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GB 3807-1994 聚氯乙烯微孔塑料拖鞋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6次  |  2024-12-09 19:49:16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标准《GB 3807-1994 聚氯乙烯微孔塑料拖鞋》提供了针对聚氯乙烯(PVC)微孔塑料拖鞋的详细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以下是标准中提到的主要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的产品: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 尺寸偏差通过精密测量设备进行测量。
  • 外观质量采用目测检验,检查有无明显缺陷,包括表面光洁度、颜色、纹理一致性等。
  • 耐磨性能通过规定的耐磨试验方法进行测试,例如使用摩擦机检测样品的磨损程度。
  • 硬度检测采用邵氏硬度计进行测量,以评估拖鞋的舒适度和耐用性。
  • 老化实验通常在规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进行,以考察材料的耐老化性能
  • 抗拉强度和断裂伸长率使用物理测试设备进行测量,评估材料的机械性能
涉及产品:

主要涉及由聚氯乙烯微孔材料制成的各种类型的拖鞋,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拖鞋、室内拖鞋及部分户外拖鞋。这些产品需要符合标准提出的各项性能指标,以确保质量和安全性。

该标准旨在确保聚氯乙烯微孔塑料拖鞋的质量,使其符合市场和消费者的要求。

GB 3807-1994 聚氯乙烯微孔塑料拖鞋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聚氯乙烯微孔塑料拖鞋

标准号:GB 3807-1994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1994-03-15

实施日期:1994-01-02

标准状态:现行

GB 3807-1994 聚氯乙烯微孔塑料拖鞋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微孔塑料拖鞋(以下简称拖鞋)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增塑剂、稳定剂、发泡剂为主要原料,经炼塑、模压、组装而成的拖鞋。GB3807-1994聚氯乙烯微孔塑料拖鞋GB3807-1994

GB 3807-1994 聚氯乙烯微孔塑料拖鞋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聚氯乙烯微孔塑料拖鞋

Polyvinyl chioridecellularplastic slippers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T 3807--94

代替GB 3807—83

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微孔塑料拖鞋(以下简称拖鞋)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增塑剂、稳定剂、发泡剂为主要原料,经炼塑、模压、组装而成的拖鞋。

引用标准

GB 1040

GB2828

GB 2918

GB 4493

塑料拉伸试验方法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橡塑鞋微孔材料硬度试验方法

泡沫塑料和橡胶表观密度的测定GB/T6343

3产品分类

拖鞋按鞋底划分为平跟、坡跟二类。拖鞋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鞋底长度

≥165

≥191

≥203

≥216

≥229

≥241

≥254

≥267

≥>10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03-15批准平跟底厚

坡跟底厚

1994-12-01实施

技术要求

鞋底长度

≥279

≥292

≥305

≥318

4.1规格应符合表1规定。

4.2外观应符合表2规定。

GB/T 3807—94

续表1

平跟底厚

同双鞋长度差不大于1.5mm,宽度差不大于 1.0 mm

同双鞋对称部位厚度差不大于1.5 mm。前掌厚于后跟不大于1mm

一只鞋左右侧厚度差不大于 1.5 mm,前后上翘小于10mm,不允许下弯

鞋带与鞋底号码相符,同双鞋对合部位定位孔偏斜不大于5mm,大孔边缘距离鞋沿不得小于5mm

同双鞋花纹基本对称,清晰,允许轻徽色差每只鞋允许有直径1~2 mm的色点2个每只鞋允许有直径1~2mm的气泡1个不允许缺料

允许花纹轻微不清,允许轻微污染,但面积不超过四分之一,允许轻微色差允许轻微缺料,但不明显影响外观每只鞋允许有直径2~3 mm的气泡2个,宜相距40mm以上,或直径3~5mm气泡1个,但不能在着力处

坡跟底厚

一等品、合格品

同双鞋长度差不大于2.5mm,宽度差不大于1.5mm

同双鞋对称部位厚度差不大于2mm。前掌厚于后跟不大于2mm

一只鞋左右侧厚度差不大于 2 mm,前后上翘小于15mm,前掌不允许下弯,后跟下弯小于5mm

鞋带与鞋底号码相符,同双鞋对合部位定位孔偏斜不大于6mm,大孔边缘距离鞋沿不得小于 5 mm

同双鞋花纹基本对称,允许花纹轻微不清,允许轻微色差

每只鞋允许有轻微污染,直径1~3mm的色点3个

每只鞋允许有直径1~3mm的气泡3个允许有轻微缺料,但面积应小于100 mm。跳色不大于4mm×50mm

允许花纹不清,允许较明显污染,但面积不超过三分之一,允许较明显色差允许轻微缺料造成鞋沿轻微松孔·跑料面积不超过 200 mm2

每只鞋允许有直径 3~5 mm的气泡 2 个,但不能在着力处

GB/T 3807—94

续表2

允许层粗累计小于2mm且同双鞋基本对称同双鞋颜色基本致,色层对称,夹层断线小于周长的十分之一

每只鞋允许有直径1~2 mm的孔2个同双鞋带的外形及花纹应对称,表面光洁,色泽基本一致,无明显扭曲变形,无结疤和裂痕

每只鞋带上允许直径0.5~1mm的色点或杂质3个,且间距为30mm以上,直径1mm的气泡1个

鞋带毛边修剪基本平整,但在遮盖处允许有轻微修剪不齐现象

鞋带表面不允许有凹凸缺陷,但遮盖处允许轻微凹凸缺陷

4.3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3规定。表3

5试验方法

5.1规格

表观密度

拉伸强度

断裂伸长率

鞋带与鞋底的拔出力

鞋钉拉断力

交叉角抗撕力

等品、合格品

允许层粗或全粗,但同双鞋基本对称允许色差及色层粗细不一,夹层断线小于周长的二分之一

每只鞋允许有直径2~3mm的孔2个或 3~4 mm 的孔 1 个

同双鞋带的外形及花纹基本对称,色泽基本~致,无明显扭曲变形,无裂痕

每只鞋带上允许直径0.5~2mm的色点或杂质4个,允许直径1mm的气泡2个鞋带毛边修剪基本平整,但在遮盖处允许有轻微修剪不齐现象

鞋带表面允许轻微的凹凸缺陷

5.1.1长度

拖鞋长度用精度为0.5mm的量具测量鞋底前后最顶点的直线距离。0.22~0.40

≥120

≥120

5.1.2厚度

GB/T3807--94

拖鞋厚度用精度为0.5mm的量具量鞋沿厚度。5.2外观

在自然光线下目测并用相应的量具测量,5.3物理机械性能

5.3.1试样应取存放5d以后的产品,鞋底试样在鞋底切除上,下皮层,取中间层,试样厚度为2.0~2.5mm。试样表面应平整,无机械加工摄伤等缺陷。坡跟拖鞋在前掌样。5.3.2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环境按GB2918规定进行。温度:23士2℃。

湿度:常湿。

状态调节时间4h以上。

5.3.3表观密度

按GB6343的规定进行,试样为直径36mm的圆片。试验结果取两位有效数字。5.3.4硬度

按GB4493规定进行。

5.3.4.1试样为直径36mm的圆片,由3片叠成,厚度不小于6mm,更换叠片顺序,测3次,压针头与试样紧密接触15s时读数。

5.3.4.2硬度(HIc)的试验结果以每组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表示,取二位有效数字。5.3.5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

按GB1040规定进行。试样见图1。试验速度(空载):250主25mm/min。厚度在试样有效范围内测兰点,取其最小值。

5.3.6鞋带与鞋底拔出力

25 ± 0. 5

5.3.6.1试样:试样在拖鞋的鞋钉与鞋底连接处(包括鞋钉)裁取。先将鞋带从离鞋钉头50mm处切断,然后在鞋底上裁取,大小约85mm×75mm。每组试样不少于2双,分别测试各个连接处。5.3.6.2试验条件:试验速度(空载):100±10mm/min。5.3.6.3试验设备:符合GB1040要求的试验机,试验夹具见图2所示,材料为45号钢,其活动板如图3所示。若鞋为5、6、8个钉,活动板结构规图4、图5所示。504

GB/T 3807--94

GB/T 3807-94

5.3.6.4试验方法:将试样放在活动板圆孔的中心,鞋带夹入夹具,使夹入部分为20mm,然后开动试验机进行测试,当鞋钉从鞋底中被拔出时,试验机所示读数即为拔出力。5.3.6.5试验结果分别以每组的前带、后带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到1N。5.3.7鞋钉拉断力

5.3.7.1试样在鞋带上裁取,距鞋钉头50mm处切断,每组试样不少于2双,对各个鞋钉分别进行测试。

5.3.7.2试验条件:试验速度(空载)为100士10mm/min。5.3.7.3试验夹具见图6。

5.3.7.4试验方法:将试样的鞋钉放在上夹具的活动孔槽内,鞋带夹入下夹具,使夹入部分为20mm,506

GB/T 3807-94

然后开动试验机进行测试,当鞋钉断裂时,试验机所示的读数即为鞋钉拉断力,若断裂在鞋带的颈部仍为有效。

5.3.7.5试验结果分别以每组的前钉、后钉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到1N。5.3.8鞋带交叉角抗撕力

5.3.8.1试样在鞋带上裁取(若是十字形鞋带,则取鞋带后部钝角位置),距交叉口40mm处切断,每组试样不少于2双,对各个交叉角进行测试。5.3.8.2试验条件:试验速度(空载)为100士10mm/min。5.3.8.3试验方法:将试样交叉角两端轻轻拉直,分别夹入上下夹具,使夹入部分为20mm。然后开动试验机进行测试。当鞋带的交叉角被撕裂后,试验机所示的读数即为鞋带的交叉角抗撕力。5.3.8.4试验结果以每组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到1N。6检验规则

6.1组批与抽样

6.1.1组批

间一配方、同一工艺生产的同品种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不得超过30万双。6.1.2抽样

规格和外观按GB2828规定的一次正常抽样方案进行,其中一般检查水平(IL)为I,合格质量水平(AQL)为6.5,见表4。物理机械性能从每批中任取10双拖鞋进行试验。表4

批量范围

26~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 201~3 200

3 201~10 000

10 001~35000

≥35001

6.2出厂检验

按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

6.3判定规则

6.3.1样本单位质量的判定

样本大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产品以双为样本单位。规格及外观检验结果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样本单位不合格。6.3.2合格批质量判定

规格和外观的判定按表4的规定进行。双

物理机械性能检测结果,若有不合格项,应在原批中重新取双倍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全部合格则整批为合格。复验结果仍有不合格项则整批不合格。6.3.3产品质量等级的判定

按全部项目检验结果的最低等级判定。50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GB/T3807—94

产品应有合格证,包装应有下列标志:产品名称、制造厂名和厂址、商标、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标推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检验员章。7.2包装

拖鞋应用洁净的塑料薄膜袋或牛皮纸袋包装,每袋一双,并用牢固的纸箱作外包装。7.3运输

拖鞋运输时、应防止加压重物及机械损伤,并避免日晒雨淋。7.4 贮存 

拖鞋成箱包装后,应贮存在干燥、清洁、通风的仓库里,且离热源3m以外。产品应放整齐,防止挤压变形或摄伤。贮存期限自生产日期起不得超过一年。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妇口本标准由福建省福州华侨塑料厂、播建省二轻工业研究所负赞起草。本标准主婴起草人林新梅、饶忠荣、陈一均、潘悦、梁妙贞、永华。508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GB 3807-1994 聚氯乙烯微孔塑料拖鞋》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GB 3807-1994 聚氯乙烯微孔塑料拖鞋》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GB 3807-1994 聚氯乙烯微孔塑料拖鞋》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热门检测项目推荐

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