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抑制射频干扰固定电感器,这种电感器供整机和设备与频率不超过100Hz的电源连接时使用,该电流的线间标称电压不超过500V直流或交流(有效值),或任一线与地之间的标称电压不超过250V直流或交流(有效值)。本标准也适用于在一个外壳内由两个或多个电感器组成的组合件。不标准不完全适用于汽车、飞机或轮船用的电感器。GB/T16512-1996抑制射频干扰固定电感器第1部分总规范GB/T16512-1996
本标准适用于试验室使用的电气和电子测量设备随机技术文件。GB/T16511-1996电气和电子测量设备随机文件GB/T16511-1996
本标准规定了由低碳钢或低碳锰钢焊制的有烟管和(或)炉胆的固定式锅壳锅炉受压件和铸铁锅炉受压件的强度计算方法与有关结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蒸汽压力不大于2.5MPa的蒸汽锅炉及额定出水压力不小于0.1MPa的热水锅炉,但额定出水压力小于0.1MPa的热水锅炉也可参照使用。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锅炉制造技术条件及其他有关国家标准。GB/T16508-1996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GB/T16508-19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锅炉受压件和与其有关承受荷载的非受压件在材料、设计、制造、检查、检验和安全附件方面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下锅炉的锅炉本体和锅炉范围内管道:a)额定压力大于大气压力的蒸汽锅炉。B)额定热功率不小于0.1MW并且额定压力不小于0.lMPa的热水锅炉。锅炉的额定压力,蒸汽锅炉为额定蒸汽压力,热水锅炉为额定出水压力。本标准中的固定式锅炉包括利用燃料燃烧热能的锅炉和受辐射热的烟道式余热锅炉。与受压件有关承受荷载的非受压件,主要包括支吊受压件用的受力构件和焊接在受压件上承受其他荷载的受力构
内容请见本标准。GB/T16505.5-1996信息处理系统开放系统互连文卷传送、访问和管理第5部分:协议实现一致性声明形式表GB/T16505.5-1996
内容请见本标准。GB/T16505.3-1996信息处理系统开放系统互连文卷传送、访问和管理第3部分:文卷服务定义GB/T16505.3-1996
内容请见本标准。GB/T16505.2-1996信息处理系统开放系统互连文卷传送、访问和管理第2部分:虚文卷存储器定义GB/T16505.2-1996
内容请见本标准。GB/T16505.1-1996信息处理系统开放系统互连文卷传送、访问和管理第1部分:概论GB/T16505.1-1996
本标准规定了利用光耦合器集成电路技术的平衡互换电路的电隔离,并提供了两态码的数据传输。GB/T16503-1996信息技术平衡互换电路的电隔离GB/T16503-1996
本标准规定了3778个汉字及其编码。本标准适用于汉字处理、汉字通信等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GB/T16500-1998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第七辅助集GB/T16500-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