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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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2384-1998 木制写字桌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0次  |  2024-12-30 12:07:40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标准《QB/T 2384-1998 木制写字桌》,以下是相关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的产品。

检测项目:

  • 结构强度和稳定性
  • 表面质量
  • 工艺尺寸
  • 环保参数(如甲醛释放量
  • 表面涂装质量
  • 五金配件的耐用性

检测方法:

  • 结构强度测试:运用压力仪器检查写字桌在使用过程中的受力表现。
  • 稳定性测试:通过模拟日常使用的摇晃或承重测试以确保桌子的稳定性。
  • 表面质量检查:视觉和触觉检查表面是否光滑,无明显瑕疵。
  • 工艺尺寸检验:使用测量工具核实各个零部件的尺寸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环保参数测量:通过化学分析仪器测量桌子材料的甲醛释放量。
  • 涂装质量评估:使用标准化测试工具评估涂层的附着力和耐磨性。

涉及产品:

  • 学生书桌
  • 办公写字桌
  • 家庭用木制书桌
  • 其他类似用途的木制桌类产品

这些检测项目和方法确保木制写字桌在使用中的安全性、耐用性和环保性能,适用于市场上多种类型的写字桌产品。

QB/T 2384-1998 木制写字桌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木制写字桌

标准号:QB/T 2384-1998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发布日期:1998-05-14

实施日期:1999-03-01

标准状态:现行

QB/T 2384-1998 木制写字桌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木制写字桌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主要部件由木材或木质人造材料制成的写字桌。QB/T2384-1998木制写字桌QB/T2384-1998

QB/T 2384-1998 木制写字桌的部分内容

QB/T2384---1998

本标准是新制定的行业产品标准,是GB/T3324—一1995《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所覆盖的·个专项产品标准。制定本标准的主要依据为GB/T3324—1995《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和QB/T1951.11991《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随着办公设备现代化,人们对写字桌的使用功能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如今写字桌产品已从单件桌发展至主桌与副桌、边桌、活动低柜相结合的多功能写字桌。为能全面体现木制写字桌产品质量特性,本标准提出了组合写字桌的概念,因而,本标准的第4章纳入了对组合写字桌的要求。本标推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珠海市家私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慧明。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木制写字桌

QB/T2384-1998

本标准规定了木制写字桌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主要部件由木材或本质人造材料制成的写字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3324---1995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61997桌、椅、凳类主要尺寸GB/T4893--1985家具表面漆膜测定法GB/T4983.9--1992家具表面漆膜抗冲击定法GB/T10357.1-198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桌类强度和耐久性GB/T 10357. 5~-1989

GB/T 10357.7—1995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柜类强度和耐久性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桌类稳定性

QB/T 1951. 1--1994

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家具表面软质覆面材料剥离强度的测定ZB Y80 002---1988

ZB Y80 003---1988

3定义

家具表面硬质覆面材料剥离强度的测定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组合写字桌

由生桌与副桌或边桌(有时还配有活动低柜)组合而成的多功能写字桌。3.2主桌

组合写字桌中可单独使用的生功能桌。3.3副桌

菜的一端有腿,另一端的桌面由主桌上的构件承托的,在主桌左(右)侧与主桌长向呈某角度放置的辅助功能桌(亦称独脚边桌)。3.4边桌

与主桌没有结构上联系,在主桌左(右)与主桌长向呈某一角度放置的辅助功能桌。3.5活动低柜

底座装有万向轮,般置于主桌下,也可自由放置的辅助功能低柜。3.6键盘托

安装在桌面下用于放置微机键盘的可水平推拉移动的托板。3.7抽屉连锁

国家轻工业局1998-05-14批准

1999-03-01实施

QB/T2384-1998

能同时锁住同一面上数个抽的装置。4产品分类

4.1分类原则

本制写字桌产品按使用功能的不同进行分类,其产品分类及代号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表A1。4.2型号命名

木制写字桌的型号由代号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表A1)与外形尺寸(宽×深×高,用毫米数表示)两部分组成,组合写字桌的型号应增加第三部分:副桌或边桌的外形尺寸,每两部分之间用分隔号“”相连。

4.3型号命名举例

示例1:

外形尺寸宽1200mm、深600mm、高760mm的单柜写字桌型号:DGZ-1200 X 600X 760

示例2:

外形尺寸,主桌宽1500mm、深750mm、高760mm;副桌(或边桌)宽1200mm、深450mm,高680mm的组合写字桌型号:

ZHZ-1500X750X760-1200X450X6805技术要求

5.1主要尺寸和尺寸极限偏差

5.1.1木制写字桌主要尺寸应符合GB/T3326规定。5.1.2产品外形尺寸极限偏差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表A2。5.2形状和位置公差

产品形状和位置公差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表A3。5.3用料要求

5.3.1产品的木材含水率应不高于产品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加1%。产品经销单位或团体订货单位对本材含水率另有要求时,应在合同中明示。5.3.2产品使用的本质材料应符合GB/T3324—1995中4.3的要求。5.3.3使用的各种覆面材料、五金件、化工材料等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5.4木工要求

5.4.1人造板制成的部件除内部隐蔽处外,均应进行封边处理。封边应严密、平整,不允许脱胶、表面有胶溃。

2薄木和其他材料覆面拼贴应严密、平整、不允许有脱胶、明显·透胶、鼓泡。5.4.2

5.4.3后成型装饰板延伸、弯曲、戒型、包边、过渡应顺清,与基材型面严密贴合,无裂纹、压痕和划伤。5.4.4产品外表的倒棱、圆角、圆线应均匀一致。5.4.5样及自装配拆装产品零部件结合应严密、牢固。5.4.6塞角、栏屉条等支撑零件的结合应牢固。装板部件配合不得松动。5.4.7启闭部件和配件应使用灵活。采用抽屉连锁的,应保证连锁的各个抽屉郁能同时锁住或开启。5.4.8组合写字桌的副桌与主桌的结合要平稳、牢靠,配有活动低柜的,推动低柜应灵巧、自如。5.4.9写字桌装有键盘托的,其安装应牢靠,击键时应稳固。5.4.10各种配件、连接件安装应严密、平整、端正、率固;结合处应无期茬或松动;不得有少件、漏钉(抽屉导轨上设计的可供选择安装孔除外)透钉。5.4.11车木的线型应基本一致,车削线条应清晰。98

QB/T2384--1998

5.4.12内部不涂饰部位的粗髓度R。为3.2~~12.5um(细光),隐蔽处的粗糙度R。为12.5~50μm(粗光)。

5.4.13抽屉启闭力要求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表A4。5.5涂饰要求

5.5.1产品涂饰应符合GB/T3324—1995中4.5的规定。5.5.2产品软、硬质覆面表面纹理、色泽应相似,不允许有皱皮、裂痕、划伤、崩角和刃口。5.6理化性能要求

漆膜涂层和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要求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表A5。5.6.1漆膜涂层理化性能要求应符合表A5中序号1~8项的规定。5.6.2软、硬质覆面材料理化性能应符合表A5中序号1、2、3、5、6、7、8、9等8项的规定。5.7力学性能要求

产品力学性能要求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表A6,其中键盘托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A6中序号8、10项的规定。

6试验方法

6.1产品外观检验、木材含水率、主要尺寸、形状和位置公差的测定应符合GB/T33241995中5.1~5.4的规定。

6.2键盘托下垂度和摆动度的测定应符合GB/T3324-1995中5.4.7的规定。6.3理化性能试验

6.3.1漆膜涂层和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试验应符合GB/T4893规定。6.3.2软、硬质覆面材料剥离强度的测定应分别符合ZBY80002、ZBY80003的规定。6.4力学性能试验

产品力学性能试验按3级试验水平。6.4.1桌的强度和耐久性试验应符合GB/T10357.1规定。6.4.2桌的稳定性试验应符合GB/T10357.7规定。6.4.3抽屉和键盘托的力学性能试验应符合GB/T10357.5--1989中7.5的规定。6.4.4抽屉启闭力的测定,按GB/T10357.5--1989中7.5.1的规定在做抽屉和滑道久性试验前和试验后测定抽屉的启闭力。启闭力在抽屉开启和关闭时测量得出,启、闭抽展各三次,将测得的数值取算术平均值即为测定的启闭力。

7检验规则

7.1型式检验

7.1.1有下列情况之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喇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次检验,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7.1.2检验项目

检验应按5.1~~5.7中与产品有关的项目逐项进行,当产品出现本标准技术要求以外的项目时,在企业标准中作出规定或由供需双方商定。7.1.3抽样与组批规则

QB/T2384--1998

7.1.3.1型式检验应采用抽样检验,在母样中编号后随机抽取检验子样。7.1.3.2单层、单柜、双柜写字桌的母样数不少于20件,从中抽取2件,1件送检,1件封存7.1.3.3组合写字桌的母样数不少于5套,从中抽取2套,1套送检,1套封存。7.1.3.4漆膜理化性能试验的试样一般在受检产品上直接取得,也可在与受检产品相间的工艺条件下制作。试样的规格按GB/T4893规定。7.1.4检验程序

送检试样的检验程序:外观检验、力学性能试验、理化性能试验。7.1.5分等评定规则

7.1.5.1优等品,即A级产品。力学性能试验项目均应合格;理化性能试验项目中允许有1项B级;其他项插中产品外形尺寸极限偏差和形状位置公差中允许存在1项不合格,其余项目均应合格。7.1.5.2··等品,即B级产品。力学性能试验项目均应合格;理化性能试验项目中允许有1项C级;其他项目中产品外形尺寸极限偏差和形状位置公差中允许存在2项不合格,其余项目均应合格。7.1.5.3合格品,即C级产品。力学性能试验项目均应合格;理化性能试验项目均应达到C级;其他项日中产品外形尺寸极限偏差和形状位置公差中允许存在2项不合格和木工及涂饰外观要求中允许存在2项不合格,其余项自均应合格。7.1.5.4不合格品。达不到合格品要求的为不合格品。7.1.6优等品和一等品等级的确认,须由国家级检验中心、行业专职检验机构或受国家、行业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实物质量水平的检验证明;合格品由企业检验评定。7.1.7复验规则

7.1.7.1产品经型式检验不合格的,可进行-一次复验,复验试样必须是封存在企业的备用样品。7.1.7.2复验应对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的项目以及因试件损坏而未能检验的项目进行。7.1.7.3复验结果评定应按7.1.5规定。在检验报告中注明“复验”。7.2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应在本产品型式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7.2.1检验项目

按5.1~5.4(5.4.13除外)和5.5中与产品有关的项目进行;当产品出现本标准出厂检验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时,在企业标准中作出规定或由供需双方商定。7.2.2抽样与维批规则

抽样与组批应符合QB/T1951.1-1994中5.2的规定。7.2.3检验结果评定

7.2.3.1单位产品检验结果符合6.1、6.3规定的,评为合格品。7.2.3.2批产品的评定应符合QB/T1951.1—1994中5.4中批产品的评定的规定。7.2.3.3产品按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其结果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型式检验时评定要求的、应按型式检验时评定的产品等级出厂,若出现低于产品型式检验时评定结论的,应按实际达到的等级评定。8标志、标签、包装

8.1出」产品必须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出厂日期或生产批号、生产厂名和厂址。8.2出厂产品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或产品等级标志。8.3出产品必须有中文的说明书,内容包括:a)产品主要用材,表面涂饰主要用材;b)标准代号:

C)产品使用保养注意事项;

d)自装配板式拆装产品应附有图文并茂、清晰明了的装配图和安装说明书。8.4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加衬垫物或包装,防止损伤和雨淋。8.5产品在贮存期间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污染,不可日晒;堆叠时应加衬垫物,以防压损。o

QB/T2384-1998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木制写字桌要求附表

表A1中给出了木制写字桌产品分类表A1

单层写字桌

单柜写字桌

双柜写字栗

组合写字桌

木制写字桌产品分类

表A2中给出了产品外形尺寸极限偏差。表A2产品外形尺寸极限偏差

单层写字桌

单柜写字桌

双柜写字桌

组合写字桌

A3表A3中给出了产品形状和位置公差。表A3

邻边垂直度

脚底平稳性

平整度

位差度

产品形状和位置公差

试件名称及规格

对角线长度

≥1400

≥700

≥1000

门与框架、门与门相邻表面间的距离偏差(非设计要求的距离)号

抽冠与框架、抽冠与门、抽屉与抽屉相邻两表面间的距离偏差(非设计要求的距离)

允许值

下垂度、摆动度

键盘托

表A4中给出了抽冠启闭力要求。A4

冠内净高.mm

QB/T 2384-1998

续表A3

试件名称及规格

嵌装式

盖装式

嵌装式

盖装式

抽展的支撑件

木质托屡档

金属导轨

木质托骚档

金属导轨

上、左、右分缝

中、下分缝

门背面与框架平面的间隙

上、左、右分缝

抽屉面背面与框架平面的间隙

抽展启闭力要求

试验前

表A5中给出了漆膜涂层和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要求。A5

表A5漆膜涂层和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要求序号

耐液 10%碳酸钠

30%乙酸

耐湿热

耐干热

附著力

耐冷热温差

抗冲击

剥离强度

试验条件

交叉切割间距2mm

漆膜、宝丽板、华丽板2000Y,

PVC和纸质贴面400%

试验温度(40±2)C和(-20±2)℃.3周期光电光泽仪

冲击高度50mm

允许值

耐久性

试验后

无鼓泡、无裂缝和明显失光

不低于3级

不低于3级

软质覆面3.5×10°N/m

硬质覆面1.4×10°N/m

注:如栗面的涂饰工艺和桌的其他部位的涂饰工艺不同、序号1、2、3、5项试验应选用桌面进行,或在与桌面相同工艺条件下制作的试样上进行

A6表A6中给出了产品力学性能要求。102

桌面垂直静载荷

副桌面垂直静载荷

桌面持续垂直静载荷

桌面垂直冲击

桌面水平耐久性

桌面垂直加载秘定性

桌面垂直和水平加载稳

抽干(或键盘托)和滑道

耐久性

抽展结构强度

QB/T 2384 .- 1998

表A6产品力学性能要求

试验条件

加力1000N,加载10次

加力350N.加载10次

垂直荷重1.5kg/dm2,加载七

质量25kg±0. 1kg冲击器,跌

落商度140mm,冲击二次

加力150N,循环加载15000次

最小加力600N

垂直加力100N,水平最小加

力40N

线速度平均约0.25m/s.循

环次数40000次

加力60N,加载10次

抽屉(或键盘托)滑道强

加力350N,加载10次

应按 G3/T 10357. 1 -- 1989 中 7. 1. 7. 1 的规定试验合格

应按GB/T 10357. 1-1989中 7.1. 1. 2的规定试验合格

应按GB/T 10357. 1 -1989中 7.1. 1. 3的规定试验合格,其中桌面挠度与长度的比值的充值应≤0.%

应按GB/T10357.1-1989中7.1.3的规定试验合格

应按GB/T10357.1-1989中7.2.1的规定试验合格,其中桌面位移值。的允值应15mm

应按GB/T10357.7-1995中5.1的规定试验合格

应按GB/T10357.7-1995中5.2的规定试验合格

应按GB/T10357.5-1989中7.5.1的规定试验合格

—1989中7.5:2的规

应按GB/T10357.5

定试验合格

应按GB/T10357.5—1989中7.5.4的规,定试验合格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QB/T 2384-1998 木制写字桌》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QB/T 2384-1998 木制写字桌》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QB/T 2384-1998 木制写字桌》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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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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