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1次 | 2024-12-28 11:13:20
QB/T 3600-1999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标准《QB/T 3600-1999》,关于罐头食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相关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涉及产品如下:检测项目:
- 包装材料的密封性和完整性
- 标签的粘附性和耐久性
- 标志的清晰度和准确性
- 运输包装的耐压性和防震性能
- 产品在储存条件下的稳定性
检测方法:
- 密封性检测:使用真空测试或水浴测试
- 标签粘附性测试:通过剥离试验
- 标志测试:通过目测及标准色卡对比
- 耐压测试:采用压力机进行压缩试验
- 防震性能测试:使用振动台进行模拟运输环境测试
涉及产品:
- 所有类型的金属罐头
- 玻璃罐头
- 塑料和复合材料罐头
这些检测项目和方法确保罐头食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稳定性,保证消费者能够享受到安全、优质的产品。
QB/T 3600-1999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标准号:QB/T 3600-1999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发布日期:1999-04-21
实施日期:1999-04-21
标准状态:现行
QB/T 3600-1999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的简介
木标准规定了罐头食品包装、标准、运输、贮存的纂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马口铁或玻璃瓶罐头食品。QB/T3600-1999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QB/T3600-1999
QB/T 3600-1999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罐头食品包装、标准、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马口铁或玻璃瓶罐头食品。2引用标准
GB12308金属罐食品罐头包装纸箱技术条件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3包装
3.1主要包装材料规格要求
3.1.1纸箱:应符合GB12308规定的要求。QB/T3600-1999
3.1.2打包带:采用宽度为12mm,厚度为0.8mm,拉伸强度不小于784×10**4Pa(800kgf/cm**2)的塑料打包带。
3.1.3草纸板(黄纸板):采用420g/m**2或530g/m**2草纸板,也可采用180g/m**2高强度瓦楞原纸,pH为7~8,含水率为(11土3)%,干耐破强度不应小于784kPa3.1.4商标纸:用80~90g/m**2、1号单面胶版印刷涂料纸(铜版纸)。3.1.5封箱带:应采用双向拉伸聚丙烯胶粘带或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材料制成的胶粘带其宽度应大于50mm.
3.1.6采用聚乙烯醇或有同等效力的其他粘合剂。3.2包装要求
3.2.1马口铁罐头表面须清洁、无锈斑、封口完整、卷边处无铁舌、不漏气、不胖罐、无变形。
3.2.2罐头外贴以商标纸(或用印铁商标),商标纸须清洁、完整、牢固而整齐地贴在罐外。商标纸与罐身内高相等,其负公差不得超过2mm(大包装罐头的商标纸可以印成小型商标贴在罐身上)。
3.2.3箱内罐头排列整齐不松动。每箱按罐型分别装4、6、12、24、36、48、72、96、100罐。
3.2.4马口铁罐头箱内衬垫材料:应符合GB12308的要求。3.2.5玻璃瓶罐头箱内衬垫材料:四周用瓦楞纸隔垫,两层罐头间、纸箱底盖处加衬草纸板。
4标志
4.1内销罐头标志
内销罐头应按GB7718的规定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指原料及辅料)、净含量、固形物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在罐盖上用清晰的明码标注)、保质日期、产品标准代号、质量等级和商标。
4.2出口罐头标志
出口罐头,可按外贸合同或出口经营单位的具体要求标注,但转内销的产品必须按内销罐头标注。
4.3纸箱标志
应符合GB12308规定的要求。
5运输
5.1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不得与有毒物品混装、混运。长途运输的车船必需遮盖。5.2运输温度应控制在0~38℃之间,避免骤然升降。5.3搬运一般不得在雨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用不透水的防雨布严密遮盖。5.4搬运中必须轻拿轻放,不得使用有损纸箱的工具,不得抛摔。6贮存
6.1贮存仓库应有防潮措施,远离火源,保持清洁。6.2贮存仓库温度以20℃左右为宜,避免温度骤然升降,仓库内保持通风良好,相对湿度一般不超过75%,在雨季应做好罐头的防潮、防锈、防霉工作。6.3罐头成品箱不得露天堆放或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底层仓库内堆放罐头成品时应用垫板垫起,垫板与地面间距离150mm以上,箱与墙壁之间距离500mm以上。6.4成品箱在托盘上的排列方式按GB12308规定执行。6.5罐头成品在贮存过程中,不得接触和靠近潮湿、有腐蚀性或易于发潮的货物,不得与有毒的化学药品和有害物质放在一起。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葆新、于新华、龚慈芳。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89-12-06批准1990-06-01实施
现行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QB/T 3600-1999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QB/T 3600-1999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QB/T 3600-1999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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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