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8次 | 2024-12-30 08:44:39
QB/T 1588.1-1992 轻工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标准《QB/T 1588.1-1992 轻工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检测项目:
-
外观检查:
检查焊缝的外观质量,包括焊缝的成型、焊纹的完整性、焊缝的尺寸等。
-
尺寸检验:
测量焊接件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
焊缝强度检验:
通过试验评估焊缝的机械强度,一般包括拉伸试验、剪切试验等。
-
无损检测:
采用超声波检测、射线检测、渗透检测或磁粉检测等方法,以发现焊缝内部可能存在的缺陷。
检测方法主要包括:
- 目视检查
- 量具测量(如卡尺、千分尺等)
- 机械性能试验(如拉伸机、剪切试验机)
- 无损检测技术(超声波、射线、渗透、磁粉等)
涉及的产品主要为轻工机械中的焊接件,这些可能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加工机械、包装机械、纺织机械、化工设备等涉及焊接组件的产品。
QB/T 1588.1-1992 轻工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轻工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号:QB/T 1588.1-1992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发布日期:1992-08-31
实施日期:1993-04-01
标准状态:现行
QB/T 1588.1-1992 轻工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轻工机械焊接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由碳结构钢、低合金结构钢和不锈钢等材料采用电弧焊、气体保护焊等方法制造的轻工机械焊接件。其他焊接材料和焊接方法也可参照采用。本标准不适用于压力容器。QB/T1588.1-1992轻工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QB/T1588.1-1992
QB/T 1588.1-1992 轻工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轻工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轻工机械焊接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QB/T 1588.1—1992
本标准适用于由碳结构钢、低合金结构钢和不锈钢等材料采用电弧焊、气体保护焊等方法制造的轻工机械焊接件。其他焊接材料和焊接方法也可参照采用。本标准不适用于压力容器。
2引用标准
GB/T324
GB/T983
GB/T 985
GB/T986
GB/T 2649
GB/T2650
GB/T2651
GB/T2653
GB/T2654
GB/T2655
GB/T 2656
GB/T 3323
GB/T3375
GB/T 5117
GB/T 5118
3术语
焊缝符号表示法
不锈钢焊条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取样方法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方法
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
焊接接头弯曲及压扁试验方法
焊接接头及堆焊金属硬度试验方法焊接接头应变时效敏感性试验方法焊缝金属和焊接接头的疲劳试验法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焊接名词术语
碳钢焊条
低合金钢焊条
术语应符合GB/T3375的规定。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焊接件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工艺文件及有关标准的规定。4.1.2焊接件母材的钢号、规格和机械性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4.1.3焊条应符合GB/T5117、GB/T5118、GB/T983及有关标准的规定。4.1.4图样上焊缝尺寸符号及其标注应符合GB/T324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2-08-31批准8
1993-04-01实施
4.2下料件要求
4.2.1板材下料应符合下述要求:QB/T 1588. 1—1992
板材平面的平面度公差在任意1000mm长度内应不大于2mm,在全长范围内的公差值应符a.
合表1的规定;
板材长边尺寸
>1 000~~1 600
>1 600~2 500
>2 500~4 000
>4 000~6 300
板材厚度
>3~14
板材棱边相互间的平行度、垂直度和直线度公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下料尺寸
>500~1 000
>1000~1 600
>1 600~2 500
>2 500~~4000
型材下料应符合下述要求:
平行度
垂直度
型材的纵向直线度和各垂直面相互间的垂直度公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下料尺寸
直线度
垂直度
>500~1 000
型材各平面的平面度公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型材长度
>2 000
>1 000~1 600
>1 600~~2 500
直线度
≥2 500~4 000
4.2.3母材的下料可采用机械切割或火焰切割。当厚度大于16mm时,推荐采用火焰切割。4.2.3.1火焰切割应符合下述要求:a.
火焰切割下料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9
下料尺寸
>500~1 000
>1 000~1 600
>1600~2500
>2 500~4 000
>4 000~6 300
QB/T1588.1—1992
用于不需切削加工
>20~40
>40~60
火焰切割面对板材、型材平面的垂直度公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
板材厚度
>8~20
>20~40
>40~60
型材高度
>50~100
>100~200
用于需切削加工
>20~40
垂直度
对不需切削加工的零件,火焰切割面上的割痕深度,应不大于表7的规定。c.
板材厚度
>20~40
>40~60
4.2.3.2机械切割要求
手工火焰切割
机械切割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8的规定;表8
用于不需切削加工
下料尺寸
>500~1000
>1 000~1 600
>1 600~2 500
>2 500~4 000
>3~8
机械火焰切割
用于需切削加工
>3~8
>40~60
>8~14
QB/T1588.1--1992
b,对不需切削加工的零件,机械切割的切割面上不应有超过0.5mm高的刺。4.2.3.3零件的角度下料,其偏差由相应的尺寸偏差确定。4.2.4板材和型材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图样或技术文件的规定。4.3焊接件要求
4.3.1焊接件需全部检验合格方能装配。装配时,不得用强力矫正。4.3.2焊接前,应先清除母材表面的氧化皮、油污、漆皮等脏物。4.3.3焊接件的表面不应有锤痕、焊瘤、金属飞溅物及引孤痕迹等缺陷,边棱尖角处应光滑、表面溅沫应清除干净,并打蘑平整。
要求:
焊前为装配和固定焊件接头的位置而焊接的定位爆缝,应是以后焊缝的一部分。并符合下述定位焊键的高度和宽度不得超过实际焊缝的尺寸,定位焊缝与正式焊缝必须用同一牌号的焊条;定位焊缝有裂纹时,必须铲掉重焊。4.3.5焊接接头与焊缝要求
4.3.5.1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T985、GB/T986或图样的规定。4.3.5.2焊接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杂等冶金缺陷,采用火焰切割的坡口,应将溶渣、氧化皮等清理干净。
4.3.5.3焊缝应星光滑或均匀的鳞片状波纹表面。沿焊缝宽度方间的尺寸均匀性应符合表9的规定。见图1。
焊缝宽度C
>20-30
单边宽度偏差h
4.3.5.4非加工面的外观焊缝余高h(见图2)应不大于表10的规定。表10
焊缝真度C
焊缝余高
QB/T1588.1—1992
4.3.5.5焊缝不充许出现烧穿、裂纹、间断、凹坑等缺陷。4.3.5.6
重要的承载焊缝在任意100mm长度上直径不大于2mm的气孔不得多于一个。4.3.5.7
重要的承载焊缝未焊透深度t不得大于较薄母材壁厚?的15%(见图3)。图3
4.3.5.8重要的承载焊缝其咬边长度不得超过焊缝全长的10%。咬边深度(A8)应不大于表11的规定(见图4)。
较薄母材壁厚
>10~40
4.3.5.9对接焊缝的错边量不得大于板厚的四分之一,且最大不得超过2mm。4.3.5.10容器产品焊接件不允许出现渗漏现象。4.3.6焊接件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2的规定。12
基本尺寸
>500~1 000
>1 000~1 600
>1 600~2 500
>2 500~4 000
>4 000~6 300
QB/T1588.1--1992
用于带切削加工
注:当需提高精度要求时,应在工艺文件中注明。焊接件的角度偏差应符合表13的规定4.3.7
尺寸范围(短边长度)/mm
≤315
>315~1 000
用于不需切加工
极限偏差
±45″
4.3.8焊接件表面的平面度公差,以及有关部位的同轴度、垂直度、对称度和平行度的公差应符合表14的规定。
基本尺寸
>500~1 000
>1000~1600
>1 600~2 500
>2 500~4 000
≥4 000~6 300
同轴度、垂直度、对称度
4.3.9重要的焊缝应按GB/T2649的规定进行机械性能试验。4.3.10重要的焊接部位应进行消除应力处理。5试验方法
焊接件的外观质量一般用目测检验,应符合4.3.3条、4.3.5.2条、4.3.5.3条的规定。5.1
母材、焊接件及焊缝的尺寸及形状、位置误差用通用或专用的量检具检验。应符合4.2条、4.3.5.15.2
条、4.3.5.3条、4.3.5.4条、4.3.5.8条、4.3.5.9条、4.3.6条、4.3.7条和4.3.8条的规定。5.3焊缝的外部缺陷用目测或低倍放大镜观察。内部缺陷,可根据不同要求用超声波法、磁力探伤法、钻孔法或按GB/T3323进行检查。应符合4.3.5.5条、4.3.5.6条、4.3.5.7条的规定。5.4容器的密封性用煤油或其他等效方法进行渗漏检查,应符合4.3,5.10条的规定。5.5焊缝的机械性能试验,按GB/T2650、GB/T2651、GB/T2653、GB/T2654、GB/T2655、GB/T13
2656规定进行。应符合4.3.9条的规定。6检验规则
QB/T 1588.1--1992
6.1焊接件应按本标准和相应的图样及工艺文件进行检查验收。6.2焊接件的外观质量应逐件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可返修,返修后经检验合格仍作为合格品。6.3重要焊接件的主要尺寸应逐件检查,一般焊接件每批抽查10%~30%。但应不少于三件。抽查中如发现有一件的主要尺寸不合格,则应加倍数量复查。仍有不合格者,厕需全部检查。6.4重要的承载焊缝和外观焊缝的尺寸及表面质量应逐项检查。其他焊缝应抽查,抽查数量与6.3条相同。
6.5焊缝内部质量和机械性能检查的项目、数量与技术指标应根据图样和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技术装备司提出。本标推由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杭州轻工机械设计研究所、湖南省轻工机械厂、江西省景德镇陶瓷机械厂负责起草。
本标推主要起草人郎慧勤、龚靓、刘涓清。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发布的部标准QB/T842.4-1982《轻工机械衡器通用技术条件焊接件》作废。14
现行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QB/T 1588.1-1992 轻工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QB/T 1588.1-1992 轻工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QB/T 1588.1-1992 轻工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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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