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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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 43015-2001 桑蚕丝针织服装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1次  |  2024-12-10 16:05:31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FZ/T 43015-2001 桑蚕丝针织服装》标准是关于桑蚕丝针织服装的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的标准。以下是该标准中提到的一些主要检测项目及其相应的检测方法,以及涉及的产品类型:

检测项目:
  • 纤维成分分析
  • 色牢度测试
  • 尺寸稳定性检测(洗涤后的缩率)
  • 强力测试(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
  • 外观质量检测(包括疵点和外观平整度等)
检测方法:
  • 纤维成分:化学分析或显微镜法
  • 色牢度:GB/T 3923.1-1997(耐摩擦色牢度)、GB/T 5713-1997(耐水洗色牢度)等
  • 尺寸稳定性:水洗和机洗后的收缩率测试
  • 强力测试:GB/T 3916-1997(纺织品 织物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的测定)
  • 外观质检:目测或辅助仪器检测
涉及产品:

该标准主要适用于以桑蚕丝为主要材料制成的针织服装,如桑蚕丝内衣、T恤、套衫等针织类服饰。

通过这些检测项目和方法,可以确保桑蚕丝针织服装的质量符合要求,确保消费者能获取到舒适和耐用的产品。

FZ/T 43015-2001 桑蚕丝针织服装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桑蚕丝针织服装

标准号:FZ/T 43015-2001

标准类别:纺织行业标准(FZ)

发布日期:2002-12-28

实施日期:2002-07-01

标准状态:现行

FZ/T 43015-2001 桑蚕丝针织服装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桑蚕丝纬编圆机针织服装(以下简称桑蚕丝针织服装)的产品品种、规格、要求、分等规定、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本标准适用于鉴定桑蚕丝针织服装的品质,桑蚕丝与其他纤维混纺、交织的针织服装可参照执行。FZ/T43015-2001桑蚕丝针织服装FZ/T43015-2001

FZ/T 43015-2001 桑蚕丝针织服装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 43015--- 2001

桑蚕丝针织服装

Silk knitting garments

2001-12-28发布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发布

2002-07-01实施

本标准出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前

本标准由全国丝绸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言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州梅月丝针织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丝绸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协助起草单位:无锡市丝绸针织服装总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巍、周颖、朱世星、蒋莉、周小军、王志纯。本标准首次发布。

FZ/T43015-—2001

FZ/T43015--2001

桑蚕丝针织服装的开发和生产已有较长历史,产品已发展到多品种的各类服装、服饰等产品,具有广泛的国内外市场,建立规范的行业标准的时机已经成熟,且越显必要。根据国家纺织工业局规函[2000]56号关于下达纺织工业2000年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特制定本标准。436

1范围

桑蚕丝针织服装

FZ/T 43015—2001

本标推规定了桑蚕丝纬编圆机针织服装(以下简称蚕丝针织服装)的产品品种、规格、要求、分等规定、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本标准适用于鉴定桑蚕丝针织服装的品质,桑蚕丝与其他纤维混纺、交织的针织服装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细丝针织服装品质的鉴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50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idtISO105/A02:1993)GB251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idtISO105/A03:1993)GB/T1335.11335.3--1997服装号型GB/T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2910--1997纺织品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eqVISO1833:1977)GB/T2911—1997纺织品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eqvISO5088:1976)GB/T2912.11998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3920-199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eqVISO105-X12:1993)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洗色牢度试验1(eqvISO105-C01:1989)GB/T 3921.1—1997

GB/T3922--1995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GB/T4856-1993针棉织品包装

GB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T 5713--1997

GB/T 7573—1987

GB/T 8427--1998

GB/T 8628—2001

GB/T 8629--2001

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eqvISO105-E01:1994)纺织品

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eqvISO105-B02:1994)纺织品测定尺寸变化的试验中织物试样和服装的准备、标记及测量(eqvISO 3759:1994)

纺织品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eqvISO.6330:2000)GB/T 8878-1997

棉针织内衣

FZ/T 43004--1992

3产品品种、规格

桑蚕丝纬编针织绸

桑蚕丝针织服装的品种、规格按GB/T1335.1~1335.3—1997执行,或按合同规定设计制作。137

FZ/T 43015---2001

要求分为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两个方面。内在质量包括纤维含量、平方米干燥质量公差、弹子顶破强力、水洗尺寸变化率、染色牢度、甲醛含量、pH值等七项指标;外观质量包括部位尺寸公差、同件尺寸公差、外观疵点、缝制规定等四项指标。5分等规定

5.1桑蚕丝针织服装品等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5.2桑蚕丝针织服装质量分等,以件为单位,内在质量按批评等,外观质量按件评等,最终品等按内在及外观质量中最低品等定等。

5.3内在质量评等按表1规定。

表1内在质量评等规定

纤维含

每平方米干燥质量公差

弹子顶破强力

染色牢度

水洗尺寸变化率

纯桑蚕丝服装

混纺、交织产品中桑蚕丝允许偏差80g/m2及以下

81~120g/m2

121g/m2及以上

80 g/m2及以下

80~120 g/m2

121 g/m2及以上

耐汗渍

耐摩擦

耐光色牢度

甲醛含量

优等品

-5. 0~~+ 1

-4.0~+1

一等品

-6. 0~+2

合格品

注:罗纹织物、提花织物、绝类织物的尺寸变化率、提花织物的弹子顶破强力、个别色的染色牢度,可按合同或协议考核。

5.4外观质量评等规定

5.4.1一件产品上发现不同品等的外观疵点,按最低品等疵点评等。在同一件产品上只允许有两个同等级的极限面料疵点,超过者应降一个等级。5.4.2外观疵点评定按表2规定。138

疵点分类

面料疵点

缝烫疵点

疵点名称

破洞、漏针

稀路针

色不匀

印花斌

极光印

纹路歪斜

底面明针

底面脱针

缝纫曲折

锁眼、钉扣不良

表2外观疵点评等规定

优等品

一等品

不允许

主要部位不允许.次要部位主要部位普通0.5cm普通0.5cm-处

不允许

不充许

不允许

主要部位不允许,次要部位

2处累计0.5cm

处,次要部位普通1cm 二

主要部位不允许,次要部位

普通允许

普通允许

主要部位不允许,次要部位

普通充许

主要部位2处累计0.5cm,

次要部位3处累计1 cm

主要部位不允许,次要部位

主要部位2处累计0.3cm,

2处累计0.3cm

次要部位累计0.6cm

主料间4级

主辅料3--4级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充许

不允许

主要部位不允许,次要部位

轻微累计2 cm

主要部位不允许,次要部位

普通允许

主要部位不允许,次要部位

警通允许

不充许

普通允许

小于0.2cm,骑缝处0.3cm

每面不允许,骑缝处不超过每面一针二处,但不得连二针

不充许

不允许

续,骑缝处不超过三针

不允许

次要部位3cm—处

不允许

次要部位轻徽允许

注1:直条横路警通、明显见FZ/T43004--1992的标样。注2:纹路歪斜,按百分比计算值小于1cm,允许1cm。注3:凡标准中未规定的其他外观疵点可参照相似疵点评等。FZ/T 43015--2001

合格品

累计5cm

主要部位不允许,次要部位

明显允许

明显充许

主要部位普通允许,次要部

位明显允许

主要部位2处累计2cm,次

要部位3处累计4 cm

主要部位2处累计1cm,次

要部位3处累计3cm

主料间 3-~-1 级,主辅料间 3

替通允许

主要部位不允许,次要部位

轻微累计5cm

主要部位轻微允许,次要部

位明显允许

主要部位不允许,次要部位

明显允许

分散、修好二处

明显充许

小于0.3cm,骑缝处0.4cm

每面一针二处但不得连续,

骑缝处不超过五针

轻微允许

次要部位5cm二处

次要部位轻微允许

轻徽允许

FZ/T 43015-- 2001

5.4.3次要部位规定见图1。

上衣:大身边缝和袖底缝左右各六分之一(按尺寸比例计算);

裤(裙):裤腰下裤(裙)长的五分之一和内侧裤缝左右六分之

5.4.4部位尺寸公差评等按表3规定裹3

优等品

胸(腰)宽

下摆宽

袖口宽

部位尺寸公差评等规定

(按尺寸比例计算)

一等品

单位为厘米

合格品

前领深

后领深

单肩宽

吊带宽

裤口宽

兰角裤底档

摊腰宽

衣长不

袖长不

优等品

同件尺寸差异评等按表4规定

表3(续)

一等品

同件尺寸差异评等规定

前后身及左右侧缝

袖口不—

挂肩不

吊背心带长不

腿宽不一

裤长不,

缝制规定

优等品

一等品

针迹密度以2cm之间的针数来表示,技术要求按表5规定。表5针迹密度规定

针迹密度

10~12

5.5.2测量针迹密度以一个缝纫过程的中间处计量平双针

5.5.3应用与面料同色(或近似色)缝纫线缝制,或按合同要求。滋边

包缝卷边

FZ/T43015--2001

单位为厘米

合格品

单位为厘米

合格品

针迹数/2cm

宽紧带

平缝机的针迹缝到边口处,以及用夹边滚领、袖边、腰边的合缝处,必须打回针。5.5.4

各缝纫工序不允许漏缝、开缝、脱线和断线。5.5.5

10~12

FZ/T 43015--2001

6试验方法

6.1内在质量试验方法

6.1.1试验用的成品服装,其检验及剪取部位按GB/T8878一1997中图2~图4执行。6.1.2每平方米干燥质量试验方法按GB/T8878-1997中5.3.2规定执行。6.1.3弹子顶破强力试验方法按GB/T8878-1997中5.3.1规定执行。6.1.4染色牢度试验方法

6.1.4.1耐洗色牢度试验方法按GB/T3921.1--1997规定执行。6.1.4.2耐汗溃色年度试验方法按GB/T3922-1995规定执行。6.1.4.3耐摩擦色牢度试验方法按GB/T3920-1997规定执行。6.1.4.4耐水色牢度试验方法按GB/T5713—1997规定执行。6.1.4.5耐光色牢度试验方法按GB/T8427—1998规定执行。6.1.5水洗尺寸变化率试验方法按GB/T86282001.GB/T8629--2001执行。洗涤程序采用仿手洗”,干燥方法采用C法。

6.1.6纤维含量试验方法按GB/T2910—1997、GB/T2911—1997规定执行。6.1.7甲醛含量试验方法按GB/T2912.1-~1998规定执行。6.1.8成品pH值试验方法按GB/T7573—1987规定执行。6.2外观质量检验方法

6.2.1检验工具

a)钢直尺或钢卷尺;

b)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250);c)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GB251)。6.2.2检验条件

6.2.2.1般采用灯光检验,用40W青光或白光日光灯一支,上面加灯罩,灯罩与检验台面中心垂直距离为80cm士5cm。

6.2.2.2如在室内利用自然光,光源射人方向为北向左(或右)上角,不能使阳光直射产品。6.2.2.3检验时应将产品平摊在检验台上,台面铺白布一层,检验人员的视线应正视平摊产品的表面,国光与产品中间距离为35cm以上。6.2.3规格尺寸的测量方法

将所检桑蚕丝针织服装放在规定的检验台上,在不受任何外力条件下,摊平进行测量。具体量法见表6部位测量规定。

表6部位测量规定

部位名称

袖口宽

前(后)领深

单肩宽

肩最高处量到边口

测量要求

袖底十字缝向下2.5cm处横量

上挂肩缝量至袖底缝,插肩式由袖上端向袖底缝垂直量袖子最高点量至袖口边

沿袖口边横量

前后肩缝最高点横量

领宽中间点量至前(后)领最低点沿合肩缝横量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部位名称

吊带宽

吊背心带长

中腿宽

裤口宽

三角裤底档

边到边横量

表6(续)

前片接带处量至最高点

缝线量至边口

测量要求

后腰宽的四分之一处向下量,垂直量至裤边腰口边处平量

裤身相对折、从档角处横量

FZ/T 43015—-2001

裤身相对折,从腰边口向下斜量至裆角处;三角裤对折,最高处向下直量到底横档测量线向下10cm处横量

沿裤口边横量

两裤口最低点平量

桑蚕丝针织服装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组批

同一任务单号或同合同号为一检验批。7.3出厂检验

7.3.1检验项目

内在质量中的每平方米干燥质量公差、染色牢度、水洗尺寸变化率等项目(以上项目如面料已测试,此处不再重复测试);外观质量的全部项目。7.3.2抽样

内在质量检验按批抽样,抽样数量按GB/T2828一1987中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特殊检查水平S-2规定;外观质量检验按件全数检验。7.3.3检验结果的判定

产品的最终品等以内在及外观质量中最低等级定等。7.4型式检验

7.4.1检验项目

本标准要求中的全部项目(如面料已测试,此处不再重复测试)。7.4.2抽样

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内在质量检验抽样数量按GB/T2828---1987中正常检查---次抽样方案特殊检查水平S-2规定;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数量按GB/T2828-1987中正常检查-次抽样方案,般检验水平1规定。7.4.3检验结果的判定

批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按GB/T2828-1987正常检查-次抽样方案中AQL值为4.0时的规定执行。

7.5验收

7.5.1企业根据出厂检验结果定等交货时,收货方应按本标准规定,一般在成箱前(或后)进行验收。7.5.2收货方如不验收,应立即按交货方检验结果交货。7.5.3验收的抽样与结果判定按7.3规定执行。413

FZ/T43015--2001

7.5.4如收付双方对产品品质有异议.双方都有权要求复验,复验以一次为准。7.5.5复验应按本标准的要求与试验方法进行,其抽样与结果判定按7.3执行。7.5.6付货方交货后、如因运输、储藏或保管不良,以致产品质量受到影响,应由责任方负责。8包装和标志

8.1产:品的包装按GB/T4856—1993或按合同要求执行。8.2产品标志标识按GB5296.4或合同要求执行。9其他

供需双方对产品另有要求,可另定协议标准,并按协议标准执行。1.11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FZ/T 43015-2001 桑蚕丝针织服装》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FZ/T 43015-2001 桑蚕丝针织服装》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FZ/T 43015-2001 桑蚕丝针织服装》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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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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