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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09.1-2003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GB/T 5009.1-2003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以下是该标准中提到的一些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涉及的产品: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 滴定法
- 光谱法,如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气相色谱法(GC)
-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
- 原子吸收光谱法(AAS)
- 火焰光度法
涉及的产品:
- 饮料,如果汁、碳酸饮料等
- 粮食及其制品,如大米、面粉
- 肉类及其制品,如火腿、香肠
- 乳制品,如牛奶、奶粉
- 水产品,如鱼、虾、贝类
-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以上信息是基于该标准中通常涉及的内容,具体的检测项目和方法可能因产品种类和国家法规的更新而有所不同。
GB/T 5009.1-2003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
标准号:GB/T 5009.1-2003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2003-08-11
实施日期:2004-01-01
标准状态:现行
GB/T 5009.1-2003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的检验基本原则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卫生检验方面军法理化部分。GB/T5009.1-2003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总则GB/T5009.1-2003
GB/T 5009.1-2003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的部分内容
ICS67.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009.1—-2003
代替GB/T5009.1—19S6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Methods of food hygienic analysis--Physical and chemical section-General principles2003-08-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4-01-01实施
GB/T5009.1—2003
本标准代替GB/T5009.1-1996《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总则》本标准与GB/T5009.1-1996相比主要修改如下:按照GB/T20001.4—2001《标准编写规则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对原标准的结构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于1985年首次发布,于1996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1范围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的检验基本原则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5009.1—2003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推,GB/T601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GB/T602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5009.3—200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T5009.6—2003
GB/T5009.20—2003售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26--20031
食品中N-亚硝胺类的测定
GB/T5009.34—2003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
JF1027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
3检验方法的一般要求
3.1称取:用天平进行的称量操作,其准确度要求用数值的有效数位表示,如“称取20.0g准确至士0.1g;“称取20.00g...”指称量准确至士0.01g。3.2准确称取:用天平进行的称量操作,其准确度为士0.0001g。3.3恒量:在规定的条件下,连续两次干燥或灼烧后称定的质量差异不超过规定的范围。3.4量取:用量筒或量杯取液体物质的操作。3.5吸取:用移液管、刻度吸量管取液体物质的操作。”指称量
3.6试验中所用的玻璃量器如滴定管、移液管、容基瓶、刻度吸管、比色管等所量取体积的准确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对该体积玻璃量器的准确度要求。3.7空白试验:除不加试样外,采用完全相同的分析步骤、试剂和用量(滴定法中标准滴定液的用量除外),进行平行操作所得的结果。用于扣除试样中试剂本底和计算检验方法的检出限。4检验方法的选择
4.1标准方法如有两个以上检验方法时,可根据所具备的条件选择使用,以第一法为仲裁方法。4.2标准方法中根据适用范围设几个并列方法时,要依据适用范围选择适宜的方法。在GB/T5009.3.GB/T5009.6.GB/T5009.20.GB/T5009.26、GB/T5009.34中由于方法的适用范围不同,第一法与其他方法属并列关系(不是仲裁方法)。此外,未指明第一法的标准方法,与其他方法也属并列关系。
5试剂的要求及其溶液浓度的基本表示方法5.1检验方法中所使用的水,未注明其他要求时,系指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未指明溶液用何种溶剂配3
GB/T5009.1—2003
制时,均指水溶液。
5.2检验方法中未指明具体浓度的硫酸、硝酸、盐酸、氨水时,均指市售试剂规格的浓度(参见附录C)。5.3液体的滴:系指蒸馏水自标准滴管流下的一滴的量,在20℃C时20滴约相当于1mL。5.4配制溶液的要求
5.4.1配制溶液时所使用的试剂和溶剂的纯度应符合分析项目的要求。应根据分析任务、分析方法、对分析结果准确度的要求等选用不同等级的化学试剂。5.4.2试剂瓶使用硬质玻璃。一般碱液和金属溶液用聚乙烯瓶存放。需避光试剂贮于棕色瓶中。5.5溶液浓度表示方法
5.5.1标准滴定溶液浓度的表示(参见附录B),应符合GB/T601的要求。5.5.2标准浴液主要用于测定杂质含量,应符合GB/T602的要求。5.5.3几种固体试剂的混合质量份数或液体试剂的混合体积份数可表示为(1+1),(4十2+1)等。5.5.4溶液的浓度可以质量分数或体积分数为基础给出,表示方法应是“质量(或体积)分数是0.75\或“质量(或体积)分数是75%”。质量和体积分数还能分别用5ug/g或4.2mL/m这样的形式表示。5.5.5溶液浓度可以质量、容量单位表示,可表示为克每升或以其适当分倍数表示(g/L或mg/mL等)。
5.5.6如果溶液由另一种特定溶液稀释配制,应按照下列惯例表示:“稀释V.-V\表示,将体积为V.的特定溶液以某种方式稀释,最终混合物的总体积为V2;“稀释Vi+V,\表示,将体积为V.的特定溶液加到体积为Vz的溶液中(1+1)、(2+5)等。6温度和压力的表示
6.1一般温度以摄氏度表示,写作℃;或以开氏度表示,写作K(开氏度=摄氏度十273.15)。6.2压力单位为帕斯卡,表示为Pa(kPa、MPa)。1atm=760mmHg
=101325Pa=101.325kPa=0.101325MPa(atm为标准大气压,mmHg为毫米汞柱)7仪器设备要求
7.1玻璃量器
7.1.1,检验方法中所使用的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刻度吸管、比色管等玻璃量器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规程进行检定校正。
7.1.2玻璃量器和玻璃器血应经彻底洗净后才能使用,洗涤方法和洗涤液配制参见附录C。7.2控温设备
检验方法所使用的马弗炉、恒温燥箱、恒温水浴锅等均应按国家有关规程进行测试和检定校正。7.3测量仪器
天平、酸度计、温度计、分光光度计、色谱仪等均应按国家有关规程进行测试和检定校正。7.4检验方法中所列仪器
为该方法所需要的主要仪器,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不再列人。8样品的要求
8.1采样应注意样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代表性和均匀性(掺伪食品和食物中毒样品除外)。采集的数量应能反映该食品的卫生质量和满足检验项目对样品量的需要,一式三份,供检验、复验、备查或仲裁,一般散装样品每份不少于0.5kg。8.2采样容器根据检验项目,选用硬质玻璃瓶或聚乙烯制品。8.3液体,半流体饮食品如植物油、鲜乳、酒或其他饮料,如用大桶或大罐盛装者,应先充分混匀后再采4
样。样品应分别盛放在三个干净的容器中。GB/T5009.1—2003
8.4粮食及固体食品应自每批食品上,中、下三层中的不同部位分别采取部分样品,混合后按四分法对角取样,再进行儿次混合最后取有代表性样品8.5肉类、水产等食品应按分析项目要求分别采取不同部位的样品或混合后采样。8.6罐头、瓶装食品或其他小包装食品,应根据批号随机取样,同一批号取样件数,250名以上的包装不得少于6个,250g以下的包装不得少于10个。8.7掺伪食品和食物中毒的样品采集,要具有典型性。8.8检验后的样品保存:一般样品在检验结束后,应保留一个月,以备需要时复检。易变质食品不予保留,保存时应加封并尽量保持原状。检验取样一般皆系指取可食部分,以所检验的样品计算。8.9感官不合格产品不必进行理化检验,直接判为不合格产品。9检验要求
9.1严格按照标准方法中规定的分析步骤进行检验,对试验中不安全因紫(中毒、爆炸、腐蚀、烧伤等)应有防护措施。
9.2理化检验实验室应实行分析质量控制。9.3检验人员应填写好检验记录。10分析结果的表述
10.1测定值的运算和有效数字的修约应符合GB/T8170、JF1027的规定,技术参数和数据处理见附录A。
10.2结果的表述:报告平行样的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并报告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的位数或有效位数,测定值的有效数的位数应能满足卫生标准的要求。10.3样品测定值的单位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4如果分析结果在方法的检出限以下,可以用“未检出”表述分析结果,但应注明检出限数值。GB/T5009.1—2003
A.1灵敏度的规定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检验方法中技术参数和数据处理把标准曲线回归方程中的斜率(6)作为方法灵敏度(参照第A.5章),即单位物理量的响应值。A.2检出限
把3倍空白值的标准偏差(测定次数n≥20)相对应的质量或浓度称为检出限。A.2.1色谱法(GC.HPLC)
设:色谱仪最低响应值为S=3N(N为仪器噪音水平),则检出限按式(A.1)进行计算。检出限=最低相应值S
式中:
b—标准曲线回归方程中的斜率,响应值/μg或响应值/ng;S—为仪器噪音的3倍,即仪器能辨认的最小的物质信号。A.2.2吸光法和荧光法
按国际理论与应用化学家联合(IUPAC)规定。A.2.2.1全试剂空白响应值
全试剂空白响应值按式(A.2)进行计算。X,-X.+Ks
式中:
一全试剂空白响应值(按3.7操作以溶剂调节零点);X
X:-—测定n次空白溶液的乎均值(n≥20);n次空白值的标准偏差;
K根据一定置信度确定的系数。
A.2.2.2检出限
检出限按式(A.3)进行计算。
式中:
检出限;
XL、X,、K、5、b—-同式(A2)注释;一般为3。
A.3精密度
同一样品的各测定值的符合程度为精密度。A.3.1测定
(A.2)
在某一实验室,使用同一操作方法,测定同一稳定样品时,允许变化的因素有操作者、时间、试剂、仪器等,测定值之间的相对偏差即为该方法在实验室内的精度。6
A.3.2表示
A.3.2.1相对偏差
相对偏差按式(A.4)进行计算。
式中:
X,——某—次的测定值;
x一测定值的平均值。
相对偏差(%)=
平行样相对误差按式(A.5)进行计算。X,-X
-×100
平行样相对误差(%)=
A.3.2.2标准偏差
A.3.2.2.1算术平均值:多次测定值的算术乎均值可按式(A,6)计算。X-X+X+...
式中:
x—n次重复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重复测定次数,
GB/T5009.1—-2003
.(A.5)
.....(A, 6)
X.n次测定中第个测定值。
A,3.2.2.2标准偏差:它反映随机误差的大小,用标准差(S)表示,按式(A7)进行计算。x.)/n
式中:
一n次重复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n
重复测定次数;
X,n次测定中第i个测定值;
S一标准差。
A.3.2.3相对标准偏差
相对标准偏差按式(A.8)进行计算。RSD-
式中:
相对标准偏差;
S、X -同A. 3.2.2.2。
A.4准确度
测定的平均值与真值相符的程度。S
.(A.7)
A.4.1测定
某一稳定样品中加人不同水平已知量的标准物质(将标准物质的量作为真值)称加标样品:同时测定样品和加标样品;加标样品扣除样品值后与标准物质的误差即为该方法的准确度。A.4.2用回收率表示方法的准确度加人的标准物质的回收率按式(A.9)进行计算。7
GB/T5009.1—2003
式中:
加人的标准物质的回收率,
一加人的标准物质的量;
X,加标试样的测定值;
X。未加标试样的测定值。
A.5直线回归方程的计算
P=X-X×100%
在绘制标准曲线时,可用直线回归方程式计算,然后根据计算结果绘制。用最小二乘法计算直线回归方程的公式见式(A.10)~式(A.13)。y=a+bx
a-2x(2-(2x(2x)
b = (2)-(2x(2)
n2x-(2x)2
n(XY)-(EX)(EY)
n>x(2x)ny-()
自变垒,为横坐标上的值,
应变量,为纵坐标上的值;
一直线的斜率,
直线在Y轴上的截距;
测定值:
回归直线的相关系数。
A.6有效数字
...(A, 10 )
(A11)
.....( A. 13 )
食品理化检验中直接或间接测定的量,一般都用数字表示,但它与数学中的“数”不同,而仅仅表示量度的近似值。在测定值中只保留一位可疑数字,如0.0123与1.23都为三位有效数字。当数字末端的\0\不作为有效数字时,要改写成用乘以10\来表示。如24600取三位有效数字,应写作2.46×10。A.6.1运算规则
A.6.1.1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可疑数表示末位1个单位的误差。A.6.1.2复杂运算时,其中间过程多保留一位有效数,最后结果须取应有的位数。3加减法计算的结果,其小数点以后保留的位数,应与参加运算各数中小数点后位数最少的A.6.1.3
相同。
相同。
乘除法计算的结果,其有效数字保留的位数,应与参加运算各数中有效数字位数最少的“A,6.2方法测定中按其仪器准确度确定了有效数的位数后,先进行运算,运算后的数值再修约。A.7数字修约规则
A.7.1在拟舍弃的数字中,若左边第一个数字小于5(不包括5)时,则舍去,即所拟保留的末位数字不变。
例如;将14.2432修约到保留一位小数。修约前
修约后
GB/T5009.1-2003
A,7.2在拟舍弃的数字中,若左边第一个数字大于5(不包括5)则进一,即所拟保留的末位数字加一例如:将26.4843修约到只保留一位小数。修约前
修约后
A.7.3在拟舍弃的数字中,若左边第一位数字等于5,其右边的数字并非全部为零时,则进一,即所拟保留的末位数字加一
例如:将1.0501修约到只保留一位小数。修约前
修约后
A.7.4在拟舍弃的数字中,若左边第一个数字等于5,其右边的数字皆为零时,所拟保留的末位数字若为奇数则进一,若为偶数(包括0”)则不进。例如:将下列数字修约到只保留一位小数。修约前
修约后
A.7.5所拟舍弃的数字,若为两位以上数字时,不得连续进行多次修约,应根据所拟含舍弃数字中左边第一个数字的大小,按上述规定一次修约出结果。例如:将15.4546修约成整数。
正确的做法是:
修约前
不正确的做法是:
修约前
一次修约
二次修约
修约后
三次修约
四次修约(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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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标准滴定溶液
检验方法中某些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及标定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应符合GB/T601的要求。B.1盐酸标准滴定溶液
B.1.1配制
B.1.1.1盐酸标准滴定溶液Cc(HCI)=1mol/LJ:量取90mL盐酸,加适量水并稀释至1000mL。B.1.1.2盐酸标准滴定溶液[c(HCI)=0.5mol/L:量取45mL盐酸,加适量水并稀释至1000mL。B.1.1.3盐酸标准滴定溶液(c(HCI)=0.1moL/L):量取9mL盐酸,加适量水并稀释至1000mL。B.1.1.4溴甲酚绿-甲基红混合指示液:量取30mL漠甲酚绿乙醇溶液(2g/L),加人20mL甲基红乙醇溶液(1g/L),混匀。
B.1.2标定
B.1.2.1盐酸标准滴定溶液Lc(HCI)=1mol/LJ:准确称取约1.5g在270℃~300℃干燥至恒量的基准无水碳酸钠,加50mL水使之溶解,加10滴溴甲酚绿-甲基红混合指示液,用本溶液滴定至溶液由绿色转变为紫红色,煮沸2min,冷却至室温,继续滴定至溶液由绿色变为暗紫色。B.1.2.2盐酸标准溶液Lc(HC1)=0.5mol/LJ:按B.1.2.1操作,但基准无水碳酸钠量改为约0.8g。B.1.2.3盐酸标准溶液[c(HC1)=0.1mol/LJ:按B.1.2.1操作,但基准无水碳酸钠量改为约0.15g。B.1.2.4同时做试剂空白试验。
B.1.3计算
盐酸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按式(B.1)计算。m
Gl = (V,-V)× 0. 053 0
式中:
cl—-盐酸标准滴定溶液的实际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m
基准无水碳酸钠的质量,单位为克(g);Vi盐酸标准溶液用量,单位为毫升(mL);V.
-试剂空白试验中盐酸标准溶液用量,单位为毫升(mL);(B.1)
与1.00mL盐酸标准滴定溶液(c(HCI)=1mol/L)相当的基准无水碳酸钠的质量,单位为克(g)。
B.2盐酸标准滴定溶液Ce(HCI)=0.02mol/L、e(HCI)=0.01mol/L)临用前取盐酸标准溶液Cc(HCI)=0.1mol/L)(B.1.1.3)加水稀释制成。必要时重新标定浓度。B.3硫酸标准滴定溶液
B.3.1配制
B.3.1.1硫酸标准滴定溶液(c(1/2H,SO,)=1mol/LJ:量取30mL硫酸,缓缓注入适量水中,冷却至室温后用水稀释至1000mL,混匀。B.3.1.2硫酸标准滴定溶液(c(1/2H.SO.)=0.5mol/L):按B.3.1.1操作,但硫酸量改为15mL。B.3.1.3硫酸标准滴定溶液Cc(1/2H,SO.)=0.1mol/L):按B.3.1.1操作,但硫酸量改为3mL。10
B.3.2标定
B.3.2.1硫酸标准滴定溶液[c(1/2H,SO,)=1.0mol/L):按B.1.2.1操作。B.3.2.2硫酸标准滴定溶液Cc(1/2H.SO,)=0.5mol/L):按B.1.2.2操作。B,3.2.3硫酸标准滴定溶液Cc(1/2H,SO,)=0.1mol/L):按B.1.2.3操作。B.3.3计算
硫酸标准滴定溶液浓度按式(B.2)计算。m
c2=(V-V,)×0.0530
式中:
C2—硫酸标准滴定溶液的实际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m
基准无水碳酸钠的克数,单位为克(g);Vi—硫酸标准溶液用量,单位为毫升(mL);V,-试剂空白试验中硫酸标准溶液用量,单位为毫升(mL);CB/T5009.1—2003
一与1.00mL硫酸标准溶液【c(1/2H,SO,)=1mol/L)相当的基准无水碳酸钠的质量,单位0.0530-
为克(g)。
B.4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
B.4.1配制
B.4.1.1氢氧化钠饱和溶液:称取120g氢氧化钠,加100mL水,振摇使之溶解成饱和溶液,冷却后置于聚乙烯塑料瓶中,密塞,放置数日,澄清后备用。B.4.1.2氢氧化钠标准溶液Cc(NaOH)=1mol/L):吸取56mL澄清的氢氧化钠饱和溶液,加适量新煮沸过的冷水至1000mL,摇匀。B.4.1.3氢氧化钠标准溶液Cc(NaOH)=0.5mol/L):按B.4.1.2操作,但吸取澄清的氢氧化钠饱和溶液改为28mL。
B.4.1.4氢氧化钠标准溶液[c(NaOH)=0.1mol/L):按B.4.1.2操作,但吸取澄清的氢氧化钠饱和溶液改为5.6mL。
B.4.1.5酚指示液:称取酚酞1g溶于适量乙醇中再稀释至100mL。B.4.2标定
B.4.2.1氢氧化钠标准溶液(c(NaOH)=1mol/L):准确称取约6g在105℃~110℃干燥至恒量的基准邻苯二甲酸氢钾,加80mL新煮沸过的冷水,使之尽量溶解,加2滴酚指示液,用本溶液滴定至溶液呈粉红色,0.5min不褪色。B.4.2.2氢氧化钠标准溶液(c(NaOH)=0.5mol/L):按B.4.2.1操作,但基准邻苯二甲酸氢钾量改为约3g。
B.4.2.3氢氧化钠标准溶液Cc(NaOH)=0.1mol/L):按B.4.2.1操作,但基准邻苯二甲酸氢钾量改为约0.6g。
B.4.2.4同时做空白试验。
B.4.3计算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按式(B.3)计算。式中:
cs=(V,-V,)×0.2042
一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实际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m
基准邻苯二甲酸氢钾的质量,单位为克(g);V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用量,单位为毫升(mL);(B.3)
GB/T5009.1—2003
空白试验中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用量,单位为毫升(mL);与1.00m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1mol/L)相当的基准邻苯二甲酸氢钾的0.2042
质量,单位为克(g)。
B.5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0.02mol/L、c(Na0H)=0.01mol/L)临用前取氢氧化钠标准溶液(c(NaOH)=0.1mol/L),加新煮沸过的冷水稀释制成。必要时用盐酸标准滴定溶液c(HCI)=0.02.mol/L、c(HCl)=0.01mol/L)标定浓度。B.6氢氧化钾标准滴定溶液(c(KOH)=0.1mol/L)B.6.1配制
称取6g氢氧化钾,加入新煮沸过的冷水溶解,并稀释至1000mL,混勾。B.6.2标定
按B.4.2.3和B.4.2.4操作。
B.6.3计算
按B.4.3中式(B.3)计算。
B.7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c(1/5KMnO,)=0.1mol/L)B.7.1配制
称取约3.3g高锰酸钾,加1000mL水。煮沸15min。加塞静置2d以上,用垂融漏斗过滤,置于具玻璃塞的棕色瓶中密塞保存。B.7.2标定
准确称取约0.2g在110℃干燥至恒量的基准草酸钠。加人250mL新煮沸过的冷水、10mL硫酸,搅拌使之溶解。迅速加人约25mL高锰酸钾溶液,待褪色后,加热至65℃,继续用高锰酸钾溶液滴定至溶液皇微红色,保持0.5min不褪色。在滴定终了时,溶液温度应不低于55℃。同时做空白试验。B.7.3计算
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按式(B.4)计算。m
C4 =(V,-V.)× 0. 067 0
式中:
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的实际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基准草酸钠的质量,单位为克(g);V,一高锰酸钾标准溶液用量,单位为毫升(mL);V,一试剂空白试验中高锰酸钾标准溶液用量,单位为毫升(mL);*( B.4)
0.0670-与1.00mL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c(1/5KMnO.)=1mol/L)相当的基准草酸钠的质量,单位为克(g)。
B.8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c(1/5KMnO,)=0.01mol/L)临用前取高锰酸钾标准溶液Cc(1/5KMnO,)=0.1mol/LJ稀释制成,必要时重新标定浓度。B.9草酸标准滴定溶液【c(1/2H,Cz02H,0)=0.1mol/L]B.9.1配制
称取约6.4g草酸,加适量的水使之溶解并稀释至1000mL,混匀。12
现行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GB/T 5009.1-2003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GB/T 5009.1-2003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GB/T 5009.1-2003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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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