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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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 20657-1998 特警通信系统通用规范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5次  |  2024-12-14 16:03:05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标准《SJ 20657-1998 特警通信系统通用规范》,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以及涉及的产品: ### 检测项目

1. **信号质量检测**:包括信号稳定性、信号强度等。 2. **频率测试**:验证系统在不同频率下的性能。 3. **环境适应性检测**:包括温度变化、湿度和其他环境因素的影响。 4. **电磁兼容性检测**:评估系统在电磁干扰下的性能。 5. **系统延迟测试**:检查信号传输和处理的延时。 6. **可靠性测试**:包括故障率、使用寿命等。

### 检测方法

1. **实验室测试方法**:在受控环境下通过专用仪器进行信号和系统特性检测。 2. **现场测试**:在实际使用环境中进行的性能和适应性测试。 3. **模拟测试**:使用计算机模拟特警通信系统的各种工作状态和负荷情况。 4. **振动和冲击测试**:用于验证设备在物理冲击和振动下的性能。

### 涉及产品

1. **特警专用通信设备**:如对讲机、通信基站等。 2. **网络传输设备**:传输系统和相关终端设备。 3. **环境测试配件**:用于检测和保证产品在各种环境中正常工作的辅助配件。

这些信息基于标准的一般内容,具体详细信息应参考标准的全文和相关技术文件。标准可能会列出更详细的测试条件和要求,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根据项目的特定需要进行阅读和实施。

SJ 20657-1998 特警通信系统通用规范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特警通信系统通用规范

标准号:SJ 20657-1998

标准类别:电子行业标准(SJ)

发布日期:1998-03-11

实施日期:1998-05-01

标准状态:现行

SJ 20657-1998 特警通信系统通用规范的简介

本规范规定了特警通信系统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交货准备和说明事项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特警通信系统中各类设备。编写产品规范时应遵守本规范要求。SJ20657-1998特警通信系统通用规范SJ20657-1998

SJ 20657-1998 特警通信系统通用规范的部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5820

SJ 20657 1998

特警通信系统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special police communication systems1998 -03 -11发布

1998-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批准范围

2引用文件

3要求

4质量保证规定

5交货备

6说明事项…

附录A缺陷分类(补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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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1.1主题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特警通信系统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lcatlon for

special pollce cozrumunikcation systensSJ20657-1998

本规范规定了特警通信系统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交货准备和说明事项等内容。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特警通信系统中各类设备。编写产品规范时应遵守本规范要求。2引用文件

GB191-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3380-82电话自动交换网铃流和信号音GB6282-8625~1000MHz陆地移动通信网通过用户线接人公用通信网的接口参数CB9410-88移动通信天线通用技术规范GB12192-90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发射机测量方法GB12193-90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接收机测量方法GB/T1549!-1995移动通信双工器电性能要求及测量方法GB/T15844.1-1995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5844.5-1995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机质量评定规则专用移动通信系统接入公用电话自动交换网的接口技术要求CB

GB/T15874-1995集群移动通信系统设备通用规范GJB15!-86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GJB152-86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GB179-86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表GB230-87军用对流层散射通信系统接口GJB367.1-87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设计制造要求CJB367.2-87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坏境试验方法GJB367.3-87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作可靠性鉴定试验和验收试验方法GJB367.5-87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包装、运输和存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8-03-11发布1998-05-01实施

SJ 20657--1998

GJB368.2-87装备维修性通用规范维修性基本要求GJB368.5-87装备维修性通用规范维修性的试验与评定GJB450-88装备研制与生产的可靠性大纳GJB663-89军用通信设备及系统安全要求SJ/T10413-93中小容量多信道移动通信系统总规范SJ20044-92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的安全要求3要求

3.1合格鉴定

按本规范提交的产品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3.2设计

3.2.1系统构成

系统主要由基站设备(控制终端、基地台、合路器、分路器、天线及馈线、不间断电源、调度电话等)、固定电台、车载电台及手持电台等组成。3.2.2系统设备设计制造应满定GJB367.1中有关要求,系统信令采用模拟或数字制式总体设计方案必须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优选出最佳方案,使系统的通信能力得到最大程度发挥。

3.3结构

系统设备的结构应符合GJB367.1中1.5条的要求,应具有良好的工艺性、继承性,能适应各种规定环境的要求。结构还必须牢固、可靠、安全,便于安装、维修和搬运3.4外形尺寸

系统各类设备的外形尺寸由产品规范规定。3.5重量

系统各类设备的重量由产品规范规定。3.6颜色

系统各类设备的颜额色由产品规范规定:3.7表面状况

系统各类设备的表面状况应符合GJB367.1中12.6条的有关规定3.8产品标志和代号

3.8.1铭牌

各类产品应有永久性铭牌,铭牌应标明产品名称(或代号)、厂名、出厂口期、序号3.8.2标志

各类设备前后面板上的并关:旋钮、接插件等应有明显的操作标志。3.9外观质量

各类设备的外壳涂层应无起泡、堆积、开裂、明显划溅,金属件镀层完好,无锈蚀或脱落等疵病。

3.10安全性

系统设备的人机安全要求应符合CJB663和(GJ3367.1的行关规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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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维修性

SJ 206571998

系统设备的维修性设计应遵守 GIB 367.1中1.6条和 CIB 368.2的有关规定。设备故障的平均修复时间(MTTB)应不超过0.5h。3.12系统性能特性

3.12.1系统一般特性(见4.8.4条)3.12.1.1工作频段

工作频段为350~1000MHz,具体选用频段按国家标委会规定。3.12.1.2信道间隔

信道间隔为25kHz。

3.12.1.3系统工作方式

系统工作方式可以是单区制或多区制,移动台一般为异频单工或双工方式工作,3.12.1.4系统工作时信道选择方式信道选择方式可以是循环定位、循环不定位、循环分散定位或其它改进型,3.12.1.5系统信令

系统信令可以采用模拟信令或数字信令。3.12.1.5.1模拟信令

a.模拟信令可以采用 DTMF码或 CCIR规定的单音;b,模拟信令编码格式由产品规范规定。3.12.1.5.2数字信令

a.传输速率;300bit/s或1200bit/sb.基带信号码型:曼彻斯特(Manchester)码:c.编码格式

位同步码

字同步码

信息码

纠错码

其中:位步码为1010101010101010,码长16bit;字同步码为巴克(Barker)码,长度n=位:

纠错码为BCH、哈克巴(Hagelharger)码。d.差错控制方式:前向纠错方式(FEC);e.调制方式:FSK或MSK副载被调制。3.12.1.6系统无线信道数目

无线信道不大于8个。

3.12.1.7系统进有线网方式

3.12.1.7.1系统控制终端接人公用电信网端局,人网方式应符合GB中有关规定,

3.12.1.7.2系统控制终端以中继方式接人用广交换机,即控制终端的出中继线接入用户交换机的用户级,用户交换机的出中继线接人控制终端的用户级。3.12.1.7.3系统控制终端以用户线接入用户交换机的月广级3.12.1.8系统通信距离

系统通信距离(平原地区)般按以基站为中心计算:a.移动式车载台可达40km;

b.移动式手持台可达15km。

3.12.1.9接口参数

3,12.1.9.1系统与电信网接口

SJ 20657—1998

.系统按3.12.1.7.1条方式接人电信网端局,接口参数应符合GB专用移动通信系统接入公用电话自动交换网的接口技术要求中有关规定。,系统按3.12.1.7.2条及3.12.1.7.3条方式接人用户交换机,接口参数应符合GB6282中的规龚,

3.12.1.9.2控制终端与基地台接口用各种传输线路连接,传输信令和语音。接口要求:

a.音频信号带度:300~3000Hz

h.接口阻抗:6002;

c.采用4线制的平衡方式或单端共地方式。3.12.1.9.3传输性能指标

传输性能应符合GB专用移动通信系统接人公用电话自动交换网的接口技术要求中的有关规定。

3.12.1.10系统全通路话音质量

a,音频通带内信纳比应不小于12dB;b.音频响应:在300~3000Hz范围内,相对于1020Hz的幅度变化范围应不劣于-2.2dB6.5dB;

c.系统通信概率:覆盖区域内90%地区和90%时间内应达到规定的系统全通路话音质量;边沿地区通信概率为70%。

3.12.2系统基本功能(见4.8.5条)3.12.2.1必备功能

a.系统内无线用户可自动呼叫有线用户;b.系统内无线用户可自动选呼或组呼系统内的无线用户;c.PABX有线用户可人工转呼或二次拨号呼叫无线用户;d.PSTN有线用户可人工转呼或二次拨号呼叫无线用户;.移动单元主呼拨号按键或被呼解码成功时都应有提示音:f.系统内用户间通话有明语和密码之分,明/密语转换由无线用户发信令提出请求,控制终端随机分配,通话双方自动按令锁在同一密钥号通话,系统密钥量为32g,控制终端可以遥毙无线用户,由专职人员来解除死机才能恢复正常工作;h.控制终端应具有故障检测和报警功能:i.控制终端应有自检程序和测试接口,以便对各通道的借令收发和话路质量进行检测;i.应具有良好的中文人机对话界面,能对系统参数,设备文件和用户参数进行编辑、修改或删除。

3.12.2.2选择功能

a.移动单元的单个拨号、存此拨号、编位拨号、摘机拨号及重复1:次拨导等功能油产品规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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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控制终端可以遥改无线用户号:心.对系统内的无线用户设置多种优先等级,有权用户具有强插功能,插话时必须切断第三方话路。插话前后必须有提示音;d.通话时间限制可由编程设定,到时前30s必须有提示音;e.设置开放信道。开放信道无线信令为DTMF码,控制终端软件要支持不同通信系统在同-DTMF信令下相互拨号呼叫和话路接续;f.系统允许无线用户脱网和回网工作;,应能察着系统运行的当前记录,选看某段时间内的运行记录及打印运行记录。3.12.3系统控制终端电性能

3.12.3.1接口参数(见4.8.6.1条)a.模拟信令控制终端输出DTMF信号或CCIB制单音信号,其单音频率准确度优于8x10-3,编码规则由产品规范规定;b.DTMF信号每个字符单音电平差不大于2dB;c.数字信令时钟精度应优于1×10-4;d.数字信令副载波的频率准确度及编码规则由产品规范规定;e.向有线电话网转发的拨号脉冲信号或DTMF信号应符合GB6282中的有关规定;f.送往有线电话网音频信号电平:4.5±2dBm/600Q;.有线电话网输出音频信号电平:0±2d3m/6000h.与基地台接口的音频信号电平由产品规范规定3.12.3.2系统管理单音(见4.8.6.2条)8.拨号音、振铃音、回铃音、忙音应符合CB3380中第2条表1的有关规定;b.各种提示音由产品规范规定。3.12.3.3音频响应(见4.8.6.3条)话路通道接收和发送通路在300~3000Hz范围内相对于1020Hz的辐度变化成为-1.5~0.8dB。

3.12.3.4音频失真(见4.8.6.4条)话路通路接收和发送通路的音频失真应小于3%:3.12.3.5解码电平(见4.8.6.5条)模拟信令控制终端内单音解码器或D1MF解码器的解码电平由产品规范规定。3.12.3.6单音解码带宽(见4.8.6.6条)模拟信令单音解码器的解码带宽由产品规范规定。3.12.3.7正确解码率(现4.8.6.7条)模拟信令和数字信令解码器的正确解码率应达90%以上(在保证12B信噪比时)。3.12.4系统其它设备的电性能要求(见4.8.7.1条、4.8.7.2条)3.12.4.1基地台、车载台,手持台等电性能指标应符合GB/115844.1中第5.2条的要求3.12.4.2车载台、手持台,固定台等控制单元电性能,a.模拟俺号(IY[MF或CCIB制单音),其单音频率准确度优-F-&×1)-,编码规则由产品规范规定:

b.数字信今时钟准确度应优于1×10~:SJ206571998

C.数字信令副载波的频率准确度及编码规则由产品规范规定:d.送往发射机的模拟信号电平由产品规范规定,但必须连续可调:e.码音的单音信号波形失真应小于5%;f.模拟或数字信号解码器的解码电平由产品规范规定;g,模拟或数字信号解码器的解码带宽由产品规范规定。3.12.5基站天馈设备

3.12.5.1天线电性能(见4.8.7.3.1条)天线的主要电性能指标参照GB9410中的有关规定。3.12.5.2双工器电性能(见4.8.7.3.2条)双工器电性能指标按 GB/F 1549I中的有关规定。3.12.5.3发射机合路器电性能(见4.8.7.3.3条)a,插人摄耗:由产品规范规定;b.发射机支路间隔离度:大于或等于55dB;c.承受功率:大于或等于80W;

d.反向传输损耗:大于或等于50dB(采用3dB耦合器);e.电压驻波比:小于或等于1.5;f.端口阻抗:502。

3.12.5.4接收机分路器电性能(见4.8.7.3.4条)a.接收机支路间隔离度:大于20dB;b.增益:由产品规范规定;

c.噪声系数:小于6.5dB;

d.电压驻波比:小于或等于1.5;e,端口阻抗:500。

3.12.5.5馈线

天线与天馈设备之间的损耗应不大于3dB。3.13环境要求

3.13.1温度

8.工作温度:-25~55℃(室外);-10~50℃(室内)。b.贮存温度:-40~60℃。

c.控制终端在高低温试验中,其初始测量,中问测量和最后测量的项目及要求按表1规定。其它设备按CB/T15844.1中5.5.2条的规定!表!

接口参数

解码电平

正确解码率

要求章、条号

3.12,3. 1a

3.12.3.1f

检验方法

章、条号

规定值

等于或小于常温测量值的10%

等于或低于常温测量值2dB

抵于常温测望值的10%

比常温测量值下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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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湿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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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按CJB367.2中《411湿热试验》第3章的规定试验后,金属零件应无腐蚀,涂层应无蔬松、起泡等。控制终端的初始测量及最后测量应符合本规范要求。中间谢量项月及要求按表1规定。其它设备按GB/T15844.1中5.5.2条的规定。3.13.3振动

设备经受GB367.2中《409振动试验》表409-1规定的振动试验后,周定部件不险有松动、移位,活动部件不出现卡,咬现象。初始测量和最后测量项目由产品规范规定。3.13.4冲击

设备应能经受GB367.2中《408冲击试验》表408-1规定的基本设诈试验规定的冲击。其初始测量和最后測量项由产品规范规定。3,13.5 淋丽

室外设备按GJB367.2中《410淋雨试验》4.1条规定试验后,机内应无积水和水滴:其初始测量和最后测量项目由产品规范规定。3.13.6霉菌

设备经受GJB367.2中《412霉菌试验》试验后,不应有明显的长霉和腐蚀。其初始渊量和最后测量项国由产品规范规定。3.13.7盐雾

设备经受GJB367.2中《413盐雾试验》第3章规定试验后,其外表面不应有明显的起泡,叫坑或金属面涂层蔬松而造成的可见损坏及表面有降质腐蚀现象。初始测量和最后测量项由产品规范规定。

3.13.8低气压

设备经受GJB367.2中《403低气压试验》第3章规定的57kPa低气压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其初始测量和最后测量项目由产品规范规定。3.14可靠性

3.14.1特警通信系统的可靠性大纲的编制应符合CJB450的有关规定。3.14.2特警通信系统的乎-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81)出产品规范规定。3.15电磁兼容性

系统各类设备电磁兼容性应符合(JB151的有关要求: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责任

除合同或订单中另有规定外,承制方应负资完成本规范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必要时,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有权对规范中任一检验项用进行检查:4.1.1合格责任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规范第3章和第5章的所有要求:本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应成为承制方整个检验体系战质量大纲的一个组成部分:若金周包括本规范未规定谢检验双求,服制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合合同要求。质量一致性排样不查许提交明知有缺降的产品,也不充许要求订购方接收有缺陷的产品。4.2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类别分为:

.鉴定检验;

b.质量一致性检验。

4.3检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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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另有规定外,系统中各类设备的检验条件应按GJB367.2中2.1.1条的规定进行试验。

4.4鉴定检鉴

鉴定检验一般在设备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时进行,但当设备的主要设计、工艺、元器件及材料等有重大更改而影响设备的重要性能使原来的鉴定结论不再有效时,也应进行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应在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认可的试验室中进行。4.4.1检验项目

鉴定检验项目按表2的规定进行。4.4.2抽样方案

鉴定检验的样本由质基检验部门从提交鉴定检验的产品至少随机抽取34台,进行常温检验;合格后抽取其中2~3台进行环境试验。4.4.3合格判据

当所有检验项目满足第3章和第5章要求时,则判鉴定检验合格。如巢任何个检验项即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则应暂停检验,承制方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分析,找出缺陷的原因,并采用纠正措施后,从该项目或相关项目开始继续进行检验。若所有检验顶都符合规定的要求,则仍判鉴定检验合格;若继续检查仍有某个项日不符合规定要求,则判鉴定检验不合格。

4.4.4鉴定合格资格的保持

承制方应在产品规范中规定为保持产品合格资格所采取的措施,定期提交试验资料(包括提交频次)

4.5质量-致性检验

质量--致性检验分A、B、C和D组检验:4.5.1A组检验

4.5.1.1检验项目

A组检验项国按表2规定进行

4.5.1.2抽样方案

A组检验可以采用全数检验或抽样检查,但孤立批应采用全数检验。a.全数检验:质量检验部门对提交批的每台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批质量以产品不合格品率表示。产品接收与拒收的界限为:严重不合格品率4%:

轻不合格品率10%.

h.抽样检验:质量检验部门从提交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本近行检验,拍样方案采用B179中的次正带捡查抵样方案-般检套水半Ⅱ,接收质量水平A让征规定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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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不合格品为:2.5,4.0;

轻不合格品为: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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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由产品规范规定。缺陷分类见附录A(补充件)表2

控制裂端电性能

检验项目

外形尺寸

表面状况

产品标志

外观质望

安全性

维够性

系统一般特性

系统基本功能

接口参数

系统管理单音

音频响应

音频失真

解码电平

单音解码带宽

正确解码率

基地台、车载台、手持台电性能车载台、手持台、固定台

控制单形电性能

基站天线电性能

基站双工器电性能

发射机合路器电性能

插人损耗

发射机支路间隔离度

承受功率

反向传输损耗

电压驻波比

端阻抗

鉴能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

章条号

3. 12.3.7

3.12.41.1

试验方法

章条号

4.8.7.3.1

4.8.7.3.2

4.8.7.3.3

4.8.7.3.3

4.8.7.3.3

4.8.7.3.3

4.8.7.3.3

4.4.7.3.3

接牧机分路器电性能

检验项目

接收机支路间隔离度

燥南系数

电压驻波比

端口限抗

低航压

可靠性

电磁兼容性

注:①“”为必检项目:

\_”为不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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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检酸

③“公”表示按需要进行检验的项目;①“,”表示按GB/T15844.1。

4.5.1.3合格判据

质量·致性捡验

章条号

3. 12.5.4

试验方法

章条号

4.8.7.3.4

4.8.7.3.4

4.8.7.3.4

4.8.7.3.4

4.8.7.3.4

4.7、4.8.11

a.全数检验:对全数检验,当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该批产品应判为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品率:大于4%;

轻不合格品:大于10%。

b,抽样检验:如果在样本中发现的不合品数小丁或等于接收判定数,则接收该批产品;如果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拒收判数,划拒收该批产品。在A组检验过程中一发现致命缺陷、则该批产品应被拒收。4.5.1.4重新检验

A组检验不合格的批,承制方应对该批产品进行分析,找出缺陷原因并采取纠证措施届,可重新提交检验:对于重新提交的批成与新批分开,并站上“重新提交批”标患,且采刊圳严检查。

重新检验合格,仍判该批A组检验合格;若再新检验仍不合格,卿判该批A组检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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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SJ 20657-1998 特警通信系统通用规范》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SJ 20657-1998 特警通信系统通用规范》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SJ 20657-1998 特警通信系统通用规范》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热门检测项目推荐

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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