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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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6696-1993 电站锅炉 技术条件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4次  |  2024-12-24 09:27:45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JB/T 6696-1993 电站锅炉 技术条件》中提到的相关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产品的具体信息可以通过查阅该标准的正式文档来获取。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相关的内容: **检测项目:** 1.

外观检查:确保锅炉外观无损伤和明显缺陷。

2.

尺寸检查:核对所有关键部件的尺寸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3.

材料检验:包括化学成分分析和机械性能测试。

4.

焊接质量检查:检查焊接接头的质量,包括射线探伤、超声波探伤等无损检测方法。

5.

压力测试:对锅炉进行水压试验以验证其承压能力。

6.

性能测试:测量锅炉的热效率、燃烧性能等工艺参数。

**检测方法:** 1.

视觉检查:通过肉眼观察或借助放大设备进行。

2.

测量工具:使用游标卡尺、千分尺等工具进行尺寸测量。

3.

化学分析:通过光谱分析、化学试剂等方法测试材料成分。

4.

无损检测:包括射线探伤(RT)、超声波探伤(UT)等技术。

5.

水压试验:用加压泵将水注入锅炉进行压力测试。

6.

性能测试:采用专用仪器测量锅炉的热效率、燃烧参数。

**涉及产品:**

电站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如过热器、省煤器、热交换器、蒸汽管道等。

请注意,具体的检测项目和方法要以实际的标准文本为准。因此,详细信息请参考标准的正式文件。

JB/T 6696-1993 电站锅炉 技术条件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电站锅炉 技术条件

标准号:JB/T 6696-1993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发布日期:1993-06-01

实施日期:1994-01-01

标准状态:现行

JB/T 6696-1993 电站锅炉 技术条件的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蒸发量为220~-125t/h电站锅炉.对于其他蒸发量的电站锅炉可参照本标准执行。JB/T6696-1993电站锅炉技术条件JB/T6696-1993

JB/T 6696-1993 电站锅炉 技术条件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6696—1993

电站锅炉技术条件

1993-06-0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1994-01-01实施

1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电站锅炉技术条件

JB/T6696-93

1.1本标准适用于蒸发量为220~125t/h电站锅炉。对于其他蒸发量的电站锅炉可参照本标准执行。1.2凡适用于本标准的电站锅炉,在其本体设计、制造、系统设计、安装、启动、调试、运行、设备验收及签订相应的技术协议时,必须遵守本标准。1.3.本标准不涉及锅炉产品的工作分工和供货范围,1.4本标准未尽事项,在签订相应技术协议时具体另行商定。2引用标准

GB9222

JB1615

JB2638

3一般规定

蒸汽锅炉参数系列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

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制造技术条件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3.1电站锅炉的额定蒸发量及其蒸汽参数应符合GB753的规定。3.2电站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部发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3.3,电站锅炉应依据经过规定翟序审批的图样进行制造、严格执行GB9222及机械电子工业部颁发的锅炉标准。

3.4锅炉机组系统设计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80年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SDJ1的规定。

3.5电站锅炉的安装应按制造厂提供的安装图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DLJ52的规定。3.6电站锅炉运行及启动,调试必须遵循1980年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及其补充规定和相对应的锅炉典型运行规程及制造厂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4锅炉本体设计制造

4.1电站锅炉应按用户与制造厂签订的技术协议书进行设计。4.2锅炉在符合第3章一般规定和本章4.1条要求下,在主要辅机及系统正常投运、并满足锅炉设计条件下保证达到:

a。锅炉蒸发量和参数应达到额定值,并在此条件下应能长期安全运行;b.在额定蒸发量下、锅炉热效率不低于技术协议规定的保证值(保证值与设计值的差值一般不大于1.5%,个别煤种其差值不超过2%;机械工业部1993—06—01批准

199401-01实施

JB/T6696—93

在题定工作压力下,70%~100%额定蒸发量运行时,级炉过热蒸汽,再热蒸汽汽温应能达到额C

定值,其偏差应符合GB753的规定,在各种负荷下各段受热面的金属温度在允许范围内;d.自然循环锅炉在50%100%额定蒸发量下运行时,水循环安全可靠,UP型直流锅炉在30%~100%额定蒸发量下运行时,水动力安全可靠:e

注;对于超高压及其以上参数的锅炉应有防止传热恶化的措施当给水品质符合要求时,锅炉蒸汽品质应达到1975年颁发的(火力发电厂水、汽监督规程》的.

规定,

4.3锅炉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大修间隔应能达到2~3年,小修间隔应能达到半年。锅炉在投产后1年内,因制造质量而引起的强追停炉次数,应符合如下规定:4.4

新型锅炉应不多于4次;

b,定型锅炉应不多于2次。

4.5排污系统的阅门,在锅炉正常投运后,其使用周期应达到1年,4.6锅炉机组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当环境温度为25℃时,室内布置锅炉的炉墙表面温度不超过50℃C,露天布置锅炉的炉墙表面温度不超过45℃,4.7锅炉汽水系统的设计压降按下列规定:a.

过热器的蒸汽压降一般为主蒸汽出口压力的10%,再热器系统的阻力分配由本体与系统设计时协商确定:省煤器及联接管道的压降:

对于锅筒锅炉为锅筒压力的3%;对于直流锅炉为其额定压力的3%。4.8受含灰气流冲刷的锅炉尾部竖并承压受热面其磨损最严重的管身按年密损率0.2旁米/年厚度设计,且管子壁厚应有2mm的磨损裕量。局部严重磨损部位的防磨板其使用寿命应不小于一个大修周期。4.9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管排的布置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烟气走鹿造成的局部磨损,其管排应固定可靠,防止个别管子出列,

4.10定型锅炉和改型设计锅炉的炉腹承载能力,在负压燃烧时按士3~4kPa设计,4.11锅炉应装有足够数量的安全阅,其要求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安全阀不允许出现拒动,拒回座。其起跳高度符合设计值,有辅助装置的安全阔,回座压力应不大于起跳压力的7%。

4.12空气项热器漏风系统:

a,采用回转式空气预热器时不大于12%;b,采用管式空气预热器时,一级布置不大于3%;二级布置不大于6%。4.13为防止管式项热器磨损,在管箱的烟气进口处应装设防磨管,在管式空气预热器低温段应采取防魔,结构应便于更换。

4.14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应装有盘车装置,全套吹灰及清洗装置,并应有窥视孔。4.15间转式空气预热器应配有调节径向密封间隙的装瓷。4.16回转式空气预热器低温段热交换元件,必要时应采用耐腐蚀材料,结构上应便于检修更换。4.17悬吊式锅炉大板梁的挠度不超过跨距的1/850,次梁的挠度不超过本身跨距的1/750,一般梁的挠度不超过本身跨距的1/500,空气预热器的支承大梁挠度不超过本身跨距的1/1000。4.18平台扶梯的布置要方便运行中的巡回检查,同层标高的平台应互相连通,锅炉平台每平方米的允许荷重不小于200N,扶梯斜度一般为45\,凡需要经带检修的平台应采用不透孔结构,4.19对以化学除盐或蒸增馏水为补给水的竭简锅炉的排污率不应超过以下规定,配凝气式机组:1%;

配供热机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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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采用露天布暨时,锅炉及其系统设备应有防冻,-防雨水、防风沙、防盐雾,防锈蚀等措施。4.21炉顶应采用金属密封结构,炉顶吊杆安装方法需在安装说明中加以说明,并提供安装接点图和密封板成品,以保证吊杆受力合理,炉顶密封良好。::.--+ ..

4.22锅炉下部冷灰斗设计,应采用不妨碍炉体自由膨胀的良好密封结构,出渣设备便于运行检修,应安全可靠、节能节水。

4.23燃烧器的结构应能保证炉内燃烧稳定,且不产生严重结焦。燃烧器喷咀采用耐高温材料,有调节装置的燃烧器热态下应灵活可调。.4.24燃烧器与水冷璧采用滑动结合时;应能保证燃烧器与水冷壁间正常的相对膨胀,且能防止漏风。4.25看火孔的布置应能观察炉内各燃烧器出口燃料着火情况,燃烧器区域应布置观察和打渣用的平台。4.26锅炉炉膛负压测孔一般应布置在炉顶下2~3m处,在特殊情况下,改变位置时应规定出相应的负压值。

4.27人孔门的布置应便于检修人员进入各受热面,并应设有人员出入的平台。4.28炉项应设有专供炉膛内部检修时装设临时升降机具的预留孔。UP型直流锅炉混合器的布置及水冷壁管的结构设计、管子内径及制造公差应满足水冷壁间联接4.29

强度对管间温差的要求。水冷壁应装设节流图并应便于检修时检查与更换。4.30各段过热器、再热器应进行水力偏差计算及合理选取热力偏差系数,并据此进行管温度计算。过热器、再热器两侧出口汽温偏差应小于15℃,尾部转向烟室两侧烟温差不大于50℃。4.31

各段过热器、再热器计算管整温度低于强度计算的许用温度值。4.32

4.33应提供各段过热器、再热器、蛇形管介质出口温度的计算控制指标,并提供温度测点布暨图或测点布置说明。

3.34过热器、再热器调温装置应可举耐用,调温幅度应达到设计值。4.35为了避免锅简下降管管孔,进水管管孔、再循环管管孔附近的热疲劳裂纹,应采取合理的管孔结构型式和配水方式。

4.36锅筒内部装置应严密,固定可靠,旋风分离器的项指应与基体固定牢固,防止脱落。锅炉应有高低水位报警装涩所需的普座接口,并应装设锅简事故放水管、其入口应与正考水位乎4.37

锅简水位计应安全可靠,便于观察,指示正确。过热器出口集箱至集汽集箱的导汽管应进行热补偿应力的校核。锅筒、集箱上应有供化学清洗、过热器反冲洗和停炉保护用的管座。各主要受热面的结构和布登要考虑便于检修,减温器的布置应便于油芯。锅炉各受热部件应保证在设计规定的方向上自由膨胀。给水调节阀、减温水调节阀均应具有良好的调节特性。排污管、疏水管、空气管、加热管、取样营接头应果用加强结构的焊接型式。4.44

锅炉应根据燃料特性配备必要的吹灰装遣,其汽源由制造厂确定。伸缩式长欧灰器、安全阀、向空排汽陶等部位应设置检修平台。,,炉在运行中炉增、预热器及风道不允许有异常振动,感吊式锅炉炉体不允许有不正常的见动。4.47

锅炉承压件、合金润吊杆和主要承量结构所用材,应符合国家或冶金部标准,使用条件应与企4.48

属的来料等级相符。所用合金钢材料均应进行光谐分析。采用国外钢材时,其使用范围、工艺要求应符合外商提供的规范要求,并向劳动部备案。4.49手工焊接管子的对接焊口应果用氧弧焊打底、角焊缝应尽盘采用氢弧焊打底,并按相应的规患进行捡验,

锅炉承压件中焊接性能差异较大的异种钢焊接应在制造厂内进行。锅简的全部对接焊缝、集箱的织向对接焊缝需选行100%懋声波探伤加至少25%射线探伤检验。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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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下降管管座、安全润管座需进行100%射线探伤或超声波探伤。4.52锅炉设备出厂时应在工艺系统、供货范围、附件配件等方面保证其成品性、完整性及成套性、在运输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在制造厂内组装完成完整部件,并作好调整、校平和试验工作。4.53采用高强度螺栓联接的锅炉钢架,出厂前应进行分段总装,在保证其外型尺寸精确的前提下,做好联接螺栓孔的精加工,用焊接组装的锅炉钢架,出厂前应控制分段主柱和横梁尺寸,做好安装焊接的坡口尺寸。

4.54锅炉的受热面,外部联接管接头,集箱管接头,出厂前均应在保证整体尺寸前提下,做好焊接坡口、清除管接头内外的氧化皮,涂以防腐层并装有堵头。4.55受热面管排及组件在出厂前须验水压试验和通球试验合格。集箱内杂物及铁屑应清除干净,并用牢雷的封盖封闭。

4.56阀门在出厂时应达到使用条件,电动阀门出厂前均应组合调试合格。4.57膜式壁出厂前,应在制造厂内进行组装或分段组装,并保证整体尺寸。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出厂前,应按JB2638规定组装试车,4.58

吹灰器和点火装置应调试合格后出厂。b.

锅简高低水位保护;

主蒸汽超压保护;

再热蒸汽超压保护:

再热蒸汽超温保护;

送吸风机全跳闸保护;

炉膛正负压保护:

直流锅炉断水保护;

1.手动紧急停炉按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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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在上列范围内的其他妨碍安全运行方面,如辅机联锁等,亦应配备相应的保护措施。应确定锅炉化学清洗系统及配置必要的清洗设备。6.13

应配备锅炉水压试验冲管所必需的联接管道、封板和阀门等。6.14

7锅炉安装

7.1锅炉的安装应由经过批准的专业安装单位承担。7.2锅炉安装应满足3.5条的规定。7.3安装时应根据有关规程、图样、技术文件、安装说明等进行锅炉安装施工,安装中避到设备需要作修改时,必须征得制造单位的同意。7.4锅炉安装中、承压笨重部件的材料需要代用时,应征得设计、制造单位同意,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7.5锅炉设备在安装前,安装单位应根据DIJ52规定对材质、焊缝、管子通径、水压等进行抽复查。7.6新设计及确定需要鉴定的锅炉、安装单位应根据主管单位下达的鉴定试验大纳、测点布置图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测试元件安装。

7.7锅炉安装时,对其炉體、炉顶,对流烟道和各种门孔等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安装完毕后,应进行风压检滞试验,试验压力为炉睦工作压力加不小于500Pa。7.8锅炉安装完成后的煮炉、敲洗、冲管、试运行等应按本标准及能源部有关规程或规定以及制造厂的有关技术文件规定进行。

7.9锅炉安装完毕后,若因放需长期不启动时,应采取防离防冻保护措施。8启动调试运行

8.1锅炉在投运前,应根据能源部《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和制造厂提供的有关对运行的要求以及相应的典型运行规程,编制本锅炉的运行规理。8.2锅炉的整套启动,调试及运行应在涡炉的煮炉,酸洗、冲管验收合格,主要辅机试运转正常,各种保护及联锁装置正常投入的前提下方可进行。8.3锅炉运行应遵守《蒸汽锅炉安装技术监赛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锅炉运行规程》和制造厂有关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

8.4锅炉给水品质应符合锅炉设计的要求。8.5锅炉应按制造厂提出的炉膛负压值运行。9锅炉验收

9.1每台锅炉产品的零部件质量须经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检验后方可出厂。9.2锅炉设备的现场清点和验收应根据锅沪订货合同进行。9.3锅炉配套中的直接外购件(除一般标准零配件外)应有外购件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明书,锅护厂应对外购件的质量负资。

9.4锅炉厂生产第-台新设计锅炉,应按1981年原一机部颁发的《机械工业企业新产品设计和试制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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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的规定,呈报主管机关组织锅炉性能鉴定,鉴定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2条的规定。9.5锅炉在投产一年内,用户应组织进行各项考核试验,并对锅炉进行最终验收。在验收试验时制造厂应源员参加,协商解决试验中有关问题。锅炉验收试验项目一般为:锅炉出力及参数测定,

锅炉热力特性及效率试验;

锅炉汽水品质测定:

d、空气预热器漏风系数测定;

锅炉全燃煤时最低燃负荷试验:锅炉启停特性试验:

新设计锅炉露另行加试;

加减负荷速度试验;

过热蒸汽和再热蒸汽汽温偏差试验。9.6凡有特殊要求的锅炉,应在锅炉技术协议中注明补充验收试验项目。9.7锅炉考核用煤应符合设计煤种,锅炉热效率保证值以设计煤种为依据,按表1煤质允许变化范围内,且辅机满足要求时,锅炉应达到额定蒸发量。表1

无烟煤

低挥发份烟煤

高挥发份烟煤

注:?

可燃基挥发份

名义值

煤质允许变化范围

应用蓄灰

份编差值

偏差值

应胃基水

份偏差值

可燃质挥发份小于8%无烟煤时,煤质允许变化范围另行商定。低挥发份烟煤的挥发最低值不得小于20%,应用基低位发热值

名义值

≥20S00

≥20800

≥16700

≥16700

≥12500

以上各煤种其对应的应用基低位发热量著低于表所列值时,则其偏差值另行离定。10技术资料

锅炉出厂时,制造厂应及时提供下列图样资料。a,

锅炉零部件清单总目录(总清单)和装箱清单(发货明细表),锅炉质量保证书:

锅炉安装必需的安装图:

锅炉说明书及安装、运行、维护要点说明。每台锅炉应具有并向用户提供下列计算资料;10.2

锅炉热力计算结果汇总表;

锅炉汽水阻力计算结果汇总表;锅炉烟风道阻力和计算结果汇总表;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

过热器、再热器管壁温度计算数据汇总表;偏差值

±167c

±1670

±1670

±1670

锅炉热膨胀系统图;

安全口径计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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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计锅炉应另行提供锅炉水动力计算结果汇总表。提供锅简水压试验的水质、水温、环境温度要求,简上下壁温湿差控制值等资料。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机被工业部、能源部提出和妇口。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能源部西安热工所负贫起革。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JB/T 6696-1993 电站锅炉 技术条件》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JB/T 6696-1993 电站锅炉 技术条件》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JB/T 6696-1993 电站锅炉 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热门检测项目推荐

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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