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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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 20581-1996 舰载对海搜索雷达通用规范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21次  |  2024-12-14 15:23:28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很抱歉,我不能直接提供《SJ 20581-1996 舰载对海搜索雷达通用规范》中具体提到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涉及产品的详细列表。然而,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个关于此类规范的一般性说明。

检测项目:

  • 性能检测:包括雷达性能参数的测量,如探测距离、精度、目标识别能力等。
  • 环境测试:模拟舰船航行环境的各种条件测试,如耐盐雾、抗震动、耐高温和低温等能力的测试。
  • 电磁兼容性测试:确保雷达能够在舰船复杂的电磁环境中正常工作。
  • 安全性测试:包括对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护措施的检查。

检测方法:

  • 实验室测试:在控制环境下进行的精确测量和性能测试。
  • 现场测试:在实际舰船上进行的实地测试,验证雷达在实际工作环境中性能表现。
  • 模拟测试:使用计算机模拟系统对雷达进行性能和响应的模拟测试。

涉及产品:

  • 舰载对海搜索雷达系统:完整的雷达套件,包括天线、发射机、接收器、信号处理器等。
  • 雷达组件:如天线阵、发射和接收模组等。
  • 辅助设备:包括电源系统、冷却系统和安装支架等。
有关《SJ 20581-1996》的具体详情,建议通过查阅该标准的具体文件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获取详细信息。

SJ 20581-1996 舰载对海搜索雷达通用规范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舰载对海搜索雷达通用规范

标准号:SJ 20581-1996

标准类别:电子行业标准(SJ)

发布日期:1996-08-30

实施日期:1997-01-01

标准状态:现行

SJ 20581-1996 舰载对海搜索雷达通用规范的简介

SJ20581-1996舰载对海搜索雷达通用规范SJ20581-1996

SJ 20581-1996 舰载对海搜索雷达通用规范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5840

舰载对海搜索雷达

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sea search shipborneradars

1996-08-30发布

SJ 20581—96

1997-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舰载对海搜索雷达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sen search shiphorne radars1范围

1.1主题内容

SJ 20581-96

本规范规定了舰载对海搜索雷达(以下简称需达)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等。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装备在水面战斗·舰艇上的对海搜索雷达;亦适用于舰载对海、对低空的搜索达。

2引用文件

GB 378483

CJB 74.2--85

GIR 368.5-87

GJB 403.2—87

GIR 403.3-87

GJR 403.487

GJB 403.7--87

GJR 403.8--87

GJB 403.9--87

GJR 887—90

GJB 899--91

GJB 909—91

GJR1766—93

GJRz 20045-91

ST 3223--89

雷达名词术语

军用地面雷达通用技术杀件常用名词术语装备维修性通用规范继修性的试验与评定舰载达通用技术紊件战术技术项月及测试舰载雷达通用技术条件设计制造要求舰载雷达通用技术条件环境要求舰载需达通用技术条件电滋兼容性要求和测量舰载雷达通用技术条件检验规则载需达通用技术条件包装、运输及贮存军用地面雷达抗地杂波性能测试方法可靠性鉴定和验收试验

关键件和重要件的质量控制

雷达装备维修备件包装技术要求雷达监控分系统性能测试方法故障发现率、故障隔离率、虚警率地面雷达发射系统通用技术条件SI207.1~207.4~—82设计文件的管理制度SI20582—96

HJB 37—90

HJB 68--92

3要求

舰载对海搜索销达战术性能试验方法聊船色彩标雅

舰艇电了装备显控台、机箱、机柜通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6-08-30发布1997-01.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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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产品规范

SJ20581--96

本规范需与各型雷达产品规范一起使用。雷达的详细要求,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若本规范的要求与产品规范相抵触,则应以产品规范为准,3.2合韬鉴定

按本规范提交使用的雷达,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3.3可靠性

雷达的可靠性包括本可靠性和任务可靠性指标:a基木可靠性指标:平均故障问隔时间(MTBF)应提出规定值和最低可接受值。除另有规定外,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的规定值不应小于150h;同时,其最低可接受值,则根据各型需达的可靠性试验方案盅产品规范规定;b.任务可靠性指标:致命故障间隔时间MTBCF值,应根据雷达任务部而、故障是义和可靠生试验方案等由产品规范规定。3.4材料,元器件

3.4.1材料的选用按GIB403.3中11.1条~11.10条的规定。3.4.2元器件的选用按GJB403.3中10.1条~10.8条的规定。3.4.3关键件和重要件的质量控制,接GJB 909的规延。3.5设计

3.5.1雷达设计应按(JB403.3中4.1条4.7条和第6章、第7章的规定。3.5.2雷达设计中的技术文件齐套性按SJ2017.1~207.4的规起。3.5.3雷达制造中的工艺性要求按GJB 403.3 中第9章的规定。3.6结构

雷达结构应牢固、安余、可靠,操作和维修方使,尤其是杆上安装的部分,为求体积小、重量轻,以保证雷达和操作人员在舰艇特定的环境条件下安全、正常地工作,其基本要求按GJB403.3中8.1条的规是。

对显控台、机箱、机柜的要求,按HJB 68的规定、对面板的结构设计按GJB403.3中8.3条的规定。对天线、馈线、天线座、传动机构等的要求,按GJB403.3中8.5条的规定进行,雷达的大线应具有安装在舰艇最高杆顶部的结构形式;天线稳定平台应具有限位和锁定装置。雷达结构防护设计按GJB403.3中8.7条、8.8条和13.4条的规定进行。3.7标维件

3.7.1雷达设计中应提高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组台化)水平,尽量采用标准件、通用件、可更换单元和模块化结构,以使各分系统、组件具有高的互换性、可靠性和维修性。3.7.2雷达中的纽装件、印制电路板插件、模块等均应能同备件中相应的可更换单元进行互换,互换后在现场对可调部位稍作调整即能正常工作,3.8维修性

3.8.1维修性定量要求

雷达在装舰使用现场条件下,其平均故障修复时间(MTTR)应不大于30nin。3.8.2机内自检(13Fr)要求

达应具有机内口动检测能,其白检的技术性能如下,a故障发现率:应大丁95%;

h故障隔离率:应大于90%;

c:自捡虚警率:应小于2%。

3.9运输性

SJ20581-96

雷达装箱后,除特殊要求外,其体积和重量应符合水、陆、空(或吊)运的运输尺寸界限规定;并能在2~~3级公路上,汽车以20~-30km/h的速度运输200~300km保持雷达的完好性。3.10人的因素

3.10.1在雷达设计中,应充分运用\人一机-环境”系统工程学的设计准则和原理,使工作人员操作和维修方便、安全可靠。3.10.2背达设计中的“人一机一环境\要求,按GJB403.3中8.9条的规定进行。3.11安全性

雷的安全性准则、安全设计、噪声限制.微波辐射安全限值、又射线防护等的要求,按GJB 403.3 中 17. 1 --17.5条的规定进行3.12抗核加固

为提高需达在核攻击情况下的生存能力,必要时,雷达应进行抗核加固设计,具体要求出战太技术任务书或订货合间小明确。3.13零部件

3.13.1零部件的设计和选用按GJB403.3中8.4条的规定进行。3.13.2零部件的加工应符合图样,其装配、连接应牢固、可靠,并有防松脱措施。3.13.3对易受损坏的零部件应加防护装置;对易吸凝、生霉的零件部件应进行防潮、防盐雾、防霉处理,

3.13.4金零件不应有锈蚀及其它机械损伤,各接触摩擦部位应按图样规定如以润滑保护。3.14电磁兼容性

3.14.1电磁兼窄性设计

按GIB403.7中第3单的规定进行,并符合雷达所装舰艇总体的要求。3.14.2电磁兼性要求

需达的电磁兼容生要求按GIB 403.7巾第5章的规定。3.14.3统-触发

需达应具有外触发同步工作能力,以满足装题后全舰电子系统同步统触发的要求。3. 15 尺寸、重量

应符合需达装舰条件,具体要求按G[B403.3中8,2条的规定。3.16颜色和表面状况

3.16.1达及其配套设备的颜色应符合HIB37的规定,特殊要求由订货合同中明确。3.16.2安装在舱室内、外设备的颜色应协调、美观和实用,应符含所装舰艇总体的要求。3.16.3表面涂覆和化学处理应符合GJB403.3巾8.11条的规定。3.17产品的标志利代号

需达设备中的标志应符合G序403.3中16.1条~-16.6条的规定。雷达备中的各类标志代号,应与相应的电路图、装配图、接线图及电缆连接图上的编号标患相致。

3.18外观质量

3.18.1需达外观放美观人方、色调和谐;外表面应光洁、凹痕、碰伤、裂缝、变形等现象;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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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层不应起泡、龟裂和脱落。

SI 20581 - 96

3.18.2全机面板上的把丁,开关、旋钮、指示灯、测试插孔、表头、按键等布置,应统一、协调,操作应灵活、止确、方便;零部件、插头应紧固无松动:定位件定位应推确。3.18.3说明功能的标牌、文字符号和标志应明确,字迹端正、晰。3.19主要术性能

3.19.1丁作频率及频带宽度

雷达工作频率反频带宽度的要求,按战术技术任务书由产品规范规定。3.19.2搜索距离

对海最大搜索距离

在给定的海情、发现概率、癌警概率、目标高度、天线转速、气象等条件下,对海面目标的最大搜索距离为雷达视距。

在正常大折射条件下,雷达视距按式(1)算:R ㎡ 4.12(H, Hz)

式中:R-雷达视距,km;

H,——雷达天线高度,m;

H,且标高度,m.

b,对低空的最大搜索距离

在给定的发现率、速蓄摄率、目标截面积、天线转速、海情和气象等条件下,对低空的最大搜索距离由产品规范规定。

3.19.3搜索精度

l.距离精度(均方根值):除另有规定外,应不大下80m;h,方位角精度(均根值):除另有规定外,应不大于0,53.19.4月标分辨力

a。距离分降月:除另有规定外,应不大于150m办。方位角分辨力:除另有规定外,按不人于2°。3.19.5数据所

除另有规定外,搜索目标的数据率为630/min内选取。3.19.6抗有源平胱能力

3.19.6.1变频能

包括变频方式、变频范围、变频速度、自适应捷变频能力等,由产品规范规定。3.19.6.2信号形式及信导自适应能力由产品规范规定

3.19.6.3反大线副瓣-+扰能力

a。天线副电平:除另有规定外,第·副瓣电平,至少应比主瓣电平低25B,远区副瓣电平至少比主瓣电平低30dB;

b,副瓣干扰抑制能力:巾产品规范规定。3.19.6.4天线极化选择能力

也括极化形式,极化工作方式、极化变换速度等,由产品规范规定。3.19.6.5白[野离

应用各种反有源下扰措随后,雷达的白卫距离由产品规范规定。14

3.19.6.6对干扰源的定向能力

由产品规范规定。

3.19.6.7抑制同频异步干扰能力SJ20581-96

舰艇编队航行时,雷达应具有对邻近雷达强的同颗异步脉冲干扰的抑制能力,其体指标由产品规范规定。

3.19.7抗无源干扰能

3.19,7,1抗背景下扰的能力

3.19.7.1.1反海浪杂波干扰的能力a:雷达对海浪杂波干扰的改善因子(I*)在4级海情下,除另有规定外,I准≥20dB:b,雷达在高海情(如5级海情)下,采用反海浪杂波干搅措施后,发现扫标的距离由产品规范规定。

3.19.7.1.2反地物干扰的能力

除另右规定外,雷达对游岸和岛屿地物杂被迁扰的改善因子(I也)在有舰速补偿的条件下,平均值地≥30dB,

3.19.7.1.3反气象干扰的能力

除另有规定外,雷达对雨杂波干扰的改善因子,其下限值为15dB;对其它气象于扰的改善因子,由产品规范规定。

3.19.7.2反籍条、箱片等下扰的能力需达对箔条,箱片等人为无源杂波于扰的改善因子,除另有规定外,其下限值为20。3.19.8天线稳定平台

3.19.8. 1稳定平台工作范围

a.横摇22.5(周期5~10s);

b,纵摇7.5(周期5~7s)。

3.19.8.2 稳定平台复示精度

纵摇精度:不大于1(均方根值):a.

b。横摇精度:不大于1(均方根值)。3.19.9终端设备要求

3.19.9.1显示设备

类型、规格、数量利布局:由产品规范规定:.

b。显示内容(一次/二次视频、时间、批号、角、距离、航问、航速敌我属性等):由产品规范规定。

c.真运动或相对运动显示要求,由品规范规定。但画面上必须具备舰首线标记信号。3.19.9.2数据处理设备

3.19.9.2.1点迹录取方式及点迹处理能力a点迹录取方式:手动、举白动或全自动录,由产品规范规定:5。点迹处理能力:除另有规定外,下限值为每次扫描不少于200个点迹。3.19.9.2.2航迹跟踪

由产品规范规定.

3.19.9.2.3输出方式

中产品规范规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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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10接口要求

3.19.10.1雷达与敌我识别器的接口SJ20581-96

按接口协议,雷达应具有与敌我识别器适配的射频、视额和天线同步控制等的接口能力。3.19.10,2雷达与情报指挥系统等的接口按接口协议,雷达应具有向情报指挥系统提供一次视频,或按规定报文格式提供目标数据信息等的物理接口能力。

3.19.10.3雷达的其它接口

雷达与罗径、方位水平仪、计程仪等的接口要求由雷达所装舰艇总体提出,并在产品规范中规定。

3.19.11反应速度(需达开机时间)3.19.11.1正常开机时间:除另有规定外,止常并机时问不人于10min。3.19.11.2紧急开机时间除另有规定外,紧急开机时间不大于5mina3.19.11.3雷达工作方式转换时间:由产品规范规定:3.19.12供电方式及容量

3.19.12.1雷达采舰.上交流电源,其额定频率为50Hz;额定电压为三相380V或单相220V。

3.19.12.2雷达应具有承受舰电电压、频率波动的能力:a:电压变化:Ué%(U为额定值);h,频率变化:「±50%(T为额定值),3.19.12.3雷达消耗功率出产品规范规定。3.19.13连续工作时间

除另有规定外,需达连续工作时问为24h,3.20主要技术性能

需达的主要技术性能,按GJB403.2中第4章的要求,由产品规范规定。3.21环境适应性

3.21.1高温

高温贮存温度:70℃;

高温工作温度:舱室内为5U℃;b.

舱室外为 60℃。

3.21.2湿热

热环境条件在表1中由产品规范选取,表1湿热环境条件

使用场所

常温高湿

高溢高混

3.21.3抵温

低温贮存温度:一40℃;

相对湿度

90~ 96

h。低温T.作温度:舱室内为一10℃;6

环境温度

30 = 5

60 = 5

3.21.4冲击

SJ 2058 f -- 96

舱室外为-30℃。

雷达应能经受舰船的冲击环境条件,具体要求按GIB403.4中3.2.10条的规定由产品规范选取。

3.21.5振动

雷达应能经受舰船所竭到的各种振动的环境条件,具体要求按GJB403.4中3.2.9条的规凝,由产品规范选取。

3.21.6颠袭

需达应能经受规船所遏到的(如波浪引起的重复性冲击等)各种颠露环境条件,具体要求按B403.4中3.2.8条的规定,由产品规范选取。3.21.7倾斜、摇摆

雷达应能经受舰船倾斜和摇摆的环境条件,具体要求按GJB403.4中3.2.11条的规定由产品规范选取。

3.21.8淋

雷达的露大设备应具有抗淋雨的能力,具体要求按GJB403.4中3.2.6茶的规定由产品规范选取。

3.21.9霉菌

雷达应具有抗霉菌腐蚀的能力,具体要求由产品规范规定3.21.10盐雾

雷达应具有抗盐筹腐蚀的能力,具体要求由产品规范规定。3.21.11结冰

雷达天线等舱外设备应能承受由产品规范所规定的在结冰环境中的冰负荷。天线等的传动部分应有防冻保护罩或如热装置。3.21.12太阳辐射

安装在露天的需达天线等设备应具有经受太阳辐射的热和光化学效应的能力,具体要求由产品规范规定。

3.21.13抗风

雷达天线系统在相对风速40m/s时应能正常工作;在相对风速54m/s时结构应不破坏。3.21.14爆炸性大气压及水压

雷达应能承受爆炸性大气压及水压的环境条件,具体要求由产品规范规定。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责任

除合同或订单中劳有规定外,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必要时,订购方或上级主管机关有权对本规范所述的任一检验项日进行检查。4.1.1合格责们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本规范第3章和第5章的所有要求,本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应成为承制方整个检验体系或质量保证大纳的一个组成部分。若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试验要求,承制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合合同要求。质量一致性抽样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产品,也不能要求订购方接收有缺陷的产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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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类:

a,鉴定检验;

b。质量一致性检验。

4.3检验条件

需达设备配套齐全;

SI 2058196

b,各分机(或分系统)已检验合格:c.试验所用电源应符合本规范3.19.12条的规定:检验的环境条件与检验所用的仪表设备应符合 GIB 403.8 中 3.2条的规定。d.

4.4鉴定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时,--般应进行鉴定捡验:设让定型或生产定型时:

b。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关键元器件及材料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4.4.1样品数量

检验样本应在鉴定批中经A组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数量一般为1台。4.4.2检验项月和顺序

鉴定检验项月见表2:检验顺序按GJB403.8中4.2.1条或按产品规范的规定进行。4.4.3试验中缺陷的处理

按 GJR 403.8 中 5.1.5 条的规定进行。4.4.4鉴定合格资格的保持

承制力定期提交试验资料,提交频次由产品规范规定。4.5质量---致性检验

4.5.1检验分组

质量·致性检验分为:

A组检验:

C组检验。

4.5.2A组检验

检查批生产中由产品规范规楚的有关性能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4.5.2.1抽样方案

批量或单部生产的雷达均成通过百分之百的A组检验。4.5.2.2检验项目和顺序

A组检验项目见表2;检验顺序按403.8中4.2.2条或按产品规范的规定进行。4.5.2.3合格判据

按 GJB 403.8 中 5.2.3 条5.2.7 条的规定进行,4.5.2.4重新检验

按GJB403.8中5.2.8条的规定进行。4.5.3C组检验

检查达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性能是否持续稳定。4.5.3.1检验项自和顺序

SJ 20581—96

C组检验项日见表2:检验顺序按GIB403.4中4.1.2条表4和按产品规范的规定进行:\运转检查\时间按GJB403.8中5.3.6条的规定(12~36h中选取)或按产品规范的规定进行。

4.5.3.2检验周期

原则上每个投产批进行一次或在订货合同中明确。4.5.3.3劫样方案

C组检验的样本应该从A组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数量一般为1台或由订购方与承制方协商决定。

4.5.3.4合格判据

所有检验项国均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则判该批产品C组检验台格。4.5.3.5重新检验

按GJB 403.8中5.3.7条的规定进行4.5.3.6样品处理

经C组检验的样品,承制方应负责修整、更换短寿命器件和试验中确属受损伤的元器件并重新经A组检验合格后,可作为原提交批的一部分按合同交付:对经过(组检验的样品处理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严品订货合同或产品规范中明确。4.6包装检验

雷达出厂包装的验规,按GIB403.9中第9章的规定进行。4.7产品的接收、拒收和分歧意见的处理各类检验后留达产品的接收与拒收,按GJB403.8中第6章和第7章的规定进行。表2检验项』及方法

可靠性

检验项目

材料、元器件

:设计

标推件

维修性

逻输性

人的因察

安全性

抗核加剧

零部件

电磁兼容性

尺寸、重垦

颜色和表面状况

技术要求

章条号

试验骏方法

章条号

质最一致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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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

产品的标志和代号

外观质量

工作频率及频带宽带

搜索距离

搜索精度

月标分辨力

抗有源干扰能力

抗无源十扰能力

天线稳定平台

终端设备要求

接门要求

友应速度

共电方式及穿量

连续上作时间

主要技术性能

倾斜.摇摆

太阳辐射

爆炸性大气压及水压

陆上试验

海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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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2

技术要求

章条号

试验方法

章条号

4. 2. 17.6

4.2.17, 10

4.2. 17.1

4.2.17.12

4.2. 17. 13

4.2.19.10

4.2.19.11

4.2.19.12

4.2.19.13

4.2.19.14

质量一致性检验

SJ 20581—96

法;表中符号\O\为必做项否;\△\为选做项目,\一”为不做项目。4.8检验方法

4.8.1可靠性试验

雷达可靠性鉴定试验按GJB899的规定进行。本规范推荐采用下述试验方案::当可靠性设计能力较高时,可采用短时间高风险试验方案,即GJB899中表A4的21号方案,其试验时间为1.16,接收判据故障数为0:l、当可靠性指标不是很高的情况下,可采用中等鉴别比的短时间试验方案,即GJB899中表^4的20号案,其试验时间为3.701,接收判据故障数为小于或等于2。4.8.2材料、元器件检查

任取一个整、部、零件对其所用的材料和元器件按技术要求进行踪检查。4.8.3设计检查

按3.5条的要求,对设计文件、图纸进行评审,并对照实物进行检查。4.8.4结构检查

按3.6条的要求,对照实物进行检查或运转检查。4.8.5标雕件检查

按3.7条的要求,对照实物进行检查:对有互换性要求的组装件、印制板、模块等,用相应的备件进行互换,互换后进行运转检查:在现场(可调部位稍作调整后即能正常工作。4.8.6维修性试验

4.8.6.1维修性试验

维修性试验方法按GJR368.5中第2、3章的规定进行。4.8.6.2机内白检(RIT)功能试验按GJz20045的规定进行,

4.8.7运输性检查

用长度和重量测量器对实物进行检查后,并按3.9条的要求,进行“跑车\试验考核。4.8.8人的因索检查

按3.10条的要求,通过设计评审并对照实物现场进行操作和月测法检查。4.8.9安全性检查

按3.11条的要求,用必要的量具和仪表或用国测法对照实物进行测量和检查。4.8.10抗核加固检查

按3.12条的要求,对照设计文件和实物进行现场检查。4.8.11零部件检查

按3.13条的要求,用必要的量具和仪表或川日测法对照实物进行测量和检查。4.8.12电磁兼容性

4.8.12.1电磁兼容性评审

按产品规范进行电磁兼容性设计评审,评定其是否符合要求。4.8.12.2电磁兼容性试验

电磁兼容性试验方法按GJB403.7中附录A参考件)的规定进行。4.8.13尺寸、重量检查

按3.15条的要求,用目测法或用满足一定精度的量具和衡器,对实物进行检查。4.8.14颜色和表面状况榆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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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SJ 20581-1996 舰载对海搜索雷达通用规范》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SJ 20581-1996 舰载对海搜索雷达通用规范》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SJ 20581-1996 舰载对海搜索雷达通用规范》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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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