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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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 630-1996 气体检测管用蛇腹形负压式采样器技术条件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0次  |  2024-12-11 20:29:40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MT/T 630-1996 气体检测管用蛇腹形负压式采样器技术条件》是关于气体检测管采样器的技术标准。该标准中的相关信息通常包括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涉及的产品。以下是对此的概述:

检测项目:

  • 密闭性检测:确保采样器在使用过程中不会漏气。
  • 负压值检测:验证采样器产生的负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 材质和工艺检测:检查材料和制造工艺是否符合标准。
  • 耐用性检测:评估采样器在重复使用中的耐用程度。

检测方法:

  • 密闭性检测方法:通常使用气压计或其他密闭测试方法。
  • 负压值检测方法:采用负压计测量蛇腹产生的负压,确保在标准范围内。
  • 材质和工艺检测方法:通过目视检查、测量和实验室测试进行验证。
  • 耐用性测试方法:进行多次反复操作以评估其耐用性。

涉及产品:

  • 蛇腹形负压式采样器:专用用于气体检测的采样设备,用于各种工业和实验室环境。
这些标准确保蛇腹形负压式采样器在气体检测中具有可靠性和有效性。具体检测项目细节可参阅完整标准文档。

MT/T 630-1996 气体检测管用蛇腹形负压式采样器技术条件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气体检测管用蛇腹形负压式采样器技术条件

标准号:MT/T 630-1996

标准类别:煤炭行业标准(MT)

发布日期:1996-12-30

实施日期:1997-11-01

标准状态:现行

MT/T 630-1996 气体检测管用蛇腹形负压式采样器技术条件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气体检测管用蛇腹形负压式采样器的结构、容积、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与比长式气体检测管配套使用的气体检测管用蛇腹形负压式采样器(以下简称采样器)。MT/T630-1996气体检测管用蛇腹形负压式采样器技术条件MT/T630-1996

MT/T 630-1996 气体检测管用蛇腹形负压式采样器技术条件的部分内容

MT/T 630—1996

用于检测空气中某些气体的气体检测管必须用与之配套的气体采样器将气体注入检测管中。根据气体采样器外形可有圆简形和蛇腹形两种,根据其向气体检测管注入气体的方式有习惯上所说的“推入式”、“真空式”“吸入式”等。本标准为使其名称规范化,防止混淆,并能与检测管要求的注气方式一致起来,命名凡以高于大气的压力将被测气体注入气体检测管的方式一律称为“正压式”,而以低于大气的压力将被测气体注入气体检测管的方式一律称为“负压式”。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本标准由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文正。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负责解释。388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气体检测管用蛇腹形负压式

采样器技术条件

MT/T630-

—1996

本标准规定了气体检测管用蛇腹形负压式采样器的结构、容积、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与比长式气体检测管配套使用的气体检测管用蛇腹形负压式采样器(以下简称采样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7230气体检测管装置

GB/T10111利用随机数般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3结构、容积

3.1采样器的结构如图1所示。

1限制链,2排气阀;3—-蛇腹;4一过滤器;5—检测管插入口图1蛇腹形吸入式采样器示意图

先用手握压排出蛇腹腔内的气体,然后利用弹簧的弹力使蛇腹腔恢复原状时,而在其内部造成负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6-12-30批准1997-11-01实施

压,然后经检测管吸入被测气样的方式。MT/T 630—1996

3.2采样器的标称容积为50mL(100mL)4技术要求

4.1采样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4.2一般要求:

4.2.1采样器橡胶及镀层件表面应光滑,不得有气泡、脱膜和划痕等明显缺陷。4.2.2采样器各部件不得有松动现象。4.2.3采样器的限制链在采样器吸满所规定的气体容量时,应拉紧,不得有松缓现象。4.3性能要求:

4.3.1采样器容积的相对误差应不大于标称容积的士5%。4.3.2采样器每分钟漏气量应不大于其测定容积的3%。4.3.3采样器经耐久性试验后,其性能仍应符合4.3.1和4.3.2的要求。4.3.4采样器的使用温度范围为5~40℃。经温度试验后其性能仍应符合4.3.1和4.3.2要求。5试验方法

5.1试验环境温度为15~30℃;大气压力为86~106kPa。5.2般检查用感官和在操作中进行。5.3性能试验。

5.3.1容积测定:

在采样器的检测管插入口,紧紧插入一段内径为0.4~0.5mm,长度为100~120mm的玻璃毛细管,玻璃毛细管的另一端与容量为55mL(或110mL),最小刻度为0.2mL的皂膜流量计上端出口相接(如图2所示)。试验开始时,使皂膜稳定在刻度“0的位置,然后握压采样器,进行吸气操作,皂膜即随之上升,当吸气完毕皂膜停止移动时所指示的值即为采样器的实测容积,重复进行3次,取其算术平均值,即为采样器的测定容积。其与标称容积的相对误差(X,%)按式(1)计算。X,% =

式中:Vo-

采样器的标称容积,mL;

采样器的测定容积,mL。

V。× 100

—零位;2—刻度;3—玻璃毛细管;4采样器;5液图2采样器容积测定示意图

5.3.2漏气量测定:

MT/T630-1996

在采样器的检测管播入口,插入一支两端已开口的检测管,检测管的另一端与5.3.1所述的皂膜流量计的上端出口相接,按5.3.1所述的方法进行吸气操作,并计时。达到规定的时间后,记录皂膜停止移动时所指示的刻度值,即为进入采样器内的气体体积,重复3次,取其算术平均值,即为通过检测管的气体体积。采样器每分钟气量占采样器测定容积的百分比(X.%)按式(2)计算。X2% = (V- V) × 60 /

式中:V—通过气体检测管的气体体积,mL一规定的测定时间,S。

5.3.3耐久性试验:

在采样器的检测管播人口,播入一支两端已开口的检测管,反复进行100次吸气、排气操作后,再按5.3.1和5.3.2的方法测定容积和漏气量。5.3.4温度试验:

将采样器分别在5℃和40℃的环境中放置8h,取出后恢复到室温再按5.3.1和5.3.2的方法测定容积和漏气量。

5.4测定数据处理:

5.4.1在测定采样器的容积和漏气量时,有效数字保留到小数点后1倍。5.4.2在计算采样器容积相对误差和每分钟漏气量时,运算至小数点后2位,修约至小数点后1位。6检验规则

采样器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1出厂检验

6.1.1采样器应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1.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4.2和4.3.1、4.3.2。6.2型式检验

6.2.1有下列情况之-时,应进行型式检验:一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一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采样器性能时;正常生产时,每两年应进行一次检验;停产年后,恢复生产时

一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效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2.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4.2和4.3。6.3抽样

6.3.1出厂检验抽样

应从装配完成的产品中,按GB/T10111规定的方法抽取3台(件)6.3.2型式检验抽样

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按GB/T10111规定的方法抽取3台(件)。6.4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时4.2和4.3的7项中,有2台项不合格时,即判定为不合格;如有1台项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重新复检其不合格的项目,如仍有1台项不合格时,则判定为不合格。7标志、包装、存

7.1标志

7.1.1产品标志:

每台(件)采样器上的标志应包括:一产品名称、型号;

标称容积;

制造厂名称、出厂编号;

—1996

MT/T630

出厂检验合格证号、检验日期、检验员代号。7.1.2产品包装套标志:

每台(件)采样器包装套上的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标称容积、编号;-制造厂名称:

一计量器具标志及制造许可证编号。7.1.3包装箱标志:

采样器出厂包装纸箱上的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标称容积,

数量;

毛量,kg;

体积(长×宽×高),mm;

一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出厂日期;

“小心轻放”“怕湿”等字样和标志。7.2包装

7.2.1每台(件)采样器应装在皮革或人造革制造的套内。套内除装采样器外,并应有与检测管配套使用的使用说明书及必要的备件。7.2.2装入套内的采样器按一定数量装于硬纸箱内,用柔软物固定,不得晃动。7.3贮存

采样器应贮存在常温、干燥的室内。392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MT/T 630-1996 气体检测管用蛇腹形负压式采样器技术条件》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MT/T 630-1996 气体检测管用蛇腹形负压式采样器技术条件》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MT/T 630-1996 气体检测管用蛇腹形负压式采样器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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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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