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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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565-2001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0次  |  2024-12-13 21:35:40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GB 18565-2001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主要涉及营运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以下是该标准中提到的一些关键检测项目、方法及涉及产品:

检测项目:

  • 制动性能检测:测量车辆制动系统的效率和响应时间。
  • 转向性能检测:检查转向系统的灵活性和准确性。
  • 灯光及信号装置检测:确保灯光和信号装置的功能状态正常。
  • 排放物检测:检测车辆废气排放量以确保达到环保标准。
  • 车身和底盘检查:检查结构完整性和安全性。
  • 噪声检测:测量车辆在不同条件下产生的噪音水平。

检测方法:

  • 滚筒测功机测试:用于测试制动性能和转向性能。
  • 怠速及加速测试:用于排放物的检测。
  • 目视检查和手动测量:用于车身和底盘的初检及细节检查。
  • 噪声测量设备:用于声级的测量以评估噪声水平。
  • 电气检查仪器:用于灯光及信号装置的功能测试。

涉及产品:

  • 营运客车:包括长途客车、城市公交车等。
  • 营运货车:各种类型的卡车和专用货运车辆。
  • 营运出租车:指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的出租车。

这些检测项目和方法是为了确保营运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环保性以及乘客的舒适性。严格的检测要求促进了交通工具的合格使用标准。

GB 18565-2001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标准号:GB 18565-2001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2001-01-02

实施日期:2002-08-01

标准状态:现行

GB 18565-2001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营运车辆的动力性、燃料经济性、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照明和信号装置及其他电气设备、排放与噪声控制、密封性、整车准备的基本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营运车辆,非营运车辆可参照执行。GB18565-2001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

GB 18565-2001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部分内容

GI18565—2001

本标准的10.1、11.5.11.6、11.7、12.5、12.9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本标难是依据国家有关安全金、节能、环境保护等政策,法规和我国汽车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有关规定,参照先进国家关标准,结合我国营运车辆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本标实施过渡期要求:

)6.11有关车辆安装防抱制动装置的要求从2003年10月1日起对投入运营的新车实施。b)6.13.2有关应急制动的要求,白本标准发布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对投人运营的新车实施。c)7.4.2有关汽车车轮定位的要求,白本标准发布之凡起第13个月始实施。d)7.G有关悬架特性的要求,自本标准发布之H起第19个月开始实施。e)9.1.1、9.1.2有关汽车排气污染物控制要求与相应的国家标准的要求一致。本标准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节单位:山东省交通厅道路运输局、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汇西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江苏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站(南通)、宁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站(大连)。本标准主要起人:周天佑、张学利、朱震野、金诚仁、龚俊吉、金松林、张其胜肚。145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Multiple pcrformance requirement anddetecting methods for commercial vehiclesGB 18565—2001

本标准规定了营运车辆的动力性、燃料经济性、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照明和信号装管及其他电气设备、排放与噪声控制,密封性、整车装备的基本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本标准适用于营运车辆,非营运车辆可参照执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496—1979机动车辆噪声测最方法GB/T38451993汽油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您速法GB/T3846—1993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的测量滤纸烟度法GB 4785—1998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eqVECE-481995)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J3/T7607—1995柴油机油换油指标GR/T8028—1994汽油机油换油指标客车防雨密封性试验方法

CB/T 12480—1990

GB/F 12545—1990

GB 126761999

GB 13392

GB/T14365

GB/T 18276

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caVTSOECE13)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8285—2000

声学机动车辆定置噪声测量方法(ncgISO5130:1982)汽车动力性台架试验方法和评价指标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ncqEPA.AARSPD-M:1996)GB 18352. 1-—2001

GB 18352. 2—2001

QC/T476—1999

3定义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客车防丽密封性限值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营运车辆commercialvehicle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的经营性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12-13批准144

TrKAONKAca-

2002-08-01实施

4动力性

4.1发动机性能

GB 18565—2001

4. 1.1发动机应动力性能良好,运转半稳,怠速稳定,4.1.2发动机应有良好的起动性能,施能由驾驶员在驾驶座位上起动,当车辆置于:汽油发动机在不低于一5℃:,柴油发动机在不低于5条件下,用起动机起动时,应在次起动中至少有一次可在 5内起动,在做重复起动试验时,每次间隔 2 mit。4.1.3发动机各气缸压缩压力应不小于原设计规定值的85:每缸压力与各缸平均压力的差:汽油发动机应不大于8%,柴油发动机应不大于10%。4.1.4发动机点火、燃料供给、润滑冷却和排气等系统的机件应齐全:性能良好。4.1.5柴油机的停机装置必须灵活有效。4.2整车动力性

4.2.1按GB/T18276的规定,整车动力性可用底盘测功机检测汽车驱动轮输出功率来评价。4.2.2驱动轮输出功率检测1.况采用汽车发动机额定扭矩和额定功率时的工况,即发动机全负荷与额定扭矩转速和额定功率转速所对应的直接挡(无直接挡时,指传动比最接近于1的挡)车速构成的工况。4.2.3在4.2.2的检测工况下,采用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与相应的发动机输出总功率的白分比作为驱动轮输出功率的限值。

Ivu = Pvsu/Pr

nvp Pvn/I

式中:vz

汽车在额定扭矩工说况下的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与额定扭矩功率的百分比,杀;汽车在额定功率工况下的校止驱动轮输出功率与额定功率的白分比,%:汽车在额扭矩工说下的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飞秋:汽车在额定功率工况下的校止驱动轮输出功率,kW:发动机在额定扭矩工况下的输出功率,kW:发动机的额定功率,kW。

国产营运车辆的校止驱动轮输出功率的限值列丁表1其他车辆可参照执行。表1汽车驱动轮输出功率的限值

额定扭矩工况

汽车类别

载货汽车

汽车型号

1010、1020系列

1030,1040系列

1055、1060系列

1075,1086系列

1090系列

汽油车

汽油车

柴油车

汽油车

柴油车

柴油车

汽油车

柴油车

检车速

校正驱动轮箍出

功率/额定扭矩功

率的限值

额定功率工况

首接挡

检测速度

(2)

校正驱动轮输出

功率/额定功率的

汽车类别

戴货汽车

半找列车1;

汽车型号

00系列

1120130系列

1140,1150,1160 系列

1176、1190 系列

10 t 平挂列车系列

15 [,20[半挂列车系列

25/半挂列车系列

6600系列

6700系划

6800系列

6900系列

6100系列

6110系列

6120系列

夏利,富康

桑塔纳

柴油车

柴油车

汽油车

柴油车

柴油车

柴油车

汽油车

柴油车

汽油车

柴油车

汽油车

柴油车

汽油车

柴油车

汽油车

柴油车

汽油车

柴油车

柴油车

GB 18565—2001

表1(完)

颊定扭矩工况

直接挡

检测车速

55/632

校正驱动轮输出

功率/额定扭矩功

率的限值m

额定功率工况

真接挡

检测速度

校正驱动艳输出

功率/额定功率的

注:5010系划~5040系列式货车和罐式货车紫动轮输出功率的允许值按同系列普通货车的允许值下调2%;其他系列厢式货车和罐式货车驱动轮输出功率的允许值按同系列普通货车的允许值下满4与。1)半挂列车是按载质量分类

2)为汽车变速挡使用三挡时的参数值。4.2.4动力性合格的条件

TWm 2 7m

式中:m

** ( 4)

汽车在额定扭矩工况下的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与额定扭矩功率的百分比的允许值%;汽车在额定功率工况下的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与额定功率的百分比的允许值,%。-rKAONrKAca-

GB 18565—2001

4.2.5轿车的动力性按额定扭矩工况进行检测和评价、其他车辆应按4.2.4规定的两种合格条件中任选一种工况进行检测和评价。

5燃料经济性

按12.2规定的检验方法测得的汽车百公里燃料消耗量不得大于该车型原厂规定的应车速等速百公里燃料消耗量的110为。

6制动性

6.1车辆应其有行车制动、应急制动和驻车制动功能。6.2行车制动系制动踏板的自山行程应符台该车原厂规定的有关技术条件。6. 3行车制动在产生最火制动作用时的踏板力,对于座位数小于或等于9 的载客汽车应不大于500 N,对于其他车辆应不大十700 V.6.4液压行车制动在达到规定的制动效能叫,踏板行程(包括空行程,下同)不得超过全行程的3/4;制动器装有白动调节间隙装置的车辆的踏板行程不得超过全行程的4/5,且其座位数小于或等于9的载客汽车踏板行程不得超过120mm,其他类型车辆不得超过150mm。6.5驻车制动应能使车辆在即使没有驾驶员的情况下,也能停在上、下坡道上。驾驶员必须在座位上就可以实现驻车制动。施加于驻车制动操纵装置的力:手操纵时,座位数小于或等于9的载客汽车应不大十100V,其他车辆应不大士 600N;脚操纵时,座位数小于或等于的载客汽车应不大丁500N,其他车辆应不大于700N。

6.6驻车制动操纵装置必须有足够的储备行程,一般应在操纵装置全行程的2/3以内产生规定的制动性能,驻车制动机构装有自动调节装置时,允许在全行程的3/4以内达到规定的制动效能。棘轮或制动操纵装置应保证在达到规定车制动效能时,操纵杆往复拉动的次数不得超过三欢。驻车制动施通过纯机械装置把作部件锁止。不充许利用液压、气压或电力驱动来获得规定的驻车制动效能,6.7(压制动系统必须装有限压装置,确保贮气筒简内气压不超过充许的最高气斥。6-8采用气压制动系统的车辆.发动机在75%的额定功率转速下,4min(汽车列车为6min,城市铰接公其汽车和无轨电车为8min)内气压表的指气压应从零开始升至起步气压(末标起步气压的,按400kP计)。

6.9车辆的行车制动必须采用双管路或多管路。6.10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当挂车与牵引车意外脱离后,挂车应能自行制动,牵引车的制动仍然有效。

6. 11 车辆安装队抱制动装置的要求接 GB 12676—1999 中 4. 2. 20 和 4. 3. 13 的规定。6.12翻动系统故障报警装置应究好有效。6.13试验台检验(以下简称\台试”)制动性能6.13.1行车制动性能

6.13.1.1汽车在制动试验台上测出的制动力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台试制动力要求

制动力总和\与整车重量的百分比/不空载

1)空载和满载状态下测试均应满足此要求6.13.1.2台试时的制动气压和制动踏板力要求)满载检验时

轴制动力与轴荷的百分比/%

气压制动系:气压表的指示气压≤额定工作气压,后轴

GB 18565 2001

液压制动系:踏板力,座位数小于或等于9的载客汽车≤500 N,其他车辆≤700N.

b)空载检验时

气压制动系:气压表的指示气压s600kPa;液压制动系踏板力,座位数小于或等于9的载客汽车≤400 N;其他车辆≤450N。

6.13.1.3制动力苹衡要求

在制动力增长个过程中向时测得的左右轮制动力差的最大值,与全过程中测得的该轴左右轮最大制动力中大者之比,对前轴不得大于20%;对后轴:当后轴制动力大于或等于后轴轴荷的60K时不得大于24关;当后轴制动力小于后轴轴荷的60%时,在制动力增长全过程中同时测得的左右轮制动力差的最大值不得人于后轴轴荷的 8%

6.13.1.4汽车制动协调时间(指在急踩制动时,从踏板开始动作至制动力达到表2规定的制动力75为时所需的时间):对采用液压制动系的车辆不得大于0.355;对采用气压制动系的车辆不得大于0.56s.

6.13.1.5车轮阻滞力:进行制动力检测时,车辆各轮的阻滞力均不得大于该轴轴荷的5%。6.13.1.6制动完全释放时间(从松开制动踏板到制动消除所需要的时间)对单车不得大于0.8 s。6.13. 2应急制动性能

6-13.2.1应急制动应在行车制动系统有一处管路失效的情况下,在规定的距离内将车辆停住。6.13.2.2检查汽车是否具有有效的应急制动装置。如变检汽车没有应急制动装置或对其应急制动性能有质疑时,应按6.13.2.3的规定检验其应急制动性能。6.13.2.3应急制动性能要求:汽车在制动试验台上,应急制动起作用时,其测得的制动力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汽车应急制动力要求

车辆类型

座位数≤9 的载客汽车

其他载客汽车

巍货汽车

6.13.3驻车制动性能

应急制动力总和

占整牵重量白分比/%

手操纵

允许操纵力/N

脚操织

当采用制动试验台检验车辆驻车制动的制动力时,车钢空载,乘坐一名驾驶员,使用驻车制动装置,驻车制动力的总和应不小丁该车在测试状态下整车重量的20%;对总质量为整备质量1.2倍以下的车辆,限值为15%,

6.14道路试验(以下简称\路试\)制动性能车辆路试制动性能要求接B72581997中6.14的规定:6-15当车辆经台试后,对其制动性能有质疑时,可用6.11规定的路试进行复检,并以满载路试的结果为准。

7转向操纵性

7.1转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

7.1.1最大设车速大于或等于100kn/h的汽车:20;7.1.2最大设计车速小于100km/h的汽车:30°。7.2转向轻便性

-KAONr KAca-

GB 18565 2001

7.2.1路试检测:汽车空载在平坦、十燥和清洁的硬路面上以10km/h的速度在5之内沿螺旋线从直线行驶过渡到直径为24m的周行驶,施加于转向盘外缘的最大切向力不得大于15\N,7.2.2原地检测:汽车转向轮置于转角盘上,转动转向盘使转向轮达到原厂规定的最大转角,在全过程中用转向力测试仪测得的转动转向盘的操纵力不得大于120 N。7. 3转向轮的横向侧滑量

7.3.1前轴采用非独立悬架的汽车,转向轮的揽向侧滑量,用侧滑仪(包括单、双板)按12.4.2规定的方法检测时,侧滑量值成不大于5 m/km。7.3.2前轴采用独立悬架的汽车,可以前轮定位参数值符合原厂规定的该车有关技术条件为合格,7.4车轮定位值

7.4.1车辆的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该车有关技术条件的规定。7.4.2凡后轮有定位技术参数的汽车,后轮定位值应符个该车有关技术条件的规定,7.5车辆的最小转弯直径

以前外轮轨迹中心线为基线测量,其值不得大于24m。转间轮的最大转向角应符合原!规定的该车的有关技术条件。内,外轮转角应符合一定的几何比例关系。7.6悬架特性

对于最人设计车速人于或等于100km/h、轴载质量小于或等于1500kg的载客汽车,应接12.4.3规定的方法进行悬架特性检测。7. 6. 1用邀架检测台按12.4. 3. 1 规定的方法检测时,受检车辆的车轮在受外界激励振动下测得的吸收率(被测汽车共振时的最小动态车轮垂直载荷与静态车轮垂自载荷的百分比值)应不小丁40%,同轴左右轮吸收率之差不得大于15%。7. 6. 2用平板检测台按 12. 4. 3. 2 规定的方法检测时,受检车辆制动时测得的悬架效率应不小于45%,同轴左右轮悬架效率之差不得大于20%,7.7动力转向(或助力转向)的车辆卸载阀的工作时刻应符合原厂规定的该车的有关技术条件。7.8汽车应其有适度的不处转间特性,以使车辆具有常的操纵稳定性。7.9转向轮转向后应能自动回正.在平坦.硬实,十燥和消洁的道路上行驶不得跑偏,其转向盘不得有摆振或具他异带现象。

7.10转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无阻滞现象,车轮转向过程中不得与其他部件有干涉现象。7.11转向节及臂,转向横、拉杆及球销应无裂纹和损伤,并且球销不得松旷。对车辆进衍改装或修理时:横直拉杆不得拼焊。

8照明和信号装置及其他电气设备8. 1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

8.1.1在检验前照灯的近光光束照射位置时,前照灯在距离屏幕前10 加处,光束明暗截止线转角或中点的高度应为0.611-~0.811(1I为前照灯基准中心高度),其水平方向位置要求间左间右偏均不得超过100 mm。

8.1.2四灯制前照灯其远光单光束的照射位置,前照灯在距离屏幕10 m处,光束中心离地高度为0.851I~Q.9011,水平位置要求左灯向左偏不得大于100mm,向右偏不得大于170mm;右灯向左或向右偏均不得人于 170 mm。

8.13汽车装用远光和近光双光宋灯时以调艳近光光束为士。对丁只能调整远光单光束的灯,调整远光单光束。

8.1.4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检验按12.6规定的方法进行。8.2汽车每只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应达到如下要求:两灯制:12000cd;四灯制:10000cdl。149

测试时,电源系统可处干充电状态。GB 18565—2001

采用四灯制的汽车,其中两只对称的灯达到两灯制的要求时,规为合格。8.3汽车的灯具应安装牢靠、完好有效,不得因车辆振动而松脱、损坏,失去作用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的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8.4所有前照灯的近光都不得眩目。8.5汽车和挂车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光位.最小几何可见角度等应符合GB4785的有美规定,

8.6全挂车应在挂车前部的左右各装只红色标志灯,其高度应比全挂车的前栏板高出300~400 mm,距车箱外侧扇小于150 mm。8.7车辆应装置后回复反射器,车长大于10Ⅲ的车辆应安装侧回复反射器,汽车列车应装有侧回复反射器。同复反射器应能保证夜间在其正面前方 150 1 处用汽车前照灯照射时:在照射位置就能确认其反射光。

8.8装有前照灯的车辆应有远近光变换装置,并Ⅱ当远光变为近光时,所有的远光应同时熄灭。同一辆车上的前照灯不充许左,右的远、近光灯交叉开亮。8.9车辆的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挂车标志灯、牌照灯和仪表灯应能同时启闭,当前照灯关闭和发动机熄火时仍能点亮。

8.10空载高为3m以上的车辆均应安装示廓灯。8.11车辆应安装一只或两只后雾灯,只有当远光灯、近光灯或前雾灯打开时,后雾灯才能打开。后雾灯可以独立于任何其他灯而关闭,后雾灯可以连续工作,直至位置灯关闭时为止,之后一直处于关闭状态,直至再次打开,车辆(挂车除外)可以选装前雾灯。8.12车辆应装有危险报警闪光灯,其操纵装置应不受电源总开关的控制.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转向信号灯的闪光频率为1.5Hz士0.5Hz;起动时间应不大于1.5s。8.13汽车及挂车均应安装侧转间灯,若汽车前转问灯在侧面可现时则视为满足要求。铰接式车辆每一刚性单儿必须装有至少一对侧转间灯。8.14车辆仪表板上成设置与行驶方向相适应的转向指示信号和蓝色远光指示信号灯。:5仪表板上成设置仪表灯,仪表灯点亮时,做能照清仪表板上所有仪表并不得口,8.16各种客车应设置车厢灯和门灯。车长大于6㎡的客车应至少有两条车厢照明电路,仅用于进出处的照明电路可作为其中之。当条电路失效时,另一条应能正常工作,以保证车内照明,但不得影响驾驶员的视线和其他机动车的正常行驶。8.17,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任-条线路出现故障,不得干扰其他线路的正常工作。8.18车辆前、后转向信号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及制动灯天距100 m可见,侧转向信号灯点天距30 m可见;前,后位置灯、示灯和挂车标志灯夜间好天气距300m可见;后牌照灯夜间好天气距2m能看猜牌照号码,制动灯的亮度应明显大于后位灯。8.19车长大于6 m的客车应设置电源总开关,分线路保险完善的客车除外,8.20车速里程表、水温表、机油压力表、电流表.燃油表.气压表等各种仪表和信号装置应齐全有效。8.21发电机技术性能应良好。蓄电池应保持常态电压。所有电气导线应捆扎成束,布置整齐、固定卡紧、接头牢固,并有绝缘套,在导线穿越孔洞时需设绝缘套管。9排放与噪声控制

9.1排气污染物控制

9.1.1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污染物控制9.1.1.1按GB 18352通过型式认证的轻型汽车,应进行双急速试验或加速模拟工况(ASM)试验。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辆双愈速试验按12.7.1规定的方法进行,其排气污染物限值见表4。加速150

-rKAONr KAca-

GB 18565—2001

模拟工况试验按12.7.2规定的方法进行,其排气污染物限值见表5,9. 1. 1.2除 5. 1,1.1规定的其他M,V类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辆应按12. 7.3规定的方法进行意速试验,怠速试验排气污染物限值见表6。9.1.2装配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污染物控制9.1.2.1按GB18352通过型式认证的装配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应按12.7.4.1进行自由加速排气可见污染物试验,排气可见污染物限值见表7。9.1.2.2除 9.1. 2.1规定的其他装配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应按 12.7.4.2 进行自由加速烟度试验,自出加速试验烟度排放限值见表8。9.1.3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控制9.1.3.11998年1月1日以片:产的汽油车成家装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控制装置。9.1.3.2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控制装置成在有效使用日期(或有效使用里程)内,9.1.3.3连接管路应完好,胶管不得有断裂.老化、脱落等现象9.1.4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控制9. 1.4.1汽油车应装有曲轴箱强制通风系统,包括 PCV 阀或流量孔和通风管,9.1.4.2曲轴箱强制通风系统连接管路应完好,校管不得有断裂、老化、脱游现象,9.1.4.3用LI型水压计或微型压力计在机油标尺孔处检查急速.50%额定转速的曲轴箱压力,不得出现正压力

9.2汽车噪声控制

9.2.1汽车定置噪声:按 12. 8.1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其限值如表 9所示,9.2.2客车车内噪声出级应不大于82dB(A),中级以上营运客午车内噪声出级应不大于79 dB(A)。其检验方法按 12. 8. 2 的规定进行,9.2.3汽车驾驶员万袭噪出声级应不大于86dB(4),具梭验法按12.8.3的规定进行9.2.4喇叭声级:汽车喇叭声级在距车前2 m、离地高1. 2 m处用卢级计测量时,其值应为 90~115 dB(A),

表4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辆双息速试验排气污染物限值急速

车辆类型

2001年1月1日以后上牌照的M,类车辆2002 年1月 1 日以后上牌照的 N,\类车辆1)HC容现浓度值披正已烷当量

2) M, 指车辆设计乘员数(含驾驳员)不超过 6 人,且车辆最人总质最不超过 2 500 kg高意速

3) N, 还包括设计,上:乘员数(含驾驶员)超过 6 人,或车辆最大总质量超过 2 500 kg 但不超过 3 500 kg 的 M 类车辆。

车辆类型

2001年1月1口

以后上牌照的

M,\类车辆

2002年1月1日

以后上牌照的

N,\类车辆

GB18565—2001

表5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辆加速模拟工况试验排气污染物限值基准质量

HC/10-1

1) HC 容积浓度值按正己烷当量,ASM5025

NO/106

ASM2540

2)M:指车辆设计乘员数(含驾驶员)不超过 6 人,H,车辆的最大总质量不超过 2 500 kg。NO/10-

3) N1还包括设计上乘员数(含驾独员)超过 G 人,或车辆的最大总质量超过 2 500 kg 但不超过 3 50U kg 的 M 类车。

表6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急速试验排气污染物限值轻型车

车辆类型

1995年了月1日以前生产的在用汽车1.995 年 7 月 1 日起生产的在用汽年1)HC 容积浓度值按正已烷当量。co

重型车

表7装配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白由加速试验排气可见污染物限车

2001年 1月1日以后上牌照的在州车辆

2001年1月1.日以后上牌照的装配废气祸轮增压器的在用车152

-rKAoNrKAca-

光吸收系数

GB18565

表8装配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自由加速试验烟度排放限值车

1995年月1R以前生产的在用车

1995, 年 7月 1 口起生产的在用车车辆类型

微型客车、货车

轻型客车、货车

越野车

中型弃车.货车

人型客车

重型货车

表9汽车定置噪声限值(tB)

车辆出厂期

燃料种类

ni ≤4 300 r/min

nr≥1300 r/min

Ns147kw

N>1471W

注,N-汽车发动机额定功率。

发动机额定转速,

10密封性

10.1客车防雨密封性

1998年1月1

按 12. 9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应达到 QC/T 176的有关要求。10.2连接件密封性

汽车上各连接件无漏油、渗水和漏气现象。10.3制动系统密封性

烟度值

:998年1月1日

技以后

10.3.1采用气压制动的汽车,当气压升至600kPaH不使用制动的情况下,停止空气压缩机3min后,其气压降低值应不大于10kPa。在气压600kPa的情况下,将制动踏板踩到底,待气压稳定后观察3nin,单车气压降低值应不大于20kPa;汽车列车气压降低值不得超过30kPa。10.3.2采用液压制动的汽车在保持踏板力为700N达到1min时,踏板不得有缓慢向地板移动的现象。

11整车装备

11.1基本要求

11.1.1整车装备应齐全、完好,有效,各连接部件紧固完好,车体应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在离地商1.5m内测量)高度差不得大于40mm;左右轴距差不得大于轴距的1.5/1000,11.1.2车辆的结构不得任意改造。11.1.3营运车辆的车顶、车门、车身、风窗玻璃等部分的标识应统一,齐全有效,并符合有关规定11.2车辆尺寸参数

GB 18565 2001

11.2.1车辆的外廓尺小限值应符合表10的规定。表10车辆外廓尺寸限值

车辆类型

载货汽车(包括载货越野汽车)整体式客车

半挂汽车列车

全挂汽车列车

11.2.2车辆后悬

客车及封闭式车厢(或体)的车辆后悬不得超过轴距的65%,最大不得超过3.5m,其他车辆后悬不得超过轴距的55%,对于三轴车辆,若二、三轴为双后轴,其轴谢应接第一轴牟双后轴中心线的距离计算;若一、二轴为双转向轴,其轴距按一、三轴的轴距计算。多轴车辆的后悬应从最后一轴的中心线往后计算,对于客车,后悬应以车身外蒙皮尺寸计算。如后保险杠突出于后背外蒙皮,则以后保险杠尺寸计算,不计后尾梯。

11.3车辆质量参数

11.3. 1车辆总质量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值:a)半挂汽车列车、全挂汽车列车:40000 kgth)集装箱半挂列车:46000kg。11.3.2车辆轴载质量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值::a)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 000kgb)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000kg!c)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 000kg;d)双联轴(每侧齐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 000 kg;e)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8000kg;f)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2000kgg)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000kg。11.3.3在11.3.2中,凡已经国家批准生产的单轴轴载质量大于10t、小于或等于13t的车辆,贝要车辆的总质量符合国家核定的吨位标准,暂以国家核定的轴载质最视同轴载质量限值标准。11.3.4用轴(轮)荷仪测量车辆的前后轴(轮)荷及整车重量,在整备质量状态下测得的值应不超出汽车制造规定的该车整备质量的5%。11.4车速表检查

车速表允许误差范围为十20%~—5%,即当实际车速为40km/h时,车速表指示值应为38~~48km/h,其检验方法按12.10的规定进行。11.5滑行性能

11.5.1用底盘测功机检测时,按12.5.1规定的方法测得的初速为30km/h的滑行距离,应符合表11的规定。

11.5.2路试检测时,按12.5.2规定的方法测得的初速为30km/h的滑行距离应符合表11的规定。表11车辆滑行距离要求

汽车整备质量M/kg

1 000M≤4 000

4 000M≤5 000

双轴驱动车辆滑行距离/m

TTKAON KAca-

单轴驱动车摘滑行距离/m

≥180

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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