系数。7.2以质量百分数表示的水分X,按式(3)计算:X

式中: mo--

T (V2-V3)

mo×10

(2)

试样质量【为收集于试管中的液氨毫升数乘以0.68(0.68g/ml为液氨密度)和两个锥形瓶及所附自连接点5处起的连接管的质量增量之和】,gT——按7.1计算的卡尔·费休试剂水当量,mg/ml,V2—-滴定用去卡尔·费休试剂的体积,ml V空白试验用去卡尔·费休试剂的体积,ml。7.3允许误差

7.3.1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7.8.2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允许差值:水分,%

绝对允许差值,%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上海化工研究院归口。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上海化工研究院、吴泾化工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殷永康、金志根、姚炳生、刘妙德、张文伟。136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GB 8570.5-1988 液体无水氨 水分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GB 8570.5-1988 液体无水氨 水分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GB 8570.5-1988 液体无水氨 水分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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