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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789.26-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GB/T 4789.26-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以下是相关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的产品:检测项目:
- 罐头食品的商业无菌检验
- 微生物学检验,包括需氧和厌氧微生物
- 致病菌的检测
检测方法:
- 微生物培养法:使用培养基对样品进行微生物培养,以检测是否存在需氧和厌氧细菌。
- 无菌试验法:启动加热杀菌的物理测试,检查密封性和无菌状态。
- 显微镜检验:通过显微镜观察分析微生物形态和数量。
涉及产品:
- 各类罐头食品,包括水果罐头、肉类罐头、蔬菜罐头等。
- 加工后的罐装食品与饮料。
本标准着重确保罐头食品在储存和消费时是卫生和安全的,因此,检测项目和方法是为确保产品的商业无菌而设计的。
GB/T 4789.26-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标准号:GB/T 4789.26-2003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2003-08-11
实施日期:2004-01-01
标准状态:现行
GB/T 4789.26-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结果判定。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密封容器包装的,经过适度的热杀菌后达到的商业无菌,在常温下能较长时间保存的罐头食品。GB/T4789.26-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GB/T4789.26-2003
GB/T 4789.26-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的部分内容
ICS07.10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789.26—2003
代替GB/T4789.26—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of food hygiene-Examination of commercial sterilization of canned food2003-08-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4-01-01实施
GB/T4789.26—2003
本标准对GB/T4789.26—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进行修订。本标准与GB/T4789.26—199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按照GB/T1.1一2000对标准文本的格式和文字进行修改。修改并规范原标准中的“设备和材料”。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T4789.26-1994同时废止,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轻工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天津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福建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希浩、张思传、郝士海、白竞玉、刘仁汉、刘乃翘、商保英。本标准于1989年首次发布,1994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178
1范围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结果判定。GB/T4789.26—2003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密封容器包装的,经过适度的热杀菌后达到的商业无菌,在常温下能较长时间保存的罐头食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4789.1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GB/T4789.28-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罐头食品的商业无菌commercialsterilizationofcannedfood罐头食品经过适度的热杀菌以后,不含有致病的微生物,也不含有在通常温度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这种状态称作商业无菌。3.2
密封hermaticalseal
食品容器经密闭后能阻止微生物进入的状态。3.3
胖听swell
由于罐头内微生物活动或化学作用产生气体,形成正压,使一端或两端外凸的现象。3.4
泄漏Jeakage
罐头密封结构有缺陷,或由于撞击而破坏密封,或罐壁腐蚀而穿孔致使微生物侵入的现象。3.5
低酸性罐头食品lowacidcannedfood除酒精饮料以外,凡杀菌后平衡pH值大于4.6、水活性值大于0.85的罐头食品,原来是低酸性的水果、蔬菜或蔬菜制品,为加热杀菌的需要而加酸降低pH值的,属于酸化的低酸性罐头食品。3.6
酸性罐头食品acidcannedfood
杀菌后平衡pH值等于或小于4.6的罐头食品。pH值小于4.7的番茄、梨和菠萝以及由其制成的汁,以及pH值小于4.9的无花果都算作酸性食品。179
GB/T4789.26—2003
4设备和仪器
4.1冰箱:0℃~4℃,
4.2恒温培养箱:30℃±1℃、36℃±1℃55℃±1℃;4.3恒温水浴锅:46℃±1℃。
4.4显微镜:10×~100×。
4.5架盘药物天平:0g~500g,精度0.5g。4.6电位pH计。
灭菌吸管:1mL(具0.01mL刻度)、10mL(具0.1mL刻度)。4.7
灭菌平皿:直径90mm
4.9灭菌试管:16mm×160mm
4.10开罐刀和罐头打孔器。
4.11白色糖瓷盘。
灭菌镊子。
5培养基和试剂
5.1革兰氏染色液;见GB/T4789.28—2003中2.2。5.2肉培养基:见GB/T4789.28—2003中4.67。5.3溴甲酚紫葡萄糖肉汤:见第A.1章。5.4酸性肉汤:见第A.2章;
5.5麦芽没育汤:见第A.3章;
5.6锰盐营养琼脂:见第A.4章;5.7血琼脂:见GB/T4789.28-—2003中4.6。5.8卵黄琼脂见GB/T4789.28—2003中4.68。6检验步骤
6.1审查生产操作记录
工厂检验部门对送检产品的下述操作记录应认真进行审阅。妥善保存至少三年备查。6.1.1杀菌记录:杀菌记录包括自动记录仪的记录纸和相应的手记记录。记录纸上要标明产品品名、规格、生产日期和杀菌锅号。每一项图表记录都应由杀菌锅操作者亲自记录和签字,由车间专人审核签字,最后由工厂检验部门审定后签字。6.1.2杀菌后的冷却水有效氯含量测定的记录。6.1.3罐头密封性检验记录:罐头密封性检验的全部记录应包括空罐和实罐卷边封口质量和焊缝质量的常规检查记录,记录上应明确标记批号和罐数等,并由检验人员和主管人员签字。6.2抽样方法
可采用下述方法之一。
6.2.1按杀菌锅抽样
低酸性食品罐头在杀菌冷却完毕后每杀菌锅抽样两罐,3kg以上的大罐每锅抽一罐,酸性食品罐头每锅抽一罐,一般个班的产品组成一个检验批,将各锅的样罐组成一个样批送检,每批每个品种取样基数不得少于三罐。产品如按锅划分堆放,在遇到由于杀菌操作不当引起间题时,也可以按锅处理。6.2.2按生产班(批)次抽样
6.2.2.1取样数为1/6000,尾数超过2000者增取一罐,每班(批)每个品种不得少于三罐6.2.2.2某些产品班产量较大,则以30000罐为基数,其取样数按1/6000;超过30000罐以上的按180
1/20000计,尾数超过4000罐者增取一罐。GB/T4789.26-—2003
6.2.2.3个别产品产量过小,同品种同规格可合并班次为一批取样,但并班总数不超过5000罐,每个批次取样数不得少于三罐。
6.3称盘
用电子秤或台天平称量,1kg及以下的罐头精确到1g,1kg以上的罐头精确到2g。各罐头的质量减去空罐的平均质量即为该罐头的净重。称量前对样品进行记录编号。6.4保温
6.4.1将全部样罐按下述分类在规定温度下按规定时间进行保温见表1。表1样品保温时间和温度
罐头种类
低酸性罐头食品
酸性罐头食品
预定要输往热带地区(40℃以上)的低酸性食品
温度/℃
6.4.2保温过程中应每天检查,如有胖听或泄漏等现象,立即剔出作开罐检查。6.5并罐
时间/d
取保温过的全部罐头,冷却到常温后,按无菌操作开罐检验。将样罐用温水和洗涤剂洗刷干净,用自来水冲洗后擦干。放入无菌室,以紫外光杀菌灯照射30min。
将样罐移置于超净工作台上,用75%酒精棉球擦拭无代号端,并点燃灭菌(胖听罐不能烧)。用灭菌的卫生开罐刀或罐头打孔器开启(带汤汁的罐头开罐前适当振摇),开罐时不能伤及卷边结构。6.6留样
开罐后,用灭菌吸管或其他适当工具以无菌操作取出内容物10mL(g)~20mL(g),移入灭菌容器内,保存于冰箱中。待该批罐头检验得出结论后可弃去。6.7PH测定
取样测定pH值,与同批中正常罐相比,看是否有显著的差异。6.8感官检查
在光线充足、空气清洁无异味的检验室中将罐头内容物倾人白色瓷盘内,由有经验的检验人员对产品的外观、色泽、状态和气味等进行观察和膜闻,用餐具按压食品或戴薄指套以手指进行触感,鉴别食品有无腐败变质的迹象。
6.9涂片染色镜检
6.9.1涂片
对感官或pH检查结果认为可疑的,以及腐败时pH反应不灵敏的(如肉、禽、鱼类等)罐头样品,均应进行涂片染色镜检。带汤汁的罐头样品可用接种环挑取汤汁涂于载玻片上。固态食品可以直接涂片或用少量灭菌生理盐水稀释后涂片。待干后用火焰固定。油脂性食品涂片自然干燥并火焰固定后,用二甲苯流洗,自然干燥。
6.9.2染色镜检
用革兰氏染色法染色,镜检,至少观察五个视野,记录细菌的染色反应、形态特征以及每个视野的菌数。与同批的正常样品进行对比,判断是否有明显的微生物增殖现象。6.10接种培养
保温期间出现的胖听、泄漏,或开罐检查发现pH、感官质量异常、腐败变质,进一步镜检发现有异181
GB/T4789.26-—2003
常数量细菌的样罐,均应及时进行微生物接种培养。对需要接种培养的样罐(或留样)用灭菌的适当工具移出约1mL(g)内容物,分别接种培养。接种量约为培养基的十分之一。要求在55℃培养基管,在接种前应在55℃水浴中预热至该温度,接种后立即放人55℃温箱培养。
6.10.1低酸性罐头食品(每罐)接种培养基、管数及培养条件见表2。低酸性罐头食品的检验
培养基
疱肉培养
疱肉培养
漠甲酚紫葡萄糖肉汤(带倒管)
漠甲酚紫葡萄糖肉汤(带倒管)6.10.2
培养条件/℃
36±1(厌氧)
55±1(厌氧)
36土1(需氧)
55±1(需氧)
酸性罐头食品(每罐)接种培养基、管数及培养条件见表3。表3酸性罐头食品的检验
培养基
酸性肉汤
酸性肉汤
麦芽漫奇汤
6.11微生物培养检验程序及判定培养条件/℃
55±1(需氧)
30士1(需氧)
30±1(需氧)
时间/h
96~120
96~120
时间/h
6.11.1将按表2或表3接种的培养基管分别放人规定温度的恒温箱进行培养,每天观察培养生长情况(见图1)。
GB/T4789.26-2003
干楼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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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789.26—2003
对在36℃培养有菌生长的溴甲酚紫肉汤管,观察产酸产气情况,并涂片染色镜检。如果是含杆菌的混合培养物或球菌、酵母菌或霉菌的纯培养物,不再往下检验;如仅有芽胞杆菌则判为嗜温性需氧芽胞杆菌;如仅有杆菌无芽胞则为嗜温性需氧杆菌,如需进一步证实是否是芽胞杆菌,可转接于锰盐营养琼脂平板在36℃培养后再作判定。对在55℃培养有菌生长的溴甲酚紫肉汤管,观察产酸产气情况,并涂片染色镜检。如有芽胞杆菌,则判为嗜热性需氧芽胞杆菌;如仅有杆菌而无芽胞则判为嗜热性需氧杆菌。如需要进一步证实是否是芽胞杆菌,可转接于锰盐营养琼脂平板,在55℃培养后再作判定。对在36℃培养有菌生长的厄肉培养基管,涂片染色镜检,如为不含杆菌的混合菌相,不再往下进行;如有杆菌,带或不带芽胞,都要转接于两个血琼脂平板(或卵黄琼脂平板),在36℃分别进行需氧和厌氧培养。在需氧平板上有芽胞生长,则为嗜温性兼性厌氧芽胞杆菌;在厌氧平板上生长为一般芽胞则为嗜温性厌氧芽胞杆菌,如为梭状芽胞杆菌,应用厄肉培养基原培养液进行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按GB/T4789.12)。
对在55℃培养有菌生长的厄肉培养基管,涂片染色镜检。如有芽胞,则为嗜热性厌氧芽胞杆菌或硫化腐败性芽胞杆菌:姐无芽胞仅有杆菌,转接于锰盐营养琼脂平板,在55℃厌氧培养,如有芽胞则为嗜热性厌氧芽胞杆菌,如无芽胞则为嗜热性厌氧杆菌。6.11.2对有微生物生长的酸性肉汤和麦芽浸膏汤管进行观察,并涂片染色镜检。按所发现的微生物类型判定。
6.12罐头密封性检验
对确定有微生物繁殖的样罐均应进行密封性检验以判定该罐是否泄漏,参见附录B。7结果判定
7.1该批(锅)罐头食品经审查生产操作记录,属于正常:抽取样品经保温试验未胖听或泄漏;保温后开罐,经感官检查、pH测定或涂片镜检,或接种培养,确证无微生物增殖现象,则为商业无菌。7.2该批(锅)罐头食品经审查生产操作记录,未发现问题,抽取样品经保温试验有一罐及一罐以上发生胖听或泄漏;或保温后开罐,经感官检查、pH测定或涂片镜检和接种培养,确证有微生物增殖现象,则为非商业无菌。
A.1溴甲酚紫葡萄糖肉汤
A.1.1成分
蛋白陈
牛肉浸膏
葡萄糖
氯化钠
溴甲酚紫
蒸馏水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专用培养基
0.04g(或1.6%酒精溶液2mL)
1000mL
GB/T4789.26—2003
A.1.2制法
将上述各成分(溴甲酚紫除外)加热搅拌溶解,调至pH7.0士0.2,加人溴甲酚紫,分装于带有小倒置管的中号试管中,每管10mL,121℃灭菌10min。A.2酸性肉汤
A.2.1成分
多价蛋白陈
酵母浸膏
葡萄糖
磷酸氢二钾
蒸馏水
A.2.2制法
1000mL
将以上各成分加热搅拌溶解,调至pH5.0士0.2,121℃灭菌15min,勿过分加热。A.3麦芽浸音汤
A.3.1成分
麦芽浸育
蒸馏水
A.3.2制法
1000mL
将麦芽浸膏在蒸馅水中充分溶解,滤纸过滤,调至pH4.7士0.2,分装,121℃灭菌15min。如无麦芽浸育,可按下法制备:用饱满健壮大麦粒在温水中浸透,置温暖处发芽,幼芽长达到2cm时,沥干余水,干透,磨细使成麦芽粉。制备培养基时,取麦芽粉30g加水300mL、混匀,在60℃~70℃浸渍1h,吸出上层水。再同样加水浸渍一次,取上层水,合并两次上层水,并补加水至1000mL,滤纸过滤。调至pH4.7±0.2,分装,121℃灭菌15min。A.4锰盐营养琼脂
按GB/T4789.28—2003配制营养琼脂,每1000mL加入硫酸锰水溶液1mL(100mL蒸馏水溶解3.08g硫酸锰)。观察芽胞形成情况,最长不超过10d。185
GB/T4789.26—2003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罐头密封性检验方法
将已洗净的空罐,经35℃烘干,根据各单位的设备条件进行减压或加压试漏。B.1
减压试漏
将烘干的空罐内小心注人清水至八、九成满,将一带橡胶圈的有机玻璃板妥当安放罐头开启端的卷边上,使能保持密封。启动真空汞,关闭放气阀,用手按住盖板,控制抽气,使真空表从0Pa升到6.8×10tPa(510mmHg)的时间在1min以上,并保持此真空度1min以上。倾侧空罐仔细观察罐内底盖卷边及焊缝处有无气泡产生,凡同一部位连续产生气泡,应判断为泄漏,记录滑气的时间和真空度,并在漏气部位做上记号。
B.2加压试漏
用橡皮塞将空罐的开孔塞紧,开动空气压缩机,慢慢开启阀门,使罐内压力逐渐加大,同时将空罐浸没在盛水玻璃缸中,仔细观察罐外底盖卷边及焊缝处有无气泡产生,直至压力升至0.7kg/cm2并保持2min,凡同一部位连续产生气泡,应判断为泄漏,记录漏气的时间和压力,并在漏气部位做上记号。186
现行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GB/T 4789.26-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GB/T 4789.26-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GB/T 4789.26-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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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