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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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2492-2000 功能性低聚糖通用技术规则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6次  |  2024-12-28 15:44:36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标准《QB/T 2492-2000 功能性低聚糖通用技术规则》,相关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涉及的产品如下: ### 相关检测项目:

标准中提到的主要检测项目包括:

  • 感官指标: 如外观、色泽、气味等。
  • 功能性低聚糖含量: 对低聚糖的含量进行检测。
  • 水分含量: 产品的水分含量控制。
  • 灰分含量: 测定产品中的灰分含量。
  • pH值 测定功能性低聚糖的pH值范围。
  • 微生物指标: 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等指标。
  • 重金属含量: 如铅、砷含量的检测指标。
### 检测方法:

标准推荐的检测方法包括以下内容:

  • 功能性低聚糖含量检测: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HPLC)法。
  • 水分含量检测: 使用常压烘箱干燥法或卡尔费休法。
  • 灰分含量检测: 使用高温灼烧法。
  • pH值检测: 使用pH计进行测量。
  • 微生物指标检测: 依据国标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 重金属检测 使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或其他标准分析方法。
### 涉及的产品:

《QB/T 2492-2000 功能性低聚糖通用技术规则》适用于如下产品:

  • 低聚果糖产品。
  • 低聚异麦芽糖产品。
  • 低聚半乳糖产品。
  • 其他功能性低聚糖产品。

这些产品主要应用于食品加工、保健品领域以及其他与健康相关的产业。

QB/T 2492-2000 功能性低聚糖通用技术规则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功能性低聚糖通用技术规则

标准号:QB/T 2492-2000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发布日期:2000-10-31

实施日期:2001-04-01

标准状态:现行

QB/T 2492-2000 功能性低聚糖通用技术规则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功能性低聚糖的定义、命名方法、技术要求和标签要求。QB/T2492-2000功能性低聚糖通用技术规则QB/T2492-2000

QB/T 2492-2000 功能性低聚糖通用技术规则的部分内容

QB/T2492—2000

本标准中的基本原则和对原辅材料的要求,参照了GB16740一19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5章和第6章中6.1的规定。本标准对标签的要求,参照了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中5.4和7.2的规定。

本标准中的卫生要求,是按照GB15203—1994《淀粉糖卫生标准》和GB16740一1997中6.5制定的。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融字企业有限公司、上海正广和葡萄糖厂、无锡轻工大学、山东食品发酵研究设计院、云南天元健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纵横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海华、丁盛金、戴军、程显好、孙兆龙、牟云青、郭新光。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功能性低聚糖通用技术规则

QB/T2492—200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功能性低聚糖的定义、命名方法、技术要求和标签要求。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15203—1994淀粉糖卫生标准

GB16740—19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3定义

功能性低聚糖functionaloligosaccharides3.1是由2~10个相同的或不同的单糖,以糖苷键聚合而成的(可以是直链也可以是支链)。

3.2具有糖类的特性,可直接作为食品配料,但是不被人体消化道酶和胃酸降解,不被(或难被)小肠吸收。3。3具有促进人体双歧杆菌增殖等生理功能。4命名原则

功能性低聚糖按天然物提取或生化合成命名。4.1天然物提取的功能性低聚糖,以原料名称冠为其首进行命名,也可以提取的主要功能性低聚糖直接命名。例如:大豆低聚糖、棉子糖等。国家轻工业局2000—10—31批准2000——04—01实施

QB/T2492—2000

4.2生化合成的功能性低聚糖,前缀含“低聚”,并以结构中单糖、二糖或多糖的名称命名。例如:低聚果糖、低聚异麦芽糖、低聚木糖等。5基本原则

按GB16740—1997第5章执行。

6技术要求

6.1原料和辅料

按GB16740—1997中6.1执行。

6。2各种功能性低聚糖的感官要求、理化要求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6.3卫生要求

6.3.1作为供食品加工的原辅材料,按GB15203执行。6.3.2作为供终端人群直接食用的产品,按GB16740一1997中6.5执行。6.4功能性有效成分

一般以总糖计不能低于50%。天然提取的大豆低聚糖中,水苏糖和棉子糖含量不低于35%(占总糖)。

7标签

7.1作为食品加工的原辅材料的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7.1.1功能性低聚糖的名称。

7.1.2功能性有效成分含

7.1.2.1单一有效成分须标明总含量。如低聚果糖:低聚果糖含量不低于50%。7.1.2.2多种有效成分共存时,除标明总含量外,还应将产品中主要的有效成分总量标出。

如低聚异麦芽糖:低聚异麦芽糖总含量不低于50%;异麦芽糖+潘糖+异麦芽三糖不低于35%。

7.1.3净含量

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执行。7.1.4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7.1.4.1按年、月、日顺序标明生产日期。7.1.4.2按产品标准中的规定,标明保质期。7.2作为供终端人群直接食用的产品的标签除标明以上内容外,还须标明:7.2.1干物质(固形物)

液态产品应标明干物质(固形物)含量,用质量或百分数表示。7.2.2主要功能

标明的功能应与确认的功能相一致,不得描述、介绍或暗示产品的“治疗”疾病作用。

7.2.3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按GB7718—1994中5.4执行。

7.2.4贮藏方法

按本品标准中的规定标明贮藏要求。7.2.5产品标准号

标明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代号和顺序号。7.2.6食用方法

7.2.6.1标明产品的食用对象,即适于的特定人群。7.2.6.2按GB7718一1994中7.2的规定标明食用方法。每日或每次的适宜国家轻工业局2000—10—31批准2000—04—01实施

QB/T2492—2000

食用量,应按产品适于的特定人群分别标注。2.7

审批文号。

国家轻工业局2000—10—31批准2000—04—01实施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QB/T 2492-2000 功能性低聚糖通用技术规则》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QB/T 2492-2000 功能性低聚糖通用技术规则》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QB/T 2492-2000 功能性低聚糖通用技术规则》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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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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