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0次 | 2024-12-28 15:59:39
QB/T 2368-1998 框架绷平干燥机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QB/T 2368-1998 框架绷平干燥机》标准,以下是相关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的产品:检测项目:
- 设备外观检查:检查设备外观的完整性和标识的清晰度。
- 尺寸精度:测量设备的关键尺寸,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 工作性能测试:包括设备的功能测试及工作运行情况测试。
- 安全性能测试:确保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可靠有效。
- 噪声测试:测量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水平,保证在规定范围内。
- 电气性能测试:对设备的电气部分进行测试,确保电路安全性。
检测方法:
- 目测检验:用于检查设备外观和表面质量。
- 量具测量:使用标准的量具对尺寸进行测量。
- 操作测试:启动机器,操作各功能,观察运行状态。
- 噪声测量仪:用于测量设备运作时的噪声强度。
- 电表测试:使用万用表等电器工具检测电气参数。
涉及产品:
主要涉及纺织行业中的干燥设备,尤其是用于纺织品后整理过程中的框架绷平干燥机。这些设备用于布料的均匀干燥和形状固定,是纺织生产中的重要设备。
QB/T 2368-1998 框架绷平干燥机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框架绷平干燥机
标准号:QB/T 2368-1998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发布日期:1998-03-27
实施日期:1998-12-01
标准状态:现行
QB/T 2368-1998 框架绷平干燥机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框架绷平干燥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皮革加工设备框架绷平干燥机。QB/T2368-1998框架绷平干燥机QB/T2368-1998
QB/T 2368-1998 框架绷平干燥机的部分内容
QB/T2368-1998
本标准是根据GB/T1.1一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GB/T1.3一1997《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3部分:产品标准编写规定》编写的,本标准在原企业标准Q/320700LP004—1991《绷平干燥机》的基础上,综合了有关绷平干燥机生产厂家和用户的意见,并参考了国外有关技术资料,制定适合本行业的标准。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毛皮制革机械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连云港皮革机械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金国、邓海涛。本标准首次发布。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框架绷平干燥机
QB/T2368~—1998
本标准规定了框架绷平干燥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皮革加工设备框架绷平干燥机。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91—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5226.1—1996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6388-19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7932-1987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9969.1—198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1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4253-—1993轻工机械通用技术条件GB/T14436—1993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QB1524—1992制革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3技术要求
框架绷平干燥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3.1型号
框架绷平干燥机的型号应符合QB1524的有关规定。3.2规格
框架绷平干燥机的规格以绷网的长、宽尺寸表示,其规格系列见表1。表1
规格系列
(长×宽)
3.3外购件、外协件
2600×1600
2600×2600
3000×1600
3000×2600
框架绷平干燥机的外购件、外协件必须有合格证明书方可装配。3.4焊接件、切削加工件、涂漆件、装配3600X1600
3600×2600
框架绷平干燥机的焊接件、切削加工件、涂漆件及装配应符合GB/T14253的规定。3.5绷网应平整,表面无毛刺、飞边、裂纹,孔距应均匀一致。3.6绷网进出烘房应灵活,无卡滞现象。3.7绷网拉伸机构伸缩应自如,无卡滞现象。中国轻工总会1998-03-27批准
1998-12-01实施
3.8烘房
QB/T 2368---1998
3.8.1烘房保温、密闭性能应良好,工作温度在1h内从室温应能升至50℃。3.8.2风机转动应平稳,无异常振动现象。3.8.3蒸汽管路、散热器在0.4MPa压力下不得漏气、漏水。3.9电气系统应符合GB/T5226.1的有关规定。3.10气动系统应符合GB/T7932的有关规定。3.11安全防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3.12
整机运行时噪声声压级不得大于90dB(A)。4试验方法
4.1试验用装置及仪器
a)温度计;
b)计时器;
c)卷尺;
d)声级计。
4.2本标准3.2用卷尺检验。
4.3本标准3.4按GB/T14253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4.4本标准3.5,3.6,3.7,3.8.2,3.8.3,3.11用感官检验。4.5本标准3.8.1用温度计检验。4.6本标准3.9按GB/T5226.1的有关规定检验。4.7本标准3.10按GB/T7932.的有关规定检验。4.8本标准3.12用声级计检验。
5检验规则
5.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2检验项目
5.2.1出厂检验项目
5.2.1.1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3.5,3.6,3.7,3.8,3.9和3.10。5.2.1.2出厂检验时每台产品应空载运行2h。5.2.2型式检验项目
5.2.2.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3章全部要求。5.2.2.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常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b)停产年以上再投产时;
c)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d)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5.3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案
5.3.1型式检验从出厂检验合格批中随机抽取一台。5.3.2出厂检验应对每生产批的产品在出厂前逐台检验5.4判定规则与复验规则
当抽样产品中有某项不合格,须消除其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因素,并经复验合格,则判为合格。283
6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
6.1标志、标签
QB/T2368-1998
6.1.1每台框架绷平干燥机应在明显部位固定标牌。6.1.2标牌的内容如下:
a)产品名称与型号,
b)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c)制造厂名称:
d)制造日期及出广编号。
6.1.3包装标志按GB/T6388与GB191的规定。6.2使用说明书的起草与表述应符合GB9969.1的规定。7包装、运输、贮存
7.1包装
7.1.1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7.1.2包装箱外警应标明:
a)产品名称及型号;
b)制造厂名称、出广编号:
c)毛重;
d)发货站及到站、发货及收货单位。7.1.3包装内应有以下随机资料:a)产品合格证应符合GB/T14436的规庭:b)使用说明书;
c)箱单;
d)随机备附件与易损件明细表。7.2运输与贮存
7.2.1在防止剧烈震动、面淋、倒量的情况下,可采用任意运输工具运输。7.2.2产品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场所。284
现行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QB/T 2368-1998 框架绷平干燥机》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QB/T 2368-1998 框架绷平干燥机》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QB/T 2368-1998 框架绷平干燥机》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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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