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3次 | 2024-12-28 17:17:49
QB 1551-1992 灯具油漆涂层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在标准《QB 1551-1992 灯具油漆涂层》中,涉及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的产品如下: 检测项目:1. 颜色和外观检验:确保涂层颜色和外观符合标准要求。
2. 附着力测试:评估涂层与基材之间的附着力。
3. 耐冲击性测试:检查涂层在承受冲击时的耐久性。
4. 耐磨性测试:测试涂层在摩擦条件下的抗磨损能力。
5. 耐腐蚀性测试:评估涂层在腐蚀性环境下的耐受性。
6. 耐湿热试验:测量涂层在湿热条件下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检测方法:1. 颜色和外观通常通过肉眼观察和色差计进行检测。
2. 附着力通过划格法或拉拔法进行测试。
3. 耐冲击性采用冲击试验机施加规定的冲击力进行检测。
4. 耐磨性通常使用磨耗试验机在标准条件下进行磨损测定。
6. 耐湿热使用湿热试验箱在标准温湿度条件下检测。
涉及产品: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灯具产品的油漆涂层。这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的灯饰产品、工业照明设备、以及其他相关类别的灯具。
通过遵循这些检测项目和方法,能够确保灯具油漆涂层符合质量和性能要求,为产品的耐久性和安全性提供保证。QB 1551-1992 灯具油漆涂层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灯具油漆涂层
标准号:QB 1551-1992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发布日期:1992-07-06
实施日期:1993-03-01
标准状态:现行
QB 1551-1992 灯具油漆涂层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灯具油漆涂层(以下简称为“漆膜”)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灯具零部件漆膜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要求的灯具零部件漆膜,如航空灯具等。QB1551-1992灯具油漆涂层QB1551-1992
QB 1551-1992 灯具油漆涂层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灯具油漆涂层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 1551—92
本标准规定了灯具油漆涂层(以下简称为“漆膜”)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灯具零部件漆膜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要求的灯具零部件漆膜,如航空灯具等。2引用标准
GB2423.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GB2544手术刀片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3产品分类
漆膜按使用条件可分为下列两类:I类良好的使用环境,如一般室内;正类恶劣的使用环境,如含有工业废气或盐分,潮湿的使用场所。4技术要求
漆膜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如有特殊要求,应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及技术文件中另作规定。4.1外观
4.1.1主要表面漆膜的外观应平整光洁、色泽均匀,不应有露底、龟裂,不应有明显的流挂、起泡、桔皮针孔、咬底、渗色和杂质等缺陷。4.1.2美术漆的漆膜花纹应均匀清晰,但尖角、沉孔周围和连接处等复杂部位,允许花纹清晰度略差,4.2附着力
漆膜应具有良好附着力,漆膜与底材应结合牢固。经受5.2试验后,应无漆膜脱落的不良现象。4.3耐湿热性
漆膜应具有防潮性能,经受5.3的湿热试验后,应能符合下列要求:4.3.1湿热试验后漆膜的外观质量不得低于二级,其质量级别评定应按表1的规定。表1
膜的外观
漆膜表面外观良好,无明显变化和缺陷允许漆膜表面轻徽失光,轻徽褪色,有少量针孔等缺陷。试件主要表面的漆膜任意一个100mm2正方形面积内直径为0.5~1mm的气泡不得多于2个,不允许出现直径大于1mm的气泡及超过10%表面积的隐形气泡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2-07-06批准1993-03-01实施
QB 1551—92
续表1
漆膜的外
東状况
允许底金属出现个别锈点以及漆膜有少量起皱。试件主要表面的漆膜任意个100mm2正方形面积内直径为0.5~~3mm的气泡不得多于9个,其中直径大于1mm的气泡不超过3个,直径大于2mm的气泡不超过1个,不允许出现直径大于3mm的气泡及超过30%表面积的隐形气泡缺陷超过三级的即为四级
4.3.2湿热试验后漆膜的附着力不得低于二级,按5.2进行附着力试验后,其质量级别评定应按表2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漆膜外观检查
九个方格完整,漆膜没有脱落
底漆没有脱落或面漆脱落不超过三个方格着
底漆脱落不超过三个方格以及面漆脱落不超过六个方格缺陷超过三级者即为四级
在室内正常自然光线或40W日光灯下,光的照度不低于300lx,距离试件500mm处目视检查。5.2漆膜附着力试验
采用附着力测定器或新的11号手术刀片,手术刀片应符合GB2544中的规定。划格试验时,刀片平面垂直于试件表面,用力均匀、速度平稳,无抖动地在平整的漆膜上横竖垂直切割四条划痕至底材表面,形成9个小方格,每个方格的面积为1mm2。用软毛刷沿格阵两对角线方向,轻轻地往复刷5次,然后检查方格中漆膜脱落情况。
注:每把新刀片最多允许使用5次(每划出9个小方格为1次)。5.3漆膜的耐湿热试验
按GB2423.3中的规定进行。试验周期规定如下:1类—5周期
I类——7 周期
一周期的试验时间为24h。
5.3.1可采用适当的量具和外观法对4.3.1条的要求进行检验。5.3.2在湿热试验后1~~2h内,按5.2条的方法对4.3.2的要求检验经湿热试验后的附着力。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或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或例行检验)。漆膜的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应由制造厂的检验部门做“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出厂检验批以相同材料、相同工艺、相同规格的同一入库日期的产品为一批。6.3检验的试件,允许从同结构、同材料、同工艺的系列产品零部件中选取确有代表性的零部件作为试件进行试验,如试验合格,则认为该同结构、同材料、同工艺的系列产品零部件均合格。大型或复杂油漆件,允许用样板进行试验。样板所采用的材料、涂装工艺应与油漆件相同,样板的尺寸(长度×宽度×厚度,单位mm)为120×50×1或120×50×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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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出厂检验
QB1551--92
6.4.1出厂检验抽检项目按GB2828中特殊检验水平S一1的一次抽样方案。6.4.2出厂检验的试验项目为外观(4.1),AQL一6.5(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6.4.3出厂检验不合格的批,应退回进行100%检验,检验后可再次提交试验,但必须用相应的加严检查,若再次提交仍不合格,则作为不合格批。6.5型式检验
6.5.1型式检验抽检项目按GB2829中判别水平1的次抽样方案。6.5.2型式检验的试验项目为外观质量(4.1)、附着力(4.2)、耐湿热性(4.3),RQL=65(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样本大小为3,判定数组:A。1,R。=2。6.5.3型式检验应在下列任一情况时进行:当材料、油漆或工艺改变时;
正常生产时,每年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c
在特殊情况下当用户提出要求,经商议后。6.5.4若型式检验不合格,产品停止验收,对已作出厂检验而未出厂的产品应停止出厂,由厂方采取有效措施,直至型式检验合格后才能恢复验收。6.5.5经型式检验的样品,不应作为合格品出厂。7包装与贮存
7.1油漆件应用质地柔软的中性包装纸分件包装,以免漆膜表面损伤。7.2油漆件应存放在无腐蚀性气体的通风、干燥的室内。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灯具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其和、杨士钊、赵荣麟。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SG286—82《灯具油漆涂层》废止。289
现行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QB 1551-1992 灯具油漆涂层》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QB 1551-1992 灯具油漆涂层》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QB 1551-1992 灯具油漆涂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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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