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64-5-53:2001《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53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隔离、开关和控制设备》2002年第1次修改件。GB16895.22-2004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53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隔离、开关和控制设备第534节:过电压保护电器GB16895.22-2004
GB16895的本部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64-4-41:2001(第4版)《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41部分:安全防护电击防护》(英文版)。IEC60364-4-41:2001(第4版)是在IEC60364-4-41:1992(第3版)及其1996、1999年两次修改的基础上与IEC60364-4-46:1981(第1版)、IEC60364-4-47:1981(第1版)及其1993年第1次修改IEC60364-4-481:1993(第1版)重新组合而成。该标准按4-41部分
本部分适用于配有发电设备的低压和特低电压电气装置,该发电设备用来连续地或偶尔地向该装置的全部或一部分供电。GB16895.20-2003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55章:其它设备第551节:低压发电设备GB16895.20-2003
本标准的特殊要求适用于游泳池、喷水池和戏水池。这些要求也适用于所有这些水池周围的区域。则这些地方在正常使用时由于人体电阻的降低和人体与地电位的接触而增加电击的危险性。对于游泳池的要求也适用于戏水池。用于医疗的游泳池,可能需要规定特殊的要求。GB16895.19-2002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第702节:游泳池和其他水池GB16895.19-2002
本节的特定要求适用于装设或留有装设桑拿浴加热器位置的场所,而桑拿浴加热器应符合GB4706.31的规定。GB16895.14-2002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第703节:装有桑拿浴加热器的场所GB16895.14-2002
本节的特定要求适用于浴盆及其周围由于人体电阻降低和人体接触地电位而增加电击危险的区域。GB16895.13-2002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第701节:装有浴盆或沐浴盆的场所GB16895.13-2002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的第4部分:安全防护中由供配电系统引入的大气瞬态过电压保护和由电气装置内部设备产生的操作过电压保护。应考虑以下几点:在电气装置的电源进线段可能出现的过电压;当地的预期雷击水平;过电压保护器件的位置和特性。考虑的目的是使由于过电压侵入引发事故的可能性降低到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以及设备的不间断供电所允许的水平。瞬态过电值取决于供配电系统的类型(地下或架空),电气装置的电源进线端的来电侧装有低压保护器件的可能性和供配电系统的耐压水平。本标准对包括自身抑制(靠系统本身绝缘水平)
本标准规定了向低压系统供电的变电所的高压侧一旦发生高压系统与地之间的故障时,向低压系统的人员和设备提供的安全措施。GB16895.11-2001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4章:过电压保护第442节:低压电气装置对暂时过电压和高压系统与地之间的故障的防护GB16895.11-2001
本节的特定要求适用于狭窄的可导电场所的电气装置和这些场所内的设备供电的要求。狭窄的可导电场所是一种主要由金属或可导电体包围而构成的场所,在这种场所内的人员很可能通过其身体大面积与周围金属体相接触,而阻止这种接触的可能性是很小的。GB16895.8-2000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第706节:狭窄的可导电场所GB16895.8-2000
本节的特定要求适用于以下工程中的临时性电气装置:新建筑物的施工工程;现有建筑物的维修、改造、扩建或拆除工程;公共设施工程;土方工程;其他类似工程。本标准不适用于IEC出版物60621标准所涉及的电气装置或露天采矿使用的设备有类似性质的其他电气装置。建筑物的局部改造,例如扩建、大修或拆除,在其施工期间是类似用于施工场所的,因此这类工程需按临时性电气装置的规定执行。对于施工场所的行政管理设施(办公室、衣帽间、会议室、小卖部、餐厅、宿舍、厕所等),IEC出版物60364第1~第6部分中的通用规定都是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