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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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7236-2001 三轮农用运输车 技术条件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20次  |  2024-11-29 23:40:34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标准《JB/T 7236-2001 三轮农用运输车 技术条件》,其中提到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的产品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检测项目:

  • 整车外观:主要检查外观的完整性和涂装质量。
  • 尺寸测量:长度、宽度、高度等基本尺寸的测量。
  • 重量检测:整车质量的检测及负载能力测试。
  • 底盘性能:对底盘的强度、稳定性及耐久性能进行检测。
  • 制动性能:检查驻车制动和行车制动的有效性。
  • 转向系统:检测转向灵活性及可靠性。
  • 电气系统:电气设备的功能性检测及绝缘性能
  • 发动机性能:检查发动机功率输出、油耗及排放状况。
  • 传动系统:检测变速器和传动系统的性能和运转状态。
  • 安全性能:包括灯光、信号装置及警示装置的检查。
  • 舒适度:座位舒适性及驾乘体验相关参数。

检测方法:

  • 视觉检查:用于外观和涂装质量的检查。
  • 测量工具:如游标卡尺、卷尺用于尺寸测量。
  • 秤重设备:用于检测整车和负载的重量。
  • 试验台测试:底盘和传动系统的性能检测。
  • 制动测试仪:用于检测制动性能的各项指标。
  • 转向性能测试仪:用于检测转向系统杆件及操控性能。
  • 电压表和试灯:用于电气系统的检测。
  • 发动机测试台:用于测定发动机的性能指标。
  • 排放检测仪:用于检测排放指标和环保性能。
  • 车辆试驾:在实际路况下进行多项性能和安全性能测试。

涉及产品:

  • 三轮农用运输车:用于农业和农村物流运输的三轮机动车。
  • 相关配件:如底盘、发动机、传动系统及车辆电气设备。
  • 其他相关车型:在功能和结构上与该标准相似的运输工具。

这些内容不仅确保了三轮农用运输车的技术要求符合标准,还保证了车辆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能。具体的检测方法和标准参照行业规定与标准执行。

JB/T 7236-2001 三轮农用运输车 技术条件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三轮农用运输车 技术条件

标准号:JB/T 7236-2001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发布日期:2001-06-04

实施日期:2001-10-01

标准状态:现行

JB/T 7236-2001 三轮农用运输车 技术条件的简介

JB/T7236—2001本标准是对JB/T7236—1994《三轮农用运输车技术条件》的修订。修订时增加了安全要求;细化了检验规则;增加了可靠性指标等指标和规定。本标准规定了三轮农用运输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付、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三轮农用运输车。本标准于1994年7月首次发布,本次是第一次修订。JB/T7236-2001三轮农用运输车技术条件JB/T7236-2001

JB/T 7236-2001 三轮农用运输车 技术条件的部分内容

ICS43.16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7236-2001

三轮农用运输车

技术条件

Three-wheel agricultural vehicles—Specifications2001-06-04发布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2001-10-01实施

JB/T7236—2001

本标准是对B/T7236一1994《三轮农用运输车技术条件》的修订。本标准与JB/T7236—1994相比,主要技术内容改变如下:以规定整车质量要求为主,取消了原标准中关于部件的有关章节;一给出了三轮农用运输车的最大设计总质量、最大设计车速和外廓尺寸等的规定—增加了安全要求的规定;

一增加了最大设计车速大于40km/h车型的要求:一增加了可靠性指标;

一细化了检验规则。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B/T7236—1994。本标准由全国农用运输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源光明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双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飞彩(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东岳、韩红美、岳春清、季少昆、张军强、池相立。本标准于1994年7月首次发布,于2001年6月第一次修订。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三轮农用运输车

技术条件

Three-wheelagriculturalvehicles—SpecificationsJB/T7236—2001

代替JB/T7236—1994

本标准规定了三轮农用运输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付、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三轮农用运输车(以下简称三轮车)。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2828—1987

GB 7454—1987

GB/T 15705—1995

GB 18320—2001

GB 18321—2001

JB/T6712—1993

JB/T 7237—1994

JB/T98322—1999

JB/T 50096—1997

3技术要求

3.1一般要求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机动车前照灯使用和光束调整技术规定载货汽车驾驶员操作位置尺寸

农用运输车安全技术要求

农用运输车噪声限值

拖拉机外观质量要求

三轮农用运输车试验方法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漆膜附着性能测定方法压切法三轮农用运输车可靠性考核评定方法3.1.1三轮车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3.1.2三轮车的零部件及配、附件应符合有关标准或技术文件的规定,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3三轮车用紧固件连接的各零部件应按要求连接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重要部位紧固件的拧紧3.1.3

力矩应符合产品图样或使用说明书的规定。3.1.4三轮车的外形应整洁,布置合理,各零部件无缺损。车体应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不得大于40mm。三轮车的涂漆、铸锻件、焊接件、金属镀层等外观质量应符合JB/T6712的规定。5三轮车最小离地间隙应大于或等于160mm。3.1.5

5三轮车不应有漏油、漏水现象,也不应有泥水渗入机体。3.1.7三轮车运转和行驶中发动机、传动系及其他部件不得有异常响声。3.1.8方向把式或转向盘中置的三轮车核定乘坐驾驶员1人;左置转向盘三轮车除驾驶员外,核定乘坐1人。

9三轮车的比功率应不小于4.0kW/t。3.1.9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2001-06.04批准2001-1001实施

JB/T7236—2001

3.1.10三轮车离合器踏板必须置于驾驶员左脚方便操纵的位置,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为20~40mm,踏板最大操纵力应不大于250N。3.1.11三轮车行车制动踏板自由行程为20~40mm,在紧急制动时,踏板力不应超过700N;驻车制动操纵装置操纵力不大于400N。3.1.12三轮车空载以25km/h土0.5km/h的速度保持直线行驶时,作用于转向装置的力矩:方向把式不大于8N·m,转向盘式不大于4N·m。3.1.13三轮车空载以10kmh土0.5km/h的速度前轮沿直径9m圆周调头转弯180°行驶,施加于转向装置的力矩:方向把式不大于60N·m,转向盘式不大于40N·m。3.1.14转向盘式三轮车的驾驶员操纵位置尺寸参照GB/T15705的规定。3.1.15方向把式三轮车的驾驶员操纵位置尺寸按图1和表1的规定。图1

7236—2001

座垫表面至顶棚高(在靠背前A100mm处测量)方向把至靠背距离

方向把至座垫上表面距离

制动、离合踏板中心至靠背水平距离(尺寸④数值小时取较大值)

制动与油门踏板中心间的前后距离制动、离合踏板行程

座垫上表面至底板距离

离合踏板中心至车架对称中心面距离制动踏板中心至车架对称中心面距离制动与油门踏板间横向距离

制动踏板中心至飞轮罩距离

全封闭驾驶室不得漏水。

≥960

450~600

220~320

630~730

≤150

40-550

20~280

20~280

60-130

三轮车的转向装置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无阻滞。车轮转向过程中,不得与其他部件有干涉3. 1. 17

现象。三轮车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道路上行驶不得跑偏,其转向装置不得有摆振、路感不灵或其他异常现象。

3.1.18同一轴上的轮胎型号和花纹应相同,且应与最大设计车速相适应,轮胎负荷不应超过该轮胎的额定负荷。

三轮车应装有功率不小于150W的发电机,其技术性能应良好,安全要求

3.2.1外廓尺寸、最大设计车速和最大设计总质量318320—2001中3.2的规定

三轮车的外廓尺寸、最大设计车速和最大设计总质量应符合B2驾驶室内部空间

驾驶室内部空间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18320—2001中5.2.1的规定3座椅

驾驶员座椅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18320—2001中5.2.2的规定4转向盘(方向把)

转向盘(方向把)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18320—2001中5.2.3的规定3.2.5

5操纵机构

操纵机构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18320—2001中5.2.4的规定,5进出驾驶室的通道

进出驾驶室的通道应符合GB18320—2001中5.2.5的规定。3

3.2.7车门和车窗

JB/T7236—2001

车门和车窗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18320—2001中5.2.6的规定。3.2.8驾驶室内饰材料

驾驶室内饰材料应符合GB18320—2001中5.2.7的规定。3.2.9车辆稳定性

3.2.9.1后悬应符合GB18320—2001中5.3.1的规定3.2.9.2转向轮承载质量应符合GB18320—2001中5.3.2的规定。侧倾稳定角应符合GB18320—2001中5.3.3的规定。3.2.9.3

3.2.10起动开关和油门控制机构起动开关和油门控制机构应符合GB18320—2001中5.4.1的规定。3.2.11转向系

3.2.11.1转向盘(方向把)的位置应符合GB18320—2001中5.4.2.1的规定。3.2.11.2转向盘(方向把)的最大自由转动量应符合GB18320—2001中5.4.2.2的规定。3.2.11.3转向限位装置应符合GB18320—2001中5.4.2.3的规定。3.2.11.4转向轮向左或向右转角应符合GB18320—2001中5.4.2.4的规定。3.2.12制动系

行车和驻车制动系应符合GB18320—2001中5.4.3.1的规定。3.2.12.1行车制动性能

在规定试验条件下的行车制动性能应符合GB18320一2001中5.4.3.4的规定3.2.12.2驻车制动性能

在规定试验条件下的驻车制动性能应符合GB18320一2001中5.4.3.5的规定。3.2.13行驶系

行驶系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18320—2001中5.4.4的规定。3.2.14传动系

传动系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18320—2001中5.4.5.2和5.4.5.3的规定。3.2.15自卸装置

自卸装置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18320—2001中5.4.6的规定。3.2.16照明信号装置和其他电气设备3.2.16.1三轮车的灯具应安装牢靠、完好有效,不得因车辆的振动而松脱、损坏、失去作用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的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开关的位置应便于驾驶员操纵。

3.2.16.2三轮车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光色等要求见表2。4

3.2. 16. 3

照明信号装置名称

前照灯

前位灯

后位灯

前转向信号灯

后转向信号灯

制动灯

牌照灯

后反射器

7236—2001

至少1

琥珀色

三轮车每只前照灯的远光光束发光强度应符合GB18320一2001中5.5.2的规定前照灯远近光灯的配置要求应符合GB18320—2001中5.5.3的规定。3.2.16.5转向信号灯的要求应符合GB18320—2001中5.5.4的规定3.2.16.6仪表灯亮度应符合GB18320—2001中5.5.6的规定。3.2.16.7前位灯、后位灯、牌照灯和仪表灯启闭和点亮要求应符合GB18320一2001中5.5.7的规定。3.2.16.8转向信号灯、制动灯、后位灯和后牌照灯等的亮度应符合GB18320一2001中5.5.8的规定。喇叭应符合CB18320—2001中5.5.9的规定。3.2. 16. 9

3.2.16.10

仪器仪表等应符合GB18320一2001中5.5.10的规定。3.2.17

安全防护

3.2.17.1后视镜应符合GB18320—2001中5.6.1的规定。3. 2. 17. 2

3. 2. 17. 3

3. 2. 17. 4

前风窗玻璃刮水器应符合GB18320—2001中5.62的规定三轮车的所有车轮均要有挡泥板。危险运动件的防护应符合GB18320—2001中5.66的规定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距离的要求应符合GB18320—2001中5.6.8的规定。3.2. 17. 5

液压、燃油和润滑系统

液压、燃油和润滑系统安全要求应符合GB18320—2001中5.7的规定。3.2.19热防护

热防护应满足GB18320—2001中5.8的规定。3.2.20

电气要求

3.2.20.1蓄电池安装和防护应符合GB18320—2001中5.9.1的规定3.2.20.2电气导线防护应符合GB18320—2001中5.9.2的规定,3.2.20.3电路的过载保护应符合GB18320—2001中5.9.3的规定3.3使用信息

三轮车的厂标或商标和车型标志应符合GB18320—2001中7.1.1的规定。3.3.2

2产品标牌的装置和内容应符合GB18320一2001中7.1.2的规定。5

JB/T7236—2001

3.3.3车架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应符合GB18320—2001中7.1.3的规定。3.3.4号牌板(架)应符合GB18320—2001中7.1.4的规定。3.3.5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标志应符合GB18320—2001中7.2的规定。3.3.6三轮车的安全标志应符合GB18320—2001中7.3的规定。3.3.7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18320一2001中7.4的规定,说明书中必须给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标志及其位置、产品标牌位置和车架号码位置的说明。3.4主要性能要求

3.4.1三轮车发动机标定功率应为1h功率。三轮车按规定磨合后,标定功率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允差为土5%。

3.4.2三轮车最高档最低稳定车速应不大于最大设计车速的40%。3.4.3三轮车能爬上的最大坡度应大于或等于20%。3.4.4三轮车满载,车速从15km/h加速至30km/h的距离应不大于120m。3.4.5三轮车满载,在平坦、干燥的混凝土或沥青路面上脱档滑行,初速度30km/h的直线滑行距离应不小于165m。

3.4.6三轮车满载的道路行驶燃油消耗率(按最大设计总质量计)不大于2.8L/(t·100km)。3.4.7三轮车在大于或等于5℃环境温度,并符合下列要求的情况下起动三次,两次应起动成功:a)手摇起动,每次起动时间小于或等于15sb)电起动,每次起动时间小于或等于30s。3.4.8三轮车的最小转向圆直径应不大于9m。3.4.9自卸车车厢应能平稳升起、降落或停在任一位置,最大倾角应不小于45°。当发动机以标定转速运转时,满载车箱举升到最大倾角(不卸载)的时间应不大于20s。在超载10%的状态下,举升到20°时停留5mim,车厢自降量应不大于5%。自卸车车厢举升后应能准确回位。

3.5环保要求

3.5.1三轮车的噪声应符合GB18321的规定。3.5.2三轮车排气应符合GB183202001中5.11的规定。3.6可靠性

3.6.1三轮车可靠性试验的行驶里程按表3的规定。试验中不得出现B/T50096中规定的致命故障(I类)。

最高车速

可靠性试验行驶里程

≤ 30

>30-40

>40~50

注:变型车若符合检测部门承认的基本车型的可靠性试验报告,则可靠性行驶里程可为5000m3.6.2三轮车平均无故障间隔里程(MTBF)应不小于2000km。3.6.3三轮车无故障性综合评分值(o)应不小于65分。3.6.4可靠性试验后车辆的制动性能和环境污染值应达到国家有关在用车的质量指标。6

4试验方法

JB/T7236—2001

4.1三轮车的尺寸和质量参数、动力性能、发动机标定功率、燃油经济性、滑行性能、操纵性能、制动性能、起动性能、自卸车自卸性能、噪声和驾驶室密封性等按JB/T7237的规定进行检验4.2前照灯的检验参照GB7454的规定进行。4.3漏油的检查在三轮车连续行驶距离不小于10km,停车5min后观察,不得有明显渗漏现象。漏水的检查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水箱、水泵、缸体、缸盖、暖风装置及所有连接部位均不得有明显渗漏水现象。

4.4三轮车外观质量用目测法检查,漆膜附着性能按.B/T9832.2的规定进行检验。4.5三轮车的安全项目的检查按照GB18320一2001中第6章的规定进行。4.6三轮车可靠性试验按照JB/T50096的规定或其他有关规定进行,4.7其他项目采用目测或其他常规方法进行检验。5检验规则

三轮车的检验类型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1出厂检验

5.1.1每台三轮车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或标记。5.1.2三轮车的出厂检验,至少应全数检查表4中有“√”的项目。所有项目必须全部合格方可签发合格证出厂。

5.2型式检验

5.2.1制造厂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定型鉴定;

b)老产品异地生产或转厂生产试制定型鉴定: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①)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正常生产情况下的质量监控(可靠性试验每三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其他项目的检验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

5.2.2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列全部试验项目,见表4。a)类型的型式检验,要求样车2辆,对其中1辆样车进行性能和装配质量的检验,然后与另1辆样车一起进行可靠性试验。b)~e)类型的型式检验,要求样车2辆,均进行性能、装配质量和可靠性试验。f)类型的型式检验,要求样车2辆,按规定周期对2辆样车均进行性能、装配质量和或可靠性试验。

5.2.3不合格分类

被检项目凡不符合第3章规定要求的均称为不合格(缺陷),按其对产品质量特性影响的重要程度分为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和C类不合格,各项目名称见表4。A类项目不合格称A类不合格,其余类推。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JB/T 7236-2001 三轮农用运输车 技术条件》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JB/T 7236-2001 三轮农用运输车 技术条件》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JB/T 7236-2001 三轮农用运输车 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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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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