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北京)检测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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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789.22-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

北检院检测中心  |  点击量:10次  |  2024-12-16 15:13:44  

标准中涉及的相关检测项目

根据标准《GB/T 4789.22-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以下是相关的详细信息:

检测项目:

  • 菌落总数
  • 大肠菌群
  • 致病菌(如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 霉菌和酵母

检测方法:

  • 菌落总数的检测通常使用平板计数法。
  • 大肠菌群的检测方法可能包括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
  • 致病菌的检测需要特定的培养基和生化试验。
  • 霉菌和酵母的检测可以使用选择性培养基进行培养和计数。

涉及产品:

该标准适用于各种调味品的微生物学检测。这些调味品可能包括:

  • 酱油
  • 食醋
  • 复合调味料
  • 酱类(例如,豆瓣酱、蚝油等)
  • 固体调味品(如鸡精、味精)

该标准详细列出了适合各类调味品的具体检测项目和方法,以确保其在卫生方面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GB/T 4789.22-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的基本信息

标准名: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

标准号:GB/T 4789.22-2003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发布日期:2003-08-11

实施日期:2004-01-01

标准状态:现行

GB/T 4789.22-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的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品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调味品(包括酱油、酱类和醋等以豆类及其他粮食作物为原料发酵制成的)及水产调味品的检验。GB/T4789.22-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调味品检验GB/T4789.22-2003

GB/T 4789.22-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的部分内容

ICS07.10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789.22—2003

代替GB/T4789.22--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of food hygiene-Examinationof flavourings

2003-08-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化管理委员会

2004-01-01实施

GB/T4789.222003

本标准对GB/T4789.22--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调味品检验》进行修订。本标准与GB/T4789.22—199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一按照GB/T1.1一2000对标准文本的格式和文字进行修改。按照食品卫生标准重新分类,增加了水产调味品。一原标准的“本标准适用于调味品(包括酱油、酱类和醋等以豆类为原料发酵制成的食品)”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调味品(包括酱油、酱类和醋等以豆类及其他粮食作物为原料发酵制成的)和水产调味品”。

修改并规范原标准方法中的“设备和材料”。修改和规范“引用标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T4789.22—199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卫生防疫站、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以贤、计融、付萍、杨宝兰、姚景会。本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1994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162

1范围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品的检验方法。GB/T4789.22-—2003

本标准适用于调味品(包括酱油、酱类和醋等以豆类及其他粮食作物为原料发酵制成的)及水产调味品的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4789.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478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GB/T4789.7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

GB/T4789.10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3设备和材料

3.1现场采样用品

根据采样需要准备。

3.2实验室检验用品

见GB/T4789.2、GB/T4789.3、GB/T4789.4.GB/T4789.5、GB/T4789.7、GB/T4789.10。4培养基和试剂

见GB/T4789.2、GB/T4789.3、GB/T4789.4.GB/T4789.5、GB/T4789.7、GB/T4789.10和20%~30%灭菌碳酸钠溶液。

操作步骤

5.1样品的采取和送检

样品送往化验室后应立即检验或放置冰箱暂存。5.2样品采取数量

按GB/T4789.1执行。

5.3检样的处理

5.3.1瓶装样品:用点燃的酒精棉球烧灼瓶口灭菌,石碳酸纱布盖好,再用灭菌开瓶器启开,袋装样品用75%酒精棉球消毒袋口后进行检验。5.3.2酱类:用无菌操作称取25g,放人灭菌容器内,加人225mL蒸馏水,吸取酱油25mL,加人灭菌163

GB/T4789.22—2003

225mL蒸馏水,制成混悬液。

5.3.3食醋:用20%~30%灭菌碳酸钠溶液调pH到中性。5.4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测定:按GB/T4789.2执行;一大肠菌群测定:按GB/T4789.3执行;一一沙门氏菌检验:按GB/T4789.4执行;一志贺氏菌检验:按GB/T4789.5执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按GB/T4789.7执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按GB/T4789.10执行。164

现行

北检院检验检测中心能够参考《GB/T 4789.22-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中的检验检测项目,对规范内及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范围包含《GB/T 4789.22-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中适用范围中的所有样品。

测试项目

按照标准中给出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方案、对需要检测的项目进行检验测试,检测项目包含《GB/T 4789.22-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中规定的所有项目,以及出厂检验、型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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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流程

线上咨询或者拨打咨询电话;

获取样品信息和检测项目;

支付检测费用并签署委托书;

开展实验,获取相关数据资料;

出具检测报告。

北检研究院的服务范围

1、指标检测:按国标、行标及其他规范方法检测

2、仪器共享:按仪器规范或用户提供的规范检测

3、主成分分析:对含量高的组分或你所规定的某种组分进行5~7天检测。

4,样品前处理:对产品进行预处理后,进行样品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与保存,样品的提取与分离,样品的鉴定以及样品的初步分析,通过逆向剖析确定原料化学名称及含量等共10个步骤;

5、深度分析:根据成分分析对采购的原料标准品做准确的定性定量检测,然后给出参考工艺及原料的推荐。最后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及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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