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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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5073-1991 热处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8次  |  2024-11-30 17:28:03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标准《JB/T 5073-1991 热处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以下是相关信息的总结:

检测项目:

  • 一氧化碳(CO)
  • 二氧化碳(CO₂)
  • 氮氧化物(NOx,包括NO和NO₂)
  • 氨气(NH₃)
  • 硫化氢(H₂S)
  • 油雾
  • 粉尘

检测方法:

  • 一氧化碳: 使用气体分析仪或CO侦测管进行测量。
  • 二氧化碳: 常使用气体分析仪或CO₂侦测管进行测量。
  • 氮氧化物: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或电化学传感器法。
  • 氨气: 酚试剂比色法或电化学传感器法。
  • 硫化氢: 香草醛法或硫化氢检测管。
  • 油雾: 用重量法或光散射法测定。
  • 粉尘: 重量法或光散射法。

涉及产品:

热处理车间的主要产品可能包括各种金属材料和零件,这些产品可能会涉及到淬火、回火、退火等热处理工艺。每一种工艺都可能产生不同的有害物质,因此需要根据具体的生产情况进行检测。

上述检测项目和方法旨在确保热处理车间工人的健康和安全,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持工作环境的可持续性。

JB/T 5073-1991 热处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热处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

标准号:JB/T 5073-1991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发布日期:1991-06-11

实施日期:1992-07-01

标准状态:现行

JB/T 5073-1991 热处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热处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术语、技术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热处理生产过程中,对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JB/T5073-1991热处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JB/T5073-1991

JB/T 5073-1991 热处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5073—91

热处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1991-06-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发布

1992-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热处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处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术语、技术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热处理生产过程中,对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2引用标池

TJ3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J4.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3术语

3.1有害物质

JB/T507391

空气中的粉尘、气体、和雾等,经由呼吸道或与皮肤、眼晴接触而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3.2有害物质浓度

单位体积的车间空气中所含有害物质的质量叫做有害物质的浓度。3.3工作地点

指在观察、操作、管理生产的过程中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如果生产操作在车间内许多地点进行则整个车间均为工作地点。

3.4最高容许浓度

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所不应超过的数值。4技术要求

4.1现行热处理车间空气中的有害物质见表1。表1热处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

高、中渠盐浴

渗碳、参氮、碳氮共渗、氮碳共渗等化学热处理工艺等温,分级率火和回火等低溢盐浴清洗、发蓝等

吹砂和喷丸、浮动粒子炉、固体滞碳等漳、回火脂港

氯、氯化氨及盐酸,机及其化合物、氨化钩一氧化碳、氨、氯化氨及氢氧酸盐、甲醇、丙酮、羊、氨氧化钩、甲酰胺、甲烷

氨氧化物

苷性酸、二氧化硫、三氯乙烯、盐酸、丙酮、苯粉尘

轴烟中的碳氢化合物及其它有害气体4.2应对热处理车间空气中的有害物质进行鉴别。工作地点空气中任何一种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表2规定。

机械电子工业部1991-06-11批准1992-07-01实施

JB/T5073---91

一氧化碳的最高客许浓度在作业时间短督时可放宽:在作业时间1h内,容许达到50mg/m,0.5h内容许达到100mg/m,15~20min容许达到200mg/m*。在上述条件下反复作业时,两次作业之间须间隔2h以上。

表2热处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有

一氧化嵌

二氧化疏

荐性(换算成NaOH)

烈氧化物(换算度NO,)

氢化氢及氢氰酸盐(换算成HCN)I)数

氯化氢及盘酸

三氯乙烯

氯化物(换算成F)

二甲基甲酰胺

镇及其化合物

注:1)除经呼吸道事害人体外,尚易经皮肤吸收的有毒物质。最高客许浓度

2(含10%以上游离二氯化硅)

1(含80%以上解离二氧化硅)

0.5(推荐值)

4.3热处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检测,按TJ36规定的方法车间空气监测检验方法》执行。4.4对未列入本规定的热处理车间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应以其相应规定为依据,4.5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处理及排放应按GBJ4第2章的规定执行。排气装置排出浓度超标的有害物质时应净化处理,达标后方可向大气排放,4.6正常生产时,车间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每年至少应检测一次,若生产条件或辑助材料改变时,应及时鉴别检测。

4.7有害物质的发生激,应布置在工作地点机械通风设备的下风侧,4.8对剧毒物质的发生源应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安装通风装置,不得采用循环空气作空气调节,4.9数种有害物质同时放散于空气中时,全面通风换气量应按TJ36第34条规定执行。4.10车闻内应设事故排风装置,以排除车间内可能突然产生过量的有害物质。4.11渗碳、碳氮共渗、氮碳共潜等排出炉外的废气必须点燃。5综合利用

5.1对能产生一定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车间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应积极开发利用。5.2车间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净化回收处理,应采用新技术,防止产生再次污染。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热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机械工业环境保护技术研究所归口并负资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金环、张红兰。2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JB/T 5073-1991 热处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JB/T 5073-1991 热处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JB/T 5073-1991 热处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限值》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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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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