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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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56-2003 镁合金热挤压型材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2次  |  2024-12-17 14:21:09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标准《GB/T 5156-2003 镁合金热挤压型材》,该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 化学成分的检测一般采用光谱分析或化学分析方法
  • 力学性能的检测主要使用拉伸试验机进行
  • 硬度检测通常使用布氏硬度计(Brinell Hardness Test)
  • 尺寸检测可使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
  • 外观检查一般通过目视检查进行

涉及产品:

  • 各种规格的镁合金热挤压型材
  • 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电子产品等领域的结构件和部件

GB/T 5156-2003 镁合金热挤压型材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镁合金热挤压型材

标准号:GB/T 5156-2003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1985-05-08

实施日期:2004-05-01

标准状态:现行

GB/T 5156-2003 镁合金热挤压型材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镁合金热挤压型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合同内容等。本标准适用于镁合金热挤压型材。GB/T5156-2003镁合金热挤压型材GB/T5156-2003

GB/T 5156-2003 镁合金热挤压型材的部分内容

GB/T 5156—2003

本标准是对GB/T5156一1985《镁合金热挤压型材》的修订,本标准是参考美国ASTMB107—2002标准编制的。

本标准与 GB/T 5156-

—1985相比,主要有如下变动:-采用了新的合金牌号和状态代号。一力学性能指标采用了国际单位制并增补了布氏硬度指标。增加了低倍组织要求。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5156—1985。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国军、文丽华、潘哲、王涛、唐明君、何振波。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5156--1985。

1范围

镁合金热挤压型材

GB/T 5156-—2003

本标准规定了镁合金热挤压型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合同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镁合金热挤压型材。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推。GB/T22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31

GB/T 3199

GB/T 4297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贮存镁合金加工制品低倍组织检验方法GB/T 5153

变形镁及镁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SH0039工业凡士林

GB/T13748(所有部分)

镁及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16865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GJB/Z125军用铝合金、镁合金挤压型材截面手册SY1502炮用润滑脂

3要求

3.1产品分类

3.1.1牌号、状态

镁合金挤压型材的牌号、状态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合金牌号

AZ40M,ME20M

注:新、旧牌号及新、旧状态对照表见附录A。3.1.2标记示例

示例1:

用ME20M制造的、热挤压状态、型号为XC141-7的不定尺型材,标记为:镁型ME20M-H112XC141-7GB/T5156—2003示例2:

H1I2、F

用ZK61M制造的、热挤压后人工时效状态、定尺长度3500mm、型号为XC6283的型材,标记为:镁型ZK61M-T5 XC6283X3500 GB/T 5156—20031

GB/T5156—2003

3.2化学成分

型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5153的规定。3.3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

3.3.1型材的厚度、宽度等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GJB/Z125或供需双方签定的技术图纸的规定。3.3.2尺寸及允许偏差

表2规定的型材尺寸允许偏差供供需双方协商图纸时参考。表2

型材名义尺寸

>1. 50~2.50

>2. 50 ~3.50

>3.50~~6.00

>6. 00~12. 00

>12. 00~25. 00

>25. 00 ~50, 00

>50. 00~75. 00

>75.00~~100.00

>100. 00~~125.00

>125. 00~150. 00

>150. 00 ~ 175. 00

>175. 00 ~200. 00

>200. 00~~225. 00

>225. 00 ~250. 00

>250. 00~275. 00

>275. 00~300. 00

3.3.3型材的角度偏差

型材的角度偏差均不应超过士2°3.3.4型材的间隙

3.3.4.1型材的平面间隙

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把直尺横放在型材的任一平面上时,型材平面与直尺之间的间隙应不大于被检型材平面宽度的2%,但最大间隙值不超过1mm。测量方法如图1所示。宽度

3.3.4.2型材的曲面间隙

7777N7777777

平面间隙

要求检查曲面间隙的型材,须在图纸上注明。曲面间隙用样板检查,样板由需方提供,其间隙不大于弧长的1%。测量方法如图2所示。2

3.3.5型材的弯曲度

GB/T5156—2003

壁厚小于或等于4mm的型材,允许有用手轻压(小于196N)能消除的均勾弯曲壁厚大于4mm~10mm的型材,每米允许有不超过4mm的均匀弯曲;壁厚大于10mm的型材,每米允许有不超过2 mm的均匀弯曲。带圆头及楔形型材,每米允许有不超过 4 mm的镰刀形弯曲。3.3.6扭拧度

型材任1 m长度上,围绕其纵轴的扭拧度(α1)应不超过3°,整根型材上最大扭拧度(α2)不超过7°。测定时,将型材放在平台上,测其任意1m长度上扭起的高度(ui)和整根型材上扭起的最大高度(vz),如图 3所示。仅当 i<型材宽度×sinαl且 z<型材宽度× sinαz时,扭度符合要求。图3

3.3.7型材圆角半径

型材圆角半径检测方法如图4所示,其允许偏差应符合供需双方协议的图纸要求。当图纸上未注明时,圆角半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图4

圆角半径

>1. 00~3. 00

>3. 00 ~~10. 00

>10.00~25.00

允许偏差(士)

单位为毫米

GB/T 5156--2003

3.3.8长度充许偏差

型材长度为定尺时,允许偏差为十20mm。以倍尺交货的型材,长度偏差为+20mm,锯口为5mm。不要求定尺交货的型材,交货长度为1000 mm~6000mm。对以上尺寸偏差有特殊要求时,须在合同中注明。

3.3.9切斜度

型材的端头应切齐,切斜度不超过3°。型材端头的外围应清洁,无毛刺。3.3.10波浪度

型材波浪高度不允许超过1mm,每米长度上不应多于1处波浪,但高度小于0.2mm的波浪不计在内。

3.4力学性能

型材的室温纵向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只测力学性能,当无法取力学性能试样时,可做布氏硬度。

抗拉强度

合金牌号

3.5表面质量

供货状态

Rr/(N/mm2)

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

Rpo.2/(N/mm2)

不小于

3.5.1型材表面应清洁,不允许有裂纹、腐蚀斑点和各种压人物。断后伸长率

布氏硬度

3.5.2型材表面允许有不超过负偏差的起皮、碰伤和压陷以及不超过负偏差之半的点状粗糙、划伤和个别擦伤。所有允许缺陷的总面积在1m长度上不超过其所在表面的4%。3.5.3型材表面允许有轻微挤压痕,其深度不得超过0.1mm。3.5.4型材表面应进行氧化处理其氧化层应完好,不露基体金属,不脱落。3.6低倍组织

3.6.1型材的低倍组织上不允许有裂纹、裂口、气孔和缩尾等破坏金属连续性缺陷。3.6.2型材制品低倍组织允许有深度不超过偏差余量(该点的实测厚度与允许的最小厚度的差值)之半的成层存在。

3.6.3ZK61M合金型材(壁厚大于10.00mm)检查粗晶环,其深度应不大于5mm。4试验方法

化学成分仲裁方法

型材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按GB/T13748,取样参照GB/T17432执行。4.2室温力学性能检验方法

型材的室温力学性能检验按GB/T228规定,取样参照GB/T16865规定进行,硬度试验按GB/T231进行。

4.3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型材的低倍组织检验按GB/T4297进行。4.4表面检查方法

型材的表面质量用肉眼检查,对不能确定深度的缺陷可以修磨,必须保证修磨后的型材尺寸不超出允许偏差。

4.5外形尺寸测量办法

型材的尺寸检验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量具测量。5检验规则

5.1检查与验收

GB/T 5156—2003

5.1.1型材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5.1.2需方收到产品后,应在5日内按本标准的规定开箱复验。复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表面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1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应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5.2组批

型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熔次,同状态,同规格组成。5.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尺寸偏差、表面质量和低倍组织的检验。5.4取样

检验项目、取样位置和取样数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

检验项目

化学成分

室温力学性能

尺寸偏差

低倍组织

外观质量

取样位置

按批次任取一根

挤压前端

任一部位

挤压尾端

任意部位

5.5检验结果的判定

取样数量

按GB/T17432

取根数的10%,不少于2根,每根取1个试样。50%的试样(不少于2个)测Rpo.2逐根检验

取根数的10%,但不少于2根。每根取1个试样

逐根检验

5.5.1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判该熔次(或批)不合格。5.5.2尺寸、外观质量不合格时,为单件不合格。要求的章条号

检验的章条号

5.5.3力学性能不合格时,应从该批(炉)中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包括原来不合格型材)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不合格时,判全批不合格。但该批料可由供方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或进行重复热处理,重新取样。

5.5.4低倍组织即使存在一个试样不合格时,也应从该批型材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检验。重复试验结果仍有不合格者,则该批报废,但允许供方逐根检查,合格者交货。因成层或缩尾不合格时,应切至低倍组织合格为止。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标志

型材的包装箱标志参照GB/T3199规定执行。在验收合格的产品前端应打上如下印记:供方技术监督部门的印记;

b)批号; 

c)合格牌号;

GB/T 5156—2003

d)供应状态。

注,平面部分的宽度小于20mm的型材或形状不便打印的型材,在每箱制品的前端拴一标牌。标牌上应打上合金牌号、状态、批号和检印。

2包装、运输和贮存

型材经氧化处理后,涂预先加热至100℃以上脱水(除掉泡沫)炮油,炮油应符合SY1502的规6.2.1

定(允许用含有6%精制蜡的中性或弱碱性凡士林代替炮油,其成分符合SH0039的规定)。6.2.2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其他要求参照GB/T3199的规定执行。6.3质量证明书

每批型材应附有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质量证明书,注明:供方名称、地址、电话、传真;a)

b)产品名称;

合金牌号;

规格;

供应状态,

批号;

净重或件数;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和技术监督部门印记;i)本标准编号;

j)出厂日期(或包装日期)。

合同内容

订购本标推所属材料的合同中应包括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

b)牌号,

状态;

d)尺寸规格;

重量,

本标准要求的应在合同中注明事项;f)

本标准编号:

增加本标准以外内容时的协商结果。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镁合金新旧牌号及新旧状态对照表新旧牌号对照表(见表A.1)

新牌号

新旧状态对照(见表A.2)

新状态

旧牌号

旧状态

GB/T5156-2003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GB/T 5156-2003 镁合金热挤压型材》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GB/T 5156-2003 镁合金热挤压型材》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GB/T 5156-2003 镁合金热挤压型材》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热门检测项目推荐

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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