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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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948-1998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0次  |  2024-12-17 15:02:51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在标准《GB 5948-1998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中,涉及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相关产品内容可以通过下列形式呈现:

检测项目:

  • 配光性能检测
  • 前照灯光束的分布和强度检测

检测方法:

  • 使用标准测光仪器进行光束分布的测量
  • 根据标准规定的位置和角度对前照灯进行光度测试
  • 测试灯光的照度和亮度,以确保符合标准的强度要求

涉及产品:

  • 摩托车前照灯
  • 白炽丝光源前照灯

这些项目和方法帮助确保摩托车前照灯产品的配光性能符合国家标准,为驾驶者提供安全和有效的道路照明。

GB 5948-1998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

标准号:GB 5948-1998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1986-03-01

实施日期:1999-10-01

标准状态:现行

GB 5948-1998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L3、L4和L5类摩托车(不包括轻便摩托车)使用的各种类型的前照灯。GB5948-1998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GB5948-1998

GB 5948-1998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的部分内容

GB5948-1998

本标准是参照ECENo.57和72法规(E/ECE/324E/ECE/TRANG/505Rev.1/Add.56/ReV.1September 1,1995&.Rev.1/Add.71/Amend.1/Corr.1August 25,1995)对GB 5948—86《摩托车前照灯配光性能》进行修订,在最主要的配光要求等技术参数上和该两项法规等同。对于上述ECE两项法规95年版本的附件中关于“配光性能的运行稳定性试验”“装有塑料配光镜的整灯试验、部件试验或其材料样品试验”,以及ECENo.72法规(95年版本)的正文中的“标准前照灯”均未列入本标准。

本标准增列了灯座的要求(上述ECE版本无此内容)。本标准与前版(GB5948--86)主要改变情况的说明:a)前版仅参照八十年初的ECENo.57法规;b)比前版增加了管理条款及其认证规定,明确本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c)列入灯座的要求,以确保使用的互换性。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5948--86自行废止。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均为标准的附录。本标推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妇口。本标准由上海汽车灯翼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国坪。

本标准于1986年3月首次发布。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Photometric characteristics ofmotocycle headlamps equipped with filament light sourcesGB 5948-1998

代替GI594886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以下简称前照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L3、L4和L5类摩托车(不包括轻便摩托车)使用的各种类型的前照灯。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4599—1994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GB/T3978—1994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GB15766.1--1995道路机动车辆灯泡尺寸、光电性能要求IECPublication61-2灯头和灯座及其互换和稳定性控制量规GB4785-1998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3定义

本标准采用的定义同GB4599。

4技术要求

4.1般规定

4.1.1前照灯应设计和制造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使受到振动,仍能保证满足使用要求和符合本标准4.3的配光要求。

4.1.2对于半封闭式前照灯(灯泡更换式)的灯泡安装,应满足即使在黑暗中也能把灯泡装在正确的位置上,即定位卡脚能准确进入定位槽中(公差配合适当),并且,当灯泡装错位置时会明显地歪斜。4.1.3前照灯的光色应为白色,其色度特性应符合GB4785的规定。检查色度坐标应使用相当于GB/T3978规定的标准照明体A光源(色温为2856K)。但对于封闭式前照灯(非灯泡更换式),其色度坐标在试验电压下测量。4.2封闭式前照灯、灯泡及其灯座4.2.1封闭式前照灯的标称电压为6V或12V,其功率等光电参数由制造者和用户商定。4.2.2半封闭式前照灯使用的灯泡为:S1、S2或HS1并应符合GB15766.1的规定。4.2.3半封闭前照灯使用的灯座应符合IECPublication61-2的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10-19批准328

1999-10-01实施

使用的灯泡

4.3配光要求

GB5948--1998

PX43t-38

IECPublication61-2活页号

7005-12-5

7005-12-5

7005-34-1

4.3.1前照灯的配光应使近光具有足够的照明并不眩目,远光具有良好的照明。4.3.2配光应在前照灯基准中心前25m,过HV点的铅垂配光测试屏幕上测定,配光测试屏幕的具体布置如附录A(标准的附录)或附录B(标准的附录)所示。4.3.3近光

4.3.3.1对于使用S1、S2灯泡或类似的封闭式前照灯:a)如附录A(标准的附录)图所示的配光屏幕上,近光应产生明显的水平明暗截止线,并在V-V线左右至少5°范围内保持整直和水平。b)在配光屏幕上,各测试点或区域的照度限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区(H-H线及其以上任何点)

50L和50R连线上任何点(50V除外)50V

50R/50V.50L/50V

25L和25R连线上任何点

N区(25L和25R连线以上至375mm内任何点)注:50R/50V、50L/50V的比值仅作技术性能评定,不作考核。4.3.3.2对于使用HS1灯泡或类似的封闭式前照灯:最大限值

最小限值

a)如附录B(标准的附录)图所示的配光屏幕上,近光应产生明显的明暗截止线,其水平部分在V-V线的左侧,右侧为与水平线向上成15的斜线,或向上成45°斜线至与水平线垂直距25cm转向水平的折线。

b)在配光屏幕上,近光各测试点或区域照度的限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区任何点

N区任何点

「区任何点

最大限值

最小限值

4.3.3.3在1、Ⅱ、或V测试区域内,其水平方向相邻间的照度变化应均匀,无明显的陡变,不致影响良好的可见度。

4.3.4远光

GB 5948-1998

4.3.4.1对于使用S1,S2灯泡或类似的封闭式前照灯a)如附录A(标准的附录)图所示的配光屏幕上,远光的最亮区域偏离H-H线上下不得超过0.6°。b)在配光屏幕上,远光最大照度、测试点或测试区域照度的限值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最大照度、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HV至1125L.和R

HV至2250L和R

最大限值

最小限值

4.3.4.2对于使用HS1灯泡或类似的封闭式前照灯,在附录B(标准的附录)图所示的配光屏幕上,远光最大照度、各测试点或测试区域照度的限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最大照度、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HV至1125L或R

HV至2250L或R

最大限值

4.3.5配光屏幕上各测试点的有效面积应包含在边长为65mm的正方形内。5试验方法

5.1试验暗室、装置及设备,应符合GB4599的规定。5.2配光测试时的电压或光通量

5.2.1封闭式前照灯,配光测试均规定在标称电压下进行:5.2.2半封闭式前照灯,配光测试应采用标准灯泡,并在表5规定的光通量下进行。表5

灯泡类型

测配光光通量电压

光通量(远光/近光),lm

6V左右

398/284

12V左右

568/426

最小限值

12V左右

700/450

5.3配光测试前应将封闭式前照灯或灯泡以测试时的电压点燃,使其光性能趋于稳定。5.4配光测试前的照准

5.4.1对于使用S1、S2灯泡或其类似的封闭式前照灯,是以远、近光为照准基准,在灯前至少10m的照准屏幕上进行,具体为:

a)水平方向:应使远光的最亮区域对准VV线【但应符合4.3.4.1的a)条规定】;b)垂直方向:应使近光的水平明暗截止线置于H-H线下25cm处(灯前25m的屏幕上)。5.4.2对于使用HS1灯泡或其类似的封闭式前照灯,是以近光为照准基准,具体为:a)水平方向:应以近光的明暗截止线的转角,置于V-V线上,若转角不清晰,以满足75R和50R的照度为推;

b)垂直方向:应以近光的明暗截止线的水平部分,置于H-H线下25cm处,c)照准时,为使明暗截止线清晰易见,允许遮蔽部分配光镜;d)照准与否,是以目视V-V线左右5°范围内进行判定;330

GB5948--1998

e)按上述调整后,近光或远光尚不能满足要求,允许在水平方向,把明暗截止线向左或向右调整不得超过1°(44cm);在垂直方向,明暗截止线向上调整不得超过H-H线。6检验规则

半封闭式前照灯配光测试应装以标准灯泡,在有异议时允许更换标准灯泡重新测试。注:标准灯泡应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指定专门的检测机构确认,并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半封闭式前照灯产品使用的灯泡,应是经认证的产品;在我国灯泡开展认证前,应是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指定专门的检测机构鉴定的产品。6.1前照灯不同型式的判定

在以下主要方面有差异的,则被认为是不同型式:a)商品名称和商标;

b)光学系统的特性;

c)通过反射、折射或吸收能改变光学效果的外加附件;d)使用灯泡的类型为:S1、S2或HS1;e)配光镜及其外表面保护层材料;f)若是封闭式前照灯,则还有其结构、灯丝形状等;g)对于使用HS1灯泡的前照灯,还有其适合靠右行驶或靠右、靠左两者兼适合。6.2前照灯的型式检验

6.2.1前照灯不同型式的判定按上述6.1的规定。6.2.2产品申请认证者应提供:

a)足以识别该型式前照灯的特性图一式三份,包括配光镜详细的特性结构图;b)前照灯样灯二只(半封闭式前照灯还应包含灯泡)。6.2.3每只样灯应符合本标准4.1和4.2的规定。6.2.4按本标准第5章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每只样灯均应符合本标准4.3的规定。6.3前照灯的产品一致性检验

6.3.1对已经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以在批量产品中随机抽取样灯,来判定其产品的一致性。6.3.2随机抽取的样灯,应符合本标准4.1和4.2的规定。6.3.3按本标准第5章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随机抽取的样灯,应符合如下要求:6.3.3.1对于使用S1、S2灯泡或其类似的封闭式前照灯,按表1和表3规定放宽不超过20%,其中Ⅲ区放宽0.31x,远光HV点放宽到0.75Emax6.3.3.2对于使用HS1灯泡或其类似的封闭式前照灯,对表2和表4规定放宽有二种方式可任选种:

a)近光按表2放宽20%,但其中B50L放宽0.21x,重区放宽0.31x;远光按上述表4规定放宽20%,HV点放宽到0.75Emx。或者:b)把近光B50L、75R、50R、25L和25R的各有效测试面积扩大为半径15cm的圆;V区高度从37.5cm降至22.5cm,宽度不变;照度限值除B50L允许按表2规定放宽0.11x,HV放宽0.2lx外,其余照度限值仍按原规定;远光按本条a)的规定。6.3.4随机抽取样灯数量规定为一一只,应完全符合上述6.3.2的规定。配光测量应符合6.3.3的相应规定,若不符合再随机抽取样灯五只,应至少有四只完全符合本标准4.3的相应规定,否则判定该产品一致性检验为不合格。

GB5948-1998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使用S1和S2灯泡或其类似的封闭式前照灯配光屏幕V

水平明暗截止线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使用HS1灯泡或其类似的封闭式前照灯配光屏幕3960

道路中心线

1125L区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GB 5948-1998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GB 5948-1998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GB 5948-1998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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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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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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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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