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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7738.1-1999 射频同轴电缆组件 第1部分:总规范 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标准《GB/T 17738.1-1999 射频同轴电缆组件 第1部分:总规范 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中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相关的检测项目
二、检测方法
标准中规定了针对上述检测项目的具体试验方法,包括:
- 目测法:用于外观检查。
- 使用网络分析仪:检测特性阻抗、电压驻波比、插入损耗等电气性能。
- 使用屏蔽效能测试仪:验证屏蔽效能。
- 绝缘电阻表检测:测量绝缘电阻。
- 高压发生器:用于耐电压强度测试。
- 力学设备:如拉力测试机用于检测连接器拉脱力,弯曲试验机用于弯曲测试。
- 振动试验台与冲击试验装置:模仿机械振动和冲击工况。
- 高低温测试箱、湿热测试箱、盐雾试验机:对环境试验进行验证。
三、涉及产品
该标准涉及的主要产品是射频同轴电缆组件。这些组件广泛应用于传输射频信号的电路中,包括:
- 无线通信设备中的同轴电缆组件
- 卫星通信系统的射频电缆
- 微波设备中使用的同轴电缆组合
- 测试与测量仪器设备中的射频互联组件
总结:《GB/T 17738.1-1999》对射频同轴电缆组件的各种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进行了规范明确的描述,确保产品质量可控,从而满足不同领域的使用需求。
GB/T 17738.1-1999 射频同轴电缆组件 第1部分:总规范 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射频同轴电缆组件 第1部分:总规范 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标准号:GB/T 17738.1-1999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1999-04-02
实施日期:1999-01-02
标准状态:现行
GB/T 17738.1-1999 射频同轴电缆组件 第1部分:总规范 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传输横电磁波模式(TEM)的射频同轴电缆组件的要求。GB/T17738.1-1999射频同轴电缆组件第1部分:总规范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GB/T17738.1-1999
GB/T 17738.1-1999 射频同轴电缆组件 第1部分:总规范 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的部分内容
ICS_33. 120.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738.1--1999
idt IEC 966-1:1988
射频同轴电缆组件
第1部分:总规范
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Radio-freguency and coaxial cable assembliesPart 1:Generic specification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1999-04-26发布
1999-12-01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蓝督局发布
GB/T17738.11999
IEC前言
IEC序言
引用标准
设计和制造要求
加工质量、标志和包装·
人工老炼
电气试验
机械强度试验
环境试验··
特殊试验方法
13试验一览表
附录A(标准的附录)
附录B(标准的附录)
附录C(标准的附录)
附录D(标准的附录)
附录E(标准的附录)
附录F(标准的附录)
附录G(标准的附录)
第一篇
试验方法
第二篇
第三篇
反射系数测量方法
插入损耗测量方法
传播时间测量方法
屏蔽效率测量方法
环境试验严酷度
温度稳定性试验方法
试验一览表
鉴定批准程序和能力批准程序
GB/T17738.1—1999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966-1:1988《射频同轴电缆组件第1部分:总规范法》及其第1次修订(1990)和第2次修订(1995)。—一般要求和试验方
本标准根据两次修订的要求增加或删除了1988版本的部分内容。本规范附录G中表G.4的表头应为“表G4流程图示例(见G3.2.5)”而不是IEC中“表G4流程图示例(见4.2.5)”。本规范已修改。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和附录G都是标准的附录。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提出。本规范由全国电子设备用高频电缆及射频连接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规范承办单位: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吴正平、赵士华、张国菊。GB/T17738.1—1999
IEC前言
1)IEC(国际电工委员会)在技术问题上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对这些问题特别关切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对所涉及的问题尽可能地代表了国际上的一致意见。2)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推荐标准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所认可。3)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希望各国家委员会在本国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采用IEC标准文本为其国家标准。IEC标准与相应国家标准之间的差异,应尽可能在国家标准中指明。4)IEC未制定使用认可标志的任何程序,而当宣称某一产品符合相应的IEC标准时,IEC概不负责。
IEC序言
本规范由IEC第46技术委员会(通信设备和信号用电缆、电线、波导、连接器和附件)的第46A分技术委员会(射频电缆)制定。
本规范的文本:以下列文件为依据六个月法
46A(CO)110
表决报告
46A(CO)112
表决批准本规范的详细资料可在上表列出的表决报告中查阅。本规范的后续部分打算包括不同型式的电缆组件,例如:柔软同轴电缆组件、半硬同轴电缆组件以及对称射频电缆组件等。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射频同轴电缆组件
第1部分:总规范
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Radio-frequency and coaxial cable assembliesPart1:Generic specification
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第一篇 总
本标准规定了传输横电磁波模式(TEM)的射频同轴电缆组件的要求。2目的
GB/T17738.1—1999
idtIEC966-1:1988
本标准的目的是对射频同轴电缆组件(由电缆和连接器组成)的电气、机械和气候特性的测试规定统一要求。
1所用电缆和连接器的设计应分别符合IEC96和IEC169的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2本规范不适合对电缆和连接器单独进行试验,对电缆和连接器单独进行的试验已分别在IEC96-1和IEC169-1中说明。
3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IEC68环境试验
IEC96-0:1970射频电缆第0部分:详细规范设计指南IEC96-1:1986射频电缆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测量方法IEC96-2:1961
射频电缆第2部分:有关电缆规范IEC169-1:1987
射频连接器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测量方法IECQC001001:1986IEC电子元件质量评定体系(IEQC)基本规则IECQC001002:1986IEC电子元件质量评定体系(IEQC)程序规则ISO 9000:1987
ISO 9001:1987
ISO 9002:1987
ISO 9003:1987
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标准选择和使用指南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质量体系
质量体系
生产和安装的质量保证模式
最终检验和试验中的质量保证模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4-26批准1999-12-01实施
4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GB/T17738.1-1999
4.1电缆组件cableassembly
具有规定性能作为单个元件来使用的单根电缆和两个连接器的组合件。4.2插入损耗insertionloss
由于某一电缆组件接入系统而引入的损耗。在本规范中,插入损耗是功率P,与P2之比,以分贝来表示,功率(P,)是传输给直接与信号源相连的负载的功率,而功率(P.)是当电缆组件接入信号源与负载之间时传输给负载的功率。
插入损耗(A)=10log号
4.3反射系数reflectionfactor
在传输线的任一点或任一横截面上反射波波矢量的幅值与入射波波矢量幅值之比。4.4电长度electricallength
等效于电缆组件的自由空间的长度。4.5电长度差electricallengthdifference电缆组件之间电长度的差值。
4.6相位差phasedifference
任意两个电缆组件传输同一个TEM波的相位之差。4.7传播时间propagationtime
在两连接器的参考面之间传播TEM波所需要的时间。4.8最小静态弯曲半径minimumstaticbendingradius进行气候试验所用的半径,它是电缆固定敷设所允许的最小弯曲半径。4.9动态弯曲半径dynamicbendingradius由插入损耗稳定性、电长度稳定性和弯曲试验所规定的弯曲半径。这是电缆组件可弯曲的最小弯曲半径。
注:实际上,这是要与规定弯曲次数的规范相致的。4.10屏蔽效率screeningeffectiveness4.10.1转移阻抗transferimpedence电缆组件的转移阻抗是在电缆组件内的感应电压与组件外面的感应电流的比值。实际上,它是在与电缆组件的两连接器紧密配接的两个连接器的规定点之间的感应电压与感应电流的比值。4.10.2屏蔽衰减screeningattenuation电缆组件的屏蔽衰减是电缆组件内部的信号功率与辐射到电缆组件外部的总功率之比。用分贝表示。
4.11额定功率powerrating
当电缆组件端接与其特性阻抗一致的负载时允许连续传输的输入功率。注
1在实际应用时,允许传输的最大功率还取决于回波损耗。2额定功率还取决于电缆组件安装的具体情况、环境温度、空气压力和流通情况。通常规定的环境温度为40℃。4.12(制造商)能力手册(CM)
设计规则、制造工艺和包括范围和校验程序的试验程序。能力手册是授与能力批准的基础文件。4.13质量手册(QM)
直接规定或引用制造商为保证其产品与相应规范相符所使用的制造商内部文件、程序的手册。它是2
鉴定批准和能力批准所需的。
4.14能力批准元件(CQCS)
GB/T17738.1—1999
为鉴定能力范围与能力手册(CM)相符所使用的特殊设计的试验样品或从产品中抽取的试验样品。
4.15初始制造阶段
根据能力手册,在制造商控制下符合逻辑的第一次活动。5设计和制造要求
5.1电缆设计和结构
电缆应符合IEC96-2有关规范的规定或电缆应按IEC96-0的规定进行设计。在需要不同于IEC96的电缆设计时,电缆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5.2连接器的设计和结构
连接器应符合IEC169有关规范的规定。在需要特殊设计的连接器时,其界面尺寸应符合IEC169的相应部分的规定,结构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5.3外形和界面尺寸
a)外形尺寸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b)界面尺寸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6加工质量、标志和包装
6.1加工质量
电缆组件不应有目力可见的缺陷,它应是清洁的,良好的。6.2标志
标志要清晰、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并要标明电缆组件的制造厂代号或商标。6.3盖帽
除非在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为了保护连接器界面免受损坏和污染,在运输和储存时,电缆组件两端的连接器应戴上由适宜材料制成的任意形式的盖帽。6.4包装和标志
除非另有规定,包装和标志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7人工老炼
可用人工老炼的方法来改善相位、衰减及热膨胀随温度的稳定性。通常这是对成品电缆组件进行几个温度循环处理。除非在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由供货方决定是否要对电缆组件进行老炼。第二篇试验方法
8概述
8.1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全部试验应在IEC68所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进行。在进行试验前,应将电缆组件在试验温度下储存足够的时间,使整个电缆组件达到该试验温度。当不在标准温度下进行试验时,必要时应把测试结果按标准温度给予修正。注:凡不能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测试时,则应在测试报告中说明试验所处的实际条件和影响。8.2外观检验
GB/T17738.1-1999
对试样进行外观检验以保证试样满足以下条件:a)有满意的外观、加工质量和制造情况;b)标志要符合本标准6.2的规定;c)无机械损伤及松动,无部件间的位移;d)材料或成品应无明显可见的凹痕、剥落。通常,用三倍放大镜来检验。
8.3尺寸检验
8.3.1界面尺寸
在使用符合IEC169的连接器时,界面尺寸的检验可以限制那些因不正确的装配而引起的性能变化。例如:从基准面到介质芯以及到中心接触件的轴向尺寸。在使用其他连接器或有特殊要求时,具体内容应在详细规范中给出。8.3.2外形尺寸
应在详细规范中给出测量电缆组件外形尺寸的任何特殊要求。9电气试验
9.1反射系数
9.1.1程序
反射系数应按附录A进行测量。
9.1.2要求
在详细规范中规定的频带内,在任何频率下的反射系数应不超过规定值,详细规范可以规定仅从一端测定反射系数。
9.1.3在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a)频带;
b)最大反射系数;
c)测量应从一端或两端进行。
9.2阻抗均勾性
9.2.1目的
测定电缆组件局部特性阻抗的变化。9.2.2程序
用一台时域反射计(TDR)把阶跃脉冲通过一段作为阻抗基准的空气线输入到电缆组件,观察沿组件长度上阻抗的变化。
也可采用-个由频域到时域的转换系统。9.2.3要求
按详细规范中的规定。
9.2.4在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a)时域反射系数的上升时间;
b)阻抗变化的极限。
9.3插入损耗
9.3.1程序
插入损耗应按附录B测量。
9.3.2要求
在详细规范规定的频率范围内,任意频率下的插入损耗应不超过规定值。9.3.3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GB/T17738.1—1999
a)最大插入损耗。如适用时,给出插入损耗和频率的关系:b)频率范围。
9.4插入损耗稳定性
9.4.1目的
当电缆组件受到动态弯曲时,确定它在给定频率下衰减的变化。9.4.2程序
在按9.3测量插入损耗时,电缆在半径为其动态弯曲半径的芯轴上进行卷绕,卷绕的图数按详细规范的规定。
9.4.3要求
试验过程中及试验后,插入损耗的变化不应超过规定值。9.4.4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a)电缆的动态弯曲半径(芯轴的半径);b)电缆组件在芯轴上卷绕的部位和圈数;c)试验频率;
d)插入损耗的最大变化。
9.5传播时间
9.5.1程序
传播时间按附录C测量。
9.5.2要求
传播时间应不超过详细规范中的规定值。9.5.3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a)进行测量的频率范围(附录C中方法C1)或系统的上升时间(附录C中方法C2);b)传播时间和偏差。
9.6电长度稳定性
9.6.1目的
确定电缆组件在经受动态弯曲时由于电长度变化引起的在给定频率下的相位变化。9.6.2程序
在按9.7测量相位差时,把被测电缆组件之一卷绕在半径等于电缆动态弯曲半径的芯轴上,卷绕的圈数按详细规范的规定。
9.6.3要求
试验期间和试验后,相位变化不应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9.6.4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
a)电缆的动态弯曲半径(芯轴的半径);b)卷绕圈数;
c)试验频率;
d)最大变化。
9.7相位差
9.7.1目的
测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电缆组件之间的相位差。9.7.2程序
用一台足够精度的失量网络分析仪进行测量,并用一根电缆组件作基准线,将其他电缆组件与这根基准线作比较。
在频率和精度要求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使用开槽测量线。5
9.7.3要求
相位差应不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9.7、4详细规范应规定的内容
GB/T17738.1—1999
a)最大相位差或标称相位差及公差;b)频率。
9.8相位随温度的变化
9.8.1目的
当电缆组件经受其工作温度范围内的温度变化时,确定由于电长度变化引起的相位变化、注:当详细规范中有规定时,可在一根电缆组件试样上而不是在成品电缆组件上进行本试验。电缆组件试样除了长度和状态外,应和成品电缆组件相同。9.8.2程序
将电缆组件,包括两端的连接器置于烘箱里,用一台合适的网络分析仪测量。电缆支撑的细节应在详细规范中给出。
当在电缆组件试样上进行试验时,电缆应卷成一圈或一圈以上的无支撑圈,圜直径至少是最小静态弯曲半径的十倍。
应进行六个温度循环。
在频率和精度要求允许的场合,可用开槽测量线代之。9.8.3要求
在试验过程中,相位变化应不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值。9.8.4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a)温度范围和温度超时循环;
b)测量频率;
c)表示结果的方法,例如,(°)/℃;d)允许的相位变化。
9.9屏蔽效率
用测量转移阻抗和/或屏蔽衰减来测量屏蔽效率。应按附录D进行测量。9.10耐电压
9.10.1程序
每根电缆组件应经受有关详细规范规定的电压,无击穿或闪络。试验电压的最小值由电缆组件的额定工作电压U得到,试验电压E(用d.c.或a.c、峰值表示)由下式给出。E=3U,对于额定电压等于和小于1kV的电缆组件;或
E=1.5U,对于额定工作电压超过1kV的电缆组件,但最小试验电压为3kV。在详细规范中规定的交流峰值电压,频率在40Hz和60Hz之间,应施加在电缆组件的内、外导体之间,此电缆组件使用一个匹配的连接器作为界面。另外,可采用与交流峰值电压相等的直流电压。除非详细规范另有规定,电压应加1min。9.10.2要求
应无击穿或闪络。
9.10.3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a)试验电压;
b)任何特殊的要求。
9.11绝缘电阻
9.11.1程序
GB/T17738.1—1999
绝缘电阻应在连接器接触件的内、外导体之间测量,电压采用(500士50)V的直流电压和电缆组件的额定电压值中的较小者。
除非在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绝缘电阻应在(60士5)s的充电时间之后测量。9.11.2要求
绝缘电阻应不小于详细规范中的规定值。9.11.3在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a)试验电压;
b)充电时间;
c)绝缘电阻。
9.12内、外导体连续性
9.12.1目的
保证在直流和低频时的内、外导体连续性。9.12.2程序
可采用任一合适的方法。
9.12.3要求
在直流和低频时无内、外导体不连续性。9.12.4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a)试验电压;
b)试验电流;
c)频率。
9.13放电试验(电晕试验)
9.13.1目的
当有关电缆及连接器的单个证明资料未获得时,确定电缆组件在高电压条件下的适用性。9.13.2程序
应按IEC169-1:1987中14.11的方法进行9.13.3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a)熄灭电压最小值;
b)测量方法和其他要求的全部细节。9.14额定功率
在考虑中。
10机械强度试验
10.1张力
10.1.1目的
确定机械强度,以及当要求时,确定电缆组件受轴向力时的电气稳定性。10.1.2程序
在详细规范中规定的张力应沿着电缆和连接器的共同轴线加到两个连接器上。当电缆的长度和形状使之不可能时,将力依次加到一个连接器和电缆之间。注:当力不能加在两个连接器上时,本试验通常对电缆是破坏性的。10.1.3要求
不应有目力可见的电缆对连接器的位移。中心接触件和绝缘介质的位置应与界面尺寸相衍合。当详细规范中有规定时,应符合电气试验要求。7
现行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GB/T 17738.1-1999 射频同轴电缆组件 第1部分:总规范 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GB/T 17738.1-1999 射频同轴电缆组件 第1部分:总规范 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GB/T 17738.1-1999 射频同轴电缆组件 第1部分:总规范 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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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