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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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7627.1-1998 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一部分:定义和试验要求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9次  |  2024-12-21 08:43:55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标准《GB/T 17627.1-1998 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一部分:定义和试验要求》,以下是标准中提到的相关信息:

检测项目:

  • 工频耐压试验: 主要考核设备的绝缘性能,验证设备在工频电压下的承受能力。
  • 冲击耐压试验: 模拟雷电或操作过电压对设备的冲击,考核设备在此状态下的绝缘状况。
  • 局部放电试验: 对设备内部微弱放电进行评估,以判断绝缘系统存在的潜在缺陷。
  • 泄漏电流试验: 检查工作电压下泄露电流是否超限,保障设备绝缘性能和安全性。
  • 极性反转试验: 验证低压电气设备在极性反转或快速波形变化情况下的耐受能力。

检测方法:

  • 工频耐压试验法: 在设备上施加规定的工频电压,保持一定时间,观察设备是否放电或击穿。
  • 冲击耐压法: 使用冲击电压发生器对设备施加模拟雷电或操作冲击电压,监测其绝缘性能表现。
  • 局部放电检测法: 借助局部放电监测设备,通过检测电磁信号或声学信号评估放电位置和强度。
  • 绝缘电阻测量法: 使用兆欧表对绝缘电路进行测量,判断其电阻值是否达标。
  • 泄漏电流法: 在正常工作电压状态下,通过测量流经绝缘层的微弱电流,确定泄漏电流值。

涉及的产品:

  • 低压断路器
  • 低压隔离开关
  • 接触器
  • 低压熔断器
  • 低压配电箱
  • 其他低压电气设备(如继电器、按钮开关等)

以上是标准《GB/T 17627.1-1998》中主要涉及的检测项目和试验要求的内容总结。

GB/T 17627.1-1998 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一部分:定义和试验要求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一部分:定义和试验要求

标准号:GB/T 17627.1-1998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1998-01-02

实施日期:1999-01-02

标准状态:现行

GB/T 17627.1-1998 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一部分:定义和试验要求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对试验程序和试品的一般要求,试验电压和电流的产生及测量方法、试验程序、试验结果的评估方法和试验是否合格的判据。还规定了与试验有关的术语。GB/T17627.1-1998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定义和试验要求GB/T17627.1-1998

GB/T 17627.1-1998 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一部分:定义和试验要求的部分内容

ICS,27.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627.11998

eqv IEC 1180-1:1992

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定义和试验要求

High-voltage test techniques for low-voltage equipmentPart 1:Definitions,test and procedure reguirements1998-12-14发布

1999-12-01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GB/T 17627.1—1998

IEC前言

引用标准

对试验程序和试品的一般要求

大气条件

直流电压试验

交流电压试验

冲击电压试验

冲击电流试验

10合成试验

附录A(提示的附录)

附录B(提示的附录)

合成试验的布置

试验报告中应给出的资料

.........0

GB/T17627.1—1998

本标准是根据电力工业部1992年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安排,由全国高电压试验技术分标委会负责制定。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第42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标准IEC1180-1:1992《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定义和试验要求》制定的。在技术内容上与国际标准IEC1180-1等效,编写规则上与之相同。

根据GB/T1.1的规定,保留了该国际标准的前言(IEC前言),同时增加了《前言》。为了使国际标准转化为本国家标准时,符合GB/T1.1标准格式的规定,章节及条号上与国际标准稍有改变。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高电压试验技术及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部武汉高压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同春、蔡爱姣、钟连宏。GB/T17627.1—1998

IEC前言

1)IEC在技术问题上的正式决定或协议,是由代表了对此特别关切的所有国家委员会的技术委员会准备的。它们尽量表达国际间在所涉及问题上的一致意见。2)这些决定或协议,采用推荐标准的形式以便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委员会所接受。3)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希望所有的国家委员会在本国条件允许的范内,尽可能采用IEC推荐标准的文本作为国家标准。IEC推荐标准和相应的国家标准之间的任何区别,应尽可能清楚地在国家标准中说明。

本标准由IEC第42(高电压试验技术)技术委员会准备。本标准的文本根据下列文件:

六月法则

42(CO)49

表决报告

42(CO)51

投票批准本标准的全部资料可以在上表指出的表决报告中查到。]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定义和试验要求

High-voltage test techniques for low-voltage equipmentPart 1:Definitions,test and procedure requirements1.1主题内容

GB/T 17627.1--1998

eqvIEC1180-1:1992

本标准规定了对试验程序和试品的一般要求,试验电压和电流的产生及测量方法、试验程序、试验结果的评估方法和试验是否合格的判据。还规定了与试验有关的术语。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交流1kV及以下和直流1.5kV及以下设备的下列试验:a)直流电压绝缘试验;

b)交流电压绝缘试验;

c)冲击电压绝缘试验;

d)冲击电流试验;

e)上述各项试验的合成试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813—1989冲击试验用示波器和锋值电压表(neqIEC790:1984)GB/T2900.19~1994电工术语高电压试验技术和绝缘配合GB/T73541987局部放电测量(neqIEC270:1981)GB/T16927.1一1997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eqvIEC60-1:1989)GB/T16927.2--1997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二部分测量系统(eqVIEC60-2:1994)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二部分:测量系统和试验设备GB/T17627.2--1998

(eqy IEC 1180-2:1994)

3定义

3.1冲击技术和绝缘

3.1.1冲击impuise

试验时施加的非周期性瞬态电压或电流。它通常迅速上升至峰值然后较缓慢地降到零。3.1.2部分击穿partialbreakdown当冲击施加到固体绝缘时可能产生这种现象。它表示为在冲击电压作用下前期发生的冲击电压波形的阶跃性降低,或有关设备标准所述的其他现象。这表明绝缘有渐进性损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12-14批准1999-12-01实施

3.1.3电气间距clearance

两导电部分间的最短空气距离。3.1.4爬距 creepage distance

GB/T 17627.1~1998

在两导电部分之间沿绝缘材料表面的最短距离。3.1.5固体绝缘solidinsulation在两导电部分之间的固体绝缘材料。3.2与破坏性放电和试验电压有关的特性3.2.1破坏性放电disruptivedischarge固体、液体、气体介质及组合介质在电压作用下产生放电,放电完全桥接被试绝缘,电极间的电压迅速下降到零或接近于零的现象。注

1试品暂时由火花或电弧短接的非持续破坏性放电可能发生,在这些情况下,试品两端的电压瞬时降到零或接近于零,根据试验回路和试品的特性,绝缘强度可能恢复并可能允许试验电压达到更高的值,这些情况也应称为破坏性放电,除非有关设备标准另有规定。2有些非破坏性放电称为“局部放电”,参见GB/T7354。3在气体或液体介质中发生的破坏性放电使用术语“火花放电”。沿绝缘介质表面发生的破坏性放电使用术语“闪络”。在固体介质中发生的破坏性放电使用术语“击穿”。3.2.2试验电压的特性characteristics of thetestvoltage为了定义不同类型的试验电压,本标准规定的那些特性。3.2.2.1试验电压的预期特性prospectivecharacteristicsofthetestvoltage如果没有破坏性放电发生或限压装置不发生动作时所得到的电压特性。3.2.2.2试验电压的实际特性actualcharacteristicsofthetestvoltage在试验期间,试品两端所呈现的特性。3.2.2.3试验电压值valueofthetestvoltage各种波形的试验电压值分别在6.1.1,7.1.3,8.1.1.1中规定。3.2.3破坏性放电电压disruptivedischargevoitage引起破坏性放电的试验电压值。对于不同试验的规定参见6.3.2,7.3.2,8.5.3。3.2.4耐受电压withstandvoltage耐压试验中,表征试品绝缘特性所规定的电压值。除另有规定外,耐受电压是对标准参考大气条件而言(见5、1)。

3.2.5确保破坏性放电电压assureddisruptivedischargevoltage表征与破坏性放电试验有关的特性所规定的预期电压值。除另有规定外,确保破坏性放电电压是对标准参考大气条件而言(见5.1)。4对试验程序和试品的一般要求

4.1对试验程序的一般要求

对于特定类型试品的试验程序,例如所用的极性,用两种极性试验时电压极性的顺序,加压次数及加压间隔时间,调整及预调整等应由有关设备标准规定,并考虑下列因素:a)试验结果所要求的准确度;

b)被观察现象的随机性和被测特性与极性的关系;c)重复加压时绝缘逐渐劣化的可能性。4.2试品的一般布置

试验时,试品应是完整地安装上对绝缘有影响的所有部件并按照类似设备的规定工艺处理。2

GB/T17627.1~1998

除有关设备标准另有规定外,试品应是干燥、清洁的,并处于稳定的环境条件中,如果有关设备标准没有其他规定,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下进行,加压的程序在本标准的有关条件中规定。5大气条件

5.1标准参考大气条件

标准参考大气条件为:

温度:to=20℃;

气压:P。=101.3kPa。

5.2大气条件修正系数

外绝缘破坏性放电电压与试验时的大气条件有关。通常在空气中给定路径的破坏性放电电压随着空气密度的增加而升高。当相对湿度约大于75%时,破坏性放电电压变得不规则,特别是闪络发生在绝缘表面时。

利用修正系数可将给定条件(温度t,压力P)下所测得的破坏性放电电压换算到标准大气条件(to:P。)下的电压值。反之,也可将标准参考大气条件下规定的试验电压值换算到试验时环境条件下的试验电压值。

破坏性放电电压值正比于空气密度修正系数尺。除有关设备标准另有规定外,在外绝缘试验期间所施加的电压值可以由规定的耐受电压值U。乘以元得到:

U=U。·k

反之,测量到的破坏性放电电压U除以表可以校正到标准参考大气条件下的电压值U。:U。=U/k

试验报告应包括试验时的实际大气条件(温度、气压、相对湿度)的记录和所使用的修正系数。空气密度修正系数后取决于相对空气密度:p273+t

,(0. 9≤≤1.1)

P。273+t

式中:t-—-试验时大气温度,C;P试验时大气气压,kPa。

1当气压比值超出这个范围时参照有关设备标准。2当修正系数人与1有很大差别,并且涉及到空气间踪和固体绝缘时,由有关设备标准规定必要的试验程序来确保绝缘上施加到规定的电压值。6直流电压试验

6.1直流电压试验的定义

6.1.1试验电压值

算术平均值。

6.1.2纹波

为与直流电压的算术平均值的周期性偏差。纹波幅值是指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的一半,纹波系数则是纹波幅值与算术平均值之比值。6.2试验电压

6.2.1对试验电压的要求

6.2.1.1电压波形

除在有关设备标准中另有规定外,施加到试品上的试验电压应为纹波系数不大于3%的直流电压。3

GB/T17627.1—1998

要注意到接入试品和试验条件可能影响纹波系数。6.2.1.2容许偏差

如果有关设备标准没有其他规定,规定和测量到的试验电压值之间容许有土3%的偏差。注:容许偏差为规定值和实际测量值之间的偏差。它与测量误差不同,测量误差是指测量值和真值之间的偏差。6.2.2试验电压的产生和测量

试验电压一般由整流装置产生。对试验电源的要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试品的类型和试验条件,这些要求主要由电源可提供的试验电流值和性质所决定。电源的特性应该满足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对试品电容充电的要求,当试品电容很大时,也允许长达几分钟的充电时间,电源(包括储能电容)还应能供给泄和吸收电流以及任何内部和外部的局部放电电流,试验中电压降不应超过5%。试验电源的特性和测量系统的校验应按照GB/T17627.2中的要求来进行验证。6.3试验程序

6.3.1耐受电压试验

对试品施加电压时应从足够低的电压值开始,以防止操作瞬变过程引起的过电压的任何影响,然后应缓慢地升高电压以便能在仪表上准确读数,但也不能太慢,以免造成接近试验电压时试品上承受电压时间过长。

对于型式试验,若试验电压达75%以上,以每秒5%试验电压的速率上升,通常可以满足上述要求。将试验电压保持到规定时间后,切断充电电源,通过适当电阻由滤波电容器和试品放电来降低电压。试验持续时间由有关设备标准考虑达到稳态电压分布的时问来规定。达到稳态的时间取决于试品部件的电阻和电容。

电压极性或每种极性下电压的施加顺序以及上述条款中规定的偏差应由有关设备标准规定。如果试品上没有破坏性放电发生,则试验满足要求,除非有关设备标准中另有规定。6.3.2确保破坏性放电电压

如果所记录的破坏性放电电压值或者在规定的加压次数中每一次记录的破坏性放电电压均不高于规定的确保放电电压值,则认为试验通过。7交流电压试验

7.1交流电压试验的定义

7.1.1峰值

最大值。

7.1.2方均根值(有效值)

一个完整周期内电压值平方的平均值的平方根。7.1.3试验电压值

蜂值除以2。

注;在有些设备中,可能要求测量试验电压的方均根值,而不是蜂值,因为有些情况下方均根值是重要的,例如涉及到热效应时。

7.2试验电压

7.2.1对试验电压的要求

7.2.1.1电压波形

试验电压频率一般为45Hz~65Hz的交流电压,这通常称为工频试验电压。按有关设备标准的规定,特殊试验要求的频率也可以远低于或高于上述范围。试验电压的波形应接近正弦波,正、负半波应近似一致。如果峰值与方均根值之比处在2士0.07的范围内,则可以认为满足要求。4

7.2.1.2容许偏差

GB/T 17627.1-1998

如果有关设备标准无另外规定,规定的试验电压值与试验电压的测量值之间的允许偏差为士3%。注:容许偏差指规定值与实测值之间的允许差别,它与测量误差不同,测量误差是指测量值与真值之间的差别。7.2.2试验电压的产生和测量

7.2.2.1一般要求

试验回路中的试验电压应足够稳定,它不应受泄漏电流的影响。7.2.2.2对试验回路的要求

在试验电压下,试品上的预期短路电流对于型式试验至少应为0.1A(方均根值)。发生器特性根据GB/T17627.2中的要求进行验证。注

1可以通过直接记录试品上的电压来验证电压的稳定性。2当大电容负载限制交流试验电压时,可以允许用直流试验来代替交流电压(见6.2)。有关设备标准应规定等效直流试验电压值。

7.2.2.3试验电压的测量

测量系统的校验应按照GB/T17627.2的要求来进行。7.3试验程序

7.3.1耐受电压试验

对试品施加电压时,应从相当低的数值开始,以防止操作瞬变过程而引起的过电压影响,然后应缓慢地升高电压,以便于从仪表上读数,但也不能太慢,以免造成接近试验电压时试品上承受电压时间过长。当施加电压超过75%试验电压后,只要以每秒约5%试验电压的速率升压,一般可以满足要求。将试验电压保持规定时间后,然后迅速降低,但不能突然切断,以免可能出现瞬变过程而导致故障或造成不正确的试验结果。

试验电压加压时间由有关设备标准规定,并且在规定45Hz~65Hz范围内与频率无关。只要在试品上没有发生破坏性放电,则认为试验通过。除非有关设备标准另有规定。7.3.2确保放电电压试验

如果所记录的破坏性放电电压或在规定的加压次数中每一次记录的放电电压值都不高于规定的确保放电电压,则认为试验通过。8冲击电压试验

8.1冲击电压的定义

8.1.1通用性定义

这些定义适用于没有振荡或过冲的冲击,或者通过振荡和过冲画出的平均曲线。8.1.1.1试验电压值

对于没有振荡的冲击而言,它指峰值。对于有振荡或过冲的标准冲击,其峰值的确定参见8.2.2。对于其他冲击波形,有关的设备标准应按照试验类型和试品种类来规定如何确定试验电压值。8.1.1.2波前时间T

冲击峰值的30%和峰值的90%(图1中A,B两点)时刻之间的时间间隔T的1.67倍。8.1.1.3视在原点0

超前相当于A点时间0.3T的瞬间。它为通过A,B点所画直线与时间轴的交点。8.1.1.4半峰值时间T2

冲击的视在原点0,和电压减小到峰值一半的瞬间之间的时间间隔(见图1)。5

8.2试验电压

8.2.1标准冲击

GB/T 17627.1—1998

图1冲击电压波形的确定

标准冲击全波是指波前时间为1.2μs,半峰值时间为50us,它以1.2/50us冲击表示。其他波形由有关设备标准规定。

8.2.2标准冲击的容许偏差

如果有关设备标准未作另外的规定,标准冲击规定值与实际测量值之间的容许偏差如下:峰值:3%;

波前时间:土30%;

半峰值时间:士20%。

峰值、波前时间、半峰值时间的容许偏差是指规定值与实勋值之差。它不同于测盘误差,测量误差是指测量值和真值之差。

对于某些试验回路,在冲击的蜂值处可能发生振荡或过冲(图2a)~d))。如果振荡额率不超过0.5MHz,或过冲的持续时间不超过1us,允许作平均曲线,如图2a)~d),测量时,该平均曲线的最大值可作为试验电压值的蜂值。由于负载特性可能得到其他波形时,其处理方法由有关设备标准规定。对峰值附近的冲击和振荡只要其单个波蜂的辐值不超过峰值的5%,则是允许的。在通用的冲击发生器回路中,在冲击电压不超过90%峰值的波前部分的振荡对试验结果的影响一般可忽略不计。冲击一般应是单向的,参见注2。

2在特殊情况下,象对低阻抗试品(例如大电容器)的试验,不可能将冲击波形调节到规定的容许偏差范内,保持振荡和过冲在规定的极限内,或防止极性改变。这些情况应由有关设备标准处理。H≥0.5MHz

图2具有振荡或过冲的神击波形

a),b)由平均值确定试验电压值

8.3试验电压的产生

GB/T17627.11998

c),d)由蜂值确定试验电压值

图2(完)

试验电压一般用冲击电压发生器产生。一般是由直流电源对电容器充电,然后由接有试品的回路串联放电。

冲击发生器的特性应按照GB/T17627.2中的要求进行验证。有关设备标准应该规定发生器的常规输出阻抗(见10.1.1.2)。

8.4-试验电压和冲击波形的测量测量应该在接有试品的回路中进行。然而,当试品的阻抗对试验电压的波形和幅值的影响可忽略时,测量也可在不接试品的冲击发生器回路中进行。同一设计和相同尺寸的许多产品在相同条件下试验时,波形只需校验一次。

测量系统根据GB/T17627.2中的要求进行校验。注

1根据回路参数计算来确定波形是不可靠的。2当大电容负载无法得到所规定的允许偏差内的冲击波形时,可以用直流电压试验来代替(见第6章)。有关设备标准应规定直流试验电压值和持续时间。8.5试验程序

8.5.1冲击波形的校验

使用认可的测量系统进行测量,施加到试品上的冲击电压波形应在不低于50%试验电压的条件下进行。

8.5.2耐受电压试验

除有关设备标准另有规定之外,施加五次具有规定波形和极性的额定冲击电压。如果没有发生破坏性放电或局部击穿,则认为试验通过。有关设备标推应规定识别和评估局部击穿的判据。8.5.3确保破坏性放电试验

除有关设备标准另有规定之外,施加五次规定波形和极性的额定确保破坏性放电电压,如果每次加压都发生破坏性放电,则试验通过。有关设备标准也可以对特殊试品规定其他程序。9冲击电流试验

9.1冲击电流试验定义

9.1.1冲击电流

采用两种类型冲击电流:第一种类型在短时间内波形从零到峰值,然后降到零,它近似为指数型式或重阻尼型正弦曲线,这类波形由波前时间T1和半峰值时间T规定;第二种类型为近似矩型,它由峰值持续时间和总的持续时间来规定。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GB/T 17627.1-1998 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一部分:定义和试验要求》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GB/T 17627.1-1998 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一部分:定义和试验要求》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GB/T 17627.1-1998 低压电气设备的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一部分:定义和试验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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