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1次 | 2024-12-13 14:50:52
GB 16350-1996 儿童X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在标准《GB 16350-1996 儿童X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中,提到的一些**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检测项目:
- 辐射剂量测量:包括对患者接收到的X射线剂量及周围环境的辐射剂量进行测定。
- 设备性能检测:对X线设备的运作性能进行测试,确保其在规定的参数范围内正常工作。
- 图像质量检测:对生成的X线图像进行评估,以确保符合诊断要求而不产生多余的辐射。
- 防护设施检测:对诊断室的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包括墙壁、门窗及其他可能泄露辐射的部位。
检测方法:
- 剂量计测量:使用剂量计对不同部位的辐射剂量进行准确测量。
- 设备校准:定期对X线设备进行校准,以确保其输出的辐射水平在安全范围内。
- 图像评估:通过对图像的清晰度、对比度等因素进行评估,判断设备的影像质量。
- 屏蔽效能测试:采用专门的检测工具检查诊断室的屏蔽效果,以保障操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涉及产品:
- X线诊断设备:包括数字X线机、乳腺X线机、牙片机等各种用于医学诊断的X线设备。
- 辐射防护用品:如铅衣、铅手套和铅眼镜等,用于减少辐射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影响。
- 防护建筑材料:用于X线诊断室建设的特殊材料,以增加其辐射屏蔽效果。
以上信息仅为该标准所涵盖的相关检测内容的概述,具体内容和技术细节可在标准文本中查阅。
GB 16350-1996 儿童X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儿童X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标准号:GB 16350-1996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1996-05-23
实施日期:1996-01-02
标准状态:现行
GB 16350-1996 儿童X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X线诊断中的防护原则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儿童X线诊断实践。GB16350-1996儿童X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6350-1996
GB 16350-1996 儿童X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儿童X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standards forthe children in X-ray diagnosis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X线诊断中的防护原则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儿童X线诊断实践。本标准根据GB4792、GB16348制定。2引用标准
GB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8279医用诊断X线卫生防护标准GB16348X线诊断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3总则
GB16350—1996
3.1儿童X线检查所受的医疗照射,必须遵循X线捡查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在获得必要诊断信息的同时使受检儿童受照剂量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3.2对儿童施行X线诊断检查,必须注意到儿童对射线敏感、其身躯较小又不易控制体位等特点,采取相应有效防护措施。儿童X线群检必须加以控制。3.3必须建立并执行X线诊断的质量保证计划,提高X线诊断水平,减少儿童受检者所受照射剂量。3.4各种用于儿童的医用诊断X线机防护性能、工作场所防护设施及安全操作均须符合GB8279的要求。
4专用于儿童X线诊断设备的防护要求4.1透视用X线机必须配备影像增强、限时装置及影像亮度自动控制系统。4.2摄影用X线机必须具备能调节有用线束矩形照射野并带光野指示的装置。4.3X线机应配备供不同检查类型、不同儿童年龄使用的固定体位的辅助设备。4.4非专用于儿童的X线机,用于儿童X线检查时应参照本章要求执行。5X线防护设备和用品的防护要求5.1X线机房必须具备为候诊儿童提供可靠防护的设施。5.2专供儿童X线检查用机房内要合理布局,并应按儿童喜欢的形式装修,以减少儿童恐惧心理,最大限度地争取儿童合作。
5.3使用单位必须为不同年龄儿童的不同检查配备有保护相应组织和器官的具有不小于0.5mm铅当量的防护用品。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05-23批准1996-12-01实施
6对临床医师的要求
GB16350-1996
6.1应严格掌握儿童X线诊断适应证。对患儿是否进行X线检查应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和防护原则进行分析判断,确有正当理由方可申请X线检查。6.2在对患儿进行诊断时,应优先考虑采用非电离辐射检查法。6.3在X线透视下进行骨科整复和取异物时,不得连续曝光,并注意尽量缩短时间。7对X线工作者的要求
7.1必须熟练掌握儿科放射学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仔细复查每项儿童X线检查的申请是否合理,有权拒绝没有正当理由的X线检查。7.2除临床必需的X线透视检查外,应对儿童采用X线摄影检查7.3透视前必须做好充分的暗适应,透视中应采用小照射野透视技术。7.4对儿童进行X线摄影检查时,应严格控制照射野,将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实际需要的范围内。照射野面积一般不得超过胶片面积的10%。7.5对儿童进行X线摄影检查时,应采用短时间曝光的摄影技术。7.6对婴幼儿进行X线摄影时,一般不应使用滤线栅。7.7对儿童进行X线检查时,必须注意非检查部位的防护,特别应加强对性腺及眼晶体的屏蔽防护。7.8使用移动式设备在病房或婴儿室内做X线检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减少对周围儿童的照射,不允许将有用线束朝向其他儿童。7.9未经特殊允许不得用儿童做X线检查的示教和研究病例。7.10对儿童进行X线检查时,应使用固定儿童体位的设备。除非特殊病例,不应由工作人员或陪伴者扶持患儿。必须扶持时,应对扶持者采取防护措施。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本标由辽宁省劳动卫生研究所、中国医科大学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志兴、刘文白、范瑶华、温国志、陈少平、冷仁利、刘戈。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负责解释。72
现行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GB 16350-1996 儿童X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GB 16350-1996 儿童X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GB 16350-1996 儿童X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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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