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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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486-2001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8次  |  2024-12-13 21:08:03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GB 18486-2001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主要针对污水进行海洋处置时的污染控制,标准中涉及的检测项目和方法通常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 化学需氧量:重铬酸钾法(COD Cr)
  • 生化需氧量:五日培养法(BOD5)
  • 悬浮物:重量法或滤膜法
  • pH值:玻璃电极法
  • 重金属:原子吸收光谱法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 氨氮:纳氏试剂比色法
  • 总磷: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 盐度:电导法或折光法

涉及产品:

标准本身不直接涉及具体产品,而是用于指导污水海洋处置工程的设计和运行,以确保最终排放的污水满足海洋环境保护的要求。相应配套使用的可能包括环保设备如污水处理设备、检测仪器以及试剂等。

具体的检测方法和设备选择可能会根据实际的工程需求以及技术的发展而有所不同,最好参照最新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GB 18486-2001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

标准号:GB 18486-2001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2001-01-01

实施日期:2002-01-01

标准状态:现行

GB 18486-2001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的简介

GB18486-2001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GB18486-2001

GB 18486-2001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的部分内容

ICS 13. 030.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8486—2001

代替GWKB4---2000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f sewage marine disposal engineering2001-11-12发布

2002-01-0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GB 18486—20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范污水海洋处置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保证在合理利用海洋自然净化能力的同时,防止和控制海洋污染,保护海洋资源,保持海洋的可持续利用,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制订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污水海洋处置工程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初始稀释度、混合区范围及其他般规定。

本标准内容(包括实施时间)等同于2000年2月2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GWKB4—2000),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GWKB4—2000。《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1988)正在进行修订,在GB3838—1988修订稿出台之前,本标准引用标准暂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资解释。756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6—2001

本标准规定了污水海洋处置工程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初始稀释度、混合区范围及其他一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放流管和水下扩散器向海域或向排放点含盐度大于5%的年概率大于10%的河口水域排放污水(不包括温排水)的一切污水海洋处置工程。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引用即构成本标准的条文。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HZB1-199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当上述标推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3定义

3.1污水扩散器

沿着管道轴线设置多个出水口,使污水从水下分散排出的设施称为污水扩散器,其形状有直线型,L型和Y型等。

3.2放流管

由陆上污水处理设施将污水送至扩散器的管道或隧道称为放流管。大型放流管一般在岸边设有竖井。

3.3污水海洋处置

放流管加污水扩散器合称为污水放流系统;将污水由陆上处理设施经放流系统从水下排人海洋称为污水海洋处置。

3.4初始稀释度

污水由扩散器排出后,在出口动量和浮力作用下与环境水体混合并被稀释,在出口动量和浮力作用基本完结时污水被稀释的倍数称为初始稀释度。3.5混合区

污水自扩散器连续排出,各个瞬时造成附近水域污染物浓度超过该水域水质目标限值的平面范围的叠加(亦即包络)称为混合区。3.6污染物日允许排效量

指本标准涉及的每种污染物通过污水海洋处置工程的日允许排放总量。757

GB 18486

4技术内容

4.1标准值

进入放流管的水污染物浓度日均值必须满足表1的规定。表1中未列出的项目可参照GB8978一-1996执行,

表1污水海洋处置工程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号

pH(单位)

悬浮物(SS)

总α放射性(Bq/L)

总β放射性(Bg/L)

大肠菌群(个/ml.)

污染物项目

粪大肠菌群(个/ml.)

生化需氧量(BODs)

化学需氧量(CODcr)

石油类

动植物油类

挥发性酚

氰化物

硫化物

氟化物

无机氮

苯并(a)花(μg/L)

有机磷农药(以P计)

苯系物

标准值

单位:mg/L

氯苯类

苯胺类

硝基苯类

丙烯腈

污染物项目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总有机碳(TOC)

4.2初始稀释度的规定

表1(完)

GB 18486—2001

标准值

污水海洋处置排放点的选取和放流系统的设计应使其初始稀释度在一年90%的时间保证率下满足表2规定的初始稀释度要求。

表 290%时间保证率下初始稀释度要求排放水域

水质类别

初始稀释度≥

第三类

第四类

按地面水分类的河口水域

注:对经特批在第二类海域划出一定范围设污水海洋处置排放点的情形,按90%保证率下初始稀释度应≥55。4.3混合区规定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物的混合区规定如下:若污水排往开敞海域或面积≥600km2(以理论深度基准面为准)的海湾及广阔河口,允许混合区范围:A≤3. 0km2。

若污水排往<600km2的海湾,混合区面积必须小于按以下两种方法计算所得允许值(A。)中的小者:

(-)A.=2400(L+200)(m2)

式中:L-—扩散器长度,m。

(二) A = 200

X106(m2)

式中;A.

计算至湾口位置的海湾面积,m2。对于重点海域和敏感海域,划定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物的混合区时还需要考虑排放点所在海域的水流交换条件、海洋水生生态等。4.4一般规定

4.4.1污水海洋处置的排放点必须选在有利于污染物向外海输移扩散的海域,并避开由角等特定地形引起的涡流及波浪破碎带。

4.4.2污水海洋处置排放点的选址不得影响鱼类回游通道,不得影响混合区外邻近功能区的使用功能。在河口区,混合区范围横向宽度不得超过河口宽度的1/4。4.4.3扩散器必须铺设在全年任何时候水深至少达7m的水底,其起点离低潮线至少200m。4.4.4必须综合考虑排放点所在海域的水质状况、功能区的要求和周边的其他排放源,计算表1中所列各类污染物的允许排放量。对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重点海域,确定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物的充许排放量时,应考虑该海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4.4.5污水通过放流系统排放前须至少经过一级处理。4.4.6污水海洋处置不得导致纳污水域混合区以外生物群落结构退化和改变。759

GB 18486—2001

4.4.7污水海洋处置不得导致有毒物质在纳污水域沉积物或生物体中富集到有害的程度。5监测

5.1污水监测

5.1.1采样点:进人放流管的污水水质监测在陆上处理设施出水口或竖并中采样。5.1.2采样频率:实测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每次监测要24h连续采样,每4h采个样。5.1.3污水水样监测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5.2初始稀释度与混合区监测

5.2.1初始稀释度:根据每个采样时刻的水流条件在出水口周围沿扩散器轴线适当布点采样监测,并取各点同一时刻监测值的平均计算该时刻的初始释度。每次监测时间必须覆盖至少一个潮周期,等时间间隔采样不少于8次。

5.2.2混合区:根据排放点处的具体水文条件合理布点采样监测。每个点须采上、中、下混合样。每次监测采样时间必须覆盖至少一个潮周期,采样时刻应抓往高潮、低潮、涨急、落急等特定水流条件。5.2.3海水水样监测按GB3097规定的方法进行。6标准实施监督

6.1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6.2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需要,制定地方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并报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760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GB 18486-2001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GB 18486-2001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GB 18486-2001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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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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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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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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