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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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253-1996 承压钢铸件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20次  |  2024-12-05 16:27:15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标准《GB/T 16253-1996 承压钢铸件》,以下是相关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涉及的产品信息:

检测项目包括:

  • 化学成分分析
  • 力学性能测试,包括拉伸试验、硬度测试等
  • 无损检测,如超声波检测、射线检测
  • 尺寸检查,包括外观质量、几何尺寸测量

检测方法包括:

  • 化学成分分析:采用光谱分析法或化学分析法进行成分检验。
  • 力学性能测试:
    • 拉伸试验:使用拉伸试验机进行测试,评估材料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延伸率
    • 硬度测试:通过布氏硬度计或其他硬度计进行评估。
  • 无损检测:
    • 超声波检测:通过超声波探伤仪检测铸件的内部缺陷。
    • 射线检测:使用射线探伤设备检查铸件内部结构完整性。
  • 尺寸检查:使用游标卡尺、千分尺、三坐标测量机等工具进行外观和尺寸测量。

涉及产品:

标准适用于使用在承压设备中的钢铸件,这些设备可能包括高压或低压的管道组件、压力容器和各类承压机械部件。

以上信息仅提供了一个概览,具体细节和要求请参阅标准全文以确保符合规定。

GB/T 16253-1996 承压钢铸件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承压钢铸件

标准号:GB/T 16253-1996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1996-03-28

实施日期:1996-11-01

标准状态:现行

GB/T 16253-1996 承压钢铸件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承压钢铸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补充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承压钢铸件,包括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生产的压力容器用承压钢铸件和不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生产的承压钢铸件。GB/T16253-1996承压钢铸件GB/T16253-1996

GB/T 16253-1996 承压钢铸件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承压钢钅

Steel castings for pressure purposes1996

GB/T 16253

eqv ISO 4991-1994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4991—1994《承压钢铸件》。本标准铸钢牌号与ISO4991铸钢牌号的对照见附录A(参考件)。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承压钢铸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补充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承压钢铸件,包括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生产的压力容器用承压钢铸件和不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生产的承压钢铸件。本标准不包括铸焊结构用承压钢铸件的焊接工艺和焊件的性能2引用标准

GB222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22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 228

GB/T229

金属夏比(U型缺口)冲击试验方法GB4334.1~4334.5不锈钢腐蚀试验方法GB4338

GB5613

GB5677

金属高温拉伸试验方法

铸钢牌号表示方法

铸钢件射线照相及底片等级分类方法GB6060.1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

GB 6397

GB 6414

GB6967

GB7233

GB9443

GB9444

GB11351

金属拉伸试验试样

铸件尺寸公差

工程结构用中、高强度不锈钢铸件铸钢件超声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铸钢件渗透探伤及缺陷显示迹痕的评级方法铸钢件磁粉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铸件重量公差

GB/T 12778

GB/T 15056

金属夏比冲击断口测定方法

铸造表面粗糙度评定方法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技术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压力容器用承压钢铸件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当合同有要求时,首次生产的铸件(包括工序、技术文件等)应经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的认可。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03-28批准1996-11-01实施

GB/T16253-1996

3.1.2需方可根据需要选择第7章中承压钢铸件的补充要求,并在合同中规定。所选项目的技术要求及检验规则,凡本标准未规定者均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3.2牌号和化学成分

铸钢牌号按GB5613的规定表示,见表1。各牌号铸钢的熔炼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化学成分

ZG240-450A

ZG240-450AG

ZG240-450B

ZG24Q-450BG

ZG240-450BD

ZG280-52031,4)

号1)

ZG280-520G3),4)

ZG280-520D3

ZG19MoG

ZG29CrIMoD

ZG15Cr1MoG

ZG14MoVG

ZG12Cr2Mo1G

ZG16Cr2M01G

ZG20Cr2M01D

ZG17Cr1MoIVG

1.200.035

铁素体和马氏体合金钢

2、50

ZG16Cr5MoG

ZG14Cr9Mo1G

ZG14Cr12Ni1MoG

ZG08Cr12Ni1MoG

ZG08Cr12Ni4Mo1G

ZG08Cr12Ni4Mo1D

ZG23Cr12Mo1NiVG

ZG14Ni4D

ZG24Ni2MoD

ZG22Ni3Cr2MoAD

ZG22Ni3Ct2MoBD

ZG03Cr18Ni10

ZG07Cr20Ni10

ZG07Cr20Ni10G

ZG07Cr18Ni10D

GB/T 16253—1996

续表1

0.035!0.035

0.0300.030

0.0300.030

奥氏体不锈钢

ZG08Cr20Ni10Nh

ZG03Cr19Ni11Mo2

ZG07Cr19Ni11M02

ZG07Cr19Ni11Mo2G

ZG08Cr19Ni11Mo2Nb

ZG03Cr19Ni11M03

ZG07Cr19Ni11M03

GB/T16253-1996

续表1

注:1)牌号尾部的符号“A\、“B\表示不同级别,“G\表示用于高温,D\表示用于低温。2)除规定范围者外,均为最大值,Mo

3)碳低于最大值时,每降低0.01%的碳,允许锰比上限高0.04%,直到最大锰含量达1.40%为止。4)对某些产品、经供、需双方同意,可按C≤0.30%、Mn≤0.90%供应。5)对薄截面铸件,铬的最小含量允许为1.00%。6)根据壁厚,镍的含量可以小于1.00%。%

3.2.2表1中未列入的元素,未经需方同意不得有意加入。除需方另有规定外,制造厂应保证碳素钢的残余元素不超过下列含量(%):Cr为0.40,Mo为0.15,Ni为0.40,V为0.03,Cu为0.40,且各残余元素总含量(Cr+Mo+Ni+V+Cu)不超过1.00%,在此情况下,制造厂可不作残余元素化学分析。3.3制造

3.3.1治炼方法

铸钢应采用平炉、电炉或氧气转炉冶炼,还可再进行炉外除气或精炼。3.3.2热处理

3.3.2.1铸件及试块的热处理类型应符合表2的规定。当某牌号有一种以上的热处理类型时,除7.5有规定外,制造厂可任选热处理的类型。3.3.2.2热处理温度见表2。除7.6有规定外,只要符合规定的全部性能要求,允许制造厂对表2的热处理温度作适当调整,

ZG240-450A

ZG240-450AG

ZG240-450B

ZG240-450BG

ZG240-450BD

ZG280-520

ZG280-520G

ZG280-520D

ZG19MoG

10ZG29Cr1MoD

ZG15Cr1MoG

ZG14MoVG

ZG12C12Mo1G

GB/T16253-1996

热处理和力学性能

力学性能!

铁体和马氏体合金钢

118135

(Q--T)

热处理3

奥氏体

化温度

ZG16Cr2M01G

ZG20Cr2Mo1D

ZG17C11Mo1VG

ZG16Cr5MG

ZG14Cr9Mo1G

ZG14Cr12Ni1MoG

ZG08Cr12NiiMoG

ZG08Cr12Ni4M01G

ZG08Cr12Ni4Mo1D

23ZG23Cr12M01NiVG

ZG14Ni4D

ZG24Ni2MoD

ZG22Ni3Cr2MoAD

ZG22Ni3Cr2MoBD

GB/T16253—1996

续表2

力学性能

(Nac+T)

室温6)

--7027

Nac +T

热处理2.3)

奥氏体

化温度冷却

11000~

105052

ZG03Cr18Ni10

ZG07Cr20Ni10

ZG07Cr20Ni10G

ZG07Cr18Ni10D

ZG08Cr20Ni10Nb

33ZG03Cr19Ni11Mo2

1ZG07Cr19Ni11Mo2

ZG07Cr19Ni11M02G

ZG08Cr19Ni11M02Nb

1ZG03Cr19NiJ1Mo3

38ZG07Cr19Ni11Mo3

GB/T16253-1996

续表2

力学性能\)

注:1)除规定范围者外,均为最小值。2)热处理类型符号的含义

A:退火(加热到Acs以上,炉冷)N:正火(加热到Acs以上,空冷)470~

Q:泽火(加热到Acs以上,液体淬火)T:回火

Nac:(加热到Ac以上,快速空冷)S国溶处理

括号内的热处理方法只适用于特定情况。体

195945

3)冷却方式符号的含义:

a:空冷f:炉冷1液体泽火或液冷ac:快速空冷类

热处理2).3)

奥氏体

化温度

210501

≥1050

[l 0501

21 050/ j1

≥10501

GB/T16253-1996

4)如满足最低屈服强度要求,则抗拉强度下限允许降至500MPa.5)冷却到100C以下后,可采用亚临界热处理:820~870℃,随后空冷:6)该铸钢一般用于温度超过525℃的场合。7)如需方不限制,也可用液冷。8)根据铸件厚度情况,也可快速空冷。9)该温度下的冲击值已经过试验验证。3.3.3

3.3.3.1除合同规定不允许焊补外,铸件的一般缺陷可在未经需方预先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焊补。3.3.3.2重大的焊补见7.7和7.8。3.3.3.3焊接程序认可试验由双方协商,焊补应按认可的程序进行。3.3.3.4铸件上清除缺陷后的凹坑和焊补区均应用检验铸件的同一无损检验判据进行检验。3.3.4试块

3.3.4.1代表~批铸件力学性能的试块包括单铸试块和附铸试块两类。除7.9有规定外,制造厂可任选一类。

单铸试块应与其代表的铸件用同一炉钢浇注并同炉热处理。3.3.4.3附铸试块的附铸部位、附铸方法和切割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附铸试块必须在全部热处理完成后方允许从铸件上切割下来

3.3.4.4试块分下列三型,除7.10有规定外,制造厂可选1型试块。1型试块:厚度为28mm,试块图应符合GB6967中图(b)或(c)的规定。1型试块:TXT试块,试块图由供、需双方协商。Ⅱ型试块:TX3TX3T试块,试块图由供、需双方协商。T为铸件主要截面的最大厚度(mm),由需方在合同中规定。3.4力学性能

3.4.128mm厚1型试块的室温力学性能和低温冲击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3.4.1.1表2中的。,对非奥氏体钢为上屈服点0su,或规定总伸长应力α10.5,或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opn.2。对奥氏体钢为pl.n;如测定αpo.2,其低于表列规定值的差额不得超过30 MPa。3.4.1.2除7.11有规定外,表2中的断面收缩率和室温冲击性能由制造厂任选-项进行检验3.4.1.3无论室温或低温冲击,表2中的冲击性能均为三个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样冲击吸收功的平均值。三个单值中允许有一个低于规定的平均值,但不得低于规定平均值的70%。3.4.2铸件如在高温下使用,设计时应采用表3的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3.4.3铸钢的持久性能参见附录B(参考件)。3.5表面质量和内在质量

3.5.1所有的铸件应经目检,无浇、冒口残根,无粘砂、氧化皮、裂纹等缺陷。3.5.2需方可增加对铸件表面质量和内部质量的补充要求(见7.15和7.16)。3.6形状、尺寸和公差

铸件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图样或合同的要求,尺寸公差应符合GB6414的规定。152

ZG240-450AG

ZG240-450BG

ZG280-520G

ZG19MoG

ZG15CrIMoG

ZG12Cr2M01G

ZG16Cr2Mo1G

ZG17Cr1Mo1VG

ZG14Cr9M01G

ZG08Cr12Ni1MoG

ZG08Cr12Ni4Mo1G

2G23Cr12M01NiVG

ZG07Cr20Ni10G

ZG07Cr19Ni11M02G

GB/T 16253--1996

高温下的のpo.2或u1:5最小值\表3

下列各温度(C)下的po.2或pl.。\,参考热处理?

N(+T),Q+T

N(+T),Q+T

N(-T),Q+T

N+T,Q-T

N+T,Q+T

N+T,(Q+T)

N+T.Q+T(Nac+T)

Nac+T.Q+T

注:1)如能取得更多的数据,表中数值可以修正。20504)

100150200|250300|350|400|450|500|550240|235215195175160145140|135130240235|215|195175160145

280265250|230|215200|190

140135130

180170155

250|240|[230|215|205|185|170|160]155

150,140

290285275260250240230220|205195180160

280275270260255245240|235230|2202051803903803753653553453403303151300|280240:420410400395385375365350335/320300/260420|410395385|375365355335320295|265360|333|305|285|275|270265|260|255550 535|515 500|485/470|455|140540510|480|460450440|430|410390370|34029023019511

145135

120|116|113|10

125/120/116|113/10

2)温度及冷却条件见表1。

3)对 ZG240-450AG~ZG23Cr12Mo1NiVG为opn.2对 ZG07Cr20Ni10G 和ZG07Cr19Ni11Mo2C 为pl.e。奥氏体钢的po.2比のp1.低30MPa

4)50℃的应力值是用内插法得到的,仅供设计之用,不作验证。4试验方法

备项检查和试验按表4规定进行。表4试验标准

检验项目

化学分析

拉伸性能

高温拉伸性能

冲击性能

表面质量和内在

质量焊补

尺寸公差,重量公差

抗晶间腐蚀

试验标准

GB4338

GB/T 229 GB/T 12778

GB 6060. 1 GB/T 15056

GB9443

GB9444

GB7233

GB5677

GB 6414 GB 11351

GB 4334. 1~4334. 5

本标准技术要求

3. 2,7. 1 ~~ 7. 3

3. 4. 1,7.12,7. 13

3. 5. 1,3. 3. 3. 4,7.15,7. 163. 6、7.17

5检验规则

5.1组批

铸件应按批提交检验和验收。

5.1.1化学成分检验,每炉、罐为一批。GB/T16253--1996

5.1.2力学性能检验,除7.20有规定外,同一-炉罐号、同炉热处理、单重不大于1000kg的同类型铸件为一批,每批铸件的总重量不应超过5000kg。单重大于1000kg的每个铸件为-批。5.2抽样

5.2.1化学分析抽样

熔炼分析时,每批取一个样。取样方法按GB222的规定。5.2.2力学性能抽样

5.2.2.1室温拉伸试验,在代表每批铸件的试块上取一个拉伸试样,试样为GB6397中的R16型。5.2.2.2高温拉伸试验,试样按GB4338的规定。5.2.2.3冲击试验,在代表每批铸件的试块上取三个夏比(V型缺口)标准试样,试样按GB/T229的规定。

5.2.2.4拉伸及冲击试样的取样位置为:I型试块按GB6967的规定,1型试块在试块轴线处,Ⅱ型试块按图1的规定。

5.3判定规则

如检验结果符合3.2.1、3.4.1、3.5.1和3.6的技术要求(或力学性能复验结果符合5.4.1和5.4.2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规定的补充要求,该批铸件合格,验收;否则为不合格,需方可拒收该批铸件。

如力学性能不符合要求,制造厂可按5.4的规定进行复验,或按5.5的规定重新热处理。5.3.1

5.3.2由于下列原因使力学性能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该试验无效。此时可从同批试块上另取一试样进行试验。

试样加工不良或有缺陷;

试验机功能失常或试验操作不当;拉伸试样断在标距之外。

图1π型试块的取样位置

GB/T 16253-1996

5.4复验

力学性能试验结果不符合技术要求时,除5.3.2的情况外,制造厂可按下列规定在同一批的试块上另取试样重复该试验。如复验结果仍不符合下列要求,制造广可按5.5的规定重新热处理,5.4、1拉伸试验复验:另取两个试样试验,每个试样的复验结果均应符合技术要求。5.4.2冲击试验复验:再取三个试样试验,重新计算原检验加复验共六个试样的平均值。新的平均值及复验的单个值均应符合技术要求。5.5重新热处理

力学性能试验或复验不合格的一批铸件及其试块可重新热处理。重新热处理的铸件及其试块应作为新的一批进行全部力学性能检验。未经需方同意,重新热处理不得多于两次(回火次数不限)。6标志、质量证明书、包装、运输及贮存6.1标志

6.1.1除6.1.2外,每个铸件均应在合适的非加工面上铸出或打印下列标志:制造厂名称或代号;

b.熔炼炉号,检验批号或它们的识别号。6.1.2小铸件可分批标志,在每一批中挂上打有标志的标牌。6.1.3包装标志按合同规定。

6.2质量证明书及其他文件

交货的每批铸件应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a.

制造厂名称;

订货合同号;

铸件名称、图样号;

铸钢牌号、熔炼炉号、批号;

热处理类型;

各项检验结果(包括补充要求)或复验结果;本标准编号;

其他。

质量证明书应由制造厂检验部门的代表签字。其他文件包括劳动部门锅炉及压力容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验证书等文件。6.3包装、运输及贴存

6.3.1包装材料、包装技术及方法均按合同规定。6.3.2运输方式、运输条件及注意事项按合同规定。6.3.3铸件在贮存期间应防止锈蚀。7补充要求

7.1校核分析

由需方进行,在代表铸件的试块上或试样上取样,样屑应在铸造表面下至少6mm处钻取。校核分析对规定的熔炼分析的允许偏差可参照附录C(参考件)中表C1的规定。超出表C1元素范圈时的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协商。

7.2成品分析

由需方进行、在成品铸件上取样,样屑应在铸造表面下至少6 mm处钻取。7.3残余元素的化学分析

7.4炼钢方法报告

制造厂将炼钢方法报告给需方。7.5热处理类型选择

选表 2中的某种类型。

7.6热处理工艺细则

7.7重大焊补

GB/T 16253—1996

清除缺陷后凹坑的深度超过25mm或铸件壁厚20%(二者中取较小者);或面积超过65cm2;或铸件水压试验渗漏者,均认为是重大焊补。重大焊补需事先征得需方同意。7.8焊补图

以图样或照片显示焊补部位及范围,将这些资料提供给需方。7.9单铸试块或附铸试块的选择。7.101型或Ⅱ型试块的选择

当铸件主要截面的最大厚度T>28mm时可选I型试块,当T>50mm时可选Ⅲ型试块。当选用I型或亚型试块时,表2的力学性能要求只适用于表5规定的最大厚度的铸件。7.11断面收缩率或室温冲击性能的选择。7.12冲击试样的侧膨胀。

7.13冲击试样的纤维断面率

7.14高温下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的验证试验。7.15表面粗糙度。

7.16无损检验

包括渗透探伤、磁粉探伤、射线照相及超声波探伤。7.17重量及重量公差

铸件重量公差按GB/T11351的规定。7.18晶间腐蚀试验。

7.19承压密封性

试验可用机加工的或未经机加工的铸件进行。试验前铸件不得被氧化,不得有任何防护性的涂层或镀层。

压力容器用铸件,可参照容器试验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包括试验的介质、压力、温度、时间等)进行试验;不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生产的铸件,试验条件由供需双方协商。7.20力学性能检验的组批

按需方提出的组批规定。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GB/T 16253-1996 承压钢铸件》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GB/T 16253-1996 承压钢铸件》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GB/T 16253-1996 承压钢铸件》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热门检测项目推荐

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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