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8次 | 2024-12-25 17:16:49
JB/T 10142-1999 超声抛光机 技术条件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JB/T 10142-1999 超声抛光机 技术条件》的内容,其明确了超声抛光机的技术要求,并对其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的产品进行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 一、检测项目:- 外观检查:包括设备的外观质量,包括表面光洁度、喷涂均匀性、无裂纹、无明显划痕等。
- 机械性能测试:对超声抛光机的主要机械部件的性能进行测试,如传动系统的稳定性和支撑系统的可靠性。
- 超声参数测试:包括振动频率、振幅、功率输出等参数的检测,确保符合设计指标。
- 控制性能测试:对设备的控制系统进行功能性测试,以验证控制精度与运行稳定性。
- 电气性能测试:对电气安全、电源适配、电流过载保护等项目进行检测。
- 热运行测试:在规定条件下,运行一定时间,观察设备是否稳定,确定其耐热性与连续工作能力。
- 外观检查方法:目测结合简单测量工具(例如游标卡尺、直尺)评估外观质量。
- 电气性能检测方法:使用电表、示波器等仪器测量电路参数,如电压、电流、频率等。
- 超声参数测试方法:采用超声检测仪测量振动频率、振幅和输送功率,结合仪器校准规范保证测量精度。
- 负载试验法:在模拟实际操作条件下进行多次试验,记录设备性能表现,分析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 热运行测试方法:让设备连续运行特定时间,然后测量设备各关键部位的温升,并评估稳定性及耐久性。
- 针对金属零件的抛光机。
- 适用于精密模具表面处理的超声抛光设备。
- 应用于微型元件和高要求抛光场景的超声装置。
以上是《JB/T 10142-1999》中提到的关于超声抛光机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产品的概要内容。这些要求旨在确保设备性能达到标准,适应相关工业应用场景。
JB/T 10142-1999 超声抛光机 技术条件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超声抛光机 技术条件
标准号:JB/T 10142-1999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发布日期:1999-10-08
实施日期:2000-03-01
标准状态:现行
JB/T 10142-1999 超声抛光机 技术条件的简介
JB/T10142-1999本标准规定了超声抛光机的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还规定了超声抛光机的标志与使用说明书和包装与运输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模具及零件抛光用各类超声抛光机。本标准于1999年10月8日首次发布。JB/T10142-1999超声抛光机技术条件JB/T10142-1999
JB/T 10142-1999 超声抛光机 技术条件的部分内容
JB/T 10142—1999
超声抛光机在我国已生产20余年。近年来,产品生产的数量越来越大,生产的厂家越来越多。随着生产的发展,有必要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标准,以规范生产、销售的整个过程。本标准是在广泛征集了生产和使用单位意见并收集了大量资料基础上制定的。本标准由全国特种加工机床标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苏州电加工机床研究所、北京市电加工研究所、温州市东风精工电子仪器厂、泰州海陵电器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志三,纪人兴、林温平、顾亚军。224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超声抛光机:
技术条件
Ultrasonic buffing machines-Technical requirements
JB/T 10142-1999
本标推规定了超声抛光机的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还规定了超声抛光机的标志与使用说明书、包装与运输的技术要求。
本标推适用于模具及零件抛光用各类超声抛光机(以下简称抛光机)。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91--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5226.1一1996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9969.1--1998T.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13306—1991标牌
GB/T14896.4—1994特种加工机床术语超声加工机床GB/T16769--1997金属切削机床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JB/T7445.2·1994特种加工机床型号编制方法JB/T8356.1—1996机床包装技术条件JB/T8356.3-1996机床包装用中、小木箱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手持式超声抛光机
在抛光时,手持工具系统进行操作的超声抛光机。3.2非手持式超声抛光机
在抛光时,不需手持工具系统进行操作的超声抛光机。3.3工具系统
在超声频电能的作用下,能够产生谐振的声学系统,包括换能器或换能器与变幅杆、工具夹头和工具头等的组合。
3.4T具头
可直接作用在工件上进行抛光的带磨料或不带磨料的工具。3.5工具夹头
用于夹持工具头的夹具。
3.6电箱
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10-08批准2000-03-01实施
JB/T10142-—1999
包含超声电源及控制系统等的电气装置。3.7超声抛光、超声抛光机、超声电功率、超声电源、超声电源工作频率、超声换能器、变幅杆等定义见GB/T 14896. 4。
4分类
4.1型号
抛光机的型号编制方法按JB/T7445.2的规定。型号示例:
4.2基本参数
其他特征代号,“一1”为“手持式”,“2”为“非手持式”主参数,最大超声电功率50W
系代号,超声抛光机
组代号,超声抛光机床
类代号,超声加工机床
抛光机的基本参数见表1。
超声电功率W
工作频率 kHz
4.3型式
10.20,30,50,100150,200,250,300,400,50020~40
抛光机按工具系统操作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手持式和非手持式两种。5附件和工具
5.1抛光机应随机供应下列附件和工具:a)变幅杆:1套;
b)工具头:1套;
c)工具夹头:1套;
d)紧固用工具:1套。
5.2可按协议供应特殊附件。
6技术要求
—般要求
在下列环境条件下,抛光机应能正常工作:a)大气压力:86~106kPa;
b)温度T:10~+40℃;
c)空气的相对湿度不大于90%;d)无腐蚀性、易然、易爆气体。226
6.2外观
JB/T 10142—1999
6.2.1电箱体外表面不应有图样未规定的凸起、凹陷、粗糙不平、明显的损伤和其他缺陷。电箱体应经防锈处理。
6.2.2电箱面板上的开关、旋钮、按钮等操作应方便,并应符合GB/T5226.1-1996中10.2的规定。标示功能的字符应清晰、正确。6.3加工和装配质量
6.3.1换能器各部分零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检验;装配后的换能器应符合性能要求。6.3.2工具夹头处的螺钉需有足够的强度,并应考虑螺钉和工具夹头材料的疲劳强度,使工具夹头在长时间的超声振动下不松动。
6.3.3抛光机电气线路的设计、布置及导线颜色的选择等应符合GB/T5226.1的规定。6.3.4线路板及接插件应连接良好、不松脱。线路板上的焊点应光滑,焊接应牢固,不得有虚焊、漏焊现象。
6.4工作性能
6.4.1在电源电压为0.9~~1.1倍额定电压、频率为0.98~~1.02倍额定频率(50Hz)时,抛光机应能满足工作性能的要求。
6.4.2抛光机输出的最大超声电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在任一工作状态工作时,超声电功率的变化量应在士10%范围内。
6.4.3抛光机在输出最大超声电功率的情况下连续工作1h,换能器外壳表面温度应符合下列要求:a)手持式抛光机不应大于60℃;b)非手持式抛光机不应大于70℃。6.4.4抛光机在非抛光加工状态时不应出现异常尖叫声,在抛光加工状态时噪声声压级不应大于83dB(A),噪声声压级的测量方法应符合GB/T16769的规定。6.4.5抛光机应进行抛光能力试验,抛光后的试件表面最低粗糙度应达到下列要求:a)平面:Ra≤0.025 μm;
b)型腔内底面或缝隙中的面:Ra≤o.1um。6.4.6抛光机应按下列条件和要求进行抛光效率试验:试件:材料Cr12,抛光面为平面,表面粗糙度Ra≥1.6μm,抛光面积S≥4cm。要求:抛光后的试件表面粗糙度Ra≤0.4μm,抛光效率不小于0.25cm/min。6.5安全防护
6.5.1超声电源连接到换能器上的电源引线应连接可靠,并应保证在引线断开时不致造成触电危险。6.5.2抛光机的电源引线导电部分与外壳之间的绝缘和耐压性能应符合GB/T5226.1的规定。6.5.3抛光机电箱及工具系统应可靠接地,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GB/T5226.1的规定7试验方法
抛光机的试验方法按表2的规定进行。227
检验项目
电源参数检查
工作性能检查
安全防护检查
高温运行试验
运输振动试验
JB/T10142--1999
用超声功率计检查抛光机在抛光和不抛光时的超声电源规准及工具系统输人端的超声电功率及其变化量
按抛光机设计要求,检查下列工作性能:a)调节交流电网电压,分别为其额定值的110%及90%,连续运行2h,应正常,
b)按6.4.3的规定检查换能器(外壳)的温度;c)按6.4.4规定进行噪声测量,d)按6.4.5和6.4.6的规定检查抛光能力和抛光效率抛光机接通电源前,进行下列项目的检查:a)按GB/T5226.1—1996中20.2的规定进行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试验;b)按GB/T5226.1--1996中20.3的规定进行绝缘电阻检验;c)按GB/T5226.1—1996中20.4的规定进行耐压试验;d)按6.5.1的规定检查换能器引线在正,负极分别断开时的安全性超声电源输出端接模拟负载,输出额定功率,在40℃土2℃温度下运行24h,系统工作应正常
按出厂条件包装后的抛光机进行下列方式之一的运输振动试验:a)振动试验台:模拟汽车运输振动,振动时间为3h;b)汽车运输试验:包装后的抛光机固定在汽车上,在兰级路面上以30~40km/h的速度行驶 100 km。
试验后做外观和结构检查,外包装箱应无破损及明显变形;内包装零部件应无松散、损伤及明显位移,对电箱稍作调整(如按压线路板)后,即可开机正常工作,电气性能应无变化
7.2高温运行试验、运输振动试验仅在例行检验时进行。8标志与使用说明书
8.1抛光机应有符合GB/T13306及有关标准规定的标牌和指示操纵、安全等的标牌或标志。8.2使用说明书应提供使用、安装、运输、贮存、维修、保养等信息。8.3使用说明书应有安全内容,包括抛光机可能出现的有关安全防护内容及使用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8.4使用说明书的编制方法应按GB9969.1的规定。电气系统的随机技术文件应符合GB/T5226.1的规定。
9 包装与运输
9.1抛光机的包装应符合JB/T8356.1和JB/T8356.3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
9.2抛光机的随机技术文件应包括: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书、装箱单。9.3包装后的抛光机应按第7章进行运输振动试验(例行检验)。228
现行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JB/T 10142-1999 超声抛光机 技术条件》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JB/T 10142-1999 超声抛光机 技术条件》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JB/T 10142-1999 超声抛光机 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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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