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9次 | 2024-12-09 15:49:55
GB/T 3494-1996 直接法氧化锌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标准《GB/T 3494-1996 直接法氧化锌》中提到的相关检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外观:通过目测或者其他手段检查氧化锌粉末的外观,应为白色至微黄色的粉末或颗粒。
- 氧化锌含量:通过化学滴定或其他分析方法测定样品中氧化锌的百分比含量。
- 铅、镉、铜、铁等杂质元素含量:使用原子吸收光谱法或其他谱分析方法检测样品中有害杂质元素的含量。
- 筛余物:通过筛分方法测定样品中大颗粒物质的比例。
- 水分含量:通过干燥至恒重的方法测定氧化锌中的水分含量。
- 氯化物与硫化物:采用化学分析法测定氯化物和硫化物的百分比含量。
检测方法:
标准中规定的检测方法包括化学滴定、原子吸收光谱法、干燥至恒重测定水分、以及采用筛分方法测定筛余物的方法。
涉及产品:
此标准适用于直接法生产的氧化锌产品,适用于相关行业的质量控制和检测,包括化学工业、橡胶工业、涂料工业、电子工业等领域中的氧化锌产品。
GB/T 3494-1996 直接法氧化锌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直接法氧化锌
标准号:GB/T 3494-1996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1996-01-01
实施日期:1997-04-01
标准状态:现行
GB/T 3494-1996 直接法氧化锌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直接法氧化锌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锌精矿为原料经火法处理而得到的氧化锌。直接法氧化锌主要用于橡胶、涂料、电缆、玻璃、陶瓷、搪瓷、石油、化工等行业。GB/T3494-1996直接法氧化锌GB/T3494-1996
GB/T 3494-1996 直接法氧化锌的部分内容
—1996
GB/T 3494
本标准是根据国情并参照日本、德国、和英国标准对GB3494一83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和条文上作了较大变动。杂质氧化铅、水溶物及筛余物中九项技术指标加严,以满足用户要求,盐酸不溶物中两项技术指标适当放宽;新增灼烧减量中两项技术指标;仲裁取样方法作了较大变动,提高了本标准的先进性和通用性。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3494—83。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水口山矿务局本标准起草单位:水口山矿务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爱群、夏德荣155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直接法氧化锌
Zinc oxide produced by direct methodGB/T 3494-1996
代替GB3494-83
本标准规定了直接法氧化锌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锌精矿为原料经火法处理而得到的氧化锌。直接法氧化锌主要用于橡胶、涂料、电缆、玻璃、陶瓷、塘瓷、石油、化工等行业。分子式:ZnO
相对分子质量:81.384(198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709-79颜料遮盖力测定法
GB/T3185—92氧化锌(间接法)GB/T4104—83直接法氧化锌白度(颜色)检验方法氧化锌(直接法)化学分析方法
GB/T 4372—843
GB/T5211.2—~85颜料水溶物的测定热萃取法GB/T5211.3—85颜料在105(挥发物的测定颜料吸油量的测定
GB/T 5211.15--88
GB/T5211.16--88白色颜料消色力的比较颜料筛余物的测定水法手工操作GB/T 5211. 1888
GB/T6678—86化工产品采样总则7数值修约规则
GB 8170-87
3要求
3.1分类和牌号
氧化锌的分类、级别和牌号的规定见表1。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11-04批准156
1997-04-01实施
3.2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
GB/T 3494-—1996
氧化锌的分类、级别和牌号
ZnO-X1
ZnO-X2
ZnO-T1
ZnO-T2
ZnO-T3
各种牌号氧化锌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氧化锌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
指标项目
氧化锌(以干品计),不小于%
氧化铅(PbO),不大于,%
氧化镉(CdO),不大于,%
氧化铜(CuO),不大于,%
锰(Mn),不大于,%
金属锌
盐酸不溶物,不大于,%
灼烧减量,不大于,%
水溶物,不大于,%
筛余物(45m湿筛),不大于,%105C挥发物,不大于,%
遮盖力,不大于,g/m
吸油量,不大于,g/100g
消色力,不小于,%
颜色(与标准样品比)
注:如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3.3氧化锌不应带有外来夹杂物。3.4氧化锌应呈白色粉末状。
试验方法
ZnO-x1
化学成分的测定按GB4372的规定进行4.1
ZnO-X2
盐酸不溶物的测定按GB/T3185—92中5.6的规定进行。4.2
灼烧减量的测定按GB/T3185—92中5.7的规定进行。4.3
4.4水溶物的测定按GB5211.2的规定进行。筛余物的测定按GB5211.18的规定进行。4.5
4.6105C挥发物的测定按GB5211.3的规定进行。4.7
遮盖力的测定按GB1709的规定进行。吸油量的测定按GB5211.15的规定进行,主要用途
主要用于橡胶等工业部门
主要用于涂料等工业部门
ZnO-T1
ZnO-T2
符合标样
ZnO-T3
GB/T 3494—1996
4.9消色力的测定按GB5211.16的规定进行。4.10颜色的测定按GB4104的规定进行。5检验规则
5.1组批
每批产品应由同一牌号产品组成,批重不限。5.2复验和仲裁取样方法
5.2.1复验和仲裁按批取样,取样数按GB6678的规定见表3。表3复验、仲裁采样的规定
总体(批)产品的袋数
102~125
126151
152181
182~216
217~254
255~296
297~343
344394
395~450
451~512
最少采样袋数
3×N(N为该批的总袋数)
5.2.2取样时,将取样扦插入包装完整洁净的袋的四分之三深处,每袋的采样量不得少于50g。样品取出后,立即装入干净的气密性好的容器中,再充分混勾,以四分法缩分至重量不少于1500g。将样品分成3份,分别装入磨口瓶中,用白蜡封口,贴上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牌号、批号和采样日期。其中供需双方各存一份,另一份作仲裁用。5.3检查和验收
5.3.1产品应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5.3.2需方有权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仲裁单位由供需双方商定。仲裁分析结果为最终结果。5.3.3分析数据的处理按GB8170—87的规定进行。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6.1标志、包装
6.1.1氧化锌采用内衬塑料薄膜袋、外套塑料编织袋包装,必须保证密封严实、防潮。根据用户需要,每158
袋净重25kg或50kg。
GB/T 3494-1996
6.1.2包装袋外表应印有不褪色的标志,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和厂址、商标、牌号、净重以及“严防潮湿、小心轻放”等明显字样,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注明批号、生产日期。6.2运输、贮存
6.2.1产品搬运时应小心轻放,切勿碰撞跌落,严防破损。运输过程中不得与酸、碱等污染物品接触,且必须有严密的防丽措施。
6.2.2产品必须放置于干燥清洁处贮存,严防潮湿,必须与酸碱等污染物品隔离。氧化锌有效贮存期为半年。
6.3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注明:a)生产厂名称;
b)产品名称;
c)牌号;
d)批号、批重、袋数;
e)各项分析结果及检验部门印记;f)本标准编号;
g)出厂日期。
现行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GB/T 3494-1996 直接法氧化锌》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GB/T 3494-1996 直接法氧化锌》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GB/T 3494-1996 直接法氧化锌》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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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