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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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 20786-2000 半导体光电组件总规范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3次  |  2024-12-16 07:52:05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标准《SJ 20786-2000 半导体光电组件总规范》,虽然我无法提供具体的章节和内容,因为这超出了我的训练数据范围,但以下是半导体光电组件规范中通常会涉及的一些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产品类别。

检测项目:

  • 外观检查:检测组件的外观是否有明显的缺陷,如裂纹、刮痕等。
  • 电性能测试:包括正向电流、反向电流、漏电流、电压降等参数的测试。
  • 光电性能测试:如光电转换效率、响应速度、光谱响应等。
  • 温度特性测试:在不同温度下的性能表现及稳定性检查。
  • 耐环境性测试:包括高低温循环、湿热试验、盐雾试验等。
  • 机械性能测试:如震动、冲击、引线拉力等。

检测方法:

  • 目视和显微检查:用于外观和表面缺陷检测。
  • 电参数测试仪:用于电性能参数的精确测量。
  • 光电测试仪:用于测量光电性能参数,比如光功率计、量子效率测试仪等。
  • 环境试验箱:用于模拟温度、湿度等环境变化进行测试。
  • 机械试验机:用于测试组件的耐久性和机械强度。

涉及产品:

  • 光电二极管:用于感光、测光的应用。
  • 光电晶体管:用于采用光信号控制电子电路的应用。
  • 光电导体:用于照度感应等应用。
  • 太阳能电池:用于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关键组件。
  • 光纤元件:用于通信领域的光电转换设备。

这些内容只是一般性的信息,具体检测项目、方法和涉及的产品类别可能在标准中有详细的说明。

SJ 20786-2000 半导体光电组件总规范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半导体光电组件总规范

标准号:SJ 20786-2000

标准类别:电子行业标准(SJ)

发布日期:2000-10-20

实施日期:2000-10-20

标准状态:现行

SJ 20786-2000 半导体光电组件总规范的简介

本规范规定了军用半导体光电组件(以下简称产品)的一般要求和质量保证规定等。本规范适用于军用半导体光电组件的研制、生产和采购。SJ20786-2000半导体光电组件总规范SJ20786-2000

SJ 20786-2000 半导体光电组件总规范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5980

SJ20786—2000

半导体光电组件总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semiconductor opto-electronic assembly200010-20 发布

2000-10-2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半导体光电组件总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scmiconductor opto-electronic assembly1范围

1.1主题内容

SJ20786—2000

本规范规定了军用半导体光电组件(以下简称产品)的一般要求和质量保证规定等: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军用半导体光出组件的研制、生产和采购。1.3质量保证等级

按本规范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等级从低到高分为Z1利乙二级,较高保证等级的产品可以代替较低保证等级的产品。2引用文件

GB/T191—1990他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91-—1982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GB/T3192-1982高强度铝合金挤压棒GB/T3193—1982铝及铝合金热轧板GB/T5231--1995加工—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GB/T5232—1995加工黄铜—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GB/T5233—1995加工青铜—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GB7247—1995激光产品的辐射安全、设备分类、要求和用户指南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方法GB/T 7408—1994

GJB150.3-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高温试验GJB150.4—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低温试验GJB150.10—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零菌试验GJB151A-97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GJB152A—97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GJB179A—96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表GJB360A一96电子及电气元件试验方法GJB546A—96电子元器件质量保证大纲GJB548A一96微电子器件试验方法和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0-10-20发布niKAoNrkAca

2000-10-20实施

SJ 20786--2000

GJB899—90可靠性鉴定与验收试验GJB1919--94耐环境中性圆形光纤光缆连接器总规范GJB1649-—93电子产品防静电放电控制大纲3要求

3.1总则

按本规范规定供货的承制方,应具备足以保证符合本规范和有关详细规范要求的生产和试验用设备和仪器。若要求,应制定相应产品的质量保证计划3.1.1详细规范

产品的具体要求和特性应在有关的详细规范中规定。若不指明出处或文件时,本规范中使用“按规定”,…词,指按有关产品详细规范的规定。3.1.2优先顺序

当本规范的要求与有关文件的要求发生矛盾时。应按下列优先顺序来确定要求。a.有关详缩规范:

b.本规范:

C、第2章中所列标准和其它文件。3.2合格鉴定

按本规范提供的产品应是经鉴定合格的产品(见第4章)。3.3质量保证要求

按本规范提供的产品应按本规范第4章和GJB546A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并结合产品的具体特点建立并实施质量保证大纲。3.4设计、结构、外形尺寸和材料要求按本规范供货的产品,其设计、结构、外形尺寸和材料应符合本规范和有关详细规范的规定。

3.4.1设计

产品设计时,应考虑以下要求:a.本规范和详细规范:

b.可靠性要求:

c.承制方生产的同类产品的使用方质量信息反馈资料。3.4.2封装

按本规范供货的产品,应优先采用金属外壳封装。3.4.3元器件

按本规范供货的产品,所用元器件均应符合相应产品规范的要求,并按有关要求进行筛选。

3.4.4金属材料

产品所用铝材应符合GB/T3191、GB/T3192、GB/T3193的规定,所用铜材应符合GB/T5231、GB/T5232、GB/T5233的规定:产品外部金属表面应是抗腐蚀的或是经过镀、氧化、涂覆等抗腐蚀处理的。3.4.5其它材料

SJ 20786—2000

产品所用其它材料(如基片等)应是按有关文件规定经过检验合格的,且在规定的贮存和工作环境下不应产生有害影响。3.4.6结构、外形尺寸

产品的结钩、外形尺寸应按规定(见3.1.1),3.4.7外观质量

产品的外形应整光洁,无毛刺、凹痕,划伤等影响寿命、使用或外观的缺降。3.4.8质量(重量)

产品的质量应按规定(见3.1.1)3.4.9焊接

产品的电气连接应优先采用合金焊接或超声焊接。3.5标志

标志应符合本规范及有关详细规范的要求3.5.1产品上的标志

a.产品型号和/或名称(见3.1.1):b.承制方名称、代号或商标(见3.5.2):c:军用标志(见3.5.3);

d.检验批识别代码(见3.5.4);e.序列号(见3.5.5);

f.光、电接口标志(见3.5.6);名、特殊标志(见3.5.7);

h.适用时,其它标志(见3.5.8)。3.5.2承制方名称、代号或商标

在合同的产品上应有承制方厂名、代号或商标,以便根据标志容易识别承制方。承制方使用的厂名、代号或商标应在鉴定批准时向鉴定机构备案,3.5.3军用标志

按本规范和有关详细规范要求生产并定型批推的产品,用学母“”作为军用产品的质量标志。只有满足本规范及有关军用详细规范的要求,并按军用电子元器件质量认证章程规定鉴定合格并予维持的产品用作为军用产品的质量认证标志。3.5.4检验批识别代码

产品上应标有检验批识别代码。代码中的头两位数字为年份的最后两个数字,代码的后两位数字表示该批提交检验的星期编号,星期编号应符合GB/T7408的规定。3.5.5序列号

在筛选中第一次光电参数测试之前,应对检验所有产品连续编排序列号,以使各项试验结果能追溯到检验批的每个组行。3.5.6光、电接口标志

适用时,应标出光、电接口标志。3.5.7特殊标志

3.5.7.1激光防护标想

激光防护标志应符合GB7247的要求,-3-

KAoNKAca

3.5.7.2静电放电敏感度标志

SJ 20786--2000

通过静电放电敏感度试验确定了产品的等级时,该试验所代表的产品应标志如下:a.1级:≤1999V.用一个空心或实心等边三角形“△”表示。b,2级:2000V~3999V,用两个空心或实心等边三角形“△△”表示。c.3级:≥4000V,不采用任何标志。3.5.8其它标志

如果使用任何特殊标志,不应与3.5.1条所规定的标志相混淆或相矛盾。3.5.9标志的清晰度

产品的标志应清楚明显,经全部试验后,标志应保持清晰,因机械试验具所引起的标志损坏不应作为批收的依据,但损坏标志的产品应重新打标志,以保证交货时标志完整和消晰。

3.6光电特性

产品按规定(见3.1)测试时,光电特性应符合规定(见3.1)。3.了机械和环境要求

3.7.1低温

产品按GJB150.4试验时,光电特性应符合规定(见3.1)。3.7.2高温

产品按GJB150.3试验时,光电特性应符合规定(见3.1)。3.7.3温度冲击、稳态湿热、密封产品应按GJB360A方法107进行温度冲击试验,按GJB360A方法103进行稳态湿热试验,适用时,按规定进行密封试验,应符合有关要求。产品按规定(见3.1)进行终点光电特性测试,光电特性应符合规定(见3.1)。3.7.4扫频振动、冲击

产品按GJB548A方法2007进行扫频振动试验,按GJB360A方法213进行冲击试验,应符合有关要求。产品按规定(见3.1)进行终点光电特性测试,光电特性应符合规定(见3.1)。

3.7.5耐溶剂性、引出端强度、尾纤(缆)张力负荷、可焊性产品按GJB360A方法215进行耐溶剂性试验,适用时按GJB360A方法211进行引出端强度试验,带尾纤(缆)产品按GJB919中4.6.2.17进行尾纤(缆)张力负荷试验,适用时按GJB360A方法208进行可焊性试验,应符合有关要求。3.7.6电磁兼容

适用时,按GJB152A试验时,产品应满足GJB151A中关于电磁发射和敏感度的要求。

3.7.7静电放电敏感度(ESDS)

适用时,按GJB1649试验时,应符合有关要求。3.7.8低气压

适用时,产品按GJB548A万法1001进行低气压试验,应符合有关要求。3.7.9盐雾

适用时,产品按GJB548A方法1009A进行盐雾试验,应符合有关要求。- 4-

3.7.10霉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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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时,产品按GJB150.10进行霉菌试验,应符合有关要求。3.8维修性

产品应不要求题防性维修

3.9可靠性

适用时,按GJB899进行MTBF验证试验,MTBF应符合规定(见3.1)。3.10安全性

3.10.1产品的安全

产品应有以下安全措施:

a.电源应标明正、负极

b.插件应有防插错措施:

c.有要求时,应装有接地的接线柱。3.10.2人员安全

所有露丁外部的易触及部分,在正常工作期间应处于地电位,产品的外壳、棱角和边缘应无毛刺,尖峰和利刃。

产品辐射的安全与防护应符合GB7247的有关规定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责任

除另有规定外,承制主应负责履行本规范和详细规范所规定的全部检验。必要时,订购方或鉴定机构有权对本规范规定的任何检验项目进行检查,以确定所提供的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1.1合格责任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本规范第3章和第5章的所有要求。若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检验要求,承制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合合同要求。4.2产品存放超过36个月的程序

通过鉴定检验或质量一致性检验并在承制方存放时间超过36个月的产品,在交货之前应白承制方按A组检验的全部检验要求对准备交货的检验批进行重新检验。如重新检验时不合格,则全部产品应100%地经受不合格分组的所有检验: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要求的产品,都应从批中剔除。4.3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

a.筛选(览4.10条):

b.鉴定检验(见4.9条);

c质量一致性检验(见4.11条)。4.4检验批的构成

按相同设计、相同工艺,采用相同材料在同一生产线上生产出来同时提交检验的相同号(包括不同规格)的全部产品构成一个检验批。4.5样品的处理

TKANKAca

SJ20786—2000

凡经受过破坏性试验的产品,不能作为合格品交货。如果鉴定或质量一致性检验合格,检验中经受了4.5.2中规定的非破环性试验和其它经试验证明为非破坏性的试验(见4.5.1),且试验后的特性符合A组合格判据的样品,可作为合同产品交货。在鉴定或质量一致性检验的一项或多项非破坏试验中失效的产品,对不可修复产品则不能作为合格品交货:对可修复产品经修复并通过了该项试验后可作为含格品交货。4.5.1破坏性试验

除另有规定外,下列各项试验应列为破坏性试验:盐雾试验

引出端强度试验

尾纤(缆)张力负荷试验

耐焊接热试验

可焊性试验

静电放电试验

除4.5.2中所列的项月外,其它机械和气候试验,开始时应当作破坏性试验处理。兴有当随后积累的数据足以说明该项试验为非破坏性试验时,才可作为非破坏性试验。如果某项试验对同一组样品重复进行5次,而没有积累退化或通不过该项试验的迹象,则可以认为此项试验为非破坏性试验,4.5.2非破坏性试验

除另有规定外,下列试验为非破环性试验:外部目检

高温试验

低温试验

本既范和详细规范规定作为筛选和A组捡验的项目,应认为是非破坏性的。4.6试验设备故障或操作人员差错引起的失效当确定某一失效是由于设备故障或操作人员差错引起的,应将失效情况记入试验记录,该记录应与确认这种尖效不应判定该产品不合格的全部资料一起保存各查,应按原抽样方案重新抽取样品进行该试验分组的全部试验,4.7重新提交的批

当提交鉴定或质量一致性检验的任一检验批不符合A、B或C组检验中任一分组要求时;应根据不合格的原,来取纠正措施后,对不合格的检验分组童新提交检验。A组重新检验应100%进行。A组检验失效的样品应剔除。对可修复的产品,产品经修复后,B组,C组的分组重新检验按原抽样方案进行。对不可修复产品,只有当失效分桁确认为失效机理,同时确认失效是由产品缺陷引起的,而这种缺陷通过对整批产品进行亘新筛选就能有效的剔除,并且已经对整批产品进行了这种筛选,允许对B组、C组的分组重薪检验按原抽样方案的两倍行。若B组和C组重新抽样检验仍有尖效,承制方应将失效和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资料提供给鉴定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裁决。4.8检验方法

除另有规定外,按下列检验方法送行检验。如承制方能向鉴定机构证明,用其它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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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方法替代标准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而末放松对本规范的要求时,经鉴定机构同意,可以使用替代的试验方法。

4.8.1外观租机械检验

以日测和满足准确度要求的量具和衡具对产品进行检查,以证明其标忠、结构、处形尺寸,质量、外表面是否满足要求(见3.4.6、3.4.7、3.4.8、3.5.1)。4.8.2光电特性检验

光电特性检验按有关标准和详细规范的规定进行。4.8.3机械和环境检验

除另有规定外,检验方法按照GJB150.3、GJB150.4、GJB150.10、GJB152A、GJB360A、GJB548A、GJB1649、GJB1919进行4.8.4可靠性验证试验

按GJB899和有关详细规范规定,进行MTBF验证试验,4.9鉴定检验

鉴定时,产品应进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相同的A组、B组和C组的检验,4.9.1提交鉴定检验的样品数量

鉴定检验批应由承制方选择,该检验批的大小至少应是鉴定检验所需B组和C组样品数量的1.5倍,

4.9.2鉴定合格资料的保持

为了保持鉴定合格资格,承制方应每隔12个月向鉴定机构提交一份报告,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巴进行的所有A组检验结果摘要,其中至少应表明批次的合格率;b.B组、C组检验结果摘要:其中应包括失效的数最和失效模式。该摘要应包括在12个月内所进行和完成的全部B组和C组检验的结果,如果该试验结果摘要表明不符合规范要求,并且亦未采取使鉴定机构认可的纠正措施,则应取消该产品的鉴定合格资格。如果在报告有效期内停产,承制方应提交一份报告,说明承制方仍保持生产这种产品所必须的能力。

如果连续三个报告期内未生产,在提供认证标态产品之前,需重新进行鉴定试验,4.10筛选

在提交鉴定或质量一致性检验前,全部产品应按表1列出的项目、顺序和要求或按舰定进行筛选,不符合本规范和详细规范要求的应剔除。对不可修复产品,剔除的样品不能作为合格品交货。对可修复产品,经修复后可重新筛选,筛选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的电性能要求,在详细规范中规定-7-

iKAoNiKAca

筛选项目

封前目检

高温姓存

温度冲击

低温工作

高温工作

电老炼

最终光电特性测试

密封(适用吋)

外部日检

4.1t质量~致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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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筛选

试验方法

按规定

GJB 150.3 中 2.1

GJB 360A 方法 107

GJB 150.4中2.2

GJB 150.3 中 2.2

GJB 360A 方法 213

按规定

按规定

按规定

按规定

贮存温度见表 5

时间按规定

表7,5次循环

温度见表4,其余按规定

温度见表5:其余按规定

额定工作条件,至少48 h

按规定

按规定

GJB548A方法2009A按规定

或按规定

规定时

规定时

质量一致性检验包括逐批进行的A组检验,B组检验和周期进行的C组检验。在C组检验合格的周期内,A组、B组检验均合格的批可以交货,4. 11. 1 A组检验

每个检验批均应按表2和详细规范的规定进行A组检验。表2A组检验

检验项目

A1分组外观和机械检验

A2分组光电特性

试验方法

3.4.6,3.4.7, 3.4.8, 3.5.1

注:1)见G.IB179A。如果样本大小等于或超过批,进行百分之百检验。4. 11. 2 B 组检验

抽样要求!”

每个检验批均按表3和详细规范的规定进行B组检验,B组检验的样品应从A组检验合格的批中抽取,根据承制方选择,B1分组试验后合格的样品可用于B2分组试验,8 -

检验项目

BI分组

低温试验

终点光电特性测试

B2分组

高温试验

终点光电特性测试

试验方法

按规定

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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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B组检验

按规定

T,=25°℃,恢复时间按规定

按规定

按规定

按规定

按规定

T=25°C,恢复时间按规定按规定抽样要求样本

大小(接收数)

2/ (0)

2/ (0)

B1分组低温试验应按GJB150.4进行,若无其它规定,时间和温度应从表4中选取。

试验条件

存时间和温度

24 h,-40 °℃

24 h, -40 °℃

24 h,-55 °℃

24 h,-55 °℃

工作时间和温度

1 h, -10°℃

1h,-25 °℃

1 h. -40 °c

1 h -55 ℃

B2分组高温试验应按GJB150.3进行,若无其它规定,时间和温度应从表5中选取。

试验条件

4.11.3C组检验

贮存时间和温度

48h,70°℃

48 h, 70 °℃

48 h, 85°℃

48 h,100 °℃

48 h,125 °℃

工作时间和度

1h,45°℃

Th:55℃

1h,70°℃

T h, 85 °℃

1 h, 100°℃

C组检验为周期检验。连续生产每隔12个月即应按表6和详细规范的规定进行C组捡验。当鉴定后的产品工艺、材料出现更改: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动;生产间断时间超过12个月后重新生产均应进行C组检验。C组检验的样品可以从上一次C组检验后的任一或几个已通过A组,B组检验的批中抽取,也可以从通过A组检验的批中抽取样品同时进行B组、C组检验。根据承制方选择,某分组试验后合格的样品可用于另一个或另几个分组的试验。-9-

iiikAoNirkAca

检验项H

CI分组

温度冲击

稳态湿热

密封(适用时)

终点光电特性测试

C2分组

扫频振动

终点光电特性测试

C3分组\

耐溶剂性试验

引出端强度试验

(适用时)

尾纤(缆)张力负荷

(仅适用于带尾纤、

缆产品)

可焊性试验

(适用时)

C4分组

MTBF(道再时)

C5 分组

电磁兼容试验

(适用时)

C6 分组

静电放电敏感度试验

(适用时)

C7分组

低气压(适用时)

C8分组*

盐雾(适用时)

C9 分组 4

霉菌(适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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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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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 C 组检验

GJB 360A 方法 107

GJB360A方法103

按规定

按规定

GJB548A方法2007

GJB 360A方法 213

按规定

GJB360A方法215

GJB360A方法211

GJB 1919, 4.6.2.17

GJB 360A法208

GJB899

GJB152A

GJB1649

GJB548A方法1001

高低温极值见表7

Z1级:试验条件A:Z组:试验条件B按规定

按规定

见表8,有尾终(继),SMA接头的轴向可不进行

半正弦冲击脉冲,橡值加速度

脉冲宽度见表9,有尾纤(缆)、SMA接头的轴向可不逃行

按规定

按规定

夹持方法b,拉脱力10N或按规定,0.40 m/s的牵引速度可不要求。按规定

按规定

按规定

按规定

GJB548A方法1009A按规定

GJ 150.10

按规定

抽样要求

样本大小

(接收数)

2/ (0)

3 (0)2)

2/ (0)3)

2/ (0)

2/ (0)2)

按规定

2/ (0)

11 [0]

SJ20786—2000

注,1)可用同--检验批中光电特性不合格产品。本试验拼样方案均指组件数。逐过耐溶剂性试验的样品可用于 C3分组其余各项试验。2)承削方可采用2(0)方案,其中个样品承受2种辫剂的试验。3)2/0 指被试产品数,也可采用针对被试引出端15/ (0)的抽样方案。4)试验样品仅作外观检查时,可用同一检验批中光电特性不合格产品。C1分组温度冲击试验应按GJB360A方法107进行。若无其它规定,Z级产品循环次数5次,Z1级产品循环次数10次,。若无其它规定高温和低溫极限温度应从表7中选取:

试验条件

极限高温

极限低遍

C2分组扫频搬动试验应按GJB360A方法2007进行。若无其它规定,加速度应从表8中选取。

试验条件

加速度

C2分组冲末试验应按GJB360A方法213进行。若无其它规定,冲击脉冲峰值加速度、脉冲宽度应从表9中选取

试验条件

峰值湘速度

4. 11. 4 B组和 C 组检验的中间测试脉冲宽度

B组和C组试验后或试验中,应按有关规定对每个样品的光电特性进行测试,除另有规定外,有恢复时间的应在恢复时间到后的24h内完成测试。未规定恢复时间的应在试验结束后48h内完成。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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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SJ 20786-2000 半导体光电组件总规范》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SJ 20786-2000 半导体光电组件总规范》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SJ 20786-2000 半导体光电组件总规范》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热门检测项目推荐

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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