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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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626-1995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23次  |  2024-12-11 09:40:32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标准《GB/T 15626-1995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该标准主要针对散装液体化工产品在港口装卸过程中的技术要求进行规范。以下是标准中提到的一些相关内容:

检测项目:

在散装液体化工产品的装卸过程中,需要进行多项检测,以保证安全和质量。这些检测项目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 产品的物理性质检测,如密度黏度、沸点等。
  • 化学性质检测,包括化学成分、纯度等。
  • 水分含量检测。
  • 杂质含量检测。
  • 可燃性、爆炸性检测。
检测方法:

标准中可能提及使用的检测方法包括:

  • 密度计用于密度测定。
  • 比色法或质谱分析用于化学成分分析。
  • 卡尔费休滴定法用于水分测定。
  • 粘度计用于测定黏度。
  • 馏分蒸馏法用于纯度分析。
涉及产品:

标准特别涉及到的散装液体化工产品种类可能包括:

  • 有机溶剂如苯、甲苯、二甲苯等。
  • 各种酸如硫酸、硝酸、盐酸等。
  • 碱液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 其他用作化工原料的液体产品。

此标准涵盖的范围较广,以上内容为其可能的部分内容,实际的检测项目和方法还取决于具体产品的特性以及装卸时的具体要求。

GB/T 15626-1995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

标准号:GB/T 15626-1995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1995-07-17

实施日期:1996-04-01

标准状态:现行

GB/T 15626-1995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散装液体化工产品在港口装卸、转运过程中,工艺、设备、设施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沿海和内河的港口、码头。GB/T15626-1995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GB/T15626-1995

GB/T 15626-1995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的部分内容

UDC 656.615.073.2:66-9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626-1995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The specifications for port handling of liquid chemicals in bulk1995-07-17发布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6-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The specifications for port handling of liquid chemicals in bulk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T15626-1995

本标准规定了散装液体化工产品在港口装卸,转运过程中,工艺、设备、设施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沿海和内河的港口、码头,引用标准

GB6944

3术语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liquidchemicalsinbulk指用化学品船运输的易燃液体、部分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腐蚀品(见GB6944)。4装卸要求

4.1工艺要求

4.1.1根据装卸介质的特性和作业条件可采用自流或泵压装车,装船,车至船,船至车的直取或入罐的作业方法。

4.1.2对人体危害大、易造成环境污染的液体化工品不宜在港口长时间停留,应采用车一船直取的作业方法。

4.1.3装卸车作业时火车槽车车口应采用密闭方式4.1.4作业介质温度要适应该介质的储存及运输安全的理化性质的要求。4.1.5参加装卸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相适应的防护用品,现场要具备剧毒介质装卸作业的应急处理安全措施。

4.1.6装卸人员在易燃液体作业前应消除人体静电,穿戴好防静电服装。作业时必须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认可的防爆工具及照明设备,接触钢铁设备时严禁敲打和撞击。4.1.7船舶作业前,岸、船双方要确认安全保障措施。作业中要密切注视作业动态,防止介质泄漏、溢出。如果需要换舱、换罐时,应先开空舱、空罐,后关满舱、满罐4.2流速要求

4.2.1易燃液体装卸始末,管道内流速不超过1m/s,正常作业流速不宜超过3m/s。4.2.2其他液体产品可采用经济流速。4.3管线清扫要求

4.3.1装卸作业结束,应将管线内剩余的介质清扫干净。4.3.2易燃液体采用泵吸或氮气清扫管线。4.4设施要求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7-17批准1996-04-01实施

GB/T15626-1995

4.4.1对于应采用浮顶罐储存的液体化工品,如不具备该设备,可根据介质的特性采用氮气覆盖,氮气的纯度应根据储存的介质特性而定。4.4.2储存罐的容量应能满足一次装卸的最大量。4.4.3储罐、泵、管线等设备要完善,严禁跑、冒、滴、漏。4.4.4装卸散装液体化工品宜采用专管专用。如果需要一管多用,必须具备完善的清扫手段。4.4.5装卸散装液体化工品,宜采用开放式泵房,对于封闭式泵房要设有足够的通风措施,泵房与操作间、配电间隔离。

5装卸设备

5.1机泵

5.1.1机泵选用的一般原则

5.1.1.1应综合考虑储罐、管线、火车槽车、船舶等设备能力的协调平衡及储运周期来确定流量,确定的流量应有一定的余量。

5.1.1.2泵的扬程应不小于输送介质设计扬程的1.1倍。5.1.1.3驱动设备的选择要考虑介质气体的易燃易爆要求和相应驱动功率的富余量,一般选用电动驱动。

选用真空泵配合离心泵卸车时会增大有毒气体的排放量,应考虑环保治理措施。5.1.1.4

5.1.1.5有毒品的输送要确保密封,密封装置应根据化工品的性质来定,可采用软填料、单端面或双端面机械密封的方法。密封件的材质应具备耐腐蚀、磨损、高低温和机械压力。5.1.1.6泵的流道与介质直接接触的部位,要考虑其材质不得与所输送的介质起物理或化学反应。5.1.1.7

泵的入口尽量减少管阻,避免气蚀和振动。5.1.1.8部分液体化工品的输送应严格控制温度,泵、阀门、管线的工艺配置应具备异常情况的卸压回流系统。无作业时,泵、管线中不宜存有该介质。5.1.1.9密封件的采用要考虑介质的理化性质、最大最小密封压力、密封处的温度、液体的蒸汽压、机械的转速。外部冲洗冷却的机械密封,应确保泵输送介质不与机械密封冷却液相混,一般冷却液压力不大于泵输介质压力。

5.1.2离心泵

5.1.2.1离心泵适用于介质粘度小于650cSt。5.1.2.2流量小,扬程高不宜选用一般离心泵,应选用多级离心泵。5.1.2.3介质中溶解或夹带气体量大于5%(体积比),不宜选用一般离心泵,可选用自吸式离心泵。5.1.2.4流量变化大,扬程变化小应用平坦Q-H曲线的离心泵,反之选用陡降的Q-H曲线的离心泵。5.1.2.5固体颗粒超过3%,应选用特殊结构的离心泵。5.1.3容积式泵

5.1.3.1容积式泵适用于介质粘度小于10.000cSt。5.1.3.2介质中溶解或夹带气体量大于5%(体积比),可选用容积式泵。5.1.3.3流量小、扬程高宜选用往复容积式泵。5.1.3.4润滑性能差的介质不宜选用转子容积式泵,宜选用往复容积式泵。5.2码头设备

5.2.1液体化工品装卸船宜采用金属软管或输液臂,输液臂的选用和安装应考虑船舶和液体的流动方向及脉动情况,输液臂的材质要耐介质腐蚀。输液臂口径及操作方式与船舶的关系见表1。序

GB/T15626-1995

表1输液臂口径及操作方式与船舶的关系船舶(吨级)

1万吨以下

1~5万吨

5~10万吨

输液臂口径,mm

150~200

200~300

300~400

5.2.2输液臂宜具备与船舶的紧急脱离装置,以备异常情况时船尽快离开码头。5.2.3

操作方式

手动或液压驱动

手动或液压驱动

液压驱动

码头应具备手动或自动停泵系统和紧急卸压回流装置,防止发生水击和意外情况。5.2.4码头必须设有淡水、消防设备及静电接地设施。5.2.5码头应具备相应的化工品污水接收设施和防止水面污染设施。5.3储罐

5.3.1应根据液体化工品的易燃性、毒性、腐蚀性及其他特性,选用不同类型和材质的金属储罐及储罐的附件。

5.3.2苯类、醇类、醚类、及其他易挥发、有毒的液体化工品宜采用钢质浮顶罐或拱顶罐。拱顶罐宜采用有气体回收装置或氮气封顶设施。5.3.3液碱、冰醋酸、煤焦油、硫酸、乙烯焦油等宜采用钢质拱顶罐5.3.4储存散装液体化工品的容器,应采用地上立式或卧式金属罐。对于储存介质需要采用不锈钢罐,但不具备该条件可采用碳素钢罐,罐内壁必须进行涂装或内衬等处理。5.3.5液体化工品的储罐应配备液位检测、温度检测、液位报警等仪表设备。5.3.6根据气候条件,部分液体化工品储罐应设有喷淋装置。5.3.7作业现场及罐区应具备可靠的避雷装置,储罐及管线应具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装置。5.4管线

5.4.1管线的材质应根据输送介质的特性、压力、温度,可选用碳素钢管、铅管,铅合金管、铝管、铝合金管、不锈钢管、复合材料管等。管壁厚度计算、腐蚀余量的选取可参照《化工工艺设计手册》。5.4.2管线的连接应根据介质特性和使用条件,可选用焊接、法兰连接、螺纹连接、卡箍连接,确保连接可靠、操作方便。

5.4.3移动频繁的管线及硬质管线与储罐、泵等设备连接处,宜根据输送介质特性和使用条件选用金属软管、橡胶短接或橡胶软管。5.4.4管件技术要求

5.4.4.1阀门、法兰管箍的选用应根据介质的特性、温度、压力等因素综合考虑。5.4.4.2垫片的选用应根据介质的特性、温度、压力等因素选用。5.4.5管线的热补偿

5.4.5.1散装液体化工品的装卸船管线除采用自然补偿外,亦可选用波纹补偿器等进行补偿。5.4.5.2波纹补偿器的选用应根据工作压力、操作温度、介质特性、介质流向、安装位置、补偿距离、大气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本标准由交通部运输管理司归口。本标准由大连港务局和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曲庭彬、张仁国、秦小勇、王发清、唐伟文、孙德泉、李寿喜。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GB/T 15626-1995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GB/T 15626-1995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GB/T 15626-1995 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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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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