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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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368-1996 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4次  |  2024-12-13 15:03:59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标准《GB 16368-1996 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中涉及多个检测项目和方法,以确保相关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符合放射卫生防护要求。以下是标准中提到的一些关键项目和检测方法:

检测项目:
  • 放射性强度检测:测量密封源外表面放射性泄漏强度,以确保在规定的限值以内。
  • 密封完整性检测:检测密封源的物理完整性,确保其无损坏或泄漏。
  • 屏蔽效果检测:评价仪表屏蔽结构的放射性防护效果,符合辐射防护要求。
  • 环境监测:包括操作环境的辐射水平测量,确保对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 工作条件的安全检测:检查仪表在正常和异常工作条件下是否安全。
检测方法:
  • 物理试验法:通过物理方法对密封源的完整性进行测试,如压力测试。
  • 辐射计测法:利用辐射测量仪器对放射性强度和环境辐射水平进行测量。
  • 屏蔽测量法:使用专业屏蔽评估设备,测量仪表的屏蔽性能。
  • 模拟实验法:在实验室条件下,通过模拟正常和异常工况,评估仪表的放射安全性能。
涉及产品:

该标准多涉及采用密封源的各种仪表设备,如:

  • 核测量仪表:用于工业过程控制的密封源核测量系统。
  • 医疗设备:某些医疗放射设备也可能涉及密封源,但应符合更为严格的医疗标准。
  • 科学研究仪器:用于实验室和研究中各种需要使用密封源的设备。

以上仅为大致概述,具体详细条款和测试要求可参考标准的正式文本。

GB 16368-1996 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标准号:GB 16368-1996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1996-05-23

实施日期:1996-12-01

标准状态:现行

GB 16368-1996 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使用含密封放射源的检测仪表的放射防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含密封源强度测量型检测仪表。本标准不适用于GB13367《辐射源和实践的豁免管理原则》规定豁免范围内的检测仪表。GB16368-1996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6368-1996

GB 16368-1996 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Radiological protection standards forgauges containing sealed radioactive source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16368-1996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使用含密封放射源(以下简称密封源)的检测仪表(简称检测仪表)的放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含密封源强度测量型检测仪表。本标准不适用于GB13367《辐射源和实践的豁免管理原则》规定豁免范围内的检测仪表。2引用标准

密封放射源分级

GB4075

密封放射源一般规定

GB4076

GB4792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辐射防护规定

GB8703车

GB11806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GB13367辐射源和实践的豁免管理原则GB14052安装在设备上的同位素仪表的辐射安全性能要求3术语

3.1源容器

放置密封源使其处于正确的几何位置,并提供足够的屏蔽防护,以使周围辐射水平低于规定值的容器。源容器上还可设置控制有用线束通和断的源闸以及辐射状态指示器等。3.2有用线束

通过源容器的窗、光栏、圆锥孔或其他形状准直器件的辐射。3.3含密封源强度测量型检测仪表通过探测有、无待测物时粒子注量的变化或探测粒子与物质相互作用所产生的次级粒子的注量来检测有关量的一种仪表,如料位计、厚度计、密度计、湿度计、核子皮带秤等。4对源容器的放射防护要求

4.1用于支持和容纳密封源的部件必须做到既能牢固、可靠地固定密封源,又便于密封源的装拆。4.2在不同的使用条件下,检测仪表的源容器必须符合GB14052规定的相应级别的源容器漏射线剂量当量率、正常工作条件下的最高和最低温度、源闸耐力及抗火能力等项安全性能要求。4.3源容器应有由外表面不可直接视见的隐式组装结构,或具有使用特殊的专用工具时才能组装、拆卸源容器的零部件。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05-23批准1996-12-01实施

GB16368-1996

4.4当源容器设有限束器、源闸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a。当透射式检测仪表的探测器处于距密封源最远的使用位置时,以密封源为中心的有用线束的立体角不宜超出无屏蔽体探测器或探测器的屏蔽体,以使穿过探测器或其屏蔽体的漏射线满足表1的要求。

源闸应在“开”、“关”状态分别锁定位置,并有明显的“开”“关”状态指示。b.

4.5邻近密封源的部件应选用散射线、韧致辐射线少,耐密封源辐照的材料。4.6源容器对电离辐射的屏蔽设计应符合最优化原则,使透过源容器外表面的漏射线不仅满足GB4792规定的剂量限值,而且达到“可以合理做到的尽可能低的辐射水平”。4.7对于发射α、低能β、低能X射线的密封源,距附录A(补充件)所示边界外5cm处的剂量当量率应小于 2. 5 μSv/h。

4.8除4.7以外的检测仪表,在不同场所使用时,距附录A(补充件)所示边界外5cm和100cm处的剂量当量率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1检测仪表的使用场所和相应的泄漏射线控制量距边界外下列距离处的剂量

检测仪表的使用场所

对人员的活动范围不限制

在距源容器的1 m区域内很少有人停留在距源容器外表面3m的区域内不可能有人进入,或放射工作场所划出了监督区和非限制区

只能在特定的放射工作场所使用,并按控制区、监督区、非限制区分区管理

4.9源容器外表面必须有牢固的标牌并清晰地标明下列内容:符合GB8703规定的电离辐射标志;a.

制造厂家、出厂日期、产品型号和系列号;b.

当量率 H 控制值,μSv/h

2.5≤H<25

25≤H250

250≤H<1 000

核素的化学符号和质量数、密封源的活度及活度的测量日期;c.

d。符合GB14052规定的检测仪表的类别和安全性能等级的代号。5对检测仪表的放射防护要求

5.1密封源必须符合GB4075和GB4076的要求。5.2源容器必须符合第4章的要求。5.3当需要以远距离控制的方式把密封源输送到源容器外部时,检测仪表应:a.具有在控制台和源容器上醒目显示密封源工作状态的指示部件;b.配有监视密封源工作状态的剂量仪器。5.4检测仪表的随机文件必须包括:100cm

0. 25≤H<2. 5

2.5≤H<25

25≤H<100

检测仪表技术特性的文件中应列出与4.2和4.6~4.9条有关的内容与技术数据;a.

b。检测仪表的放射防护检验合格证;C。有关密封源和源容器安装、拆卸、检修、运输、贮存及退役、放射事故预防、异常事件应急处置、检测仪表使用许可登记等放射防护注意事项;d.当检测仪表在工作状态时相应于2.5μSv/h剂量当量率的曲线或图、表。174

6生产、使用检测仪表的放射防护要求6.1密封源选择

GB16368-1996

在满足测量需求的条件下,应选用活度低、贯穿能力弱、放射毒性低的密封源。6.2贮存要求

密封源、含密封源的源容器的贮存和安装、检修检测仪表时含密封源的源容器的临时存放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防盗的贮存条件和管理措施;a.

b.具有屏蔽防护措施,使非放射工作人员可能到达的任何位置上的剂量当量率小于2.5uSv/h;存放处设有醒目的“电离辐射”标志。c.

6.3运输要求

密封源、含密封源的源容器的运输必须遵守GB11806。6.4生产要求

在下述情况下,应按7.1条规定的放射防护检验项目进行型式试验:a.

新产品投产前;

连续生产中的产品,每两年不应少于一次;间隔一年以上再投产时;

在设计、工艺或材料有重大改变时。d.

6.5使用要求

6.5.1新购入的检测仪表必须按本标准进行放射防护验收6.5.2在检测仪表的安装场所,必须牢固、可靠地安装源容器,采取措施防止丢失密封源,限制人员进入源容器与受检物之间的有用线束区域。6.5.3涉及密封源的安装、检查、维修,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源容器的结构,掌握放射防护技能,并取得放射工作资格。

6.5.4退役的密封源必须按放射性危险物品严格管理,或退回生产厂家或转送退役源保管部门,并有永久的档案。

7检验

7.1检验项目

检测仪表的放射防护性能检验项目要求列于表2。表2

检测仪表的放射防护性能检验项目要求项

源容器的结构和工作

状态指示

源闸耐力

源容器适用的最高、最

低温度

源容器抗火能力

源容器的标牌

仪表的随机文件

条款序号

4. 1;4. 3~~4. 5

投产前

型式检验

投产后

循环操作10次

6. 4 d试验时

6.4d试验时

出厂检验、用户

和管理部门验收

直观检验

循环操作10次

用户和管理

部门核查

直观检验

源容器安装场所

密封源在贮存位置时

源容器的漏射线

密封源在工作位置时

源容器的泄漏射线和

2.5μSv/h剂量区

条款序号

6.5.4;6.5.5

GB16368-1996

续表2

型式检验

投产前

注:表中“”表示必须检验,“×\表示不需检验。7.2源容器的试验与评价方法

投产后

出厂检验、用户

和管理部门验收

7.2.1源容器的适用温度范围、抗火能力试验和源闸耐力试验按照GB14052规定进行。7.2.2源容器的适用温度和源阑耐力试验后必须满足:a.

源容器的安全机构和其他有关部件仍能正常动作,标志和指示仍清晰;源容器周围的剂量当量率不大于实验前的1.5倍。7.2.3源容器抗火能力试验后必须满足:a.

在任意方向上,距源容器外表面1m处的剂量当量率小于10mSv/h;密封源仍在源容器内;

源容器内部部件的表面污染总量小于2kBq。7.3测量泄漏射线的仪器与方法

7.3.1测量仪器应当适合待测射线的辐射类型、能量和辐射水平。用户和管理

部门核查

7.3.2型式试验时,源容器内密封源的活度应为额定活度值。当密封源的活度低于额定活度时,需将检验结果乘以系数 K。

密封源的额定活度

检验时的密封源活度

7.3.3密封源在贮存位置(关闭源闸)时,源容器漏射线检测点如下:a以密封源为坐标原点,有用线束中心轴方向为乙轴,垂直于Z轴平面内任选相互垂直的X、Y轴。在X、Y、Z轴线的正负方向上,距源容器表面5cm和100cm的位置上进行检测。b.对于源容器和探测器位于待测物两侧的透射式仪表,在有用线束轴上,源容器和探头的相邻表面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10cm时,不必在二者之间的区域内测量。当该距离大于10cm时,必须进行测量(参见附录A图A6)。

7.3.4密封源在工作位置(源闸开)时,源容器外泄漏射线的检测,应当:a。对透射式仪表,在无待测物的条件下检测;b.对散射式仪表,在有待测物的条件下检测。检测点应包括:附录A所示位置;预计剂量较高的位置;人员停留时间长的位置等。7.3.5距4.7所述边界外5cm处的检测,所记录的读数值应当是10cm2面积上的读数平均值。距边界外100cm处的检测,所记录的读数值应当是100cm2面积上的读数平均值。检测点与边界的距离应当以防护剂量测定仪器探测器的中心位置计量。对于含中子源的仪表,距4.7所述边界外5cm处的检测,可以中子防护剂量仪器的探头贴近边界位置进行近似检测。176

GB16368-1996

附录A

源容器外围的剂量当量测量区示意图(补充件)

测量仪表的源容器外围的剂量当量测量区示意图。A1

单位:cm

源部件

密度计源容器外围的剂量当量率测量区示意图单位:cm

未处于最佳距离的测世头

1.3cm厚钢屏,其宽度和高度的尺寸至少要比辑射束裁面尺寸大5 cm2

图A2料位计源容器外围的剂量当量率测量区示意图177

滚筒形模拟物

GB 16368—1996

单位:cm

测量头

β、反散射式测量仪表外围的剂量当量率测量区示意图图A3

单位:cm

测量头

被测物料

图A4表面反散射式测量仪表外围的剂量当量率测量区示意图100

GB 16368--1996

测量头

-0.6cm厚钢板

单位:cm

标准散射体,其尺寸要比有用

束的截面尺寸至少大5cm

2cm厚聚乙烯

图A5反散射式中子测量仪表外围的剂量当量率测量区示意图A2透射式测量仪表探头与源容器相邻表面之间的距离小于等于或大于10cm时,源闸“开”或“关”状态下,源容器外围剂量当量率测量区的等距离轮廊线示意图如图A6。179

源部件

附加说明:

GB16368

源关闭

源部件

源闸在“开启位置”

图A6等距离轮廓线示意图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放射卫生防护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时进。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负责解释。180

单位:cm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GB 16368-1996 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GB 16368-1996 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GB 16368-1996 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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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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