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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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789.14-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蜡样芽胞杆菌检验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8次  |  2024-12-16 15:07:55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在标准《GB/T 4789.14-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蜡样芽胞杆菌检验》中,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检测项目:

  • 蜡样芽胞杆菌的分离与鉴定
  • 蜡样芽胞杆菌的生化特性检测
  • 蜡样芽胞杆菌的菌落计数

检测方法:

  • 样品的预处理及分离培养基的使用
  • 生化特性分析方法,具体包括:淀粉水解试验、蛋白质水解试验等
  • 显微镜观察和菌落形态分析
  • 菌落计数的具体步骤和标准

涉及产品:

  • 各种加工食品,包括肉类制品、乳制品、谷物制品等
  • 餐饮服务行业中的成品食品
  • 在运输和贮藏过程中需要检查的食品

这些检测项目和方法为食品安全控制和保障消费者健康提供了基础保障。

GB/T 4789.14-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蜡样芽胞杆菌检验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蜡样芽胞杆菌检验

标准号:GB/T 4789.14-2003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2003-08-11

实施日期:2004-01-01

标准状态:现行

GB/T 4789.14-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蜡样芽胞杆菌检验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蜡样芽胞杆菌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和食物中毒样品中蜡样芽胞杆菌的检验。GB/T4789.14-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蜡样芽胞杆菌检验GB/T4789.14-2003

GB/T 4789.14-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蜡样芽胞杆菌检验的部分内容

ICS 07.10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789.14--2003

代替GB/T4789.14—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蜡样芽胞杆菌检验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of food hygiene-ExaminationofBacilluscereus

2003-08-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4-01-01实施

GB/T4789.14—2003

本标准对GB/T4789.14—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本标准与GB/T4789.14—199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蜡样芽胞杆菌检验》进行修订。按照GB/T1.1一2000对标准文本的格式和文字进行修改。修改并规范原标准中的“设备和材料”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T4789.14--199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竞玉、付萍、杨宝兰、姚景会。本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1994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96

1范围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蜡样芽胞杆菌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蜡样芽胞杆菌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和食物中毒样品中蜡样芽胞杆菌的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4789.14—2003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28—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3设备和材料

3.1冰箱:0℃~4℃。

3.2恒温培养箱:36℃士1℃。

3.3恒温水浴锅:46℃土1℃。

3.4显微镜:10X100×。

3.5均质器或灭菌乳钵。

3.6架盘药物天平:0g~500g,精确至0.5g。3.7灭菌锥形瓶:500mL。

3.8灭菌试管:16mm×160mm。

灭菌吸管:1mL(具0.01mL刻度)、10mL(具0.1mL刻度)。3.93

灭菌平培养血:直径90mm。

灭菌刀、剪、镊子等。

4培养基和试剂

4.1肉浸液肉汤培养基:GB/T4789.28—2003中4.1。4.2酪蛋白琼脂培养基:GB/T4789.28—2003中4.65。4.3动力-硝酸盐培养基:GB/T4789.28--2003中4.72。4.4缓冲葡萄糖蛋白陈水:GB/T4789.28—2003中3.4。4.5血琼脂培养基:GB/T4789.28-2003中4.6。4.63%过氧化氢溶液。

4.7甲萘胺-乙酸溶液:GB/T4789.28--2003中3.17。4.8对氨基苯磺酸-乙酸溶液:GB/T4789.28—2003中3.17。4.9革兰氏染色液:GB/T4789.28—2003中2.2。4.10甘露醇卵黄多粘菌素(MYP)琼脂培养基:GB/T4789.28—2003中4.64。4.110.5%碱性复红染色液:GB/T4789.28—2003中2.8。97

GB/T4789.14—2003

4.12木糖-明胶培养基:GB/T4789.28—2003中4.66。5检验程序

蜡样芽胞杆菌检验程序见图1。

25g(mL)加225mL生理盐水

微成101~10-5的稀释液

37℃,18h~24h

选择性培养基

(菌数测定)

12h~20h

菌数计算

生长及菌落观察

6操作步骤

染色镜检

选择性培养基

(分离培养)

36℃±1

12h~20h

营养琼脂培养基

生化试验

菌株保存

6.1菌数测定

以无菌操作将检样25g(mL),用灭菌生理盐水或磷酸盐缓冲液做成10-1~10-的稀释液按GB/T4789.2测定。取各稀释液0.1mL,接种在两个选择性培养基-甘露醇卵黄多粘菌素(MYP)琼脂培养基上,用L形棒涂布于整个表面,置36℃士1℃培养12h~20h,选取适当菌落数的平板进行计数,蜡样芽胞杆菌在此培养基上的菌落为粉红色(表示不发酵甘露醇)周围有粉红色的晕(表示产生卵磷脂酶)。计数后,从中挑取五个此种菌落做证实试验,根据证实的蜡样芽胞杆菌的菌落数计算出该平板上的菌落数,然后乘其稀释倍数,即得每克(毫升)样品中所含蜡样芽胞杆菌数。例如:将0.1mL10-4样品稀释液涂布于MYP平板上,其可疑菌落为25个,取五个鉴定,证实四个菌落为蜡样芽胞杆菌,则1g(mL)检样中所含蜡样芽胞杆菌数为:25×4/5×10°×10=2×106

6.2分离培养

取检样或稀释液划线分离于选择性培养基(MYP)上,置37℃培养12h~20h,挑取可疑的蜡样芽胞杆菌菌落(见6.1)接种于肉汤和营养琼脂做成纯培养,然后做证实试验。6.3证实试验

6.3:1形态观察

本菌为革兰氏阳性大杆菌,宽度在1μm或1um以上,芽胞呈卵圆形,不突出菌体,多位于菌体中98

GB/T4789.14—2003

央或稍偏于端。

6.3.2培养特性

本菌在肉汤中生长混浊,常微有菌膜或壁环,振摇易乳化;在普通琼脂平板上其菌落不透明、表面粗糙、似毛玻璃状或融蜡状,边缘不整齐。6.3.3生化性状及生化分型

6.3.3.1生化性状

本菌有动力:能产生卵磷脂酶和酪蛋白酶;过氧氢酶试验阳性;溶血;不发酵甘露醇和木糖,常能液化明胶和使硝酸盐还原;在厌氧条件下能发酵葡萄糖。6.3.3.2生化分型

根据蜡样芽胞杆菌对柠檬酸盐利用、硝酸盐还原、淀粉水解、V-P反应、明胶液化性状的试验,分成不同型别,见表1。

表1蜡样芽胞杆菌生化分型

明胶液化

V-P反应

淀粉水解

硝酸盐还原

柠檬酸盐利用

与类似菌鉴别

本菌与其他类似菌的鉴别见表2。蜡样芽胞杆菌与其他类似菌的鉴别表2

炭疽芽胞杆菌

覃状芽胞杆菌

苏云金芽胞杆菌

蜡样芽胞杆菌

巨大芽胞杆菌

过氧化氢酶

硝酸盐还原

酪蛋白分解

卵黄反应

GB/T4789.14—2003

葡萄糖利用(厌氧)

甘露醇

已知致病菌特性

巨大芽胞杆菌

表2(续)

蜡样芽胞杆菌

产生肠毒素

苏云金芽胞托菌

对昆虫致病

的内毒紊结晶

草状芽胞杆菌

假根样生长

炭疽芽胞杆菌

对动物和人致病

注:+90%~100%的菌株阳性;-90%~100%的菌株阴性!±大多数菌株阳性;干大多数菌株阴性。本菌在生化性状上与苏云菌芽胞杆菌极为相似,但后者可籍细胞内产生蛋白质毒素结晶加以鉴别。其检查方法如下:取营养琼脂上纯培养物少许,加少量蒸馏水涂于玻片上,待自然干燥后用弱火焰固定,加甲醇于玻片上,半分钟后倾去甲醇,置火焰上干燥,然后滴加0.5%碱性复红液,并用酒精灯加热至微见蒸气维持1.5min,移去酒精灯,将玻片放置半分钟,倾去染液,置洁净自来水充分漂洗、晾干、镜检。在油浸镜下检查有无游离芽胞和深染的似菱形的红色结晶小体(如未形成游离芽胞,培养物应放室温再保存1d~2d后检查),如有即为苏云金芽胞杆菌,蜡样芽胞杆菌检查为阴性。100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GB/T 4789.14-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蜡样芽胞杆菌检验》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GB/T 4789.14-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蜡样芽胞杆菌检验》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GB/T 4789.14-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蜡样芽胞杆菌检验》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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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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